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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今儿碰见脾气好的了——“当然行了。你进来我这儿是篷壁生辉,哪能不行啊?”
伍月笙挑不出刺儿,听他在旁边絮絮说着如果怕纹完后悔就纹彩色的,将来也好洗。
伍月笙捋起袖子给他看蝙蝠:“这个好洗吗?”
小师傅眯眼睛细看;“纹好些年头了吧?下针太浅,快化了。能挺好洗。洗了干嘛啊?多好看哪。师傅手艺真不错,线儿走这么匀。”伸手摸了摸:“哎哟姐们儿,你这不像一般颜料啊,”压低声音鬼鬼祟祟地问:“白鸽儿血纹的?”
伍月笙有趣地挑眉:“你怎么知道?”
他得意洋洋:“那当然。人工色素时间长了发青,你看你这颜色发黄啊。不细看以为胎记呢。”
什么人会带个蝙蝠胎记啊?恶魔转世?
第九章
伍月笙过了几天太平日子,忽然感到哪里缺了点儿什么。
给程元元打电话说:“你还什么时候来?没烟抽了。”
程元元有气无力的声音:“自己买吧,以后别指望我。我也不指望你了。你爱咋地咋地吧。”
听到这个期待已久的消息,伍月笙好像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兴。
而电话那边几个小姐正竖着耳朵听,电话一挂立马问:“怎样?”
程元元气结:“这祖宗让我给她买烟!”
A说:“这是引子。”
程元元挑眉:“有证据吗?”
A很得意:“伍月笙那个性子,想让你去可能直说吗?”
程元元犹豫:“我倒觉得她不可能想我去。”
B突然来了别的思路:“对了,七嫂?听你说那个叫六零的小孩儿,伍月笙怕他吗?”
程元元冷笑:“怕个屁!还有她怕的人?”
B奇怪:“你不是说他俩干好几仗了,伍月笙一点便宜都没占着吗?”
程元元眨眨眼:“可六零也没占着啊,让咱那个浇了一脑袋水。”
B摇头:“那是有人拦着。你说,要是那男的能娶了她,起码能治住她吧?起码干起来伍月笙不是他对手,说不定几天就给打老实了。”
C惊慌地推了她一下:“你活傻啦?让那祖宗知道你敢出这招,不干死你的!!”
B吓坏了:“唉呀我就随口胡咧咧,你们可别跟她说啊。”
程元元头疼欲裂,伍月笙的那些事迹让这群娘们儿提她比提公安局的还怵呢。
A接着贯彻自己的思想:“七嫂~反正你这次绷住了,让你去也别去。”
C很同意这招:“对,你别老腻在伍月笙身边。她自己在外地,一个人住,过一段时间就该空虚了。肯定就找人陪了。”
B倒觉得不一定行得通:“你拿咱家大学生当你哪,几天不整憋狼哇的。”
C扭头喷她:“操。你行不行啊!我唠正经的呢。我说找人陪,说是陪睡觉啦?再逼逼给你堵上,看你拿啥挣钱~”
程元元烦不胜烦:“滚滚滚,没他妈一会儿就唠下道了。”
伍月笙还不知道自己被程元元联合众妖精算计上了,日子在不习惯中渐渐又成习惯。但做菜的时候还是控制不住一炒好几样,吃不完也想不起来倒掉,过几天开冰箱,好几盆绿毛菌。晚上可以赶稿子了,喝很多咖啡也没人管。就是夜里睡不着,天亮起不来,经常迟到。吴以添提醒她:人力资源新来的总监,你别让人家抓典型。伍月笙说有数儿。结果第二天又来晚了,倒是没人注意她,管考勤的行政正在电视部工区看吴大主编插着腰发飙。
前两天出了则新闻,本市两大地产老总在公开场合因为言语上的纠葛动手打一起去了,顿时成为业界最可口的饭后点心。吴以添脑子一转,想做期谈话节目,找些专家,给他们几个议题侃侃。再把那二位都请到场,肯定能保证收视率,目的是人工制作一个黄金时间,把到宣传期的重点项目广告短片放在这节目前后播出。这选题跟电视部几个编导一说,大家都觉得挺绝,开了一下午会商量当天节目话题,商量由谁去说服那俩暴碳儿同意出镜。好容易有点眉目,结果今天一看报纸,某强势媒体的地产特刊头条——那俩哥们儿握手言和了。
吴以添气得直揪头发:“什么人格啊?你说你们俩爷们儿,刚才还恨不得干死一个,转身又坐一起说说笑笑的。倒是接着干啊!这俩傻逼!气死我了……”笑:“下周咱做什么啊?”
编导们也都又气又笑,各自老实地呆在工位上想选题。吴以添叨着根儿烟,在办公室里逛大街,忽尔自己发笑。大家都倍感恐怖,行政也转回自己工位,没人敢正眼儿看他。
伍月笙着魔似地想:李述的形象算是让这人给毁了!
心里有个声音不赞同:哎?人家疯人家的,和李述有什么关系。
吴以添晃到她座位前,往纸杯里弹弹烟灰:“昨儿去采老贺怎么样?”
伍月笙说:“那人挺能喷的。”
吴以添点头:“嗯。所以我没去么,我们俩要到一堆儿就没你说话的份儿了。”
伍月笙回忆一下:“他也这么说的,说你们主编出了名的吴铁嘴,肉烂嘴不烂。”
吴以添眯眼笑笑:“怎么样,晚上有安排没有?有人请泡脚,带你一个。”
伍月笙不感兴趣地垂下睫毛:“不去。编稿子。”
吴以添给她减压:“这稿子拿上期项目的随便攒攒就行。他过阵子就调去华北了,不用费劲给他上人物。这边可能要来个新领导,想着还得找人盯死……”自言自语够了,又回到之前话题:“也约了六零,一起去吧。”
伍月笙说得明白:“我跟他犯葛。”
吴以添劝降:“那不是误会吗?哎?”他把两只胳膊都搭在工位隔断上,俩眼镜贼光直转。
伍月笙防备地看着他,根据这么久的相处经验,吴以添一旦出现此种动作和表情,就表示痨病发作了。
果然一开口就是贼兮兮的声音:“我说三五,那次你因为啥泼他啊?我问了这么多遍怎么就从谁那儿都问不出来呢?你俩不是背着我有啥单线儿联系吧?”
伍月笙不爱听:“你留点口德行不行?”
他呵呵笑:“没有啊?但我记得人六零没得罪过你啊。那嘎斯罐让你当众泼那么一身,也没发飙,你不知道,这是极罕见的事儿。”
“那是没好意思打女的。你没听他说我欠揍啊?”
吴以添大笑:“还挺记仇这丫头。”
伍月笙正要点烟,听见这句话一愣,松了打火机弹簧抬头看他。
吴以添笑意未歇,硬给盯僵了,纳闷地问:“怎么了?”
伍月笙皱眉:“对女同事不要使用这种侮辱性的称呼。”
吴以添很冤枉:“这怎么是侮辱性?这是昵称。‘丫头’是什么意思?小女孩儿,知道吧?比女孩儿还小,夸你年轻呢?”
伍月笙喷着烟雾:“夸不夸我也比你年轻。”
这女人怎么这么难讨好呢?吴以添凉凉地耷拉着眉毛,黯然离去:“是啊,我老了。时间过得太快了。岁月也不留情了。一晃再过个六十多年我就活一世纪了……”
伍月笙轻轻咳嗽轻轻笑。话痨鬼。
好在家里没鬼。
强烈的反差让伍月笙坐立不安。打了一会儿电脑游戏,做了个面膜,涂了个指甲,又把明天要穿的衣服选出来。还不到十点,电视剧仍是那几句单调的对白,只不过换了人来说。掀了窗帘望出去,楼下酒吧霓虹闪烁,闲男浪女出来进去,很是热闹,却没有声音,像一幅画。
伍月笙本来以为自己很愿意单独待着,听听歌看看书写点东西想些事情。因为一直以来她没什么机会一个人,在立北有程元元,有帝豪那一群不管真假永远笑着迎人的妖精,还有李述;上了大学,寝室里一群死丫头片子成天叽叽喳喳也让人不安生。现在终于能够如愿。可是原来,单独的概念有两种,主动寻求安静,和被迫一个人,不是一回事。
她读大学这四年跟程元元在一起时间不算太多,前些阵子却是每天睁眼闭眼都能见着,还常常一个电话把她叫去公司共进午餐。那时候带稿子回家写是想都不想的事儿,程元元的肚子里不知道装了多少话,从来没有说完的时候,嘴不停闲得让她听得上不来气儿。现在屋子里的空气都归她一人了,突然感到呼吸过度。
这时候脑中蹿出一个词:想家。
什么叫想家?全家只有程元元和她两个人,而程元元在这儿的时候她成天盼着她走。
那是……想立北县?
更可笑。
那儿已经没有李述了。四年前就没有了。只留了一只蝙蝠。
她走到哪,它跟到哪。
推开楼下那家酒吧大门的时候,伍月笙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刚才她好像说出入这儿的是闲男浪女……靠!骂着自己了。
服务生递来酒牌。
她看一眼:“……”
怎么跟帝豪的酒价一样黑?点了一罐喜力。服务生退去下单。她手插着兜靠向椅背,眯起眼打量视线范围内的客人。或吵吵闹闹、或窃窃私语,或抱在一起猛啃。
酒被送上来,倒进杯子里慢慢喝,啤酒花在口腔里翻腾、爆破、又归于平静。喝啤酒很有意思,味道苦苦的,咽下去后的呼吸中有些麦香。像很多事情一样。当时感觉一般,甚至有点不喜欢的,但回忆起来又很独特,谈不上怀念,只是有时候会想,能再来一次多好。
对于“以前的事”,有人叫它“过去”,有人则称之为“经历”。
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
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啤酒一小口,又小一口地喝下去。
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她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那种。
袖子里的纹身又开始发痒。
伍月笙从前不喜欢酒味,有时候李述喝的时候她跟着蹭一两口。直到上了大学,偶尔跟寝室的同学出去疯,发现只要一喝多酒,纹身就会起反应。不过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
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姑且把这算做是惊喜吧,伍月笙放弃追究他不确定她声音的错误。
“喂?怎么不说话?你什么时候换了号码?怎么不告诉我?毕业了没有啊?”
伍月笙失笑:“李述你是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李述也跟着笑开:“你这丫头。”声音放松恢复成伍月笙熟悉的平稳、宠溺。
酒吧女歌手弹着电子琴,嗓音沙哑,唱的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滑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点苏醒一点点撒野。
有一点点感觉在苏醒,一点点撒野,伍月笙拨弄着手机的陶质小挂件,用自己都听不到的音量问:“你在哪里?”不等回答,她又低低笑起来:“别说。李述。别告诉我。”
李述说:“好。”然后问:“你喝酒了是吗?五月。”
“喝了一点儿。我没带那么多钱,这儿酒水跟有小姐陪的一个价儿,真不公平……”
“一个人的话别玩儿太晚。”
“有数儿。挂了吧。对,认识一男的长得好像你,给他打电话撩扯撩扯。”
第十章
此时,长得好像李述的吴以添,正和陆领还有另外一个哥们儿在贵宾房里,泡着脚,吃着新鲜水果,极度腐败地欣赏一场重播的足球赛。正是足球这个神圣的玩意儿让吴以添与六零结下一段孽缘。
几个月前的欧洲杯决赛,两人同在一个足球酒吧看球。相信所有球迷朋友们都不会忘记那次盛宴,利物浦VS AC,开场仅五十二秒,马尔蒂尼刷新欧冠决赛史进球最快记录。酒吧开始骚动,却只有俩人拍着巴掌喊“漂……亮”。
一个是吴以添,一个坐在吧台上的陆领——伢锁也跟他来了,但伢锁没出声。
音儿一落,他们俩四处看看,感到费解,这群人巴巴儿地围着大屏幕,怎么进球了没人给彩儿呢?终于在幽暗的灯光中捕捉到对方的视线,他乡遇故知般喜悦,不约而同举起手中酒瓶遥遥相敬。
如果说之前那一声欢呼还可以理解为一个泛球迷情不自禁的举动,那随之而来在众人愤怒的目光下这二位做出的庆祝行为,实在就只能说是挑衅了。
酒吧里顿时只剩下大号音箱里解说员的声音。
陆领再迟钝,吴以添再近视,单凭生物的原始警觉性,也捕捉到了周遭炽热的火星。伢锁也很不安,推推陆领,让他离开不该坐人的位置。吴以添肝儿颤地看到陆领手边一只硕大的利物鸟牌,牌子上有一行字,不用看也知道那是:YOU'LL NEVER WALK ALONE……
吴以添想:要他妈坏菜啊。
果然如此。该酒吧的老板,自称是一个纯粹的KOP,为了这场决赛,在网站上广发帖子号召利物浦球迷来此线下聚会,凡到场者每人送啤酒一瓶,利物浦要是捧杯则全场免单。本着天下志同者是一家的原则,酒吧门口只立了个“今夜属于红军,非战友请止步”的水牌,算是自己给自己包场。谁成想遇上吴以添和陆领这俩人,一个眼神儿不好的没看见;一个直接把它当成酒吧广告牌儿,采取了透明处理。伢锁倒是看见了,但他本来对足球的认识就停留在“二十二人比赛俩球门分上下半场的运动”这样一个程度,瞅一眼那牌子,还以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什么纪念日。
其实只要陆领他们俩再多待一会儿,室内灯光再暗,也能发现全部客人都穿着利物浦的传统红色球服,连服务生都扎着队旗做围巾或头巾。
可是小马哥这一球进得实在太快了。
吴以添只来得及思索:我是直接跑、直接跑,还是直接跑呢?
选择中,他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胖男人走到陆领面前。瞧那个形象也知道不是能好话好说的人。吴以添向来自认是坏话也能好好说的,起码应该比吧台上那个对未知危险尚未重视起来的学生哥懂得认错的艺术。
吴以添口叹气,你说人一辈子能当几回英雄啊,手一撑站了起来。邻桌伸手一档,他立马又坐了回去。
吧台上,陆领磕打着鞋帮,欠揍地问:“咋了?”
这句话同声传译到连毛胖子耳中为:“操!老子就是反利物浦,不服啊?”加上陆领那么个天真到侮辱人的表情……连毛胖子气得胡子眉毛乱翘,大吼一声:“不服!”
比赛还会有重播,遭遇战可是谁赶上了算谁的,再说这种敌寡我众十分明显的形势。全酒吧的人各自就近以陆领和吴以添为中心,形成了不太明显的两个战圈。
陆领机敏地跳到吧台里边:“你不服有用吗?利物浦们都以为马尔蒂尼只会头球!皮尔洛就给是低平球。”他总结:“这叫打埋伏。绝逼好球~”没人规定开场一分钟以内进球无效。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轻笑。这笑声像骨牌一样传递开来。大家重复“埋伏”这个词儿,纷纷看向连毛胖子。连毛胖子莫名其妙地得意起来,伸出姆指比比自己摇晃的大头:“老、老子就叫‘埋伏’!谁敢打我!”
他咧着嘴,牙床里缺了一颗犬齿。
吴以添身边一哥们儿用拳头敲敲他肩膀:“哥儿几个也别白蹭席啊。”意思你看看场合,别人家办丧事你进来就说大哥恭喜。
吴以添推推眼镜,两个小豆眼滴溜溜乱转:“得罪了啊。没注意这儿KOP专场。”
很明显这个称呼取悦了在场每一位,人们开始发表看法以期不辱这个神圣的称呼。
“特劳雷也太他妈生猛了,上来就这么干,老梅不吹他才怪。”
“杜德克确实疏忽了。”
“怪不着杜德克,他没视角。AC那傻大个子挡着他了。”
“我靠!!!这JB球进的,太他妈憋屈了。”
陆领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