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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星光灿烂(短篇小说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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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我哪有空跟你在文字上头歪缠,不爱你就是不爱你,我一向把你当小弟

弟。」

我说:「那你为什么常与我见面?」

「朋友间天天见面,也稀疏平常呀,你发什么疯?」她责问:「如果你觉得不见

面好些,倒不如不见。」

「这话是你说的!」我怪叫起来。

「你这小子,我不跟你说了,给你缠得头痛。」

我冲出她的公寓,彷佛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我一定要赌这口气,她不来向我道歉,我就不去见她,管她跟哪个老油条一起走,

她若吃了亏,也没有人会同情她,她活该。

回到宿舍,狂灌了一顿啤酒,心里略为平静,她如此疼我,一定不会与我绝交。

我的估计错误。

美莲一连失踪两个礼拜,我心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却与姓关的进进出出。

我终于投降,跑到她公寓门前去等。

那夜天气罕见的温暖,我心特别烦躁,我买了半打罐装啤酒搁在身边,一直喝。

等姓关的老头送她回来时,我已经半醉,见到她俩我一语不发,扑上去对牢关老

头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后退三步。

他不甘示弱,好家伙,站稳之后还击,我左眼着了一下,顿时痛入心肺,嚎叫起

来,金星乱冒,跌倒在地,后脑撞在地上,立刻昏迷过去。

临消失知觉之前,我听见美莲呼唤我的声音。

醒来的时候,我连眼睛都睁不开,痛的感觉如毒箭般贯通了我的心。

美莲就在我面前,我大声呻吟,「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你打了人。」板着脸。

「明明我捱了揍,至少我伤得比那个人重。」

「吓坏人,差点把你送进医院。」她转身走开。

「我的眼睛可是瞎了?」我尖声问。

她自厨房出来,将一块湿漉漉的东西搭在我眼睛上。

「那是什么?」我问。

「本来是我的晚餐,」她没好气的答:「八安士上好的鞑靼牛排。」

「能吸得了淤血吗?」我问。

「你少噜嗦,」她说:「再烦我就把你赶出去。」

「那老头怎么了?」我问。

美莲睁圆了双眼,我不敢再作声。

她对我说:「小老弟,我想我们该好好的谈一谈。」

我将脸埋在沙发垫子内,不出声。

当我「眼疾」痊愈的时候,美莲对我益发冷淡了。

天气转凉,枫叶开始转红,我们在一起,曾经有过好时光。

为了她,我连暑假都未曾还乡。咪咪的信充满讶异:「……我以为一到六月三十

号你便会扑回家,谁知你竟没有回来,你不是恨恶温哥华吗?」

在我生日那天,美莲约我在温哥华酒店的森林厅吃饭,那是个好地方。

我知道她有一篇演辞要说。

果然,酒过三巡,她开始了,先清一清喉咙,她说:「家盟……」

我很紧张,幸亏我一向具听天由命的格局,眼睁睁的看牢她,听她发挥意见。

「家盟,从头到尾,你误会了。」

「我误会了吗?」我轻轻问:「我是那样的一个蠢小子吗?我不见得会胡乱爱上

比我大的女人,我并不需要母爱。」

她词穷。

「……不外是你后悔了,」我说:「因为社会的压力,你不想与一个少年恋爱,

你的潇洒是表面的……我原谅你,人不能单为恋爱而活。」

她沉默。

「美莲,其实我俩大有可为,你何必为这七年的年龄差距而耿耿于怀?」

她双眼微红,「你不是我,你不明白。」

我叹口气。「你是怕将来,是不是?将来当我三十五岁的时候,你已是老太婆

了……女人就这样,专门担心虚无飘渺的事情,你应该好好把握现在。」

她说:「我要与关订婚了。」

「那老头子已有五个儿女,他不愁寂寞,你何必去插上一脚?要结婚,也不急于

一时,慢慢挑个合衬的人物。」

她一怔,「你忽然长大了,家盟。」

「是的,我也这么觉得,因你的缘故,我忽然长大了。」

她说:「我要与你说的话,到此为止。」美莲说。

「喂,极光仙子,笑一笑,今天是我生日。」

她哭了。

我把她搂在怀里。一个女人总是一个女人。

那天以后,她尽量避开我,我染上了吸烟的恶癖。我真的长人了,并没有自暴自

弃,仍然努力功课,课余也参加同学间的聚会,随时可以结识大把女孩子,但总有点

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

我在给咪咪的信中提及翁美莲,咪咪很了解。她写道:「我与你之间始终有青梅

竹马,兄弟姊妹的感情存在,真正的男女间恋情似乎有别于此,你不必对我有责任感,

我很乐意做你们的好妹子。」

我感动,谁说这世上没有红颜知己?

我将信影印给美莲,我加一句:「年轻的人也可以有成熟的态度。」

信如石沉入海。

如果她嫁给老关,那么我注定要受失恋之苦。

树叶落得光光的,我缩在暖气宿舍中看电视,有一套安东尼柏斯与英格烈褒曼主

演的旧片,改编自沙岗的同名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女主角因自觉比男主角年

长,始终提不起勇气跟他走,我观了此剧非常有共呜,有苦说不出,深深的抽着烟。

我知道美莲是矛盾的,这是她的抉择时分,我不应去骚扰她,但终于拨了一个电

话过去。

她居然在家。

「好吗?」我苦涩地问。

她开头没把我的声音认出来,后来觉察到,又呆了一呆,电话中一片死寂。

「家盟?」

「是我。」

她松一口气,「你好吗?」

「托福,过得不坏。」

「快到冬天了,寒衣取出来没有?

「全部堆在一块,无所谓取不取出。」

「假期有没有打算回家?」

「想到纽约去。」

「我以为你很想回家。」

「回去又要回来,更多思念,无谓。」

「尽说些不相干的话。」

「纽约是个好城市。」

「是的,文化大都会,比较热闹,温哥华与之相比,益发像个小镇。」

「可是你不会愿意长住纽约吧?」

「更加不相干了。」

「当然不,我开始有点爱上温哥华了,公园中每一支图腾木都有感情。」

她静默。

「一切都会习惯的。」我说。

她说:「是的。」

「改天再聊吧,有空拨个电话来。」

她连忙说:「喂喂喂──」

「什么事?」

「你功课没事吧?」

「考了第一。」

「恭喜。」

「谢谢。」

「改天再聊。」

「好。」我放下话筒,我一定要抢先比她收线,免得听到那残酷的「叮」一声。

原本我想问的是:你与老关如何了?甩掉他没有?你到底回不回头?你还否认爱

我?有没有看到电视上的长片?

到头来一句也说不出口,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温和很平静,不像有创伤的样子,而

我,我自己何尝不是?本想邀她同往纽约……她不会肯的,她太注重名誉,自离婚后

她视男人如蛇蝎,专门就跟老头子来往。也许我对她的了解还不够。

她始终没有与我联络!我独自上纽约玩了一个冬假,五彩缤纷的大都会令我目不

暇给,心旷神怡,但是心中始终挂住美莲。她是我的极光仙子。

那一天当我独自坐在校园内要抱头痛哭的时候,她头上戴着光环般出现,搭救我

脱离困境,但不是因为这个我才爱她,她原本是个可爱的女人。

在纽约我们家有亲戚,忙着帮我安排节目,其中当然有女孩子参予。

在她个口中,我是那个「孤独、具气质、漂亮的建筑系学生」。

我仍然怀念美莲。我不是说,我们应当不顾一切地恋爱,但现在两个人都独身,

有什么顾忌?她偏偏要诸多留难,为我这个假期添多了一点闲愁。

纽约之旅结束,我留了胡髭回温哥华,最怕听到有关美莲的婚讯。

一出机场我叫了出租车回宿舍,天气寒冷,呼出白气,这是我温哥华第一个冬天,

时间过得真快,说不定有一天要离去的时候,我会不习惯。

宿舍大门有辆小小的汽车在等候,车内坐一个女郎,像极了美莲。

我苦笑,夜有所梦,日有所思,我不行了,我。

我提起行李进宿舍,那女郎却下车叫我:「家盟。」

我看清楚了,「美莲!」真是她。

她披散着长发,穿件厚大衣,面孔冻得通红。

「美莲。」

她张张嘴唇,说不出话。

「你在车上坐了多久了?冻僵你!」

伊不答,「家盟。」她伸出手来。

我一把将她拉过来,抱在怀中。

美莲不出声,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般伏在我胸前,动也不动。

比我大七年,我感慨的想,简直一点作用都没有嘛。既然如此,她何必耿耿于怀。

我俩订婚之前,通知了父母亲,把照片也寄了去。我并没有着意告诉他们,美莲

比我大多少。这是细节,重要的是,我们相爱。

懂事而可爱的咪咪写信来恭贺我们。

至于关老头(好,好,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老),他送了很得体名贵的礼物给我

俩。

我承认不是每个故事都有我们这么愉快的结局,但是我们也曾苦恼过,美莲为此

不知道忍受过多少个失眠的晚上。

她一直自卑,怕有一天有人会走上前来跟她说:「张太太,你丈夫像是你的儿

子。」

而事实上人家觉得我们两人很相配,谁比谁大压根儿看不出来。况且我们活着是

为自己,不是为别人。

决定在毕业后结婚,这是美莲说的,她要考验这一段感情……不理她,女人善变,

说不定过一两年她会催我结婚,这简直是一定的事──她在半年前还说要跟我断绝来

往呢,不必理她。

至于我,我现在简直不想离开这块地方了,我的所爱在哪里,心也在哪里。

呵哈,极光仙子,她自称是极光仙子。                 







忽必烈汗




贝贝是我同学,她有一大班堂兄妹表姊弟,都在加拿大念书,一到假期,约好了


轰然都跑到维多利亚的大屋去休息,闹哄哄,见我是一个人,所以时时把我拉着走,

贝贝有个孪生妹妹,叫贝蒂,也是我的好朋友,因大家年纪身形都相似,常被人误会

是三姊妹。

她们老说佩服我一个人远隔重洋的来求学。

贝贝数着手指派道:「二伯伯的罗拔、拉利与咪咪,小叔的莲莉莲蒂、姨妈的孟

甘穆利,姑姑的大琴小瑟与小刚,连我们两人,一共有十个人在加拿大。」

贝蒂吐吐舌头,「你数漏了一个人,当心他不饶你。」

贝贝嘻嘻笑,「他对我还好,对你就不怎么样。」

贝蒂也笑,「胡说,他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见到我们一视同仁,暴喝一声,开始

演说家训。」

我好奇,「你们在说谁呀?」

她们两人笑作一团,「忽必烈汗。」

「什么?」我也笑出来,「成吉斯汗的儿子呀?」

「我说的是我们的大表哥,」贝贝说:「三十多岁,尚未成亲,一付老处男脾气,

去年自美国搬到我们这边来,霸占了大屋,作福作威,唷,拿住了一班弟妹就开始军

训,可怕得很呢,今年暑假,大家都不想回维多利亚了。」

我笑起来,「干吗叫他忽必烈汗呢?」

「他长得像呀。」贝蒂说。

我说:「谁见过忽必烈?」推了贝蒂一下。

「武侠小说中有插图的好不好?姜黄脸皮,板着面孔、头发疏疏朗朗,」贝蒂用

两只手指放在上唇,「稀落的两撇胡髭,戴顶皮帽子,厚厚的皮大衣,终年不露一丝

笑──你见到就知道他实在是像。」

我摇头笑,「这幺说来,他是你们的大哥哥了?」

贝贝说:「他就是这么称呼他自己:大哥哥教你们,小会有错,大哥哥总是为你

们好。大哥哥说:早睡早起身体好。」她学着男人的声音,自己先笑歪了。

我问:「那么不到维多利亚,到哪儿去呢?」

贝蒂说:「本来可以回香港,但是飞机票费用早已花得光光,除非游泳过太平洋,

否则宿舍一关门,只好去对着忽必烈汗。」

我忍不住笑。

贝贝问.「其它的人回不回去?」

贝蒂答:「大家还不是同一命运。」

我笑倒在床上。

贝贝、贝蒂一起埋怨:「琪琪没有同情心。」

暑假到了,我们一起回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是一个景色明媚,非常有英国风味的城市,大屋就在玫瑰园附近,有八

间房间,忽必烈汗占了其中两间,我们这十一个大孩子就只好挤一挤。

到的时候是中午,贝贝说忽必烈汗上班去了,我们大可放尽声浪。

我收拾衣服,等待他们兄弟姊妹陆续来到,计划耍乐的节目,经过书房,忍不住

轻轻推开张望。

书房很大,窗子一格格,窗外有浓荫,书桌上堆满图则,画纸,各式的笔,地毯

上躺着一只小猫,见到我伸个懒腰,「咪呜」一声。

我抱起它。

轻轻问:「你是蒙古人的猫吗?老蒙对你好不好?」

它说:「咪呜咪呜。」

我问:「蒙古人喂你吃什么?」

它在我手上擦擦头。

我将它放回地毯上。

贝贝走过,「嘘,琪琪!」她把我拉出书房,「你干吗?」她急出一头汗,「你

敢到忽必烈的房去?当心他骂你。」

「他真那么厉害?你们这么怕他?」我不以为然。

「唉,谁怕他啊,」贝贝作个数钞票状,「怕经济封锁是真,他是咱们家长的眼

线,一打小报告,咱们倒霉,小刚与金发女在一起走,给他去告状,马上回家告威,

嘿,多厉害!」

「真是个小人。」我说。

「说对了。」贝贝拍手。

我说:「我不信他自己没行差踏错过。」

「他呀!」贝贝以手覆额,「他生活像个和尚,天天晚上十点半上床,在外国生

活十年,还没有女朋友,从来不把女人往家中带。」

贝蒂探头过来说:「不正常,若不是性无能,就是断袖癖。」

我掩嘴葫芦。

才傍晚,众人到了七七八八,七嘴八舌地议论第二天应往那里玩。有人带来了烟

酒,有人带来食物,现钞全放桌上共同,吱吱喳喳,非常兴奋愉快。

孟甘穆利说:「琪琪快成为我们一份子了。」

莲莉笑说:「可不是,连相貌都越来越像。」

我推他们一下,正闹,忽然小琴说:「嘘,车子回来啦,当心忽必烈汗!」

大家像是班主任到似的,不约而同静了下来,我实在忍不住。

门一响,蒙古人进来了!

我禁不住也紧张起来,向大门处看去。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三十五六岁模样,穿一件薄掠皮外套,灯芯绒裤子,一

表人才,相貌何止端正,简直英俊,但是他略为不修边幅,头发浓长,上唇确是蓄着

胡髭,因为目光炯炯,同时铁青着脸,你别说,确有几分像着忽必烈汗。

我看到他的弟弟妹妹如此怕他,又想起他们说他作威作福,一辈子板看张脸,实

在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

贝贝吓得不得了,连忙推我一下,白我一眼。

忽必烈汗的目光驾临在我身上,像冰般,他说:「你们都来齐了?」

小瑟说:「是,大哥哥。」

「没有人回香港?」

大家都不出声。

他喝问:「钱都花光了是不是?」

大家都不出声。

咪咪咕哝:「物价飞涨,都不够花。」

忽必烈汗瞪她一眼,咪咪噤若寒蝉。

他说:「玩管玩,东西自己收拾,不准酗酒,不准吸大麻,不准聚赌,不准喧

哗。」

大家表示不满,我抱叠着双手,微笑。

忽必烈汗忽然指看我,「你──」

「我?」我指指鼻子。

贝贝连忙说:「大哥哥,她不是咱们家的,她是我的同学。」

我顽皮地抿着嘴,作个卡通式笑容。

他撞我一眼,上楼去了。

大伙嘘出一口气。

罗拔说:「改天也别叫忽必烈了,他的行为一天比一天似傅满洲。」

拉利说:「把他的照片放大,拿来练飞镖。」

我哈哈大笑。

我认为他英俊,有威严,而且充满了成熟男人味道。

他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笑容,那种孤芳自赏的寂寞逼人而来。

当天晚上,咱们在唐人街吃饭,咪咪说她受不了忽必烈,要到三藩市去透透气。

贝贝说她已当尽卖尽,行不得也哥哥。

结果一半人南下加州,另一半人要去露营,只剩下我与贝贝、贝蒂。

贝贝耸耸肩,「好吧,看我们与忽必烈拚个你死我活。」

我皱眉问:「忽必烈是干什么的?」

「他是执业建筑师,」贝贝说:「是全国十大之一呢,听说功夫是一等一的。」

「真的?」我睁大眼睛。

「建筑师都带点艺术家脾气,」拉利说:「臭得很。」

在大屋住了三天,从来没见过忽必烈。

他一早去上班,黄昏回来,立刻上楼,大概是听音乐吧,他是个很静的人,根本

不觉察他的存在。他喜欢喝啤酒,抽沙龙薄荷烟,养一只猫,它叫「大力水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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