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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吗,小子。”
这几人里,明显以一个中年人为首。他有着一张威严的脸孔,胡子显然经过修剪,穿戴的护甲擦得雪亮,简直就像哪个王国的骑士。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毕竟这里是穷乡僻野。然后就听他说:“兰杰先生,我们是青色风岚佣兵团的,我是副团长。我们想邀请兰杰先生加入我们佣兵团,如果兰杰先生答应的话,团长承诺会给兰杰先生一级佣兵的待遇。”
“佣兵?就是那些只要有钱,就可以去任何战场的家伙?”兰杰摆手道:“不去不去,我不为任何人打仗,我只为我自己。哦,不,现在还得加上一个,也为了我的宝贝女儿。知道吗,先生们,养女儿可太花钱了。得给她买好看漂亮的衣服,得让她喝牛奶和面包,还得小心哪个混蛋小子打她的主意,简直比养儿子累多了。”
听着对面的男人明显偏离了话题,几个男人都露出不耐的神情,那位副团长仍耐心道:“兰杰先生,虽然佣兵团要上战场,但报酬比你当猎人要高得多。以你的实力,就算让你成为九星猎人,一次任务倒到的报酬,还不如我们佣兵团一级佣兵的月俸多。你是一个人才,我们团长很赏识你,切勿错过良机。”
“啰嗦死了,都走开,我女儿快来了。我得趁她来之前再喝几杯,要不然她肯定又要数落我了。”兰杰掏了掏耳朵。
副团长站了起来,点头道:“我们会在镇上停留几天,希望兰杰先生能够回心转意。随带一提,在来的时候我们打听到一些消息。有人正在找你,兰杰先生,而且我认为,对方不怀好意。”
兰杰眯了眯眼,沉默地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艾莉丝走了过来,在她的食物前坐下道:“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青色风岚的家伙,想叫我加入他们。”
“佣兵团?我听说过他们,他们很厉害的,你答应了没有?”
兰杰摇摇头。
“为什么不答应?”
兰杰白了她一眼:“笨蛋,佣兵不同猎人。猎人出任务都是独自行动,我可以把你带在身边。但佣兵,他们是要上战场的,一上战场没有几个月是回不来,而且也不能把你带在身边。”
艾莉丝咬着面包说:“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
“保护个头,你看镇上那些混蛋盯着你的眼光,哪一个不想把你生吞活剥了。要不是我在你身边,那些混蛋早吃了你。我可不放心把你留下来。”
艾莉丝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苏西姐姐说,有时候你就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
“什么,那个臭女人敢这么说我,回去后我一定要好好教训她。”
天亮的时候,兰杰带着艾莉丝离开了镇子。艾莉丝自己骑着一匹白马,那是兰杰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她给白马取了个名字,白风。
白风跑得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兰杰自己仍然骑着他那匹瘦马,瘦马已经老了,跑得不快。于是骑在白风上的少女总会在兰杰身边跑来跑去,有时会抛下兰杰跑开一阵,接着又像风似的跑回来。骑在马上的艾莉丝是快乐的,阳光下她的笑脸如同花儿般娇艳。在过去的几年里,艾莉丝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似乎已经从童年时的阴影里走了出来。
“别跑太快,笨蛋,小心摔下来。”兰杰叫道。
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在一片小树林边休息。艾莉丝正清点着行囊,里面装着一件件礼物,兰杰一脸心痛的说:“不用买这么多东西吧?”
“这是给苏西姐姐的,她总送给我们食物,而且你老在人家酒吧赊帐。”艾莉丝翻动着里面的东西:“还有这是给帕德的,这是给小劳比的,他们也很照顾咱们呢。”
兰杰抱着剑哼哼说:“我也很照顾他们呀,又不见他们买礼物给我。”
“别这么小气啦,要跟大家处好关系,懂吗?”
“切,又是苏西那女人教你的吧,我早说过她别教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才不是乱七八糟呢。”
兰杰正想再数落她几句,忽然神情一变站了起来。他眯着眼,看向树林外的远方,正是烈日当空,远处一片金灿灿的,片刻之后,有一道黑影出现在一个山坡处,并朝他们这个方向走来。
“收拾东西,我们该走了。”兰杰小声说。
艾莉丝也没有问,立刻把东西收拾好,两人上了马。兰杰指了个方向,两人骑着马远远地绕过了那个人。白风跑到瘦马身边,艾莉丝问:“那是谁?”
“不知道。”
“不知道你跑什么?”
“笨蛋,有一种东西叫直觉。总之,听我的准没错。”
数天后,他们回到了月光镇,艾莉丝一回来就往酒吧跑。兰杰就坐在酒吧里,看着艾莉丝把带的礼物分发给镇上的人,兰杰叹了口气道:“那可是老子的血汗钱啊。”
“叹什么气,现在谁不羡慕你有个好女儿。”苏西把一杯酒放到他身边,坐了下来道。
兰杰哼哼道:“他们何止羡慕,还想把艾莉丝从我手上拐跑吧。”
“她长大了始终要嫁人的啊,难道你要守着她一辈子。”
兰杰叹了口气:“你说得对,只是我不放心啊。那个孩子,她以前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
“她终究要自己去面对的。”
“或许吧。”兰杰一口气把酒喝光:“反正在她没有十八岁之前,我是不会让人拐走她的。”
苏西忍不住笑了起来,瞥了他一眼道:“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混蛋吗?”
兰杰别过头去不说话。
又过了几天,兰杰在自己的卧室里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艾莉丝,帮我买酒去。”
“不去,要去你自己去买!”艾莉丝在隔壁叫道:“还有,别喝酒了,我已经做好早餐了哦。”
“真严厉,到底谁才是大人啊。”兰杰挠了挠脑袋,走出卧室说:“早餐什么的呆会再吃好了,我先去买点酒。”
艾莉丝哼道:“迟早我叫苏西姐姐不卖给你。”
“她敢?”兰杰哼着歌出了门,打着呵欠走向广场的酒吧。似乎还很早的原因,小镇显得很安静。只是,安静得太过诡异了。当兰杰走到广场时他僵住了,广场上躺着一个个人。或者说,一具具尸体。难怪今天会这么安静,因为镇上的人悄无声息地死了。这时烈马酒吧的门被人推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他手上的剑淌满了血,阳光下,他看向兰杰微笑道:“早安,我的兄弟。”
兰杰和他之间的事物渐渐淹没在了黑暗之中,接着两人之间有一条血路浮起,然后血路上就腾起了火焰。两人各据血路的一端,犹如宿命的安排。
燃血之路!
第1754章 往日重现
晨光一点点地照进小镇里,照到那些残破的尸体上,照到那铺满广场的血浆上,照进兰杰的眼里。
艾伦可以感觉到此刻兰杰的心情,他如同跌入了深不见底的冰窖般。昔日那一张张鲜活的脸孔,如今脸上的表情却定格在茫然或恐惧上。
那个男人仰头看天,仿佛在接受阳光的洗礼:“找到你可真不容易啊,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这个镇子。可这个镇上的人实在太不友善了,我问你住在哪里,竟然没一个愿意说出来。我很绝望啊,只能杀了他们。反正只要一个一个地杀过去,总会找到你的吧。”
兰杰如同失去灵魂的木偶般走过男人的身边,走进了酒吧里。一进酒吧,苏西就愕然地看着他。兰杰身体晃了晃,跪了下来。昔日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现在只有脑袋安静地给摆在吧台上,血流了一地。至于她的身体,则躺在地面的另一边。
心脏急剧跳动着。
深沉的悲伤终于转化成愤怒。
艾伦看见“自己”无声地扑了出去,在如瀑的晨光下,一拳砸在男人的脸颊。男人脑袋急摆,一颗牙齿从嘴中飞了出来。然后匹练般的剑光一闪,兰杰身前立刻鲜血淋漓。
然而兰杰如同没有知觉一般,双手抱住男人的头,狠狠一个头锤砸了过去。砸得男人连连退后,男人暴喝一声,浑身光焰喷薄。抬起头未曾落下,兰杰却转了个身,有无形的剑风掠过,兰杰的脸上多了一道细细的伤口。
他宛若末觉,扑了上去。
男人遥斩数剑,兰杰只双臂交叉护着脸和胸口,其它的地方完全暴露在剑风之下。剑风扫过。他身上已经多了几条伤口。最重一条在腰侧,鲜血瞬间喷了出来。
但兰杰已经挨近男人。
男人也一剑砍下来。
剑砍在兰杰的肩膀,艾伦可以听到剑锋撞到锁骨的声音,然后这一切就结束了。
兰杰的手穿过男人的胸口,从他背后捅出来,手中握着一个还在跳动的心脏。
一握,血浆喷涌而出。
男人看着他笑了起来:“开始了,它开始了。一旦开始就不会停下来,你躲不了的。最终,我们的宿命会把你卷进来。你所爱的,你所关心的人,都会变成血路上的一具枯骨。”
“我,先去地狱等你!”
他闭嘴了眼睛。
兰杰把手抽出来,就这么任由剑嵌在肩膀上,跪倒在地突然痛哭了起来。
直到一双冰凉的手捧住他的脸,兰杰才回过神来。阳光下,艾莉丝努力在笑着,哪怕眼角已经狠狠划落两道晶莹。可这一刻,阳光中的笑脸,就是兰杰唯一的救赎。
数日后,兰杰和艾莉丝离开了镇子。月光镇已经完了,几十人死在那个男人的剑下。如今镇上依旧可以听到人们悲伤的哭泣,那些镇上的居民会死,全都和兰杰有关。兰杰无法再这个小镇住下去,悲伤会把他淹没,让他窒息,最强无路可逃。
他本来可以不逃,任由悲痛淹没自己。但为了那一双冰凉的手,兰杰决定逃走。数年的相对,早已让他把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他不能让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地狱里。
两人离开了小镇,展开了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
血路的宿命在身后紧紧追赶,兰杰所能做的,就是走远一些,再远一些。
于是四年之后,他们经过了多个国家,出现在一个高坡之下。高坡下是一个壮丽的城市,高耸的城墙和各种建筑都是雪一般的白。这个建在一条大河附近的白色城都,在午后的阳光之下美丽得有若天堂。
四年的时间,艾莉丝已经出落成一个高挑的少女,刚过完十九岁生日的她兴奋地指着下面那座城市说:“我们就住在这,好吗?”
揭开斗蓬,兰杰点点头:“嗯,我们暂时不走了。”
少女高兴地吹叫一声,就连已经长得极为神骏的白风,也兴奋地发出一声长嘶,然后人和马便奔下了高坡,朝着那座白色的城市而去。
白城苏洛世是一座繁荣的城市,在城市的周围是千里沃野,人们在这里种植着各种农物,由于气候使然,这里的稻谷年年丰收,于是这座城市又有了粮仓之称。
兰杰和艾莉丝交了税进入城市,入城是一条铺着平整石砖的路,绕过一个小广场后,便正式进入苏洛世的城区。白城的城区就像从高坡上看到的一样美丽,这里路面一尘不染,街道两边种植的绿树连绵成荫。来往的人们穿着干净的衣服,就连马车的车轮也没有一丝污垢。
对于旅行过许多地方的兰杰和艾莉丝两人来说,白城是他们所到过的最美丽的城市了。这里美得让人心醉,也足以让人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四年的时间,兰杰已经平复了不少。尽管偶尔午夜梦回,那个瞪着空洞。眼神的脑袋还会在他梦里闪过。但至少,他已经恢复平静,不用靠烈酒来麻醉自己。
在旅途中,兰杰同时也接取各种任务。随着血路觉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经和初遇艾莉丝时不可同日而语。他完成任务的时间变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务难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来,没有一次失败,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经让兰杰在猎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传说。
用旅途中赚来的钱,在白城最偏僻的一个路段买了套房子,虽然这样的两层小楼在白城里几乎是贫民才会住的房子。但对于居无定所的艾莉丝来说,少女已经很满足了。
在女孩忙着打扫屋子的时候,兰杰去了趟城里的猎人工会,搜刮了一些任务传单好了,好做挑选。回来的时候艾莉丝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干脆坐下来和兰杰一起挑任务。
“这个不错啊,讨伐一个十人左右的盗贼团,报酬也不少,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要不这个也行,一群中等程度的危险种,报酬还不少呢。”
见少女给自己挑的任务几乎都是普通难度,兰杰揉了揉她的头发道:“这可不行,我们要在白城生活,这种任务的报酬我们几天就花光了。其实我看中这一个。”
兰杰在传单里拿出一张,拍到艾莉丝的眼前。
女孩看去,那是讨伐一头危险种的任务。任务地点在距离白城几十公里外的一片山区里,危险种的名字是黑电。黑电是一头高级危险种,每逢春、秋两季就会到白城肆虐。这个任务已经发布多年,但一直没有完成,甚至有多个猎人组队去讨伐黑电,可都一去不回。这一些都写在任务的备注里,看完,女孩坚决道:“不行,太危险了。”
兰杰微笑道:“放心,你也见到这些年我厉害了不少,对于一头危险种还是有点把握的。而且你看,任务的报酬足够我们在白城生活无忧地过上好几年。再说,你也快可以嫁人了,我这不得准备准备。”
艾莉丝大叫道:“我不嫁,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所以,你别接这么危险的任务了。”
“傻孩子,又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放心吧。”
艾莉丝小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么些年你一直接受那些危险的任务,是想着有一天在任务里死了吧。那我怎么办!”
兰杰叹了口气,道:“我不会死的,也不会丢下你,这样好了吗?”
“这可是你说的。”
“嗯。”
“拉勾。”
“真是孩子气。”
翌日,兰杰牵着一头大马离开了白城。往昔他那匹瘦马早病死在旅徒里,他骑着马一路向西。在中午的时候,和一支马队擦肩而过。这支马队足有百来号人,他们人人身披斗蓬,看上去像是远行的商旅,但在他们身上,兰杰闻到了死人的味道。
这些都是亡命之徒。
不过兰杰没有理会他们,他早已没有管闲事的冲动。尽管这支马队看上去是要去白城,不过白城墙高兵广,一支马贼能翻起什么波澜?
数日后,兰杰骑着马回来。在马上多了一个包裹,里面是黑电的脑袋。把这个脑袋交到猎人工会,兰杰就可以获得巨额的奖金,他甚至在考虑重新买个房子。他自己无所谓,但多了一个女儿,那就不同了。
当翻过一个高坡时,兰杰怔了下。白城里竟然飘起黑烟,他连忙策马狂奔。从外面看,白城的城墙白皙依旧,但里面却飘起条条黑烟。兰杰进了城,才发现多处街道被烧毁。
他捉过一个受伤靠在路边休息的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是恶风峡的马贼,他们在白城里有内应。趁天黑的时候内应杀了城门附近的士兵,把马贼放了进来。那些天杀的到处打砸抢掠,还捉走了一批人,要求城主在三天里交钱才肯放人。但城主说了,打死也不会交那笔钱,毕竟捉走的都是西街的穷光蛋。”
“西街!”兰杰心脏重重跳了下,他买的房子就在那条街道上。
兰杰风一般赶往西街,这里一片狼藉。他来到自己的房子,在来的路上他多希望房门紧掩,等他敲门时,艾莉丝会探出脑袋,然后责怪他怎么没有早些回来。
然而等他来到时,却见房门倒在地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他送给艾莉丝防身的短剑掉在地上,上面还有一缕血丝。
四年前的那一幕,仿佛又在眼前重现。兰杰捧着头,掉头就往外跑。
“不,不!
他翻身上马,朝城门的方向疾奔。
第1755章 黄昏
已经三天了。
从艾伦进入城堡之后已经过去了三天,这三天里,爱丽丝和莎娜便呆在这个地腹空间的入口处。两个女人没有交谈,只是默默地等待着。
突然,城堡中升起一股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机。说熟悉,是因为那股气机一经分辨就知道是艾伦的。说陌生,是因为那股气机里又掺杂了别的东西。
爱丽丝和莎娜互望了眼,均朝城堡的方向看去。
片刻之后,有人从城堡里行出,除了艾伦之外还会有谁。两个女人当下飞掠过去,和艾伦的城堡外相遇。
艾伦的样子看上去有些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