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经济解释 张五常-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邻近一带的需求他一个人应付有余。因为行动不便,他修补衣物的机会成本比其它人低,没有谁考虑与他竞争。这个修补的男子是赚到一点归属租值的。
    有碗形的平均成本曲线,有归属租值,在某范围内可以提升价格。只有该男子一个人供应修补,但不能说是垄断。这是因为虽然在表面上他面对的市场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但如果他加价够高,潜在的竞争者就会参进。
    一个有特大的比较成本优势的人,在一个加价的范围内,可以吓退所有的潜在竞争者,垄断是不能以成本来界定的。
    另一种最常谈及的以成本论垄断的例子,也不能成立。这就是有名的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此前我说过了:如果一个生产者面对的需求量越大,其产品的平均成本就越低的话,市场只能容许一个生产者的存在,成为一个自然的垄断者。这里有一个颇大的枝节:平均成本若不断下降,边际成本永远都在平均成本之下,而若价格等于边际成本,这生产者注定亏本。跟的传统看法是:如果价格高于边际成本(等于平均成本,使生产者不亏本),需求者的边际用值就不可能等于边际成本,于是无效率,违反了柏拉图情况。这是支持政府管制公共事业(publicutilities,如电力供应)的主要论点。
    一九四六年,高斯发表《边际成本的争议》(The Marginal Cost Controversy),提出如果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而要政府补贴及管制,惹来的麻烦不少,管理的费用很大,所以应该以平均成本订价。一九六八年德姆塞茨发表《何必管制公共事业?》(Why Regulate Utilities?),提出了自然垄断其实不是垄断的观点。他举出制造汽车牌的例子。在美国,铁造的车牌由政府发行,而其制造是量越大平均成本越低。德姆塞茨的分析,是如果招标竞投制造,每铁牌之价会等于平均成本,何垄断之有?
    从高斯与德姆塞茨的论点出发,我们不妨加上我对上头成本的分析与本卷第三章关于出版行业的论据混为一谈,所得的结论如下:
    (一)还没有投资下注生产,所有成本都是直接成本。决定了艾智仁(A。 A。 Alchian)所说的生产节目,市场有竞争,这个节目的预期总成本会等于预期总收入。没有成本曲线可言,所以平均成本不断下降的自然垄断不可能存在。
    (二)投资下了注,不是直接的上头成本只能从租值的角度看。平均成本曲线要先以直接成本画出,然后按市价差距作为租值加上去。直接平均成本的曲线若是碗形的,连上头租值的总平均成本也是一样。然而,我们分析书本印制成本时可见,准备成本与试产成本都是直接成本,而因为有这些成本,书量越大其平均成本是越低的。但我们指出,出版商与印刷商的供求关系,不应该以书本单位算量,而是要以「书号」算。以书号为量,其直接平均成本曲线就不会不断地下降了。自然垄断不能成立。
    (三)要是一个生产者零售或散沽,准备成本及试产成本也变为上头的租值成本。余下来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线就不会不断地向右下降。经济学者喜欢举出建大桥或隧道的例子,来示范平均(车辆使用)成本的不断下降。投资数十亿建隧道,把这庞大的上头成本与使用的车辆摊分,其平均成本当然不断下降。但投资建隧道之前不应该这样看──应以总投资的折现与总收入的折现来衡量;建造后那庞大投资只能从租值的角度看,其摊分是倒转过来,从微不足道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线加上每辆车所付的租值。这后者──总平均成本曲线──是不会不断地下降的。自然垄断也不能成立。
    我们不能从生产成本的角度来界定垄断。
    (《经济解释》之五十一)
    第二节:垄断的成因
    凡有社会必有竞争,而市场是竞争的一种安排。另一方面,垄断触目皆是。竞争与垄断是可以并存的。
    让我先举邓丽君的例子。这个不幸早逝的歌星实迷人。她的歌声甜而不寒,台风与仪表尽属一流,多种语言说得流利,而倾倒的顾客男女不分。是的,因为有特别的天分与勤修苦练,邓丽君是个垄断者。不是没有其它歌星与她竞争,但她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这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已容许了所有的潜在竞争者的存在:听她的入场费加价,需求量会减少,但需求曲线不会因为有潜在的竞争者而平下来。就算市场对她的歌完全没有讯息费用,邓丽君还要觅价:面对向右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她的经理人要考虑入场费应该高一点还是低一点才会带来较高的收入。
    天生特别的供应,外人无从绝对地仿效,是垄断。然而,以歌声而言,算得上是特别的何止邓丽君?其它招徕有道、大名鼎鼎的歌星不在话下,张五常的歌声又怎样算了?上帝可以作证,我的歌声也很特别;可惜的是,当我一曲高歌,听者愿意给我钱要求我不唱!我也是一个垄断者,我的歌声面对的市场需求曲线也是向右下倾斜的,但整条曲线是在左下的负值范围内。
    垄断不一定可以赚钱。绝大部分的垄断一文不值,所以没有经济学者为我的歌声费心。天生下来,每个人各各不同,在某方面都有可以大垄其断的产品。无奈市场无价,天才自古空余恨。电影明星的相貌特别;你和我的相貌也特别,只是没有观众出价。明星的演技特别;你和我的演技也特别,可惜也没有观众出价。你和我于是成为无价之宝,使经济学者漠视了。
    经济学者的兴趣是有价可觅的垄断行为。虽然无价可觅的、面对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的垄断者甚众,但剩下来的、其垄断产品可以卖得一点钱的倒也不少。例如今天在香港及大陆等地卖文为生的人,每个都有点特别,与众不同,在某程度上都是垄断者。当然,一些比较平庸的写手,可以觅价的范围不大,这是因为有差不多水平的文稿招之即来,使这些写手面对的需求曲线比较平坦。面对比较平坦的需求曲线不一定赚得比较少的钱,只是觅价的范围比较窄。赚钱或收入的多与少,主要是看需求曲线的高度。要是我不卖文而转作卖歌,面对的全在负值范围的需求曲线可能有很高的倾斜度。
    个人的性格或风格不同,其产品都有垄断性。可以说,所有艺术家的作品都是这一类的。有价可觅的产品既可因人之异而成,也可以因环境之异而存在。好些餐馆因为环境特殊,或有佳景可观,就成了有垄断性的供应者,要觅价。我还记得在美国洛杉矶邻近一海港小镇,有一家餐馆傍海而立。出发远渡重洋的大船近窗而过,船长透过扩音器与餐馆内的顾客道别,说行程,讲笑话,造成奇异而欢乐的气氛。只有一家餐馆有这样的晚餐供应,垄断也。
    传统的最可取的「垄断」定义,是一个供应者面对的(市场)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我们不能见到这条曲线,因为在真实世界中这曲线不存在。然而,这曲线有一个明确的含意,那就是供应者可以加价而少卖一点,或减价多卖一点,所以他要觅价。对这传统的定义我必须加上两个重要的条件。其一是垄断者面对的需求曲线必须包括所有的潜在竞争供应者。要是一个供应者加价,潜在竞争者的参进或威胁会把需求曲线平下来,这供应者就算不上是垄断了。
    其二更为重要。若产品有相当可观的讯息费用,众多的竞争供应者可能与顾客讨价还价,实行觅价的行为。这种因为讯息费用而起的觅价可能有很广阔的觅价范围:在古董市场,同样之物其成交价可能相差数十倍。这样,面对一个供应者的需求曲线肯定是向右下倾斜的,但这不是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因为讯息费用奇高。
    我认为不应该单以一个供应者面对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就说是垄断。邓丽君卖歌与一个商人卖古董的觅价行为在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是因为产品与众不同而觅价;后者是因为讯息费用而觅价。性质不同,分析行为也跟有别。我认为后者不是垄断。
    除了上述的因为特别天赋或特殊情况而自然地造成的垄断,其它的所有垄断在某程度上是因为有保护而形成的。最明显的保护,是政府以约束牌照发行量的办法来减少竞争者。香港的出租车有牌照数量的约束,但真正的垄断者是香港政府:管制数量卖牌照,牌价高达数百万港元一个,政府收的是垄断者的租值。
    香港的电视台与电台也是因为管制牌照发行量而由政府收取租值的。十八年前,香港的财政司彭励治(已故,当年是好朋友)和我就在一个问题上起了争议:他说(当时)电视台限于四个,是因为某些我不明白的技术上的约束;我问电台(广播台)的音波频率近于无数,为何也只限几个台?是的,在美国,申请获取频率的广播权易如反掌。
    以政府操纵垄断来赚取租值是不明显的税收。在香港这些更包括地产、码头、公共交通等,使我在几年前提出香港的税率奇高之说。这种以垄断租值补助政府支出的办法,在经济大有增长时皆大欢喜:政府收地价,地产商与置居所的市民赚楼价,买不起楼宇的有政府的廉租屋供应。但若经济下跌就很头痛,因为政府将垄断租值花清光,税不能减,而购置楼宇的人因为好景时的高地价而容易地变为负资产者。
    有云「香港发三师」。那是指医师、律师、会计师。此「发」也,主要是因为牌照管制,虽然这些年来新入行的三师因为牌照数量大增而再不易「发」了。以医生为例,牌照可以用作鉴证资历,也可以用作约束数量来增加这行业的「垄断」性。前者有颇大的争议:支持者认为鉴证资历可给市场的顾客有保障;反对者则认为这鉴证可以误导顾客,使知识不足的中了庸医之计,而庸医何其多也。
    至于除资历以外,约束医生或任何行业的牌照数量,经济学者是一般性地反对的。但这些反对是有效率或无效率的价值观,与解释世事无关。不要以为除了资历,香港的医生牌照没有数量的约束。以资历水平而言,美国的医生比香港的高,但不能自由地到香港来挂牌行医。要解释这后者现象不容易。
    一九五八年,嘉素(R。 Kessel,1923…1975)发表了《医业的价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 in Medicine)。那是一篇非常精彩的文章。嘉素认为,美国加州的医生因为有牌照数量约束而变得有垄断性,以致同样的病,富人付费较高,穷人较低。但为什么外来的医生不能在加州行医呢?他的解释,是本地的医生在医院作见习生时,收入微不足道,医院赚了他们的贡献而购置了医院的仪器等,见习后挂牌行医,就有权用当地的医院替病人治疗,而若没有医院可用,医生是不可以成功地挂牌的。香港不容许美国医生挂牌可能类似:他们没有在香港的医院作过见习生,没有廉价地对医院作出过贡献。我认为嘉素的分析功亏一篑:外来的、有足够资历的医生,为什么不可以多付钱给医院来换取挂牌用医院的权利?
    专业的牌照与数量约束的问题是很复杂的学问,是《经济解释》的题外话,但既然与垄断有关,我简略地介绍一下。且让我转谈其它四项有保护性的垄断:发明专利(patents)、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版权(copyrights)、注册商标(trademarks)。
    (《经济解释》之五十二)
    第三节:发明专利的五个谬误
    发明专利权(patentrights)是经济学上一个比较困难的题目,很有争议性。且让我先将争议的要点说出来,指出其谬误,然后转到发明专利的本质那方面去。
    谬误一:发明专利的授予不会鼓励发明。虽然边沁(J。 Bentham; 1795)、萨伊(J。 B。 Say; 1803)、米尔(J。 S。 Mill; 1848)、克拉克(J。 B。 Clark; 1907)等学者都肯定发明专利可以鼓励发明,但陶西格(F。 W。 Taussig; 1915)与庇古(A。 C。 Pigou; 1920)则认为发明专利的授予是多余的。后二者认为发明家是另外一种人,天生下来就喜欢发明研究,有没有金钱的奖赏没有多大分别。
    经验告诉我们,说发明专利的奖赏对发明起不了作用是不对的。今天,先进之邦有数之不尽的私营发明研究室(R and D laboratories),花巨资雇用员工从事研究工作,而争取获得专利权的行为极为普及。注册发明专利的律师的薪酬是法律行业中最高的。另一个有趣的例子是美国发明大师爱迪生(T。 A。 Edison; 1847…1931)。此公摆明是为金钱而发明,平生因为怀疑他人抄袭他的发明专利而打官司无数,几致一贫如洗。
    读者不妨在自己家中游目四顾。目光所及,你会发觉差不多任何一样物品都有或曾经有多项发明专利的保障。单看你自己身上的衣物,每一样都曾经有数以十计的发明专利。话虽如此,发明专利的法例要到一四七一年,在意大利,才被推行的。旧中国的传统从来没有发明专利的法例。事实上,旧中国连科学的传统也没有。
    谬误二:发明专利害大于利。较早的普兰特(A。 Plant; 1934)认为发明专利促成垄断,对社会经济不利,不应颁发。现代的森穆逊(P。 A。 Samuelson; 1954)与阿罗(K。 Arrow; 1962)则认为发明研究是应该由政府投资下注的。
    发明专利会导致垄断是对的。但垄断可不一定导致传统上所说的浪费(见卷二第七章于后)。另一方面,持有专利的人可以将专利租出去给很多个使用者,促成竞争的局面。要是没有发明专利的酬报而使发明胎死腹中,社会的损失就更大了。不管怎样垄断,有发明总要比没有好。
    森穆逊及阿罗的观点比较湛深。他们认为一个发明是一项共用品,可以多人共享,多让一个人使用其边际成本是零。这观点是对的。他们于是认为,若发明专利授予私人,用者要付专利权的费用,在边际上享受这发明的人就少了,对社会不利。这看法却是错了。这观点的成立,是需要假设由政府投资发明,而其后用者不需要付费,发明的成本与成功机会会与私人投资研究的一样。历史的经验是不支持这观点的。
    回想昔日的共产国家,像苏联、东欧与中国,政府投资发明研究有的是,但效果怎样了?事实上,就算曾经自称是世界第一强国的苏联,对战争武器的发明研究有点看头,但消费品就一无是处。理由简单不过。发明不收费,没有私人的回报,就等于没有发明专利权的法例。我们不可以一方面承认发明专利有鼓励性,另一方面又反对收费。政府要投资发明而不收费是一回事,私人发明需要保障而收费是另一回事了。
    谬误三:发明专利会导致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又称租耗)。这起自普兰特而由巴赛尔(Y。 Barzel; 1968)发扬,虽然巴赛尔显然没有读过普兰特一九三四年的旧作──按:普兰特是高斯(R。 H。 Coase)的老师。
    这里的租值消散的论点,是指一个发明,其授予的专利只有一个奖,先达先得。这会导致两方面的租值消散。其一是众多的研究者参与研究,但获奖的只有一个,其它得不到的是重复了劳力,白费心思。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重复不仅可使发明的价值(可看为租值)被失败者的成本抵消,而所有参与研究的人的成本总值,可能高于发明的价值。其二是因为只得一个奖,先达先得,参与竞争研究的人要斗快,赶、赶、赶,因而增加了研究的成本。发明的价值就可能被这成本增加抵消了。
    这个租值消散的论点有问题。让我先从一个例子说起吧。
    话说在大雾茫茫的大海中,一艘大邮轮沉没,乘客都是富有的人。求救讯号发出,说明谁能找到邮轮沉没之处而救起乘客的,可获巨奖。一千艘快船因为奖金而蜂拥地去抢救,但成功地寻获而得奖的只有一艘。问题是,那空手而回的九百九十九艘参与抢救的船只是否重复了劳力,导致租值消散?
    答案是:不一定。单一艘快船在大雾中找寻可能成功,但机会远不如一千艘那样大。奖金越大,抢救的船只越多。要是每一艘快船能成功的或然率是准确而又预先知道,抢救的快船数量既不多也不少,租值消散是不会发生的。但如果不能预先知道成功的或然率,或知道的不准确,那么可能太多的快船参与,导致租值消散,或太少参与,成功寻获的租值就有盈余。
    在租值消散的话题上,发明专利的授予还有另一个被所有经济学者忽略了的问题。租值消散理论的创立(本书卷三将会详述),是资源的使用权是公有的,任何人都可以竞争使用,没有约束,但使用所得的产品却是私有的。这样,因为资源是公有的,竞争使用的人太多,以致资源本身的租值下降为零。例如一幅土地是公有的,没有私人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产品是竞争者的私产。这样,土地的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