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佳幸福 作者:紫苏落葵(起点vip2012-09-07完结,腹黑 ,豪门)-第1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时的她能轻易地掌控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全然掌握,容不得一丝差错,每件事都精确计算。比如,当年在 Z大,她以一个游戏新人的身份练习一个月的拳皇,挑战一位喜欢自吹的男生。三局皆胜。丢下游戏手柄里,她还看了看窗外的天,用淡得不能再淡的口气,说:你,不过尔尔。

那嚣张的气势,是她在Z大的唯一一次。

这一刻,苏婉儿回头去看这些年一路走来的点滴,内心感慨万千: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变得这样小女人?自怨自艾,困顿、慌乱、忘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就是不久前在深宁。面对因为叶云嘉的朱雀令引发的道上惊心动魄的追寻与盯梢,她还能从容淡定,成功摆脱那些人。

可如今,自己却是慌乱的境地。儿女情长的小气。若长此以往,还真是白白折了这逐渐丰满的羽翼。

她轻轻摇头,有一种骤然惊觉之感。这身世的揭晓以及联姻实际上是为自己的梦想打开了一扇更广阔的大门。让自己的梦想刹那间变得不那么遥不可及。可是苏婉儿啊苏婉儿,枉费你当初改名时毅然想到上官婉儿这个名字,你看看你遇见叶瑾之扣的种种,你都成什么样了。

苏婉儿在心中暗暗感叹,窗外依旧是灰蒙蒙的京城天空。耳畔还有父兄在说要去京城最好的图书馆看看关于青瓷的书,于是,他们又在京城日程上添上了这一项。

看着容光焕发,对未来充满希望。对青瓷事业满是憧憬的父兄。苏婉儿觉得遇见叶瑾之后的慌乱与不淡定都是无端且没用的。

如果这个男人爱她苏婉儿,那么,让他处理好严清雅,然后坦然接受,一起努力过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如果不爱,她就分道扬镳。好聚好散,说不定日后青瓷事业,这人也能帮上忙。而她,则会朝着自己的梦想坚定不移前进。

他——,是自己人生中一段还算美好的相遇,如同当年放过自己的银座八楼的四少一样。虽然苏婉儿一直在怀疑他们是同一人。因为那一年,叶云嘉被绑架,据叶云嘉所讲述,那些绑架他的人不只是为了钱,其中还有倭寇。而那不久后,妈妈生病,苏婉儿就在银座八楼遇见四少。加上在深宁市,他说出的那一句话正是当年银座八楼那位教给他的。

也许就是他。不过,如今看来,已经不那么重要。如果自己跟叶瑾之有幸福的那一天,那么,自己就亲口问他。如果没有,就让了一杯茶给她,说:晚上早睡,别的事都不要想,也不用去想。只要相信我就好。

你这话,说得这样无端。苏婉儿平静地扫了他一眼。

无端就无端。你相信叶瑾之不会害你就行了。叶瑾之说,语气似乎也有些疲惫。

苏婉儿只喝那茶,尔后转了话题,问:周伯说今天,你跟我彩排一下,不过,我听阿碧说,结婚前一天,我们不能互相见面。那么,我想回陈家是最适合,对吧?

叶瑾之点点头,说:是,一会儿彩排完了,调试好直播的设备,我就送你回去。晚上,我也不住这边。这里会布置成新房的。

他说着,看了看周围。苏婉儿听到新房两个字,心里竟然是微微颤动,但真的只是微微颤动,然后恢复平静。端杯看天色,倒是有些忧心,说:这天似乎一天两天不会放晴。

你喜欢举行婚礼的时候是晴天?叶瑾之问。

苏婉儿一笑,说:谁不喜欢晴天呢,日光和暖明媚,人心情都舒畅。

是啊。在她的想象里,婚礼那样喜庆的场面,从来就没有在雨天、阴天举行的道理。叶瑾之呵呵笑,说:那就许你晴天。

你还以为你是神,司职天气啊。苏婉儿撇撇嘴,将手中的青瓷杯递过去,示意还要一杯茶。

叶瑾之笑意盈盈,说:不是神,却也能做到。略微改变天气,对人类来说,又不是大事。

苏婉儿一惊,她也知道现在的科技远比自己看到的发达,但要改变天气,得有怎么的权势,以及怎样合理的理由才能做到。所以,她低声说了一句:你疯了。

人,一辈子,偶尔疯一次,也是必须的。叶瑾之一本正经地回答,说的时候,那眼神专注,直直看过来,像是要直达她心底。

苏婉儿只觉得心如风中柳枝起起落落的颤动。她想:这男人,其实真是很厉害,一言一行都可轻易直达人心。

她垂了目,不要回应,只是笑了笑,说:其实下雨天,举行婚礼,也挺有乐趣的,反正都是中式的婚礼那礼服挺保暖的。

叶瑾之只是笑,像是了然她心底的想法,说:我自有分寸的,不用担心。

谁担心你了,真是自恋得可以。苏婉儿斜睨他一眼,脸上浮了笑,觉得不能跟这人呆太久,否则真的很容易变迷失,很容易就沦陷。所以,她起身,借口去房间继续弄论文避开他。

然而只是清净片刻,周伯就过来请两人去彩排婚礼,因为当日不可能都让人过来挤在礼堂里观礼,所以届时会直接进行直播,有些话,有些仪式必定不能出错。

苏婉儿一走出房门,便被叶瑾之牵了手往外走。因为有外人在,她不好挣扎,于是就任由他牵着。他的手温暖宽大,牵着她沿着曲折的回廊款款而行,像是古典画卷里的平凡夫妻一起走到厢房。

那厢房是苏婉儿化妆待嫁之地。叶瑾之将她送到门口,说:我在礼堂等你。

苏婉儿点点头,微微紧张,随着阿碧去了厢房。略微打扮便开始,走的是阿碧教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得稳稳妥当,阿碧则说步子还要小,因为婚礼当天的行头比较笨重。淅沥沥的雨打在廊檐上。苏婉儿就沿着那廊檐一步一步往祭祀台去,远远的就看到叶瑾之在那里等着。

阿碧充当的是苗秀芝的角色,将苏婉儿交在他手中,并且说了家里对出嫁女儿的训诫。就这样交换信物,然后给祖先上香,而后是属于江府郡园的一系列仪式,其中还包括了游园,石英花车的精致程序让人咋舌,但由于天在下雨,游园便被省略。

整个彩排,大体走了下流程,也用了一个小时,苏婉儿算是服气了,光仪式就用了一个多小时,那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后续,这样下来,人都快累散架,婚礼真是可怕的存在。

刚完成彩排,回到房里收拾东西。因为刚跟周伯也说了回陈家去的事。周伯也欣然同意,只是说为了配合婚礼流程,要烦劳阿碧一同前往。

阿碧做事果敢干练,极懂分寸。苏婉儿也十分喜欢,便就同意。于是,阿碧也一起来帮她收拾物什。刚开始收拾,电话却就响了,原本以为是秦喜玲,拿出手机来一看,却是李峻宁。


52
第052章 仿若旧相识

人群里,一袭粉色风衣,淡蓝色围巾,提简单的褐色皮箱秦喜玲依旧是那风姿绰约的模样,宛如日光下热烈绽放的玫瑰。

苏婉儿心里一热,有过往的青春呼啦啦在眼前。她用力挥手,大声喊:玲子,这里,这里。

秦喜玲听到她喊,嫣然一笑,大步穿过拥挤的人群,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妞,你的头发是越来超短了,这见识是越来越高了。秦喜玲一本正经的神情一如当年。她开玩笑,自己从来不笑。

苏婉儿呵呵笑,觉得时间并没有在彼此之间划下很深的沟壑。

那有你说的那样。这头发长长短短的,不知道过了多少岁月了。

现在算一算,我们也有五年多没见面了。苏婉儿回答,心里充满又见故人来的喜悦。这一刻,她其实才明白孔子那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的感觉真的很好 。

秦喜玲听到她的回答,耸耸肩,一手牵了她的手,笑嘻嘻地说:妞啊,全世界兜兜转转,见那么多人,却就是比不得我们。这一见面,我觉得我精气神都有了。

她夸张地说,苏婉儿则是转眼看了叶瑾之一眼,这个很有教养的男人便直觉伸手去接秦喜玲的皮箱。秦喜玲看到横斜里伸出那只手,便随着手看到它的主人。秦喜玲在看到叶瑾之时,神色一愣,转眼之间,又是那种温和灿烂的笑,问:妞,这位帅哥是谁呀?

虽然她神色转得很快,那一丝的愣神,苏婉儿还是尽收眼底。不由得露出一丝疑惑来,这两人倒也像见过似的。于是在这一袭疑惑中,生怕苏婉儿给他整也别的头衔不的叶瑾之掷地有声地回答:我是她未婚夫,叶瑾之。

秦喜玲惊讶问:真的?

苏婉儿一边点头,叶瑾之已落落大方略欠身,说:我真是她未婚夫,叶瑾之。

呀,未婚夫啊,你好。秦喜玲大惊且夸张地喊了一句,然后又去打趣苏婉儿,哟,苏小乔你这不声不响的,竟然都有未婚夫了。哼哼妞,很有发展前途嘛,不过……她斜睨叶瑾之,说:你经过组织上考察了吗?就打我家小乔的主意。

叶瑾之笑了笑,搂过苏婉儿,说:小乔所有的亲人都对我十分满意。我也会让时间作证,给小乔一辈子的幸福的。他的声音极好听,也不大声。但在这喧闹的机场,却是十分清晰。

秦喜玲一听,立马掷地有声地说:叶瑾之,你要记得你说的这句话啊。不然若有什么变故。我第一个劈了你。

不用你第一个,若有什么让她难过的。第一个劈我的人是我自己。叶瑾之一本正经,明明是回答秦喜玲,眼神却是投射过来。

那眼神专注而灼热,饶是之前已经整理好心绪的苏婉儿也不由得心里波澜起伏,低了头立马转移话题询问秦喜玲在京城的落脚点和打算,并让叶瑾之拿了皮箱出发。

秦喜玲的父亲原本就是京城人士,虽然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爸爸也到别处工作,但京城的房子还在。所以她自然是住自己家,至于打算。她耸耸肩,说:这些年到处走累了,回来休息一阵子。

你还没收心么?找个工作稳定下来吧。苏婉儿建议她总觉得秦喜玲这样到处跑对于未来没有多大的好处。毕竟一个人真正的安宁,还真是结婚生子,过平凡的生活,闲看花开苍落,内心才能彻底宁静。

再说吧。对了,你们婚期几时?秦喜玲问,偏偏是看着叶瑾之的,像是在等叶瑾之回答。

是啊,这答案也只能叶瑾之回答。因为苏婉儿很清楚,若是自己说后天,那必定要请秦喜玲。然而,他们的婚礼在江府郡园举行,这地方敏感很多,何况先前的婚礼人员名单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所以,苏婉儿选择了沉默。

后天。叶瑾之落落大方,说:因为是十分传统的婚礼,名单早已拟定。所以,不能临时更改,所以,十分抱歉,并不能请秦小 姐。

我可不是计较的人了。不过,这秦小 姐的称呼真是别扭,你还是叫我玲子好了。秦喜玲说,笑容明媚。

她是丰盛的女子,像是日光下全然绽放的玫瑰,誓死而美丽。更像是传说中吟唱流浪诗、跳着古怪舞蹈的吉普赛女郎。

叶瑾之并不接话,只是说:谢谢你谅解。改天,我与小乔会单独宴请我们自己的重要朋友。希望玲子能参加。

他将重要朋友几个字咬得重一些,很恰到好处地为苏婉儿解了困。她心里说不出的感动。那边厢秦喜玲已经在说恭敬不如从命。

小乔的朋友果然都是通情达理之人。那么,今天我们就不陪你回家,我让我的司机送你,可好?叶瑾之语气平静,看不出喜怒哀乐。

苏婉儿一听,脚步一顿,有些狐疑地看叶瑾之,又看看秦喜玲,惊愕挂在脸上。莫说她是苏婉儿唯一的闺中密么,就单着五六年未曾相见这份儿情谊,于情于理都该吃完晚饭才各自分散的。

瑾之。苏婉儿低喊一声。

叶瑾之不曾理会,只看着秦喜玲,说:传统婚礼,规矩无数,小乔为此已经准备一个多月。而今,婚礼就在当下了 ,我们得有更多的事要忙。我得合格证小乔的休息。不然,我得有个熊猫眼、精神不振的新娘了。其实,最主要的也不是这些。他说到这里停住了。苏婉儿等他的下文,迟迟没风他把最主要的说出来。

秦喜玲也是一样,又是个火性子,于是问:那最主要的是什么?

最主要的就是你我不顺路,你在东边,我们在西边。叶瑾之一本正经,一边说,一边将秦喜玲的行李递给秦冰。
那神色那话语差点没让苏婉儿大口喷血。她原本以为叶瑾之会有什么高深而严肃的理由。

秦喜玲则是先一愣,随即是大笑,径直拉开秦冰开的那一辆奔驰坐进去,然后对他们挥挥手,说:行了,你们去忙,我径直回家休息就是,等你得空了找我。

苏婉儿应声。叶瑾之则叮嘱秦冰好好照顾秦喜玲,又转头对秦喜玲说有什么事都可吩咐秦冰。

这样,叮嘱一番,秦冰开车载走了秦喜玲。苏婉儿看到那车在停车声拐弯不见,才想到秦喜玲是真的回来了。

华宝,对不起。叶瑾之忽然说。

嗯?怎么了?苏婉儿一愣,问出这一句,才想起他大约是在为这样对待秦喜玲而道歉。她可是一点都没怪他。江府郡园的事太大,不是谁都可以随意进出,之前,他让父兄来参加这婚礼,必定是挣扎万分才下的艰难决定。

对待你朋友的事。叶瑾之说,脸上全是抱歉。

苏婉儿对他微笑,说:我理解,一点都不曾怪你。我虽然不是聪颖的女子,但这些事,我还是懂得一些。

叶瑾之没答话,一手搭在路虎越野的车门上,就那样看她,神色幽深,像在思索什么。

苏婉儿不太喜欢这种暧昧的神色与场景,于是径直走过去,将他拉到一边。径直拉开车门坐进去,还催促他说:速度回去,我饿了。叶瑾之笑了笑,发动车子往江府郡园去。他开车一如既往的稳,一路上彼此却不像过去那样沉默。天马行空地聊,比如清风镇的风俗,比如小侄子的可爱。兴致来了,苏婉儿还询问他对青瓷工艺市场化的看法之类的。叶瑾之给的意见十分中肯,并且专业得让苏婉儿咋舌。

两人一路聊天,倒不觉得机场离江府郡园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快。

当然,期间还没遇见堵车。

回到江府郡园,已九点过,周伯弄了简单的西北菜过来,两人狼吞虎咽,全没了平常的优雅斯文。

酒足饭饱,苏婉儿迫不及待就想扑进屋去琢磨青瓷的企划案,却被叶瑾之叫住,说:敏华,跟我说一会儿话吧。

好吧,人家都开口了,自己总不能端架子吧。不过,刚在车上不是说了很多话了么?苏婉儿有些疑惑,却也没素质得直接问出来,而是嗯了一声,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叶瑾之看了她一眼,径直就说:我想跟你谈谈秦喜玲。

啊?玲子?苏十分惊讶,因为她没想到叶瑾之居然要谈的人是秦喜玲。就算是此刻,她也想不通叶瑾之为何要跟自己谈秦喜玲。莫非,莫非你看上玲子了?嘿嘿,从实招来。苏婉儿一脸打趣,其实她心里倒跟明镜似的,如果叶瑾之看上了秦喜玲,他才不会找自己打听呢。

我没那么滥情,也没那么无聊。叶瑾之白了她一眼,说:我只是觉得她像我的一位故人。所以,想确认一下,与那位故人是否有关系而已。

哦。故人。苏婉儿念叨,一副了然于心的神色。

靠,不是你想的那样,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叶瑾之有点炸毛。

那越描越黑的,你不要解释了。我懂的。苏婉儿一本正经地逗他。

叶瑾之黑了一张脸,正待发作,苏婉儿一摆手阻止,说:好了,好了,别废话了,想知道什么,速度问。叶瑾之很不屑地扫她一眼,这才问起秦喜玲的身世,以及与她如何相识,这些年怎么一直这样好。

这个啊,太久没去记忆,容我好好想想。苏婉儿说,抱着沙发柔软的靠垫肆意去回忆,是的,这些年,她已经很少去回忆在长安的时光。因为那里有最单纯快乐的时光,也 最伤感难过的存在。而对于一个改了名字的人,要摆脱过去,便不可能肆意想起。何况,即便是汽车的观后镜,也只是给人偶尔看看后面的情况,并不是让人一直盯着后视镜看。如果一味向后看,沉湎于过去,又怎么可能前进呢。

然而,叶瑾之这几个问题,将苏婉儿拉回到那些快乐单纯、而又异常艰难的时光。

53
第053章 忽然害怕

中国西北,长安。那是苏婉儿的出生地,也是她童年、少女时代生活的地方。那是一座古老的城市 。钟楼、城墙,滚滚的黄沙,苍凉的落日。空气中永远有一种历史的尘埃气息,同样也永远有一种历史的贫瘠。

苏婉儿所生活的地方是贫民窟的边缘,绕过前面的一个贫民窟小区,那边就是这古老城市依旧的繁华。那时,苏婉儿想:也许诗歌里说,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其实也是确切的。

苏婉儿就在这样的城市生活,就住在这个城市最底层的地方。生活的贫瘠不可能 不对她有丝毫影响。至少在同学之间,嫌贫爱富会更加赤裸。所以,她只能独来独往,渐渐的,孤傲成一朵水仙花,却又有暴戾的一面,因为如果谁触犯她的禁忌,谁要存心找事。她基本会打回来,那种亡命徒的气势让同龄人胆寒。

而儿时在长安,唯一的一个玩伴就是在小学六年级时,从沪上转来的秦喜玲。

秦喜玲的父母在军中,一开始并不是那样忙,秦喜玲就在京城跟这爸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