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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侦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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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警徽,缓慢而认真地问道:“黑勒警官,究竟是什么促使你离开我们?” 
  我更正道:“我不是要离开你们,而是要辞职。” 
  “这完全是你头脑一时发热,黑勒,你是英雄。你们三个人:你、米勒和兰格警官即将得到嘉奖。市政厅已正式公认你们是芝加哥人民的英雄,是警察的骄傲。市长先生本人也对你们大为赞赏。” 
  “是的,他们的表现极为出色,能把事实与演戏混为一谈。” 
  很显然,他对我在他的办公室里使用“混为一谈”一词很不满意。局长试图挽回自己作为长官的面子,故意追问:“为什么你要这么说?” 
  “首先,我昨天下午根本没想到会杀人,结果我却不得不开枪打死了一个年轻人。所有的人对他的死都漠不关心,虽然我当时很想放他一条生路。奈蒂的手下告诉我,他在城里没有亲戚,是一个从农村来的孤儿,这就是他们给予他的全部同情。我在陶场的空地上发现了他,可没有人来认尸,我只好把他就地掩埋了。我不喜欢那样,他只不过是一个行为不端的年轻人而已。” 
  这时,局长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问道:“你是不想再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是的。只有对某些罪恶装聋作哑,才能得到向上爬的机会。如果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芝加哥人,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那么做的。可是我永远也不能背叛我的犹太家庭,然而昨天米勒和兰格却逼着我这样做了。” 
  局长沉思了一下,又说道:“你说过有不止一个原因的。” 
  “什么?” 
  “你刚才说‘首先’,那么一定还有第二个原因。” 
  “噢,”我笑着说,“另一个原因就是奈蒂,我不知道我们昨天是去杀奈蒂。他骗过了所有的人,实际上他并没有死,他现在还住在医院里,而且已经开始恢复了。” 
  奈蒂被他的岳父盖托诺·朗格从布德雷尔监狱医院转到了杰菲逊公园医院。朗格是那里的外科医生,他确信如果不发生并发症,那么奈蒂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局长站了起来,说:“你提供的情况很重要。据说,瓦克——拉塞尔大楼是老卡朋帮的据点,而现在弗兰克·奈蒂是他们的新任老大。” 
  “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电报间。”我说道。 
  “同时也是一个地下赌场。”局长更正着我的话。 
  我努力振作了一下精神,说:“整个案件就是这样。” 
  局长的声音有些颤抖,“把它记在心里。” 
  我说:“我会的。” 
  说完以后,我转身就向外面走去。 
  “你忘记了你的东西。”局长在我的身后说道。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正指着我放在桌子上的警徽。 
  “那已经不再是我的了。”我答道。 
  邦尼问:“那么,你还为什么感到困扰呢?是因为杀了一个无辜的年轻人吗?” 
  我喝了一大口啤酒,这已经是今晚的第三杯了。 
  “谁相信他是无辜的?那不是主要原因。我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我卷入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中。”说着,我拍了拍腰间的手枪,继续说,“它要了我爸爸的命。我很明白爸爸的良苦用心,所以我不想轻易地使用这把枪。” 
  邦尼轻轻拍了一下我拿着酒杯的手,安慰说:“你是不会乱伤无辜的。” 
  我看着他,他冲我笑了一下。 
  “我想我不会。”我应声道。 
  “那么,你要去哪儿呢?” 
  “回家。”我心灰意懒地答道,“还能去哪儿?” 
  “不,我是说你以后打算干些什么?” 
  “我只想从事一种工作,那就是侦探,伸张正义。” 
  在那之前,我曾经和邦尼多次谈过此事。我告诉他,在我离开警察局以后,会开办一家属于我自己的私人侦探所,我也曾经和艾略特谈过这件事。他们两个人都很支持我,表示一定要帮助我。可是,一直以来,这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罢了。 
  这时,邦尼兴奋地站了起来,脸上带着孩子似的天真笑容,向我示意说:“跟我来。” 
  我仍然坐在那里,手里端着半杯酒,好奇地看着邦尼。他一下子把我拉了起来,然后,又带着我走到瞎猪酒店和隔壁当铺之间的一扇门前。这时,纷纷扬扬的漫天大雪已经停了。邦尼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门。 
  我跟他走过了一段狭长的楼梯,来到了四楼。这层楼也是邦尼的投资资产之一,他把这里的许多间办公室都低价租给了医生和律师。这里的布置十分普通,木制的地板,白灰墙壁,镶有玻璃视窗的门。 
  我们走到了最里面的一间没有挂牌的办公室门前,邦尼又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我跟着他走了进去。 
  这间办公室很宽敞,奶油色的灰泥墙壁,四下里有一些简单的办公设备。在窗户的前面,靠墙摆着一张带些疤痕的橡木办公桌。在办公桌的前面有一把皮靠椅和几个硬木靠椅,窗户外面是一个典型芝加哥式的阳台。 
  我用手指轻轻地抹了一下桌面,手上沾满了灰。 
  邦尼望望四周,注意到了我的举动,说道:“你能找到一块抹布,是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你的办公室,你当然也可以让它这么继续脏下去。” 
  “我的办公室?”我惊喜地望着邦尼。 
  “当然” 
  我严肃地说道;“邦尼,别跟我开玩笑。” 
  邦尼笑了,“好了,内特,不要跟我耍犹太人的犟脾气,好不好?要知道,你打不过我的。” 
  我也笑了,“那么,在你向我收租金的时候,也不要像犹太人那样斤斤计较啊。” 
  “对你?我什么都不会要的。” 
  “真的?” 
  邦尼眨了眨眼睛,“也许吧。你要是住在这儿的话,我就不用请更夫了。要是哪一天你不在,就打电话给我,我很乐意来这儿接你的班。” 
  “住在这儿?”我四处打量了一下,没有发现床的踪影。 
  “我会再给你弄来一张橱式折叠床的。”邦尼大度地许诺道。 
  我打开一扇关着的门,以为里面会是盥洗室,却发现原来是厕所,里面有水槽和抽水马桶。 
  “可不是所有的办公室都有这样的设备。”邦尼在一旁半开玩笑地解释着,“这是一间律师办公室。你知道的,律师们经常要上厕所。” 
  我四处看了看,这间办公室光线有些昏暗,不过已经相当不错了。 
  “邦尼,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就说你接受它做你的办公室好啦。如果你愿意的话,以后每天上午都可以到摩尔森去洗个澡。” 
  邦尼常常住在摩尔森酒店,他们为本城的老顾客提供休息室,其中包括起居室、浴室和运动室。在征得了酒店的同意之后,邦尼把其中的一间变成了一个小型拳击训练室。 
  托尼继续说着:“我差不多每天上午都在摩尔森训练,下午去特罗体育馆。需要的话,你也可以住在摩尔森。” 
  “当然,‘有人’会付钱的。” 
  邦尼的性格十分随和,很多迈斯威尔街的老邻居常找他帮忙,向他借五十或者一百美元就像要一杯咖啡那样容易。 
  不过,我告诉邦尼,我可不想像水蛭那样叮住他吸他的血。 
  邦尼板起了面孔,“我可要生气了,内特。难道你认为惹下届的拳击冠军生气是明智之举吗?”说着,他向我威胁性地挥了挥拳头。 
  我大笑了起来。 
  邦尼也笑了,“怎么样,什么时候正式搬过来?” 
  我没有把握地说:“我还要和珍妮商量一下,等我一拿到营业许可证就搬过来。噢,上帝!你可真像圣诞老人克劳斯啊,邦尼!” 
  “我才不信什么圣诞老人克劳斯呢!”邦尼又开玩笑似的板起了面孔,“不像某些人,我可是真正的犹太人。” 
  “噢,是的。那就请证明一下吧。”我笑着向他说。 
  邦尼要我尽快着手筹备。 
  他说:“不用做什么改动了。” 
  我逗他说:“你了解音乐吗?要是没有它,我才不要这个垃圾办公室呢!” 
  邦尼像个傻孩子似的痴笑着。 
  我背对着他,强忍着笑说:“在我正式开始大扫除之前,咱们还是先出去吧。” 
  “去喝杯睡前酒?” 
  我赞同地说:“喝杯睡前酒。” 
  当我正要喝最后一杯酒,而邦尼在训练间歇休息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像刹车失灵的卡车一样横冲直撞地闯了进来。 
  原来是米勒,他看上去有些睡眼惺松。 
  米勒双手插兜,看到邦尼手中正玩着拳击手套,就搭讪着说:“罗斯,这种拳击手套怎么样?” 
  邦尼爱理不理地回答说:“回去问你弟弟吧!”米勒的那位一度是名私酒贩子的弟弟大卫也是拳击手。 
  听了邦尼的回答,米勒不知所措地傻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向我点了一下头,说道:“过来一下。” 
  “什么?” 
  “黑勒,你跟我走。”米勒的口气十分强硬。 
  “干什么?难道现在到了探视奈蒂的时间了吗?我可没有那份耐心,还是你自己去送死吧,米勒!” 
  他用眼睛睨视着我,把一只手搭到我的胳膊上,恶狠狠地说;“跟我走,黑勒!” 
  站在一旁的邦尼走了过来,向米勒喊道:“嘿,伙计!我可还站在这儿呢!要是你不马上把你的那只脏手从我朋友身上拿下来的话,我就要对你不客气了!” 
  邦尼的眼中现出杀气腾腾的神情,这只有在拳赛关键时刻才会出现。 
  米勒想了想,把手从我的胳膊上拿了下来。他之所以这么听话,不只是出于对邦尼的恐惧,也是为了不想让气氛变得过于紧张。 
  他冲着我说:“舍迈克想要见你,你去不去?” 

  

第四章 初会舍迈克



  我同芝加哥的许多警察一样,曾经多次见过市长舍迈克,但是从来没有和他面对面地交谈过。 
  如果有哪位警察有幸得到了舍迈克的召见,那就是他的无上荣幸,他肯定会向新闻界大谈特谈舍迈克:比如,市长决心精减机构,最大限度地裁减从事文案工作的文职警察人员,让尽可能多的警察走上街头去巡逻,以最大力度严厉惩治不法活动,等等。 
  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舍迈克作为“美食城”的最高长官,他的政治生涯却是在一系列的纵容中度过的。由于他的纵容,卡朋把小城西塞罗变成了黑社会的总部,与它相毗邻的斯丁克尼成了黑社会活动最猖撅的地区,那一带的二百多所沿街房屋,摇身一变都成了卡朋的私人产业,卡朋帮的势力日益扩大,党羽分布到芝加哥的大街小巷;由于他的纵容,哈夫曼警长竟然私自释放了私酒贩子托厄·德鲁安和弗里奇·雷克,让他们自由地回到了他们自己的豪华别墅里,结果自己却锒铛人狱,落得个三十年铁窗生涯的“回报”。后来舍迈克非常“仁慈”地赏给他一份护林员的工作。 
  尽管许多芝加哥的正直警察对舍迈克的所作所为嗤之以鼻,但“人在屋檐下”,作为他的手下不得不小心谨慎地行事,不敢公然反抗他。因为舍迈克生性多疑,不仅到处安装窃听器,而且还经常中途截查信件,安插密探。他的每名属下都处在他的严密监视中,所以他对芝加哥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不仅熟悉所有的政府官员、警察的一举一动,甚至连小职员和更夫的行踪也逃不出他的眼睛。 
  舍迈克是一个幸运的流氓,当他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父母带到了芝加哥。他三年级还没念完就退学了,十三岁就和父亲在煤矿里干活。三年之后,也就是他十六岁的时候,舍迈克成了芝加哥的一名火车司机。后来,他又当了一帮街头青年的头儿,并以此建立了一个新的帮派。地方议会对这个“年轻的新秀”十分器重,于是一夜之间,他就成了地方议员,有了自己的房子和马车,他的野心也随之膨胀起来。在一九○二年,他进了州议会,当上了州议员。后来,他又以州议会为跳板,进了市政府,并于一九二九年当上芝加哥市民主协会主席。在一九三一年,他以芝加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多票数当选了芝加哥市长。在当选之后,他跨越了种族界限建立起一个空前统一的联合政府。他具有超凡的组织才能,在这一点上他与卡朋很像。 
  舍迈克就住在面向公园的议会宾馆里,他很可能今天才得知我就住在与他一街之隔的亚当斯旅馆里。亚当斯旅馆的房租很便宜,不过,在里面看不见风景如画的公园,只能看见议会宾馆的后墙。 
  米勒去了亚当斯旅馆,却没有找到我。一定是舍迈克一直在派人暗中跟踪我,才知道我在邦尼那里,这才又打发米勒来找我。想到这儿,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真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从邦尼那里到议会宾馆只有短短几个街区的路,从湖面上吹来的阵阵凉风卷起了层层雪雾。在走过州立大厦之后,就能看到高大的议会大厦,继续向前走,就到了哈里森酒店和我住的亚当斯旅馆,然后再走上三分钟,就到了舍迈克住的议会宾馆。 
  走在议会宾馆的走廊里,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住的亚当斯旅馆根本就没有走廊,只有一段狭长阴暗的楼梯。多么强烈而鲜明的反差啊!议会宾馆的走廊宽敞而明亮,豪华气派,既是男女幽会,又是小偷扒窃的好地方。我本人就曾在议会宾馆走廊上的“孔雀大厅”出色地完成过一些缉窃的任务。这一次虽然我是被迫来见市长的,但也并不觉得怎么难过,偶尔能到上层社会换换空气,这也是一件别有情趣的事。 
  我跟着米勒来到一间大厅的入口处。 
  在一条摆放着一些拖把和水桶的短走廊里,我刚要伸手去按一侧墙上的电梯按钮,米勒却敏捷地推开了我的手。 
  “我们走上去。”米勒冲我面无表情地说道。 
  “你疯了?他在几楼?”我惊讶地望着米勒。 
  “三楼。”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噢。” 
  我们刚走了两级台阶,大厅里那些有钱的家伙就认出了我,过来向我友好地打着招呼。我一路勉强地微笑着,应对着他们那些热情的问候。 
  直到我们走到另一个电梯门口的时候,我才有机会和米勒说话。不过,我一向都不大了解他,而且此刻,他看上去更加陌生,所以我没开口。 
  我们两个人一路无言地走到了三楼舍迈克的房间前面。 
  米勒轻轻敲了两下门,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持枪侦探打开了门。他是一个留着一字胡的瘦削的家伙,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高档却很不合身的西装,长得其貌不扬。我猜他是临时接替兰格的。 
  米勒先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进了房间,米勒指了指一个看上去很舒适的沙发,示意让我坐在上面。我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可能是一间起居室。在里面,有几只高档的沙发,一个英式的壁灯,一盏华丽的玻璃吊灯以及一些富丽堂皇的法式家具。房间灯光昏暗,只有角落里的一盏落地灯在睁着眼睛。 
  在东面的墙上,有几扇朝向公园和密执安大街的窗户。在我坐的沙发前面摆着一张大理石咖啡桌,桌上摆着一个银质的香槟桶和几个装满冰块的茶色玻璃瓶。在我与能望见公园景色的窗子之间摆着一张有着柔软长毛绒的椅子,在它后面,是一把与房间的整体布置很不协调的硬木雕花坐椅,我想它可能是为国王或者将军准备的。 
  米勒一声不响地走到窗前,斜倚在窗台边上,看着窗外,此时他看上去显得更加遥远了。而另一个自称为马拉里的家伙,远远地坐在左边的沙发上,尽可能地离我远一些。从隔壁房间的录音机里传来保罗·惠特曼低沉伤感的音乐声。 
  我右侧壁炉两边的门都开着,这时,离我较近的那扇门里传来了水箱的“哗哗”水流声。 
  舍迈克市长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黑勒!”他热情地和我打着招呼,还像对待老朋友那样向我伸出了手。我起身和他握了握,他的手有点儿潮湿。 
  他让我坐下之后,自己走到了我对面那张有着长毛绒的椅子前面,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坐下,而是站在那里。尽管他的脸上带着极其友善的笑容,他的眼中却流露出冷酷无情的目光。像米勒一样,他也带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起来有点古怪,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他穿着衬衫和背带裤,领带系得紧紧的。如果天气再冷些,他这身打扮就很像一名参加斯克泊竞赛的选手了。他弯腰从那个银质香槟酒桶中取出一桶啤酒,为我倒上了一杯并亲自递给我。然后,他自己也倒了一杯。 
  我们两个人默默对坐着,各自喝着杯里的啤酒。 
  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好啤酒!” 
  他的笑容看上去真诚了一些,说道:“这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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