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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著在爻象,非深达《易》象,孰能造于此乎!今之所修,循一行旧义,至于周策分率,随数迁变。夫六十卦直常度全次之交者,诸侯卦也;竟六日三千四百八、十六秒而大夫受之;次九卿受之;次三公受之;次天子受之。五六相错,复协常月之次。凡九三应上九,则天微然以静;六三应上六,则地郁然而定。九三应上六即温,六三应上九即寒。上爻阳者风,阴者雨。各视所直之爻,察不刊之象,而知五等与君辟之得失、过与不及焉。七十二候,李业兴以来迄于《麟德》,凡七家历,皆以鸡始乳为立春初候,东风解冻为次候,其余以次承之。与《周书》相校,二十余日,舛讹益甚。而一行改从古义,今亦以《周书》为正。
岳台日晷:岳台者,今京师岳台坊,地曰浚仪,近古候景之所。《尚书·洛诰》称东土是也。《礼》玉人职:「土圭长尺有五寸以致日。」此即日有常数也。司徒职以圭正日晷,「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此即是地土中致日景与土圭等。然表长八尺,见于《周髀》。夫天有常运,地有常中,历有正象,表有定数。言日至者,明其日至此也。景尺有五寸与圭等者,是其景晷之真效。然夏至之日尺有五寸之景,不因八尺之表将何以得?故经见夏至日景者,明表有定数也。新历周岁中晷长短,皆以八尺之表测候,所得名中晷常数。交会日月,成象于天,以辨尊卑之序。日,君道也;月,臣道也。谪食之变,皆与人事相应。若人君修德以禳之,则或当食而不食。故太阴有变行以避日,则不食;五星潜在日下,为太阴御侮而扶救,则不食;涉交数浅,或在阳历,日光著盛,阴气衰微,则不食;德之休明而有小眚焉,天为之隐,是以光微蔽之,虽交而不见食。此四者,皆德感之所繇致也。按《大衍历议》: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当食。时自交阯至朔方,同日度景测候之际,晶明无云而不食。以历推之,其日入交七百八十四分,当食八分半。十三年,天正南至,东封礼毕,还次梁、宋,史官言:「十二月庚戌朔,当食。」帝曰:「予方修先后之职,谪见于天,是朕之不敏,无以对扬上帝之休也。」于是彻膳素服以俟之,而卒不食。在位之臣莫不称庆,以谓德之动天,不俟终日。以历推之,是月入交二度弱,当食十五分之十三,而阳光自若,无纤毫之变,虽算术乖舛,不宜若是。凡治历之道,定分最微,故损益毫厘,未得其正,则上考《春秋》以来日月交食之载,必有所差。假令治历者因开元二食变交限以从之,则所协甚少,而差失过多。由此明之,《诗》云:「此日而微。」乃非天之常数也。旧历直求月行入交,今则先课交初所在,然后与月行更相表里,务通精数。
四正食差:正交如累壁,渐减则有差。在内食分多,在外食分少;交浅则间遥,交深则相薄;所观之地又偏,所食之时亦别。苟非地中,皆随所在而渐异。纵交分正等同在南方,冬食则多,夏食乃少。假均冬夏,早晚又殊,处南北则高,居东西则下。视有斜正,理不可均。月在阳历,校验古今交食,所亏不过其半。合置四正食差,则斜正于卯酉之间,损益于子午之位,务从亲密,以考精微。
五星立率:五星之行,亦因日而立率,以示尊卑之义。日周四时,无所不照,君道也;星分行列宿,臣道也。阴阳进退,于此取仪刑焉。是以当阳而进,当阴而退,皆得其常,故加减之。古之推步,悉皆顺行,至秦方有金、火逆数。
《大衍》曰:「木星之行与诸星稍异:商、周之际,率一百二十年而超一次;至战国之时,其行浸急;逮中平之后,八十四年而超一次,自此之后,以为常率。」其行也,初与日合,一十八日行四度,乃晨见东方。而顺行一百八日,计行二十二度强,而留二十七日。乃退行四十六日半,退行五度强,与日相望。旋日而退,又四十六日半,退五度强,复留二十七日。而顺行一百八日,行十八度强,乃夕伏西方。又十八日行四度,复与日合。
火星之行:初与日合,七十日行五十二度,乃晨见东方。而顺行二百八十日,计行二百一十六度半弱,而留十一日。乃退行二十九日,退九度,与日相望。旋日而退,又二十九日,退九度,复留十一日。而顺行二百八十日,行一百六十四度半弱,而夕伏西方。又七十日,行五十二度,复与日合。
土星之行:初与日合,二十一日行二度半,乃晨见东方。顺行八十四日,计行九度半强,而留三十五日。乃退行四十九日,退三度半,与日相望。乃旋日而退,又四十九日,退三度少,复留三十五日。又顺行八十四日,行七度强,而夕伏西方。又二十一日,行二度半,复与日合。
金星之行:初与日合,五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而夕见西方。乃顺行二百三十一日,计行二百五十一度半,而留七日。乃退行九日,退四度半,而夕伏西方。又六日半,退四度太,与日再合。又六日半,退四度太,而晨见东方。又退九日,逆行四度半,而复留七日。而复顺行二百三十一日,行二百五十一度半,乃晨伏东方。又三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太,复与日会。
水星之行:初与日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乃夕见西方。而顺行三十日,计行六十六度,而留二日,乃夕伏西方。而退十日,退八度,与日再合。又退十日,退八度,乃晨见东方,而复留三日。又顺行三十三日,行三十三度,而晨伏东方。又十五日,行三十三度,与日复会。
一行云:「五星伏、见、留、逆之效,表、里、盈、缩之行,皆系之于时,验之于政。小失则小变,大失则大变;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盖皇天降谴以警悟人主。又或算者昧于象,占者迷于数,睹五星失行,悉谓之历舛,以数象相参,两丧其实。大凡校验之道,必稽古今注记,使上下相距,反覆相求,苟独异常,则失行可知矣。」
星行盈缩:五星差行,惟火尤甚。乃有南侵狼坐,北入匏瓜,变化超越,独异于常,是以日行之分,自有盈缩。此乃天度广狭不等,气序升降有差,考今升降之分,积为盈缩之数。凡五星入气加减,兴于张子信,以后方士各自增损,以求亲密。而《开元历》别为四象六爻,均以进退,今则别立盈缩,与旧异。
五星见伏:五星见伏,皆以日度为规。日度之运,既进退不常;星行之差,亦随而增损。是以五星见伏,先考日度之行,今则审日行盈缩,究星躔进退,五星见伏,率皆密近。旧说,水星晨应见不见在雨水后、谷雨前,夕应见不见在处暑后、霜降前。又云,五星在卯酉南则见迟、0伏早,在卯酉北则见早、伏迟,盖天势使之然也。
步气朔术
演纪上元甲子岁,距治平元年甲辰,岁积七十一万一千七百六十,算外。上验往古,每年减一算;下算将来,每年加一算。
元法:三万九千。
岁周:一千四百二十四万四千五百。
朔实:一百一十五万一千六百九十三。
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余九千五百。
朔策:二十九、余二万六百九十三。
望策:一十四、余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六半。
弦策:七、余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秒四半。
气策:一十五、余八千五百二十、秒一十五。
中盈分:一万七千四十一、秒一十二。
朔虚分:一万八千三百七。
闰限:一百一十一万六千三百四十四、秒六。
岁闰:四十二万四千一百八十四。
月闰:三万五千三百四十八、秒一十二。
没限:三万四百七十九、秒三。
纪法:六十。
秒母:一十八。
求天正冬至:置所求积年,以岁周乘之,为天正冬至气积分;满元法除之为积日,不满为小余。日盈纪法去之,不尽,命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冬至日辰及余。
求次气: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加之,即得次气大、小余。若秒盈秒母从小余,小余满元法从大余,大余满纪法即去之。
命大余甲子,算外,即次气日辰及余。余气累而求之。
求天正经朔:置天正冬至气积分,满朔实去之为积月,不尽为闰余;盈元法为日,不盈为余;以减天正冬至大、小余,为天正经朔大、小余。大余不足减,加纪法;小余不足减,退大余,加元法以减之。
命大余甲子,算外,即得所求年前天正经朔日辰及余。
求弦望及次朔经日: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弦策累加之,命如前,即得弦、望及次朔经日日辰及余。
求没日:置有没之气小余,二十四气小余在没限已上者,为有没之气。
以秒母乘之,其秒从之。
用减七十一万二千二百二十五,余以一万二百二十五除之为没日,不满为除。以没日加其气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其气没日日辰。
求减日:置有减经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为有减之朔。
以三十乘之,满朔虚分为减日,不满为余。以减日加经朔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其月减日日辰。
步发敛术
候策:五、余二千八百四十、秒五。
卦策:六、余三千四百八、秒六。
土王策:三、余一千七百四、秒三。
辰法:三千二百五十。
刻法:三百九十。
半辰法:一千六百二十五。
秒母:一十八。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节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加之,为次候;又加之,为末候。各命甲子,算外,即得其候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即次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诸侯之卦,得十有二节之初外卦用事日。
求五行用事日:各因四立之节大、小余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命甲子,算外,即其月土始用事日也。
求发敛加时:各置小余,满辰法除之为辰数,不满者,刻法而一为刻,又不满为分。命辰数从子正,算外,即得所求加时辰时。若以半辰之数加而命之,即得辰初后所入刻数。
求发敛去经朔:置天正经朔闰余,以月闰累加之,即每月闰余;满元法除之为闰日,不尽为小余,即得其月中气去经朔日及余秒。其闰余满闰限,即为置闰,以月内无中气为定。
求卦候去经朔:各以卦、候策及余秒累加减之,中气前,减;中气后,加。即各得卦、候去经朔日及余秒。
步日躔术
日度母:六百二十四万。
周天分:二十二亿七千九百二十万四百四十七。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余一百六十四万四百四十七,约分二千五百六十四、秒八十二。
岁差:八万四百四十七。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度。余二万四千二百五十,约分六千二百一十八。
一象度:九十一。余一万二千一百二十五,约分三千一百九。
求朔弦望入盈缩度:置二至限度及余,以天正闰日及余减之,余为天正经朔入缩度及余;以弦策累加之,满二至限度及余去之,则盈入缩,缩入盈而互得之。即得弦、望及次经朔日所入盈缩度及余。其余以一万乘之,元法除之,即得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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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朔弦望盈缩差及定差:各置朔、弦、望所入盈缩度及约分,如在象度分以下者为在初;已上者,覆减二至限,余为在末。置初、末度分于上,列二至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下乘上,为积数;满四千一百三十五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命曰盈缩差度及分。若以四百乘积数,满五百六十七除之,为盈缩定差。若用立成者,以其度损益率乘度除,满元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度下盈缩积,为定差度;其损益初、末分为二日者,各随其初、末以乘除。其后皆如此例。
求定气日:冬、夏二至,盈缩之端,以常为定。余者以其气所得盈缩差度及分盈减缩加常气日及约分,即为其气定日及分。
赤道宿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虚:十及分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余一百六十万四百四十七,约分二千五百六十四。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七
觜:一
参: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度,自《大衍》以下,以仪测定,用为常数。赤道者,常道也,纮于天半,以格黄道。
求天正冬至赤道日度:以岁差乘所求积年,满周天分去之,不尽,用减周天分,余以度母除之,一度为度,不满为余。余以一万乘之,度母退除为约分。
命起赤道虚宿六度去之,至不满宿,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躔所在宿度及分。
求夏至赤道加时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二至限度及分加之,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夏至加时赤道日度。若求二至昏后夜半赤道日度者,各以二至之日约余减一万分,余以加二至加时赤道日度,即为二至初日昏后夜半赤道日度,每日加一度,满赤道宿度去之,即得每日昏后夜半赤道日度。
求赤道宿积度:置冬至加时赤道宿全度,以冬至赤道加时日度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赤道其宿积度及分。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各置赤道宿积度及分,满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去之,余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半以下分以日为母。
为在初限;以上者,用减九十一度三十一分,余为入末限度及分。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用减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余以乘初、末限度及分,进一位,以一万约之,所得,命曰黄赤道差度及分;在至后、分前减,在分后、至前加,皆加减赤道宿积度及分,为其宿黄道积度及分;以前宿黄道积度减其宿黄道积度,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近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半
牛:七半
女:十一半
虚:十少、秒六十四
危:十七太
室:十七少
壁:九太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半、秒六十四。
奎:十七太
娄:十二太
胃:十四半
昴:十太
毕:十六
觜:一
参:九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
井:三十
鬼:二太
柳:十四少
星:七
张:十八太
翼:十九半
轸:十八太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三
亢:九半
氐:十五半
房:五
心:四
尾:十七
箕:十
东方七宿七十四度太。
七曜循此黄道宿度,准今历变定。若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乃依法变从当时宿度,然后可步日、月、五星,知其守犯。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十一度三十七分,余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乘之,进一位,满一万约之为度;不满为分,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赤道日度及分,即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
求冬至之日晨前夜半日度:置一万分,以其日升分加之,以乘冬至约余,以一万约之,所得,以减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冬至之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
求逐月定朔之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置其朔距冬至日数,以其度下盈缩积度盈加缩减之,余以加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