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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笑容温和,一个淡定沉着,看上去很是正常,可是只有当事人知道,他们的手交织在一起的时候,都暗自加大了力度,一场暗地里的较量在旁观人的眼里看上去是那么的云淡风轻,气定神闲。
终于,他们蓦地松开了手,贾聪仍旧保持着微笑将手悄悄的背后,殊不知他的右手正在不受控制的抖着,自己从小时候打架长大的,后来出了国一直有练功夫,他自认为自己的力气算是不小的了,谁知道这个白以灏面不改色的就能抵抗住他暗地里的袭击,果然如外人传言一般,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在活动手腕的同时,白以沫看着大家发话了:“你们别这个总来那总去的,今天只有朋友,没有其他的,”她蓦地灵机一动,对大家说道:“我们来玩个游戏,今天一天都不准叫对方的名字,我们只有代号,比如我是大白兔,白以灏是大冰块,Georges是黄鼠狼,曲终你有外号吗?”
“倒是有一个,蛐蛐儿。”曲终想起了英国的菲尔公爵,不由的看向了白以灏,谁知刚好对上了白以灏迎来颇具复杂的眼神。
白以沫点点头说道:“好,你就叫蛐蛐儿,嗯,那你呢?”她看向贾聪。
“甲虫。”贾聪微笑的回答道,不由得看向了名字的来源者。
“好,那么,从这一刻开始游戏也就开始了,犯规最多的人晚上请吃饭,有没有意见?”白以沫总结。
众人点头。
“沫沫,黄鼠狼又是什么狼啊?”Georges疑惑。
众人笑,白以沫奸笑的指着Georges说道:“黄鼠狼,犯规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更晚了,露总要说骚瑞咯~~
忙着去码字,就不多说废话了,筒子们要给俺嗨起来哈~~
☆、曲二十八
一行人走在藁城这座宁静淳朴的小镇上着实惹来了不少人的回眸,只怪这一群人的确太吸引人的眼球。
男的英俊帅气;女的貌美秀丽;加上一个外国人在里面叽叽喳喳抄着一口不太流利的中国话,着实有些高调中的高调。
不过,似乎大家稀奇好奇的目光并不影响他们的兴致;反而更加的生机盎然;更加的神采奕奕。
老房子保持着传统的贴春联挂红灯笼的风俗习惯;宽窄巷子里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年味儿,小孩子在街头巷尾拿着鞭炮欢乐的跑跳着;追逐着,玩得不亦乐乎。
而老人们则围坐在巷子口回忆着当初;诉说着关于这座城市的古老故事。
白以沫喜欢听老人们讲故事;于是拉着身边的曲终跑到老人们的身边,不顾台阶上是否干净,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三个男人面面相觑,眼神中都显示出一种无奈的感觉,也随着两个女孩子就这台阶坐了下来。
老人看到年轻人一副好奇的模样,不由的笑了笑,对身边的老爷爷说:“你还总是说我唠叨,瞧瞧,人家帅小伙俏姑娘都被我吸引过来了。”
老爷爷看着几人不由得微微一笑,矍铄的眸子里溢满了神采飞扬,虽然已是古稀之年,却抵挡不住他的健康体魄。
他对几人说道:“年轻人,看你们的样子是外地来的吧?”
白以沫点点头接道:“嗯,我们过来度假的,都说藁城这小镇让人来了就不想离开,我们就想着看看它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能让人流连忘返。”
老人家呵呵的笑着:“藁城是一个有生命有故事的地方,这里蕴含着数千年的文化,是一座地道的古城呢。”
“哦?是吗?我最喜欢中国的古文化了,老爷爷能讲讲故事听听吧?”Georges一听到是来了兴趣,他从小就热爱着中国的古文化,所以对这些风俗民情,古老的传说都报以最炙热的热爱。
老婆婆敲了敲老爷爷,瞪了他一眼,老爷爷无辜的笑了笑,然后不再说话,只是颇为无奈的看着自家老婆子。
老婆婆很满意老爷爷的表现,于是看向几人笑道:“藁城倒是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你们有兴趣听听吗?”
作为藁城人的曲终和贾聪是听过这故事的,只要是藁城人一定会知道在千百年前的这里发生的一段国仇家恨的悲情故事。
老婆婆悠悠的道来……
传说,千百年前的这里不过是一个叫做藁的部落,一个善于使用蛊毒的部落,那个时候跟外族打仗,全靠这个部落里的大公主藁汐的蛊毒和阵法让外地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最终不费一兵一卒就轻易的攻下对方的部落。
而藁汐则被部落的族人以神女的身份信仰着。
可是,藁汐毕竟也只是凡人,同样拥有着凡人的七情六欲,所以有一天当她成功的攻克了另一个部落回国时,在路上遇见了一个男子,一个美得让人惊心动魄,却冷得让人刺骨夺魂的男子,至此,她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她将奄奄一息的男子带回了部落,对他悉心照料,男子慢慢的恢复了生机却不爱说话,对人冷冷淡淡的,俨然就是冰山美男的代表人物。
藁汐的哥哥灵殇让国师对这个神秘的男子起过一卦,卦象显示大凶之象,国师的通天卦从未失算过,所以这让灵殇果断的认为男子是个大凶之人,留下来只会为族人带来毁天灭地的灾难。
于是他派人进行刺杀,却全军覆没,最后一次他亲自手持青花云铁炼锋剑去了结此人,谁知却被藁汐给一一化解了。
藁汐用生命向灵殇发誓男子绝不会危害到族人以至于国家,请哥哥放他一条生路,灵殇这辈子只有这个妹妹,他向来疼爱,加上她的苦苦哀求,以死相逼,他最终放弃了杀死男子的念头。
男子的身体一天一天的康复,直到完全康复的那天,他终于对藁汐清浅的笑了,笑着谢谢她的照顾,告诉了她他叫做十一,是从邻国逃出来的奴隶。
从那以后,这个冷若冰霜的十一只会对藁汐微笑,藁汐的每一次出战他都会跟随在侧,并且为其出谋划策,让藁汐省了不少的脑力,每一次十一的计谋让军队大获全胜时,藁汐就会再一次的对这个谜一样的男人刮目相看,就连一直对他持有怀疑态度的灵殇也对其大大改观,并且在未来的战役中委以重任,还把自己最疼爱的妹妹许配给了他。
大婚那天,整个部落陷入了欢天喜地的氛围里,他们伟大的神女藁汐公主将嫁给他们最敬重的十一大将军,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让所有族人都为此感到开心不已。
可是,谁又会料到就在族人陷入大庆之时,在大家最疏于防范之时,北国的风族半夜偷袭了藁族,一夜间哀鸿遍野,血流成河。
当藁汐醒来时已是三天以后,她身处在一片白雪皑皑的宫殿,与他们火族完全相反的一种境地。
这里没有她的子民,只有一个个面无表情的男女站立在每一处角落,而她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袭月白长袍的男人走了进来,还是那张让人心动不已的绝世面容,那双乌黑的眸子却变成了淡蓝的水晶色,优雅的姿态,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之气。
他随意的抬抬手,守在一侧的男女皆埋着头缓缓的退了出去,并关上了房门。
聪明的藁汐似乎猜到了什么,她有些自嘲的一笑,然后看向这个让她用生命护着的男人,问道:“你到底是谁?”
“风族十一王子,风墨。”他淡淡的语气诉说着铁一般的事实。
藁汐哈哈的笑了起来,风族十一王子,他们藁族最大的劲敌,数年来的祖祖辈辈在两族的战役中谁也占不了上风,就这样耗着就是数百年。
如今,她手起,在幻象中看到了已发生的事实,藁族已经被风族灭族,她的哥哥已经耗尽全力倒在血泊之中,含恨而去,她的子民在一次又一次的反抗中被利刃刺穿胸膛……
她狠狠的睨着风墨,想从他那淡蓝色的眸子中看到一丝一毫的异样,可是,她看不到,她看到的是这个男人的冷漠与淡然。
她问:“为什么?”
他回答:“对不起。”
她悲鸣哀恸,眼泪成河,最终笑着问他:“你有没有爱过我?”
风墨转身,眼中蓄满了雾气,只留下一句话:“你永远是我风十一的妻子。”然后抬步离去。
关上门的瞬间,他清晰的听到屋内痛彻心扉的哭声,仿佛让天地皆为这哭声动容……
而后,风十一每天坐在藁汐的坟前告诉她今天的趣闻轶事,自此不问政事,每日与花鸟相伴,随藁汐之坟度日。
五年后,风族一统天下,因为十一王子当年深入虎穴窃取藁族内部机密,解藁族百年蛊毒之谜有功,为此获得最高的封赏。
可是风墨却只想要当年属于藁族的那一块领地,皇兄无奈只好由着弟弟,将藁族的领地划分给他,他带着藁汐的骨灰回到了属于她的地方,从此长埋于此。
从今以后,那里就被称为藁城,就是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
故事讲完了,大家感慨万分,白以沫拨了一颗大白兔放嘴里嚼了嚼,然后说道:“其实那个风十一是真的爱藁汐的吧?否则也不会到最后郁郁而终了。”
老婆婆笑着说道:“这是自然,要不然他也不会内疚至此,最后守着对方的坟墓度过余生。”
曲终是知道这个故事的,所以她一直就觉着风十一利用藁汐的感情是很卑鄙的,就算真的爱上了对方又如何,一开始的欺骗就意味着这段感情是假的,无论最后如何都是假的。
她叹了一口气说道:“这只是个传说,听听就好了。”
Georges不以为意的摇摇头:“可是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凄美啊!对吧,大白兔?”
白以沫看了眼学聪明了的Georges有些不耐烦,随即看向白以灏,问道:“大冰块,你觉得呢?换做是你,你是爱江山还是爱美人?”
白以灏本来是不想回答这个幼稚的问题的,可是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他,他顿时觉得好笑,这些人什么眼神,难道他的答案就那么的重要吗?
最终,他只是丢下了一句话:“家国天下命里注定,儿女情长一往而深,身不由己。”
众人表示白以灏的话太过于高深,说了等于没说,也就没在意,跟老人们道了别就继续逛了起来。
走在一旁的曲终一直在思考着白以灏的话,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是认同风墨的做法,是不是就如他一样,很多事情即便是身不由己,也应该学会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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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除了风景秀丽,人文淳朴之外,中午他们去了清真馆子吃了正宗的清真菜,下午围坐在老式茶馆听着别一样的风土人情。
夕阳西下,他们游走在青石街,青石街的前面是一条圆圈巷,圆形的巷子里正上演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大家围坐在篝火堆旁唱着歌,跳着舞玩的不亦乐乎。
而五个年轻的男女也入乡随俗的走进了这场难得热闹的人堆中去……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想写古言了,于是就写了个这个狗血的烂梗~~表拍砖啊,俺就是这么滴恶趣味啦!
其实仔细一看也可以看做是大白和小曲子的前世今生,前世无缘相爱,今生再续前缘,多好是吧~~嘿嘿~~
好了,关于进展,下一章一定给个交代,俺说滴~~顶锅盖走人~~
☆、曲二十九
唱着当地的民歌,围着篝火手拉手摇摆;脚踢脚的迈着步子整齐的跳着舞;是一件快乐的事,看到不认识的人可以互相的点头微笑,牵着手欢天喜地;有时候让人觉得陌生人的距离也并不是那么的陌生。
曲终跟着大家一起唱歌跳舞玩的不亦乐乎;身边的白以沫;Georges还有贾聪都抛下平日里的一本正经,像个孩子似的完全不顾及形象。
不过看到一旁的微微斜靠在石柱旁睨着热闹的人群;颀长挺拔的身形,帅气俊美的面容都被隐在了黑暗处;偶尔火光闪烁打在他的脸上;若隐若现。
曲终脚步不太协调的跟着跳了一会儿,然后瞥见观看他们的白以灏,于是松开了身边陌生人的手,径直走向白以灏那边。
白以灏看到曲终笑容满面的朝他走了过来,于是站直了看向曲终,嘴角勾出一丝淡淡的弧度。
曲终看到白以灏眼中那种有些嘲笑的意味,于是也自嘲的笑了笑,对他说道:“又被你看到我的窘态了。”
白以灏不否认曲终所猜测到他的心思,事实上他看到舞群里那个跳的牵强却仍旧认真的在学着动作的曲终,那种认真中夹杂着滑稽的模样,让一贯看待事物无任何感觉的他都忍不住嗤笑起来。
“也不是第一次了。”白以灏笑道。
曲终扑哧一笑,似乎想起了第一次被白以灏拉着去跳舞,然后踩得他几乎翻脸就觉着搞笑,其实有时候自己无意间的一些事儿似乎还真的间接的报仇了。
越想越觉得好笑,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开,嘴角也越来越上扬:“也是,反正我很多不好的一面你都见识过了,现在都是见怪不怪了吧?”
“还是很有趣,也很喜剧。”白以灏总结,难得的轻松口吻。
曲终白了对方一眼,什么叫做很喜剧,自己是电影还是电视剧,竟然用喜剧这种词来形容她。
“大冰块,虽然我承认我的舞蹈缺乏平衡力,可是上天既然选择给我关了一扇窗,也同样开了一道门给我啊,你也说我唱歌不错的嘛,这说明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曲终知道自己的缺乏平衡让她总是被人嘲笑。
可是好歹,自己在音乐造诣这方面还是很不错的嘛,虽然不能说自己有多么的天籁之音,灵魂歌者,至少还算是五音齐全,声线悠扬吧?
白以灏难得没有给她冷眼,而是非常认同的点点头:“这倒是事实,你明明很爱音乐,可是为什么要去学外语专业?”
白以灏看东西看得很清楚,有些东西一眼就看的出来,白以沫之于音乐与外语来说,她绝对偏爱于音乐,而且天枰严重偏向于音乐那一边。
并且曾经曲终也说过自己热爱音乐的程度是怎样怎样的一个地步,加之他连续两次看到这姑娘一聆听到音乐,一碰触到音乐,整个人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眸子放光,笑容真实不做作。
可是为什么一个如此热爱此物的人会义无返顾的放弃此物?就连他有时候也不太明白这个看似单纯无害的姑娘那颗玲珑剔透的心到底在想一些什么东西?
曲终随着白以灏坐在了柱子旁边的台阶上睨着不远处欢歌笑语的人群笑道:“并不是喜欢就一定要去追寻,每个人不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吗?”
白以灏低头看着曲终双手放在下巴上轻轻的敲着节奏,嘴角微微荡起微笑,高挺精致的鼻梁引着火光若隐若现的闪着蒲扇般的睫毛,一下一下的如同跳跃的节奏,大大的眼睛里看到的都是远处的开了人们。
其实仔细看看,白以灏才觉得曲终其实真的是个美人胚子,是那种不张扬的貌美,简单而纯粹,不受污染的美好。
白以灏睨着曲终叫她:“曲终。”
曲终回头看向白以灏,似乎在等待他接下来要说的什么话。
白以灏的眼中是不容忽视的认真:“如果能够选择,你会选择追逐梦想还是接受安排?”
“我也不知道。”曲终笑了笑回答道,如果再有一次机会给她选择的话,她确实不知道自己选的到底是什么,也许会选择自己的热爱,也会还是会接受曲念的安排,不过她没的选,因为一早她就选好了,她选了不再惹母亲生气。
“其实,你完全……”
“你们聊什么呢?”白以灏话还没说完,就被走过来的白以沫活生生的给打断了。
曲终一直认为白以沫就是白以灏的女朋友,所以一直刻意的压抑自己的感情,同时一路上跟白以灏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刚刚的闲聊,确实是鬼使神差了,似乎自己的脑子,心,以及腿都分离不受控制了。
“我跳累了,跟白以灏瞎聊。”曲终连忙解释道,深怕被白以沫给误会了。
白以沫眼神在两人身上随意的扫了一圈,然后笑了笑,就着曲终和白以灏身边的空位一屁股坐了上去,一边看着远处的篝火一边说:“我也累了,一起聊聊。”
曲终想到自己这个大瓦数的灯泡似乎太过于招摇,于是便站了起来对两人笑了笑:“我休息够了,过去陪他们玩会儿,你俩慢慢聊。”
说完也不等俩人回应,就蹦蹦跳跳的跑到Georges和贾聪的面前不知道在聊着什么。
白以沫看到远处的曲终笑得随意简单,于是摇摇头说道:“曲终这姑娘跟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啊!”
白以灏微微点头,也随着白以沫的目光看向那边:“是不太一样。”
白以沫眨着眼睛回眸看着白以灏,一脸的有意思笑容:“哥,我的意思是你对曲终不一样哦?”
白以灏随即瞪了白以沫一眼:“你的言下之意我不想去猜。”
“其实,哥你也老大不小了,事业有成,一表人才为什么就是不去交个女朋友呢?而且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曲终看你的眼神怪怪的,而你这个冷体制竟然也对曲终和颜悦色,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