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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亦。”回头微微一笑,白亦道出了自己的名讳。
凝重地点了点头,乞丐少年回道:“我叫云空,天空的空。”
简短地互道了名字后,白亦转身离去,快步追上前面的家人,云空则饿狼一般虎吞着包子,怀里,仍旧紧紧地抱着那柄破布缠裹的锈剑。
两个年龄相仿的少年,在连山城的街头偶遇,于是四方天穹中的星宿,便因此而交相辉映。
一直游逛了一整天,白家这几人来到城边的一座饭馆,准备吃罢晚饭后备足干粮,连夜出城,返回白家堡。
落座之后,要了几样饭菜,正在用餐之际,小店外走进了一帮大大咧咧,衣装不整的青年,看样子都是一些连山城中的混混之流。
几个青年坐下后,先是一阵大呼小叫,唤来小二,点了一桌酒食,随后为首的一个贼眉鼠眼的青年,尖声笑道:“来来来,今天豪哥我做东,兄弟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吃饱喝足以后,再去赌坊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豪哥最近的手气不错,这几天可没少赢吧。”
“我看今年豪哥一定是转运了,天天赢钱,可便宜了我们几个,天天跟着大鱼大肉啊。”
“你们懂个屁,这叫风水轮流转,最近就该豪哥大胜,豪哥,今儿晚上要是赢个大的,请兄弟几个去迎春楼里快活快活,啊,哈哈哈哈!”
几个混混赌徒一边吃喝,一边大捧那位贼眉鼠眼,叫做豪哥的青年,不多时,在奉承与酒劲儿当中,青年得意地说道:“自从上次敲来了半把金沙,这手气居然也跟着大好,嘿嘿,今晚要是还赢,就带你们去迎春楼,一人一个姑娘!”
“多谢豪哥!”
听到此时,几个混混顿时举杯大喊,其中一个有些好奇地问道:“豪哥,那些金沙,是从谁身上敲来的?”
“当然是肥羊了,还能有谁。”一个同伴替豪哥答道,他口中的肥羊,指的是外地来走商的人,这种外地人大多带着大量银钱或货物,一旦遇到城中的一些混混纠缠,基本都会给些钱财消灾的。
“错,这次可不是什么肥羊,是个普通的男人,穿着打扮就是个乡下人,好像是来自白家堡。”
豪哥一口喝干了美酒,得意洋洋地接着说道:“那人瘦了吧唧,一身的土气,要不是我眼毒,看到他怀里鼓鼓囊囊的袋子,哪能想到那种乡巴佬能有金沙,这才连骗带诈,敲来了一小把。”
“豪哥,一个乡下人,你怎么没全都抢来,一袋子的金沙,都抢来你可就发啦!”
“抢个屁!”豪哥说到这,神色一变,压低了声音:“那人可不光被我盯上,他后面远远的还坠着几个背着砍刀,牵着健马的汉子……”
“砍刀,健马……飞马帮!”
“嘘,小声点,那帮杀人不眨眼的马匪,个个都是活阎王,被飞马帮盯上的人,必死无疑!”
仿佛惊骇于飞马帮的凶残,几个混混不在多讲关于金沙与那个乡下男人,转而吹嘘起赌桌上的话题来。
白天启这桌与对方离着不算远,那几个混混的话语,白家几人是听了个真真切切,当听到那个来自白家堡的瘦小男人时,白天启便是眉头一皱。
“天启,他们说的,会不会是白兔他爹,白连海。”白安听到对方的言谈后,低声问道:“白家堡附近没有金矿银矿,要是那人真是连海,他到底在哪儿得到的金沙?”
“最好不是连海,否则的话,身带金沙一旦被飞马帮盯上,可就凶多吉少了。”白天启担忧地说道。
听到两位叔叔的对话,白兔隐隐猜到了些什么,大眼睛里立刻现出了焦急,她跟来连山城,就是为了寻找父亲的下落,如今听到些线索,怎能不急。
几步冲到那桌混混的面前,白兔泛着泪花,急切地问道:“你们说的那个乡下男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是出城了,还是留在城里?”
“呦!小姑娘,你问哪个男人啊,我们都是男人,个个身强体壮,看上了谁,随便你挑,哈哈哈哈!”
一个混混见突然蹦来个女孩儿,顿时喷着酒气调笑道,说着还伸手在白兔的娇臀上掐了一把,引得女孩儿一声尖叫。
见到邻家的妹妹受欺负,白亦眼中寒芒大起,心头怒极之下飞身跃起,一脚踹出,直接踢在了那个手欠的混混肚子上。
嘭!
噗!
一脚之下,对方刚刚吃喝下去的美食,被一股脑地喷了出来,加上这位混混早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居然直接被白亦踢昏了过去。
“你小子找死!”
“上,上,做了他!”
同伴被打,剩下的几个混混顿时大怒,那位豪哥更是抓起桌上的酒坛子,就要拍向眼前的瘦弱少年。
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白亦,在这些混混的眼里,基本就是一个瘦弱的半大孩子,跟一个孩子打架,他们可显得勇武异常,要是换成个壮汉,这几位就得掂量掂量了。
当先冲过来的豪哥,就是看准了白亦的瘦弱,可是还没等他拍出手里的酒坛子,眼前的少年忽然抬拳攻来,拳头未到,一股寒风当先迎面而来。
呼!
冷风之中,蕴含着凛冽的杀气,白亦勉强提起全力,打出蕴含后天境界的一拳,并非是真要下杀手,而是震慑那几个混混一番而已,拳头几乎是贴着对方的鼻子,堪堪停住。
“拳、拳风,后天高手!”
惊恐当中,豪哥望着眼前的瘦弱少年,吓得腿肚子都抽筋儿,像他这种地痞,平日里欺负一些贫民百姓,唬唬外地来的客商还行,要是真遇到后天武者,他是连个屁都不敢多放的。
第12章 惹祸的金沙
“那个来自白家堡的男人,如今身在何处?”
拍了拍儿子的肩头,白天启满意地点了点头,对着地痞豪哥沉声问道。
“回、回大爷,那是三天前的事儿了,我就是敲了他几粒金沙而已,可没动他一根手指。”
豪哥哭丧着脸,见少年身后又多了个壮汉,顿时急急说道:“之后那人好像就出城了,我再也没有见过。”
“他来城里做什么,那袋金沙又是从何而来?”
“大爷,我哪儿知道他的金沙从何而来啊,不过那人进城好像是为了以金沙换些白银,后来发觉被人跟踪,这才朝着城外白家堡的方向急匆匆地走了。”
一把将豪哥推回到座位上,白天启转头看了看白安,两人的神色均都有些阴沉,一旦白兔他爹被那伙凶残的马匪盯上,基本就必死无疑!
飞马帮,是连山城附近的一伙山贼马匪,以凶残悍勇著称,其中后天高手众多,是一伙儿以劫掠为生的悍匪。
得知了白兔父亲的下落,白天启决定立即出城,在连山城与白家堡之间寻找一番,按照时间来看,他们几人进城的前一天,白连海刚刚离开。
在饭馆儿备足了干粮,白家几人在黄昏时分离开了连山城,看着白兔急得通红的眼睛,白亦小声劝道:“连海叔几天前才离开城里,可能这个时候已经回白家堡了,白兔别急,我们一路上再好好寻找寻找。”
“嗯,爹出门的时候,说好给我带连山城最好吃的烤鸭回来,他一定没事的。”白兔装作坚强地说着,泪花儿却不争气地悄悄泛了出来,毕竟是个十三岁的女娃,得知父亲可能遇险,早已心乱如麻。
马车一直走出了一个时辰,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路边也没有了行人,白连海的影子更是没有看到半分。
“如果真被飞马帮盯上后杀人弃尸,这周围都是荒地,别说是我们几个人,就是把白家堡里所有人都叫来,也未必能找到些蛛丝马迹啊。”白安驾着马车,担忧地低声说道。
坐在白安的身旁,白天启始终环顾着周围,却没有丝毫的发现,摇了摇头,只是叹了口气。
“连海怎么会有金沙,他那人从来都是小气吝啬,恐怕是在哪里得到了好处后,不愿白家堡的其他人知道,想要换些银子自己享受,这贪心,有时是会害死人的。”
白安转头看了看车里的白兔,压低了声音说道。
在白家堡,统筹资源的是堡主,哪怕真有人发现了金矿,也是属于全堡族人的资源,白家堡本就不算富裕,要是真能发现一座金矿,那可是天大的好处。
白安的抱怨不无道理,倘若白连海不是贪心作祟,独自带着金沙进城,也不会惹来那伙杀人不眨眼的马匪。
皱着眉头,白天启坐在车前久久不语。
金沙的出处关联着白家堡的重要收入,甚至关乎着白家堡的未来,他也恨白连海的贪婪,可是白连海毕竟也是白家堡的族人,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抱怨是没用的,只有找到他,才能得到那些金沙的线索。
四周尽是茫茫荒野,一眼都望不到边际,想要在白家堡与连山城之间寻找一个人,根本就是海里捞针,正在白天启心神不宁之际,空中一道阴影滑过,竟是一只秃鹰。
没有在意秃鹰的出现,白天启与白安继续赶路,趁着天还没黑透,尽量多赶些路程,多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影。
在车中安抚着女孩儿的白亦,当发现天空飞过的秃鹰之际,心中便是一动。
这种秃鹰不算少见,大多在傍晚出现觅食,而且有个特点,食腐。
离开车厢,白亦看了看向一侧飞去的秃鹰,对着父亲说道:“爹,跟着秃鹰,或许能找到些线索。”
“嗯?”白天启微微一怔,片刻之后他便反应了过来,眼中一亮,道:“秃鹰食腐,对,跟着它!”
“驾!”白安一甩马鞭,点头道:“亦儿果然聪明,如今的状况,只有秃鹰能为我们带来些线索,周围若有尸体,一定会将它们引来。”
白亦的提醒,这一次果然成为线索,随着那只秃鹰,马车来到了一处洼地,那里,趴着一具有些腐烂的尸体。
尸体身上的腐肉,被鹰喙猛然啄食了一大口,露出一截森森白骨,在月色的映照下,显得阴森恐怖。
跟着秃鹰居然寻到尸首,白天启与白安立即跳下马车来到近前,赶走了那只秃鹰,将死尸翻了过来。
死在荒郊野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身形瘦小,当白兔看到尸体的正面之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踉跄着扑了过去。
“爹!”
看清了倒在荒草中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之后,白兔险些昏了过去,随即被白亦揽住,抱在了怀里,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儿,见父亲惨死,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钝刀入腹,一击毙命,连海是被砍刀所杀。”白安查看了一番白连海的尸体,沉声道:“飞马帮!”
“人各有命,连海若不是贪图那些金沙,不会落个横死的下场,把他带回白家堡,入土为安吧。”白天启说罢,与白安取下马车内的席子,将白连海的尸体包裹起来。
抬起尸体之际,一旁的白亦忽然发觉白连海的右手食指透着淡淡血迹,并不是被秃鹰啄食,而是好像划伤。
顺着尸体的右手望去,借着皎洁的月光,白亦发现白连海身下的土地上,被划出一个深深的痕迹。
一?
好像是个一字的痕迹,应该是白连海将死之际划出,难道他是想在濒死的时候,告诉族人些什么线索?还是被剧痛折磨得无意的抓痕?
转念之间,白亦便选择了后者,白兔的凄惨哭声,扰乱了他的心神,于是白亦不再多想,随同父亲带着白连海的尸首,赶回白家堡,一路上还得不断地劝慰着白兔。
几日之后,一行人终于回到了白家堡,于是白连海惨死野外的消息,顿时传遍了整个白家堡。
虽然能断定白连海的死,一定与飞马帮有关,但是以白家堡的实力,根本无法与那伙马匪叫板,要是为了一个族人与飞马帮结仇,整个白家堡都可能陷入万劫不复。
只有三位后天高手的白家堡,不是飞马帮的对手,于是埋葬了白连海之后,这件事便告一段落。
并非是白天启没有胆量找飞马帮报仇,他可是堡主,身后是几百户族人的性命,那是他最大的责任。
回到家后,白亦每天都会去邻家看望白兔,小丫头在回来之后,经历了丧父之痛,再加上车马劳顿,大病了一场,足足趟了半月,才恢复点精神,没有了往常的蹦蹦跳跳,显得十分虚弱。
在这半月间,白亦的饭量再次增长了不少,在吞食了一颗健体丸后,他的体质比以往要改善了太多,与同龄的少年几乎相差无几。
体会到健体丸温和的药力与改善体质的药效后,白亦送给了白兔一颗,小女孩柔弱的病体,在药力的作用下,这才痊愈。
父亲以镔铁刀加上雪貂皮,才换来了五粒健体丸,如今只剩下了三粒,不过这剩下的三粒,白亦也没打算全都自己服用,在一次晚饭前,他偷偷将两粒健体丸化开,加进了菜里,被不知情的爹娘吃了下去。
“亦儿他娘,今天的菜做得不错,简直是香气扑鼻啊,哈哈,我得多喝两杯才行!”晚饭中,白天启自斟自饮,夸赞着夫人的厨艺,听得一旁的白亦是暗笑不已。
第二天清晨,白天启早早便醒来,在院子里打了一套奔马拳,又练了一趟疾水剑,只觉得神清气爽,精力充沛。
洗漱过后,白天启对着夫人笑道:“亦儿如今饭量见长,体质也改善了不少,虽然没有换到洗髓丹,不过却换来了能强健他体魄的健体丸,将来的成就,只能靠他自己了。”
“我们的儿子,只要身体康健,我就谢天谢地了,成为武者有什么好,只要有个好身体,将来不一样成家立业,我看白兔那孩子就不错,将来亦儿要是娶了白兔,那是最好不过了。”白亦母亲在一旁说道。
“妇道人家你懂什么,普天之下,强者为尊,亦儿早晚有一天会走出白家堡,闯荡天下,那时候没有武功在身,几乎是寸步难行,别说是他,就是我达到后天巅峰的修为,在连山城周围,仅仅能护住白家堡而已。”
“就你有理行了吧,我的堡主大人,将来我们的儿子一定能超越他爹,成为先天高手。”温柔地望着丈夫,妇人随口问道:“不知我们的白大人,什么时候能进入先天境界呢。”
与妻子的闲谈,白天启也没在意,道:“这几年因为亦儿与白家堡的琐事荒废了练功,以我的年纪,想要踏入先天可有些困难,不过也不是没有机会,昨晚睡了一夜好觉,今天觉得神清气爽,看来在苦练几年,成为先天高手应该大有机会。”
“你这一说,我也觉得今天格外精神,刚刚担回来两桶水都没怎么觉得累……”
白亦的母亲刚说到这,白天启便是神色一动,看着自己的夫人半晌,豁然惊道:“那个小混账,给他换来了五粒健体丸,他分给大病初愈的白兔一粒也就罢了,居然将灵丹化在菜里,我说昨晚的菜怎么那么香呢!”
后院里,打出一套奔马拳后仍旧气息平稳的白亦,对着朝阳,露出笑意。
少年依然有些瘦弱,不过用不了多久,他便能调理好体质,不惧同龄族人的挑战,在明年成为真正的少堡主,解开金沙之谜,然后,战败那个狂妄的钱家大小姐,为自己与父亲雪耻!
第13章 少堡主之争
半年之后,瘦弱的白亦,在两粒健体丸的药效与体内筋脉尽开的双重功效下,已经成长为一个精壮的少年,在他迎来十六岁的生日之际,也完全拥有了后天武者的境界与实力。
只要体质恢复正常,丹田不在怪异地吸收精气,心境早已达到后天的白亦,踏入后天境界几乎就是水到渠成。
当白亦年满十六,就不再去大连山观马,而是改为看河。
在白家堡,十六岁代表着成年,穷乡僻野里没有什么成年仪式,不过白亦的成年,却将引来白家堡的一场盛事。
那就是少堡主之争!
每一代的堡主之子,在年满十六之际,会迎来其他少年们的挑战,挑战的最终胜利者,才会成为真正的少堡主,将来的白家堡之主。
只要白亦将挑战者全部战败,他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堡主,反而言之,其他少年若是将白亦打败,再击败其余的挑战者,就会顶替白亦,成为少堡主。
这种习惯,是白家堡的一种习俗,目的是保证每一届的堡主,在少年时期都是堡子里最强的孩子,这样一来,就会避免世袭带来的一些弊端。
清晨,白家堡十里外的一条大河边,一个看似清瘦,实则骨强体健的少年正打坐调息,眼前是疾驰而下的河水,耳边是轰鸣的水音。
这条贯穿南诏国的大河,名为万马河,是洪河的分支水脉,水势颇急,宽约里许,在涨潮的时候犹如万马奔腾,倾泻而下,故而得名。
明媚的阳光洒在白亦年轻而略显秀气的脸上,天还没亮,他就已经来到了万马河边,借着水势,感悟疾水剑术的真谛。
观河,成了白亦替代观马的另一种习惯。
提起身边的长剑,白亦迎着朝阳,露出轻松的笑意,今天,是他迎接挑战的日子,带着满满的信心,少年舞剑而起,在万马河边舞了一套疾水剑术,收势之际,气息均匀,面不改色。
“少堡主……我要定了!”
喃喃自语的白亦,背着长剑,奔跑了十里路途,赶回白家堡,每日如此的苦练,便是他为自己定下的功课。
白家堡的演武场周围,已经聚集起了全堡的村民,今天可是争夺少堡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