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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歌》(传奇之五)by:卫秋
作者: 轻轻一跃 发表时间: 2005/10/11 18:58 点击:18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文案:十二隆冬,十二时载。
日日月月、岁岁年年。
我,一直都在此地等候着你,一直——
千梅树下,瓣如泪,片片烙印于心,未曾改。
世人皆言我疯,只因我情系于你。
明知今生恋无望,但……我仍想见你一面。
听你再次喊我的名——如是而已。
挽歌、挽歌……
恩情、友情与……爱情,三择一。
你给不了我所要的,可好。
挽歌
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
——晋书.卷二.礼志
卷 初
腊月中,隆冬际。
雪花漫天飞舞,片片落下,皑皑景致显得荒芜,雪高如丘,踏涡者,都知行走之难。
路上无人迹,偶有几双飞雁为之点缀,剩下的,仅仅是令人难以呼吸的寂寥。
夜色凉薄,一轮明月也不足以影响伸手不见指的暗夜。
半晌,火炬匆匆而来,为这片白色大地烙上绯红。
吶喊声未曾间断,模糊错乱的影子立于地,凸显焦急、慌张。一行人,为寻人而来,手持光明,随着时间流逝,却是愈见疲惫与不安。
他们提起中气声声唤着「宕秋少爷」,但百里之内毫无回音。
天色已晚,寒风冻骨,他们无法打退堂,毕竟未找到少爷,今晚谁也别想好睡,于是乎,强打起精神,继续漫无目的的动作。
如此刺骨冷夜,少爷单独一人能上哪去?
最后,他们来到十方里。
「少爷,找着少爷了,你们快啊——」
不远处的千梅树下传来的吆喝,让众人连忙奔跑上前,映入眼帘,果真是少爷。
他们的少爷一身红,躺在雪地中,益发耀眼、邪魅,而他唇瓣上的血,也令他们感到紧张万分。
「糟了!少爷受伤了,快快抬回。」
来匆忙,去安心,他们眼底只有他们家的少爷,却没人发觉淹没在白雪里的另一抹墨青影子。
墨青的身影远眺离开的人群,轻轻合上眼眸,转身消逝在风雪里,化为青烟。
卷 一——一方愁、万般苦,可知怅与怀?
春寒料峭,时序已更替一轮,就在人们不注意的当头,悄悄又回春了。
墨青的俐落身影由树上跃下,他甩甩发,不一会儿已扎成一束落在脑后。他全身墨青,穿的是平民的服饰,五官英挺,乍看之下是个十五、六岁少年,但眉宇问的沉稳气势却彷佛经过漫长岁月的淬炼,而显得稳重泰然。
少年双手抱胸,俯瞰山底下的奉祺镇。
阔别十二年再回,他内心没有多大感触,有的只是不得不做的命令。
下山进入城镇,少年感受的是热闹的气氛,显然冷冬过后。不只大地回暖,就连人气也连带有了复苏景象。
边走边看,终于,他抵达云府前。
云府的门卫瞧见他使问!「有什么事么?」
少年脸上无一丝属于人的神情,只听他轻轻开口:「我来应征。」
「你叫什么名字?」
「挽歌。」
=.=.=
云府在奉祺镇上颇有名气,只因云府太爷是个乐善好施的大好人,造桥铺路、开仓赈灾的事情都少不了他,云府自然会备受镇民景仰。
云府太爷总共有十个子女,七男三女,纷纷都有其出色之处,太爷也感到非常欣慰,独独他的幺儿总是令他头疼,不仅对进仕没有兴趣,就连家业也不当回事。
太爷本想既是如此就随便幺儿了,虽然他相当中意幺儿的天资与才能,但反正他还有其它子嗣,不差这么一个不知上进的。偏偏,十二年前,大寒之日,他的幺儿受伤过重让下人抬了回来,而经太夫诊治过后,虽无大碍,却从此口不能言,精神涣散。
后寻相命师来探,也只留下「本该如此」四字。
末了,太爷对这幺儿放弃了,便将他安置在离云府不远的别院里,第一年还有探望几次,久了,便不闻不问了。
这次别院因为一名仆人必须回乡,因此才会多征一人。
在张管事多方询问之后,终于与挽歌签下契约。
「你先做打杂的工作,等上手之后,再看看适不适合去照顾少爷。」张管事领在前头带着挽歌熟悉别院。
挽歌默默跟在身后,不发一言。
张管事是很满意挽歌的安静与沉稳,毕竟他们云府就喜欢这样的仆人,可这名少年未免老成过头,一双眸子深邃得教人摸不透,但不知何故,他就是录用了他。
「以后,你就住这间房。」张管事顺手又指向一栋富丽堂皇的高楼道:「那里——是少爷的住处,没有我的命令,不准靠近。懂么?」
挽歌远眺艳红的楼,淡淡沉吟了声,当作是响应。
「那好,现在跟我来,我要分配工作给你。对了,你叫挽歌,名字不吉利,以后就叫你……『小晚』好了,晚是夜晚的晚,因为你给人的感觉蛮宁静的……」
不作声,挽歌收回目光,跟着张管事。
=.=.=
不知怎地,今早醒来,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了。
那样的预感,就如当初一般,分外令他觉得难受。
眉头锁紧,一时间心浮气躁,云宕秋将桌上的东西挥落一地,耳边听着清脆的声响,这才令他心头稍稍平静。
不消时,心头一紧,他忽然拔足奔出房内。
迅速穿过回廊,经过水池,一步一步往前狂迈,那副红色魅影在阳光的料射下,更显艳丽无比,没人拦得住他,地无人敢拦,奴仆见状纷纷瞠目,待回神时,已失去那道影子。
有些来了许久的仆人尚不曾见过少爷的长相,纷纷露出困惑。光天化日下,那红影漫无目地又未着履的狂奔,是怎生回事?
不是说少爷精神涣散认不得半个人,也不会离开净水楼了么?怎么今儿个竟然跑了出来?
终于,少爷疯了么?
他知道、他知道,是他回来了,他有感觉、有着很强烈的感觉!
是他——他的挽歌。
看见再熟悉不过的背影,云宕秋这才停下已有伤痕的脚步,驻足不动,因为他怕、怕一个不小心,就会碎了他期盼许久的事,只见他轻轻靠近,慢慢移动步伐,一点也不敢惊动背对着自己的他。
是挽歌,是挽歌,他清楚,是他来接自己了。
这时正在与挽歌谈话的张管事,乍见少爷后,面露慌张。「少爷,您怎么就这样跑出来?连鞋也没穿,请您在这等等,我去帮您拿鞋。」张管事说完,连忙快步离开。
挽歌方转身,两人四目对上,云宕秋便将他抱满怀。
原本冷静自制的挽歌在感受到一股温热的液体留过自己脸颊时,心底不免一震。
这是他头次见到潇洒无情的云家少爷,也会有落泪之时。
挽歌任他抱着自己,静静不动,对于云宕秋的印象,早模糊了,拉回遥远的记忆,永远只有一抹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红。
张管事提鞋气喘吁吁回来,惊见这幕,试图将两人分开。「小晚,你对少爷做什么?」
问他对云宕秋做什么,为何不问问那个死都不放开他的男人?
「少爷,不合礼啊,快快放开!」张管事死命拉,好在挽歌也配合退后,才得以将两人分离,张管事又马上挡在中间。
身为仆人自然不能质问主子,于是,张管事转头冷着一张脸改而质问挽歌。「你对少爷做什么?」
挽歌轻轻笑了,那笑,让张管事胆寒,云宕秋心疼。
「我什么也没做,少爷等你走后,就抱着我不放,」他陈述事实。
张管事听了,嘴角抽搐。少爷抱着挽歌——这成何体统?
「张管事。若交代完毕,我去做事了。」其实,他没有预期会那么快见到云宕秋,但云宕秋却一眼就认出自己,这教他心底有股莫名的……震撼,原来他还记着自己……
「好好,你快去做事……」张管事急忙挥手要挽歌离开。
云宕秋却握住挽歌的手腕,神情异常坚定。
张管事见了,脸上渗出些许汗水,这、这可糟了!「少爷,小晚还要做事,您跟我回房吧用膳……」
张管事话未竟,挽歌已经挣脱云宕秋,径自转身要离去。「张管事,我去做事了。」
「少爷,我们走。」
拼命再拼命,云宕秋终于由喉咙挤出沙哑低沉的声音。「不、不要走……你别走,挽歌,挽——歌。」
一声名,唤住了挽歌的背影,但没停留多久,就被张管事后来的声音又催促他迈步。
「天啊,少爷,你会讲话了?真是可喜可贺,我得赶紧联络太爷与六夫人才行……」张管事面露喜悦之色,让他照顾了将近十年的少爷终于开口了。
「挽歌!」面对紧抓着自己不放的张管事,云宕秋有股欲振乏力的强烈感觉,他并不想失去挽歌,好不容易,才又等到他,他不愿失去他。
「少爷,那人——不是挽歌,他叫小晚、叫小晚,是我新找的仆人,少爷,您别冲动哪……」太爷将少爷交给他照顾,不管少爷与那名少年有何纠葛,无论如何他都必须以保护少爷为前提,剩下的就等太爷过来再说。
对身后的声音充耳不闻,挽歌脚步依然跨出,不曾停歇。
=.=.=☆油炸☆冰激凌☆整理☆
夜幕中,挽歌一人孤坐在山顶松树最高处,目光放远。
风冷,他却感受不到一丝冷意。
为何要以人的姿态现身呢?
这答案,他其实也不太明白,既然他已经与这人断绝关系,为何偏偏放不下他?
十二年了,他心底念着他也整整十二年。
就在自己死后,不是就该干净了,为何他仍执意他的一切?为何?
清香四溢,花瓣如雨,洒下,跟着,一名妙龄少女足尖轻点松枝而立。
嗅到花香,不用猜也知是那位爱花成痴的同僚——花零。
「挽歌,那么晚了,你怎么会只身在这里?」面容姣好的花零好心询问,不待挽歌开口,她又自问自答起来。「啊,差点忘了,你在工作嘛!我记得你是死在奉祺镇的,这次回来也能顺便缅怀啊,对不?」
挽歌冷眸一敛,别过头。
花零又来到他面前。「别这样嘛!同为『鬼差』,你就不能对同僚好一点么?好歹我们也相处十二年了,这样很不尽人情喔。」
「第一,我不是人,别跟我谈人情;第二,打从上次你与其它鬼差拿我来打赌之后,我们的友情就不复在。」他最不喜欢有人背着他干蠢事。
「呵呵!」花零笑得好不快乐。「别这么说,你也知我们的生活无聊,偶尔有消遣打发,自是不能放过。不过你还是我的至交,我不致于将你出卖了。」
挽歌眼睛微,口吻极冷。「喔,那请问是谁把冥帝的赐酒喝得涓滴也不剩?」
唉呀,要算旧帐了,她还以为他没发觉呢。「挽歌,你从不喝酒,放着、摆着,千百年后依然浪费,不如就给我一图酒兴,岂不一举两得?」
「你来做什么?」挽歌转回正题。
「我休假啊。人间如此有趣,当然是来陪你游乐啰!顺便——来看看你这次的任务是否会成功。」
「花零,妳是在怀疑我会失手么?」问这句话的同时,挽歌左半脸上由额际到脸颊淡淡浮现艳红似火的印记,那是身为鬼差的标记,与花零的右半边脸形成对照。
收到警告,花零心知自己差了挽歌有多远,自然不敢放肆。「岂敢岂敢。」
半晌后,花零不耐发问:「喂,挽歌,我们还要坐在这里多久?」他们为鬼差,虽已没有感觉,但待在同一个地方着实挺闷的。
「慢走,不送。」挽歌冷情响应。眼眸一合,再睁开时,他随即撂下话。「别跟来!」
一瞬的诧异间,花零已失去挽歌的身影。如此快的速度,要她追也追不上哪!
「啪!」方一击掌,花零才想起这次来的真正目的。「糟了,东西忘记给挽歌了,看来……只有下次见面再说啰。」也别说她老是占挽歌的便宜,这次她可是大费周章帮挽歌弄来一个很棒的赔偿礼,保证挽歌看了定会原谅自己对他过去的所作所为。
首次见到挽歌会以「人」的身分来索魂,看来,他仍忘不了过去的回忆。
「有回忆,真好哪!」轻轻含笑,她跃上半空,轻轻旋身,消失在香气里。
=.=.=
十方里——是奉祺镇上,一个颇具传说的地方。
从原本风光明媚的环境,却被人传成是阴森鬼气之所。
说是十二年前有人亲眼目睹在千梅树下有名少年被杀,之后却不见尸体;同时,云府少爷也在此自尽,后来没死成,就变成如今这副不成人的模样。
但究竟事实如何,云府没人愿意出面说清,大伙儿也看在云府为镇上出钱出力的功劳上,不大肆宣扬,但不时仍有小道消息在镇民间流传。打那样的传闻流出后,十方里成了奉祺镇镇民不愿靠近的地方,有时宁愿绕远路也不经过。
今夜,弯月当空,又是个充满诡异迷样的夜晚。
一抹红影,在树林间飘忽前进。他来,只为见他一面。
脚踩当时的伤心地,红影不禁缓缓跪下,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抚触冰冷的地面。这里——是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