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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玻璃鞋 作者:谬斯-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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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想跟老婆一起睡!”凌风撅着嘴,疯狂的眨着媚眼,一个个不良镜头正在他脑袋里绽放如花。
  “想跟我睡呀?好啊,不过……”方可言忽然凑了上去,与他鼻息相对,呼吸连连,喷洒出芳香的气息令人燥热难当,纤细素手从俊美的脸上直线下滑,经过匀称的颈项,微凸的锁骨,在他强健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暧昧的气息迅速升温,凌风潋滟的眸子里逐渐飞散,带着紊乱的呼吸打趣道:“老婆越来越坏了,不过什么?”
  方可言嫣然笑道 :“不过你要先去洗澡。”
  “好,我马上去。”凌风打了鸡血般亢奋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却被方可言拉住。
  方可言眨着眼睛,笑眯眯的说:“亲爱的,记得要洗干净哦,不洗干净我不跟你睡哦~!”
  那可爱的样子和甜蜜的声音却让人冷汗连连,凌风隐约感到后背上蹭蹭窜上几股凉意,直冲上头顶,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憨憨笑了笑,忽然觉得有些无力:“好,老婆满意就好,老公先去洗澡了哈!”说着朝浴室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挠着头疑惑道:“我,不是已经洗过了吗?”
  “洗多一次也没什么呀,我喜欢老公干干净净的。快去吧,亲爱的!”方可言学着凌风的样子,抛着小媚眼,笑颜如花。
  哎!还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来用不了多久,方可言便能达到流氓本质,练就一身流氓本领!
  凌风刷刷洗完澡,裹了件浴袍就走了出来,方可言正跪在地上整理地铺,那姿势……思想不纯洁的某人很自然的就想到了不该想的事情,脸上忽地蕴起一阵臊红,却挪不开眼珠子。
  方可言整理好地铺,回头就看到凌风饿狼似的眼神,微笑着朝他挥了挥手:“来,宝贝,我看看你洗干净了没。”
  凌风乖巧的走了上来,问道:“要不要脱衣服,这样你比较好检查。”
  “你!”方可言抽了抽嘴角,敢情这自己还真是嫁了个超级大色狼啊,哎哎叹了口气,闭目道:“去洗去洗,没洗干净!”
  “哪里不干净了?”凌风兀自打量了一下自己,干干净净的哪有什么污渍,而且他连牙齿都刷了两遍。满心不满地想反驳,却见方可言闭着眼睛,神色恹恹,不想惹她讨厌,只能垂头丧气的又钻进了浴室。
  浴室里传来刷刷水响,方可言睁开双眼,空秀的黑瞳里水气氲染。书桌上那张七寸木质相框孤单单伫立在花瓶下面,相片上那灵秀的红衣女子披散着微卷的长发,身侧俊美的黑衣男孩洋溢着青春的羞涩和甜蜜,相依相偎在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才子佳人,是多么登对的一对。
  那个画面似曾相识。
  方可言似乎又见到那个寒冷的下午,那个优雅中透着甜美的女孩扑进黑衣男孩怀里的场景,街头上激烈的拥吻,吸引着无数惊艳的目光,他们是那么完美的一对。
  “原来,那个时候他们还处于热恋中呀!”方可言放下手中的相框,喃喃自语。
  心间隐隐有些发堵,说不清楚是在乎还是不在乎,明明心里放不下的人不是他,那蝉联六年的牵挂怎么会在几个月内被摧毁呢?
  正在苦恼的时候,凌风又出现在了眼前,方可言定定盯着凌风,这次他连头发都洗了啊,湿湿的头发倒在颈侧,微弯的发梢上串着几颗晶莹的水珠,不经意间就跌落在那白色浴袍上,晕上了点点灰色斑点。
  什么时候,凌风也把头发留长了啊?方可言伸手捏了捏那颈边的头发,喃喃道:“这儿,还没洗干净呢,去洗吧。”
  画面上那个精悍的男孩,头发短得能见到头皮,笑容邪魅得迷死人,嚣张狂傲的作风能气死人。方可言轻叹着闭上了眼睛。
  凌风摸了摸头,倪着心情不佳的方可言一会儿,一言不发的进了浴室。
  这样来来回回了近十来次,当凌风再次站在方可言面前时,风华的脸上沾染着多次洗浴后不正常的嫣红。
  “老婆,干净了吗?”一如既往的执着,是他惯有的作风,明知道方可言是在故意刁难,却还是一次次兑现承诺。
  方可言掀开被子的一角:“睡吧,都快天亮了。”
  凌风脱下睡袍,匀称健硕的身体毫不遮掩的呈现眼前,方可言不自然的撇开目光,侧过身去。背后有温热贴了上来,修长的手指习惯性的钻进了她的指缝间。
  “你知道吗?有人说只要是十指相交而没有缝隙的情侣,就会得到上天的祝福。”凌风抬起与她相交的手,相交的十指纹丝不漏。
  “你看,我们一定会得到上天的眷顾。”
  上天的眷顾,是多么飘渺的期望。
  方可言看着眼前两人紧紧相握的手,眼眶渐渐有些湿润,习惯性的双唇被紧紧咬住,钻心的疼令眼眶恢复了清明。这次,唇上没有被那只讨厌的手覆盖,是她伪装得太好,还是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凄惨笑笑,闭上双眼催眠着自己,又或许他是害怕放开了紧握的手,那上天的祝福就会从指缝中溜走……
  纷乱的思绪缠绕心间,发胀的脑袋逐渐变得昏沉,秋夜里除了均匀的呼吸声外,听不到丁点别的声音,份外的宁静总会令人提起内心的恐惧,在方可言昏昏欲睡时,身后传来悉碎的叹息。低沉的迷魅的声音宛如一道闪电,闪过漆黑的夜空,一瞬间照亮昏暗的世界。
  “我的爱情……从她开始,到你结束。你不是起点,却是我最终的终点。”
  凌风将脸蹭进方可言的颈窝,缓缓的闭上双眼。堂堂七尺男儿,此刻蜷缩在方可言背后,显得那样不堪疲累。
  起点,终点,多好的比喻。
  曾有人说,令男人初次情动的女人是绽放夜空的烟火,那绚烂的美丽会令男人们铭记于心。而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却是照亮天地的日月光华,虽然是交替轮回,阴晴不定,却会渗入男人们的灵魂。所以,女人们总是说,与其做短暂而美丽的第一个还不如做平凡而恒久的最后一个,因为那终点是那永无止境的休止符,蝉联着传说中的永恒。
  你不是起点,却是我最终的终点。
  美丽的誓言总令人陶醉,只是,谁又真的将它当了真?
  ========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后凌风就和凌老头子上了皇庭,说是最近有点忙不开,要凌风去打打下手,顺便熟悉下公司的运作,为将来做打算。云子浅一大早就没见到人影,说是好不容易从国外回来,出去汇朋友去了。整个凌家老宅子里就剩下方可言一个闲人,思来想去的横竖都是闲着,就上了爱心花店。
  天气逐渐转凉了,鲜花生意也变得有些惨淡,几十平方米的小花店里连个鬼影子都没。老板娘玄子正手拿着喷水壶,浇灌着几株盆栽,见到方可言走了进来,暗淡的眸子里立刻绽放着惊喜的异彩。
  方可言环顾了一下清冷的花店,朝玄子笑了笑。
  玄子是个热心人,见到好几天没见的方可言,这个自己唯一的员工加好友,免不了问长问短的好奇了一通。知道方可言的婚礼订在十一月初六,还诺言一定会送份大礼为他们祝福。两人聊的正欢,电话却响了起来。玄子接完电话,朝方可言扫了几眼,听她刚才说的话,可能是客人要订花。
  方可言走过去看了看,还真是有人要送花,只是那地址栏上的地址却是方可言份外熟悉的。看着玄子一脸为难的样子,方可言笑道:“怎么样,还是少不得我这个跑腿的吧?!”
  “可言,你不知道,你不在这几天,这个人还是天天打来电话订花,可是我又要顾店又要送花是在忙不过来,只能推了。”玄子垂下眸子,拨弄着手中的圆珠笔:“我知道你还在放假,只是现在生意不好做,自从天气转凉以来,花店的生意真是一落千丈,我看,这个花店也开不长久了。”
  都是在残酷的社会中求生存的人,想要好好生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玄子的为难她怎么会不懂?
  方可言拍了拍玄子的肩膀以示鼓励:“放心好了,我们是好朋友啊,干嘛在意这些,我现在就去送花,你呀,也要振作起来,要坚信,风雨过后总会是阳光普照的。”
  方可言用力将右手握成拳,竖立在胸前,秀丽的脸上闪着勇往直前的坚定,玄子似乎也备受感染,一扫先前的阴霾,握着方可言的手,感激的说:“谢谢你,可言。那么你就快去快回吧!”
  “诶!好吧。”方可言坚定的目光稍微有些挫败,随即包装了一束红玫瑰,奔向那个熟悉的目的地。
  还是那幢熟悉的写字楼,还是那个熟悉的老伯伯,还是那个熟悉的小姐签收了玫瑰,一切还是跟往常一样丝毫没有变。方可言哼着小调慢悠悠的晃出了大楼后门出口,从这个角度若是望上看的话,会看到一个整栋大楼的三楼转角处,有个稍微突出的房间,那扇玻璃窗后站着一道清冷的身姿,正含情脉脉的看着楼下俏丽的女子逐渐消失进人群,就像往常一样,用了诸多借口只是想看一看那抹魂牵梦萦的身影。
  缘聚缘散,谁为谁撑起了一片天?谁又为谁日夜流连过去,舍不得放开已经浅淡的眷恋,还要还爱一个坚持?
  不知不觉中,又是一天消散,方可言在花店里帮忙了一天,现在正在等地铁。原本凌风要来接她的,可是方可言觉得麻烦,而且这里离老城区也就几站的距离,不一会儿就到了。
  秋风飒飒吹着,方可言缩了缩脖子,单薄的衣裳不足以抵抗冷风的吹袭。快步走进那片被赤红淹没的英式小别墅,栩栩如生的雕像上,清澈的喷泉涓涓流淌着。
  方可言走进屋子,空寂的客厅里几个工人有条不紊的做着各自的工作,见到方可言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以示礼貌。方可言快步走向了三楼凌风的房间,暗黄色大理石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走在上面发不出一点声音。
  想到凌风,方可言的心里就像滑过一股暖流,竟能将身上的寒冷驱逐。
  方可言摇摇头,清秀的面上带着难掩的甜笑。
  踏上三楼最后一个阶梯,走廊尽头那最后一个房间,就是凌风自小的卧房。暗黄色的门没有关,敞着一条不宽的隙缝,在楼梯口就能一目了然地看到房间里的陈设。
  凌风正背对着门站在这书桌边,伟岸的身姿站的笔直,却低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
  一阵欢喜从心里浮现,方可言正要冲上去,一双细白藕臂却圈上了他的颈项,他稍微俯身,乌黑笔直的秀发从他宽厚的肩膀处轻轻飞舞,细嫩的耳边,水珠般的水晶耳环明晃晃的荡漾在青丝中,份外刺眼。

  第三十八章 我不爱你

  一个念头从脑海里直接蹦了出来,等到回过神时,方可言已经冲下了楼,偌大的客厅里工人们诧异的目光从楼梯口直线移到大门口,那个即将成为他们少夫人的女人,为什么会从刚才快乐恬静转变成失魂落魄,仓皇而逃?
  她像见了鬼似的,疯狂的奔跑,眼前的风景在变幻,脑海里却停格着那个令人心碎的画面。天天在自己耳边诉说着爱恋的男人,转眼间就怀抱了别的女人……方可言没有走上前的勇气,却选择了远远的逃避。
  忽然就想起了凌风往昔的那些女人,她们带着甜蜜而来,带着悲愤而去。她曾经同情过那些女人,而现在,她却成了那些女人中的一员,这是多么可笑,可悲!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当满眼赤红逐渐转暗时,她才虚脱般的背靠着一棵粗壮的枫树,大口大口的喘息,剧烈跳动的心脏仿佛要从吼间蹦出来,阻挡着急促的呼吸,她用力拉了拉颈边的丝巾,想令呼吸更顺畅些,却被一股冷风灌进身体,直直打了一个寒颤。
  口袋里的手机不适宜的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显示的却是凌风,缺氧的胸口闷得发疼,深深吸了一口气,将电话揣进了口袋里。
  眼不见,心为净,耳不听,心不烦。
  方可言紧紧闭着眼睛,死命不理会上衣口袋里震动得厉害的手机,悦耳的铃声一次次消沉后又一遍遍响起,打乱了寂静的枫叶林。默默僵持了一会儿,冰凉的手还是钻进了口袋,手中那个剧烈震动手机,微微有些发热,长长的叹息之后,方可言终于按下了接听键,还没开口,电话那端就传来急促的声音。
  “可言,你在哪儿?怎么不接电话?怎么回来了又跑出去做什么?”
  劈面而来一连串的疑问,令方可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听他急匆匆的语气,难道他已经知道她撞破了他们的奸情?如果是的话,是不是代表在他心里,她还占有着一点点低位?忽地想起以前那些女孩子们,哪个不是被他挥挥手,就打碎了一袭琉璃美梦,他又何曾多看一眼?
  忽然很想大笑,放肆的大笑。
  笑天,笑地,笑他明明如此滥情却又高唱永恒的爱歌,笑自己明知不可能却还沉醉而不自知,笑梦为什么会那么早破碎……!
  欣慰吧?
  至少他现在还有点在意!
  悲哀吧?
  心已经为他沉沦。
  澎湃的情绪最终化作几声浅笑,捂着心痛随便扯了个谎:“没有啊,我突然想起来,早上有定香草冰激凌呢,是你最喜欢的口味哦,刚才回来的时候忘记去取了,现在正要去拿。”
  “今天这么晚了就不要去了,快回来吧,等你吃饭呢。”焦急的声音稍稍停了停,又问:“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不,不用……”肆意环顾着四周,茂密的枫树林依稀打进来几缕夜色:“我,我已经在车上了啊,你要怎么接,你们先吃吧,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这样啊!那你早点回来,我等你。”紧张的声音似乎有些放松,只是淡不可闻的叹息却传进了方可言的耳朵里,心蓦然被揪紧,猛咬着唇淡淡应了一声,正要挂上电话,却被他最后一句叮咛怔住。
  “路上小心些,我爱你。”
  延伸无限美丽的三个字,为什么此刻却变丑陋不堪?纤细的手指抠着树皮,浑身如鱼刺卡在喉咙般令人难以承受,眼底滑过晶莹的水滴,直直垂落地下,在鲜红的叶子上流连,荡漾出一条又一条心酸的痕迹。
  方可言浅笑着抹了一把眼泪,暗自嘲笑道:没事哭什么啊,我又不爱他!
  却对着电话吼道:“我知道了,罗嗦。”猛地挂上电话,倔强的抬起了头,阴暗的天空被赤红枫叶遮蔽得密不透风,湿冷的空气从鼻息间吸入,彻底冷却了一颗心。
  咬唇!
  咬唇!!
  用力咬唇!!!
  当唇上强烈的疼痛驱赶了奔涌的泪水,她找回了失控的理智,却又开始烦恼怎么圆谎,从大门口大喇喇的出去显然不可取,说没买到?已经订了怎么可能没买到?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了,找准方向朝院墙走去,院墙倒不是很高,只是上面布满了玻璃渣子。身边的枫树一根根笔直挺立,想找个桩子爬上去都不行。沿着院墙走了好久,终于在院墙底下找到一根比较营养不良的枫树,佝偻的身姿处处显着惨败,弯曲的枝桠乱糟糟的四开八叉,是个很适合的爬墙地点。
  还好平时方可言不喜欢穿高跟鞋,白白的布鞋虽然沾染了许多软泥,但还不至于影响爬树的速度,好容易爬上和墙头一样的高度,阴森森的玻璃碎片杂乱林立,一不小心就会伤得鲜血淋漓。
  方可言吞了口口水,手紧紧扶住头顶的枝桠,慢慢朝墙头移动着脚步,等到距离差不多的时候,一只脚才找了个比较平的地方下脚,被她压弯的树枝随着她晃动的身体不断颤动着,等她将另外一只脚松开时,那被压弯的树干猛地被弹起,散开的枝叶冷不迭的扫到她的眼睛,身子在墙上晃了晃,还是没有站稳,“啪”的一声就从墙上掉了下来,肺腑仿佛已被摔碎,方可言趴在硬冷的水泥路上好一会儿,才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路上没什么行人,总算保住了些颜面。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天蓝的牛仔裤上被擦上片片嫣红,这才感觉到双手上传来麻麻的刺痛,摊开手掌,手心间一条条被擦破的红痕正渗出颗颗红珠,连忙从口袋里取出纸巾,胡乱擦了几下,才扭着摔痛了的身子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赶向凌风最喜欢的那家蛋糕店。
  还真是自讨苦吃,方可言脏兮兮的站在蛋糕店里,服务员小姐笑容可掬的小脸上明显有丝尴尬,方可言自动过滤了那丝不算小的异色:“小姐,我要一个香草冰激凌,还有,你们有洗手间吗?我想借用一下”
  服务员小姐恍然“哦”了一声,指着货架后面的小门说:“那边就是,请问冰激凌要几号的?”
  方可言头丢下一句:“要最大号的。”就冲进了洗手间。
  手心间传来火辣辣的刺痛,方可言把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冲,冰凉的自来水冲刷着伤口,已经有些凝固的伤口又泛起了丝丝血红。方可言龇牙咧嘴的忍着疼,狠狠搓着手,经过用力的搓洗疼似乎已被麻木,几道比较深的伤口,也只看得见外翻的皮肉和隐隐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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