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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我们查到了一点线索,唐公子昨晚住的酒店,并不是他自己的身份证开的房间,开房的人,叫马超!”一个精瘦的中年警察跑进来说道。
“马超?是谁?”唐志同吸着烟,眼神闪烁不定。
“是城北分局的副局长。”那人立即说道。
“马雄下面的人?打电话给马雄!”唐志同没有一丝的犹豫,随手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大步往外走去。
唐志同赶到城北分局分局的时候,马超已经被马雄控制起来,不同于昨日的意气风发,此时的马超,神情一片阴郁,脸上一片青肿,不仔细看的话,几乎都要认不出来。
毋庸置疑,下面的人办事很用心,在这之前,已经送了马超好几分见面礼。
马超一见到唐志同,三两句就将事情交代了个透,唯恐自己说的不够,说的那叫一个鬼哭狼嚎。
第九十二章 有个厨子叫花花
秦阳起了个大早,悄悄出了别墅,朝着别墅庄园中心小公园方向跑去。
难得有两天休息的时间,秦阳却并不打算放松,暗劲突破到第三层,虽然境界发生了变化,但心境的调整,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跑动之间,轻盈自如,落地无声。
呼吸之间,舒缓圆润,神气舒展。
境界的突破,周身的协调性变得更高,随意的动作来调动人体机能,更是圆润如意——这对秦阳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感受!
他感觉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力量,迫不及待的想要和人好好的打上一架。
呼——吸——呼——
秦阳调整着呼吸和步履的节奏,在清净的氛围中静心凝神感悟着身体的种种变化,不知不觉,眼睛渐渐闭上,忘却周围的一切,忘却自我。
“咚咚……咚咚……”
身后,一阵沉闷的脚步声响由远及近传来,秦阳听的脚步声,瞳孔蓦然收缩,轻吐出一口气,眼睛缓缓睁开。
他侧头一看,就是看到一团飞奔而来的肥肉。
“姐夫,你也在跑步啊,真是太巧了。”花花挥舞着大手掌,笑着大声招呼。
“是啊。”秦阳笑着点了点头,倒是有点意外花花会起这么早。
花花跑到近前,笑的忸怩羞涩,“姐夫,那我们一起跑吧,你跑前面,我在后面。”
“行。”秦阳点头,慢慢的朝前方跑去。
花花胖胖的身子跟在后边,每跨出去一步,脸上和身上的肥肉就要哆嗦一下,让人很是担心她身上的肉会不会掉下来。
“花花,你每天都起床这么早的吗?”边跑,秦阳边无聊的找些话说。
“是啊,我要帮小姐他们做早餐,做好早餐还要去菜市场买菜——小姐吃菜很挑剔的,不允许去超市买,而是要赶早去菜市场买那些老农们自己种在地上的蔬菜,她说那样子健康绿色些,其实在我看来都差不多了,现在的老农,可没以前那么老实了。”花花喘着粗气说道。
“你挺辛苦的。”秦阳不好意思的说道,花花在别墅里一直是一个习惯性被忽略掉的存在,没有人在乎她做过什么,她似乎也是有意将自己隐藏起来,到此时,秦阳才发觉原来花花也很不容易,不由有些愧疚。
花花笑道:“没事没事啦,我自己很喜欢做饭的,而且也很喜欢吃,你看我的体型就知道了。”
秦阳笑笑:“能吃是福,这是好事。”
“是呢,我也觉得是好事。”花花笑的眉开眼笑,好似终于被人认可了一般。
秦阳跑了将近十圈,差不多一万米的样子,出乎他的意外的是,花花竟然坚持下来了,虽然跑的满身汗水,但这种毅力,是他所没想到的。
跑完步之后,秦阳在公园的一个小角落里,打了一套拳,很普通的通臂罗汉拳,打的虎虎生风,架势十足。
花花看的眼睛大亮,跟着在一旁学,居然学的有模有样,这让秦阳更加的吃惊了。
莫非她是一个学武的绝世天才?
自己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了,可当初学习这套拳法的生活,足足用了半天时间才学个皮毛啊!
秦阳觉得自己教无可教之后,悄悄离开,花花一个人站在远处,挥臂出拳,不亦乐乎,直到秦阳离开许远,这才咧嘴一笑。
花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又是围绕着别墅庄园跑了起来,跑步,是她每天的习惯,不分春秋,风雨不动。
看她的体型,绝对没有人知晓她原来是这么的喜欢跑步,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
……
跑了步,又打了一套拳,顺便当了人家的老师,秦阳也是小小的出了点汗。
他回到别墅,正打算去洗个凉水澡,就是听得楼上有脚步声响起。
韩雪大概是刚刚起床,一路打着哈欠,慢腾腾的下楼,但她连打哈欠的样子都是那么的好看,这让秦阳心理有点不太平衡。
韩雪身上穿着一条薄薄的蚕丝睡裙,裙子很短,一路往下走,裙摆撩动,隐约可以看到里面穿着的白色卡通内裤。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那圆润平坦的小腹春光乍泄的那一刻,还是让秦阳觉得血气一阵上涌。
秦阳看一眼,再看一眼,鼻孔一热,该死的,流鼻血了。
韩雪睡眼惺忪,无精打采的耷拉着小脑袋,也没发觉秦阳的异样,径直下楼,去得洗手间洗脸漱口,从洗手间出来之后,见着秦阳坐在沙发上擦鼻血,这才微微一愣:“你怎么了?是不是上火了?”
秦阳心说没错,的确是上火了,但此火非彼火。
但这话绝对不能实说,不然肯定会被韩雪咬死。
尴尬笑了一声,秦阳说道:“可能是刚才出去跑步吹了风了,秋天的风又凉又燥,一不小心就流鼻血了吧。”
韩雪对此深信不疑,让他坐着别动,蹬蹬跑上楼去拿棉签,然后秦阳再一次鼻血横流,这丫头,肯定是故意的。
他这是要血尽人亡啊!
吃早餐的时候,颜可可准时到达,毫不客气的拿起桌子上的面包就啃,等到看到秦阳鼻孔上塞着的棉条之后,先是一愣,而后就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充满了黠慧的气息,明明是那样可爱的模样,但当她对着你笑的时候,却又是让人毛骨悚然,此时,秦阳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不许傻笑,赶快吃东西,一会就冷了!”秦阳赶忙说话,先下手为强。
颜可可嘿嘿的笑,说道:“姐夫,我在吃哦,反倒是你没吃,是不是现在很饱啊?不过我看你这样子,估计也是不饿的。”
“没有啊,我很饿。”秦阳不明所以。
颜可可坐过来一点,香软的风,吹在他的脸上,压着声音说道:“姐夫,我又不是坏人,你有什么好装的呢。”
“我没装啊!”秦阳心想难道自己装的这么明显?还是这丫头长了一双火眼金睛,能预知过去和未来?
“还说没有。”颜可可娇哼一声,小声说道:“不然你会流鼻血?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啊,又有一句话说,秀色可餐——眼下两样你都占全了,还好意思在我面前装大尾巴狼!”
秦阳抑郁的要命,这丫头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啊,难道真和她自己说的一样,是一百八而不是二百五的天才,可是为何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二百五呢?
秦阳决定不多话,埋头苦吃,天知道这丫头一会又会整出什么花样来。
好在颜可可吃的欢快,并不多言,这才让秦阳稍稍安心。
吃了早餐,花花过来麻利的收拾餐桌,一双既胖又灵活的手,绣花一样的,充满了美感,再一次让秦阳震住。
秦阳都数不清花花这是第几次让他吃惊了,要知道,虽然平素花花也做这些事情,但他从来都是没有放在心上的。
而且,花花很本分很老实,似乎很是知晓自己的身份,不该出现的时候,绝对不会出现——而就算是出现,也绝对是一个透明一样的存在。
肥硕的身材,黝黑的面庞,古怪的装扮——这样的女人,注定是很难入男人的眼睛,更何况秦阳还这么的挑剔,也更何况有韩雪和颜可可这样两朵娇嫩可爱的小白花在。
若是往常,秦阳绝对不会多看花花一眼,但今日不知道为何,他竟是一连看了她好几眼。
直到花花进入厨房,刷碗的声音响起,秦阳这才若有所思的收回视线,问道:“韩雪,花花每天都起床很早的吗?”
“嗯,她要做早餐,还要赶早去买新鲜的蔬菜,每天都起来很早的。”韩雪和花花关系不错,以前颜可可还没来的时候,她一直和花花两个人一起生活,虽然彼此的差异很大,很多问题难以达成共识,却也是她身边为数不多亲近的人之一,说着这话,也很有感情。
“我今天看到她在晨跑。”秦阳笑道。
韩雪也是笑了笑:“以前都是我和她一起跑的,最近事情太多,也就没跑了。不过花花已经坚持好些年了。”
“是这样子的啊。”秦阳闭上嘴巴,没再多问。
一个人坚持跑步好些年,要么是为了锻炼身体,要么是为了减肥。
花花属于哪一样?
看她那超标的身材,绝对不是为了减肥。而且,一个女人有韧性有耐力坚持跑步好几年,怎么可能会连肥胖都减不下来?
秦阳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
韧性好,耐力足。
这样的一个人,即便是再不出色,亦绝对不会是一个庸才!
而且,今天的早餐,比之以往,明显清淡了不少,这不是在照顾他和颜可可的胃口,而是照顾到韩雪的需要。
毕竟韩雪昨日里经历了那样的事情,肯定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胃口肯定不会太好。
花花很细心,她的一举一动,在不经意间,就滋润了人的心灵。
安静,本分,识大体,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庸才?
就算真是一个厨子,那也绝对是不是一个普通的厨子!
如此说来,花花是个人才?
第九十三章 推倒他,蹂躏他
吃过早餐,颜可可就开始思考午餐的问题,拉着花花点菜。
她掰着肉嘟嘟的小手指头,摇头晃脑的说道:“我要吃西红柿炒鸡蛋,花椰菜,还有牛肉……另外还想吃水煮鱼,花花,辛苦了哦。”
“不辛苦的。”花花的笑,一如既往的羞涩,好似被一个男人调戏了一般,她问韩雪:“小姐,你要吃什么?”
“做个汤给我就好了。”韩雪笑道。
虽然她一直都努力表现出没什么事情的样子,但昨日里发生的事情,多多少少在心里留下了阴影,这阴影,需要时间去抹平。
至于秦阳,就更好打发了,他是一个肉食动物,无肉不欢,这点正合花花的胃口,于是决定中午加做一道红烧肉。
点好了菜,花花自主消失了。
颜可可拉着秦阳一起玩游戏,玩了一会韩雪就哈欠连天,颜可可只得暂时放过秦阳,拉着韩雪一起去楼上补觉。
秦阳屁颠屁颠的跟着一起上楼,被韩雪飞起一脚踹开。
到了楼上,颜可可娇呼一声,飞奔到床上,喜滋滋的样子好像床上正有一个帅哥在等着她一样。
韩雪倒是有点羡慕颜可可的没心没肺,笑了一阵,说道:“可可,到一边去,我要睡觉了。”
她昨晚做了个噩梦,半夜就醒来了,直到天明一直失眠,犯困的厉害。
“不!”颜可可小小的身子在床上翻滚着:“我和你一起睡哦。”
“老娘不和女人睡觉。”韩雪横眉怒眼。
颜可可根本就不在乎,嘻嘻笑道:“那我去叫姐夫来陪你,就说你发情了,我想姐夫肯定会很乐意的。”
韩雪听不得这话,扑过去挠她的痒痒,没过一会,两个人都在床上翻滚起来,衣衫乱飞,小腿乱蹬,要是秦阳看到的话,估计又得流鼻血了。
闹了一会,韩雪气喘吁吁的翻身而起,不满的瞪颜可可不眼,郁闷的道:“死妮子。你这可真是越来越疯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那我就去给姐夫做暖床丫头哦,我知道姐夫一定很喜欢的。”颜可可眨着眼睛,好似很向往一般。
韩雪想死,觉得跟这女人实在是找不到共同话题了,以前也没觉得她这么低龄幼稚啊,难不成她真的喜欢上了秦阳不成?
秦阳,到底哪里好啊?
想着此点,韩雪禁不住轻声叹了口气。
即便是秦阳再不好,她也不得不承认,不知不觉之间,自己对秦阳的感官,发生了很大的改观。
特别是昨天晚上礼堂之内,秦阳那一声让她快走,更是如魔魇一般的,死死的纠缠着她的神经,让她无法放松。
韩雪并不知道昨晚在晕过去之后发生了什么事,也无心去问——她只需要知道最后是秦阳带她回来的就行了。
这是最后的结果,至于过程,一点都不重要,也不期待什么以身相许之类的恶俗桥段。
但再是如此,有些情感,始终是不能否认的。
别的女孩子和他亲近,说他的好话,自己会心酸,会失落,难道真的是爱上他了不成?
想到这里,韩雪拿手捅了捅颜可可,问道:“可可,你知道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
“这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颜可可叹了口气,翻身坐起。
韩雪无语:“你又知道?”
“当然知道。”颜可可小脸严肃:“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想着他的好,想着他是不是吃的好穿的暖,每时每刻想着他在做什么,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睡觉,想和他生个孩子……”
颜可可一本正经的小模样还真是像极了一个爱情专家,可是这话,怎么就这么有道理呢?而且,还很熟悉。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韩雪疑惑的问道,难道小妮子春心萌动,谈恋爱了。
颜可可哀怨的看她一眼,嘟起小嘴说道:“在书上看的哦,是不是和你现在的感受一模一样呢?”
韩雪下意识的点头,陡然觉得不对,上当了。
果然,前一刻还假装严肃正经的颜可可,这一刻就是哈哈大笑起来,笑的小身体前后翻滚,差点从大床上滚下去。
她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气喘吁吁的说道:“韩雪啊,你完蛋了哦,你居然想跟秦阳上床,还想跟秦阳生个孩子……哈哈,笑死我了,太好笑了!”
她笑的欢实,韩雪却是想哭。
有那么好笑吗?
她好歹年满十八,身心健康,体内激素分泌正常,到了这样的年纪,就算真有这样的想法,那也很正常啊?
更何况,秦阳怎么说都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滚个床单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吧?虽然她一直不肯承认这一点。
“不许笑!”韩雪用力掐颜可可一把,大声说道:“我在和你好好说话呢,你再笑的话,我就赶你走了啊。”
颜可可实在是憋不住笑,抓着被子蒙住脑袋好一会才重新坐起来,说道:“好了,不笑了,你接着说。”
“我说完了啊。”韩雪没好气的道。
颜可可大大的眼睛睁开,不解的道:“这就完了?这也太快了吧,怎么也得有点内心戏啊,看电影的时候不都是这样子的吗?”
“这不是在拍电影啊。”韩雪想死。
颜可可点头:“也对哦,不过如果你真的喜欢秦阳的话,那就上吧,我支持你。”
“怎么上?”
“推倒他,蹂躏他,sm他。”颜可可挥动着小拳头,说的威武霸气。
韩雪听不进去了,一脚蹬去,将她踢下了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她到底看了些什么样的书啊,看坏脑子了吧!
……
只要有颜可可在,就永远不会有悲伤烦恼的情绪,这小妮子天生就是一颗开心果,虽然她时常语出惊人,思绪又是天马行空的,但不可否认,因为她那可爱的外表,不管她做什么事情,都是那么理所当然。
只要是个人,一旦和她呆久了,都会情不自禁就喜欢上她。
秦阳当然很喜欢颜可可,若不是她年纪太小,他都打算以身相许。
吃过晚餐,见韩雪情绪稳定,秦阳这才开车出门。
乱魔人酒吧,蓝海市永不落的黑夜帝国。
这里从来不缺乏一掷千金的豪客和洒脱豪放的美女,曾经有人说过一句话,如果你是个男人,你就必须去乱魔人,如果你是个女人,你更加要去乱魔人,因为在乱魔人,只要是你想要的,你就可以得到。
这话虽然夸张,却也是一个侧面说明了乱魔人酒吧超强的消费能力以及能够满足人心欲望的能力。
时间不过七点,酒吧内就已经热闹非凡,重金属乐嘶鸣,男男女女拥挤在舞池内,尽情发泄着多余的精力。
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昏暗灯光、打扮劲爆号称为时髦的客人、震耳欲聋的爆吼重金属音乐、酒汗交杂出一股颓废的气息……
秦阳一如往常要了一杯啤酒,在吧台边上随意喝着。
才喝一口,他就看到了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单身女人来夜场喝酒,总是容易引起这样或那样的误会,有心艳遇或者直奔艳遇而来的男人,也总是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一眼就看到借酒消愁的女人,如果是个美女的话,更是合乎心意。
一身黑色的皮衣,随意披散在肩侧的柔顺长发,烈焰般的红唇,小巧的鹅蛋脸,那张即使在酒吧黯淡的灯光下也会如明珠般散出娇艳诱惑气息的容颜,绝对是食色男女最致命的毒药!
更何况她还在喝酒,已经喝了好几杯了,面前的桌子上,置放着几个空酒杯,一看就是属于心情不好借酒消愁的类型。
但凡是这种女人,不是失恋就是事业上受挫,但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男人趁虚而入的最佳时机!
短短一分钟时间,秦阳就有看到近十个皮相和身材不错的男人对女人发出暧昧的暗示,甚至还有一两个拉拉也不知死活的想要过去揩油。
但女人始终无动于衷的坐在那里喝酒,仿佛一根木头,到最后实在是不烦不胜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