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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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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去银行还要方便多了。

年轻人的家真的不远,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司机已经拿来了钱,年轻人如数付了钱,把剩下的钱放在上衣口袋里,拿起瓶子就上车走了。周福平还兴奋不已,认为自己在这个月将过的时候做成了一笔大生意。直到他妻子的电话把他惊醒。

妻子问他:“老周,你到底搞什么鬼,一下子提空了保险箱的钱,还换了一个新司机,你不是在外面……”

周福平说到这里,哭丧着脸告诉我们:“我责怪老妻怎么那么容易相信陌生人的时候,你猜她怎样回答我,她居然以为我在给她买生日礼物,老天,我怎么记得她下个星期的生日。”

听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一下,一种幽雅的行骗手法,不过必须行骗人十分符合被骗人的条件才行。换句话说,假如周福平不是那么信任自己的眼光和急于把货物脱手的话,是不会容易受骗的。

我想了一下,问周福平:“那个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有什么特征?”

周福平答我,店中装有闭路电视,可以看录影带。

“很好,”我又闲闲的问:“那瓶子,你是怎样得来的呢?”

周福平不自觉地挺了挺胸膛,好像很不安的样子,“是一个人寄放在本店的。”

“是谁呢?”

周福平不肯答我。

我叹一口气:“你们不是要公开拍卖吗?这样卖掉了,它的主人会不会不满意?”

周福平听了我的话,打了一个冷战,突然神经质的抓住我的手:“顾小姐,请你救救我,我已经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填数,他们至少要二百五十万美金的。”如果不是他的神色确实慌张的话,我会以为他是占我便宜。

我不动声色的抽回手,慢慢说:“周先生,你不对我坦白,我怎样帮你?”

周福平愣了一下,呆呆的望着我。

苏眉这时插口道:“傻瓜,你不告诉我们来龙去脉,我们怎么知道你有宝瓶的消息有谁知道,是谁在打你的鬼主意。”

周福平终于说:“不是我不想告诉你们,实在是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宝瓶的来历确实扑朔迷离。

瓶子是在一个下着细雨的黄昏送到周福平的店子的,来的人衣着很平凡,但举止说不出的神秘,都是一身黑衣,说不太标准的美国英语。他们说想在两个星期后举行一场半公开的拍卖,瓶子底价是两百万,低于两百五十万就不成交。所谓半公开,就是只有手持请柬的来宾才能进场。

最神秘之处就是来人只需要周福平组织活动,搞好场地之类,来宾由来客决定,也就是说,周福平完全不知道来的将会是什么人。但来客需要第一流的场地和宴会,和男仆,因男仆比女仆能保守秘密。

神秘的来宾没有告诉周福平自己身份,只透露了一个姓:丹尼尔。

最后,丹尼尔先生告诉周福平,这个瓶子的真正价值绝对在拍卖价之上,它是一个无价之宝,拍卖的目的,只是为了邀请来宾一起参祥宝瓶的奥秘。

然后,丹尼尔先生留下那只瓶子,走了,留下了订金五十万和一柄手枪,一柄有牌照的手枪,他告诉周福平可以用这个来保卫瓶子。

我问:“那位先生,嗯,丹尼尔,有跟你签下什么合同或文件吗?”

周福平双手抱头:“没有,我们只不过是口头协议,不过那才可怕,如果我没有钱又没有了瓶子,他们一定会……”他发着抖,眼睛看着门口开始发直,嘴里喃喃说:“我一家老小……”

苏眉突然说:“周老板,你刚刚说,那个丹尼尔不是说瓶子不能随便卖的,你怎么把它卖了呢?”

周福平还是维持双手抱头的姿态,这时浑身发起抖来:“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会那样做。”

我看到他这样,心里一动,问道:“周先生,你记得起那个骗子的样子吗?不看录像带,你记得起来吗?”

周福平抬起头来,一脸茫然的神色,思索了好久,摇了摇头。

我跟苏眉交换了一下眼色,知道周福平当时一定是受到了催眠之类的影响,以致意识模糊跟失忆,可见来者不是一个简单的骗子。

我又尽量温和地对周福平说:“瓶子出了事故,责任虽然在你,但事出有因,来者是得到消息,冲着你而来,事先的困难,丹尼尔先生也许早已知道,但又不明说,他也得负一部分责任,丹尼尔先生应该不会太为难你的。”

周福平听见我提到丹尼尔,身子又发起抖来,很是害怕的样子,只是说:“找不回瓶子,我们死定了。”

看见周福平的样子,我认定丹尼尔一定是一个可怕的人物,但看录像带时,却不是这样的,录像带上的丹尼尔先生是一个颇有风度的中年人,有着欧洲的血统。

但周福平看见屏幕叫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几乎以为周福平的神经不正常。

苏眉已经叫起来:“你发什么神经,他就是丹尼尔先生,看,他把瓶子给你。”

这时我也看到了那个形状古怪的瓶子,古怪,看不出价值。

周福平惨叫起来:“不是他,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丹尼尔先生的脸上有很深很长的一道刀疤,从左眼角到左嘴角,化了灰我也认得他。”

我愣了一下,周福平的语气是那么无辜和肯定,而闭路摄像机是不会骗人的。唯一的解释,无论是毫无印象的骗子,还是“化灰也认得”的丹尼尔先生,周福平在会见的时候都遭到了催眠,事后留下的印象或许鲜明无比,或许一塌糊涂,其实都是被洗脑的结果。可怜的人!

看到那个骗子的录像时,我发觉那个人几乎没有一个面向摄录机的镜头,他总在有意无意间,避过了镜头,真是一位高手,摄像机的镜头只摄到了他的背影,大约有一七八公分的高度,瘦削而结实,风度十分潇洒。

看完录像,我跟苏眉商量骗子将会出现的地点。

我们认为机场是首选地点,我先联系了出入境处的朋友,叫他们留意这样的身高与二十七、八的穿深色西装的男子,右手受伤,我们认为是假象,不予作特征。

接着,苏眉打电话给她分布在各个地段的报社记者,他们最是目光敏锐,但也人多嘴杂,苏眉没有透露事件真相,也教人笑话了几句是否搭上了那位公子哥儿之类。

最后,我们分头去调查本城的旅馆,那人身负巨款,应不会亏待自己,我们的目标定在四星级以上的旅店。

但事多不如人愿,我们出动了一个星期还是毫无收获,那个人好像从地面上消失了一般,而周福平又万分害怕神秘的丹尼尔,死也不肯报警,少了警察的帮助,我们的胜算剩下极少。

第三章 目标出现

〖突然之间,我认出那个手捧奖杯的男子就是那个骗取宝瓶的男子。这叫得来全不费功夫,他甚而还是当天那套深色西装。他白皙,高大,英俊,玩世不恭的笑容,得意洋洋的表情,我敢肯定,就是他,要害得我的委托人破产。〗

※※※

日子在无奈中度过,后天就是拍卖日,看来得出动最后一招,我们希望骗子会在拍卖场上出现,至于他怎样可以搞到入场请柬,我们倒是认为只要他想来就一定可以来的。

虽然有点孤注一掷,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我漫无目标地在街上逛,几乎已经想放弃了,想回去完善我们在拍卖场上的布置的时候,我看见了一部林宝坚尼。银灰色的林宝坚尼,如一道魅影,我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

车子在街角停了下来,我看见一个人下了车,挺拔的背影,慢着,那个背影,在录影带上看过多次,我不相信我的好运气。

我走过去,想尾随那个人走进那间会所,却给人拦住,“小姐,你的证件?”

我退开来,走进旁边一间时装店。

然后,在下一部劳斯来斯的主人下来时,我上去对那位老头微笑,老头有点糊涂,但还是很有风度的向我颌首,我走近去,突然在台阶上绊了一下,老头把我扶住,我佯称自己的脚扭伤了筋,他就充分发挥绅士风度,把我扶进了会所。

会所十分豪华,台上居然正在举行紧张的大富翁比赛。说赛事紧张,都是从那一群衣冠楚楚的人脸部表情反映出来的,那小群人士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投影屏幕中的赛事实时直播。

我找借口甩开老头,站定一角搜索目标。终于在一个喷水池旁找到那背影,孤身一人,手里擎着一杯酒在注视那起起落落的水柱,水花摇曳多姿,每一秒针都在变换形状,而注视着它们的人却静立如山。

我看看周围的环境,包围喷水池的是放着食品酒水的宴会桌,而这边离最近的安全门也有十米左右,这简直是擒住罪犯的大好机会。我信心百倍地走上前去。

“先生,你好。”

那人霍然回头,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出错了。这个人的背影与录像上的背影十分相似,但我几乎可以肯定我认错了人,这个人,完全不是周福平形容的感觉。他虽然也是温文而英俊的,但他有那样沉稳的一种气质,绝对不会是一位骗子。

原来我居然认错人了,一时有重大的失落感。那人却认真地看着我:“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助你吗?”

“哦,”我挤出一丝笑:“我想请问一下洗手间在哪里。”

那人望了望大厅中拥挤的人群,说:“在大厅的那一边,我带你去吧。”

我无法拒绝,也想去换掉此时所穿的高跟鞋,就跟着他走。

大厅中一个个小赌摊,人非常多,十分拥挤,那人顺手放下酒杯,用身体替我开路,小心翼翼的,我很感激他,难得有人对陌生人有那么好的风度。

走到大厅中心时,我听见台上说:“我代表大会宣布这次大富翁比赛的冠军是来自加拿大的康柏先生,他将会获得本次比赛的全部奖金一百万……”

我不经意地抬起头来一瞥,突然之间,我认出那个手捧奖杯的男子就是那个骗取宝瓶的男子。这叫得来全不费功夫,他甚而还是当天那套深色西装。他白皙,高大,英俊,玩世不恭的笑容,得意洋洋的表情,我敢肯定,就是他,要害得我的委托人破产。

领路的人看我有点心不在焉,关心地问我:“小姐,你认识康柏吗?”

康柏?哦,我不知道要点头或是摇头。

此刻我脑中飞快地盘算着怎样上去逮住他。

台上的得奖者在得意洋洋的致辞:“其实最大的秘诀在于耐性……当你没有足够资金的时候,你必须放弃次要的地皮,以等待最好最肥的地皮……”

突然“砰”一声响,大厅正中的水晶大吊灯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那是枪声!

在宾客们还没有来得及尖叫的时候,一个阴沉沉的声音说:“大家都蹲下,以免意外受伤……”

尖叫响起,大厅中黑压压的蹲倒了一大片。

“砰”又一声枪声,打碎了主席台上的麦克风,那个声音不耐烦地:“你们太吵了……”

这时我跟带路人也一起蹲下,看见人群里只有四个黑衣人没有蹲下,为首的显然是带头人,他举着枪,对准台上的康柏,一步步向台上走来。

主席已经吓得抱头蹲在桌下,康柏那小子举着手,笑嘻嘻:“大伙是来找我的?”

带头的黑衣人长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鹰钩鼻,突然咧嘴一笑:“不错,想请康柏先生跟我们走一趟。”

康柏还是在笑,看着枪口离他越来越近,突然说:“好。”朝鹰钩鼻走来。

鹰钩鼻又阴森森的笑了笑:“不要离我太近,康柏先生,我的手枪会走火的。”

康柏停住脚步,笑说:“好,你们说怎样办就怎样办。”他的目光从手枪慢慢上移,盯住鹰钩鼻的眼睛,慢慢说:“你们说怎样办就怎样办。”

这时我离康柏大概有十来米,但接触到他的眼光,也觉得一阵眩晕,连忙垂眼不与他目光接触,镇定心神。我并未与康柏的眼睛直接对望,却也差点遭到迷惑,可知是极高级数的摄魂术。

那鹰钩鼻果然上当,一下子怔住了。

康柏还是那抹神秘的微笑,慢慢说:“你看我那么听话,你还那么辛苦举着枪干吗?不如把枪放下来吧。”

鹰钩鼻受了催眠,缓缓点头:“是,我那么辛苦举着枪,把它放下来吧……”手慢慢垂下。

他身后的人看看不对劲,惊叫:“罗拔,你怎么啦。”

康柏转移目光,对他们微微一笑。

不到半支烟功夫,这四个人已经都受到催眠,把手枪乖乖放了下来。

康柏一笑,潇洒向门口走去,人群开始骚动,有人窃语,有人已经想站起来。如果这时我不出手的话,等一会儿场面肯定非常混乱,届时一定会失去康柏的踪迹。

我“霍”地站起来,喝道:“康柏,请留步。”

康柏一怔,回头看我:“美丽的小姐,我不记得我认识你。”

我笑笑:“但我认识你的那个花瓶。”

康柏马上震动了一下,随即又镇定下来,若无其事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转身急行。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抓他手腕,是一招精确的小擒拿手。

康柏微咦了一声,叫道:“你穿成这样,也跟我动手么?”

我怔了怔,真的忘了自己身上是一件小小黑裙配高跟鞋。

我迟疑一下,康柏手腕一抖,从我手中脱了出来,反肘向我胸口撞来。

我侧身出拳击他的右腹,正是形意拳中一式炮拳。

康柏身手极敏捷,变招虽不如我快,但反应可是非常迅捷,看躲不过我的拳,就右手横挥,右脚横踢,虽无招式可言,但可见其有极高的自由搏击造诣。

我赞声好,身形急转向左,变炮拳为横拳,挥向他胸口。康柏避无可避,伸手挡格。他手臂力量颇大,带起一股劲风,我侧身轻拨,打算四两拨千斤,但就在错身而过这一瞬,我右足穿着的高跟鞋突然一歪,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被康柏手臂的劲风一推,我只有向后急退。我想努力扎稳下盘,但我脚下的细鞋跟显然已断,如我想强行稳住身体,脚髁可能就会扭伤,但我的身子向后急跌,要撞在什么东西上也免不了受伤。

就在我犹豫一瞬,我跌到身后一个人的怀里,结果他接不住我,我们一起跌坐在地上。我身形一稳,马上把脚上的鞋子踢去,打算跃起再追,那一刻我是真的生气了,也打算豁出去了。但我的身子才一动,被我压着的那个人马上按住我肩头,沉声说:“小姐,你的头发……”

一挣间,我的头发一阵疼痛。

我身后的男人好声好气地说:“小姐,你的头发被我的领带夹钩住了。”

那一刻,我宁愿牺牲手里的所有东西去换一把剪刀,但天从不如人愿,我只能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康柏冲向门口。但,我眼尾的余光瞥见了被催眠的那几个黑衣人由于失去控制已经恢复了,领头的鹰钩鼻已经捡起手枪,瞄准……

我不及转念,右手在地上摸索到什么东西,用力向那鹰钩鼻的手腕掷去。“砰”的一下,鹰钩鼻手枪上扬,打中天花板上一盏壁灯,火花与玻璃四溅,神经早已绷得紧紧的宾客不堪刺激,尖叫逃窜起来,立时大厅内一片混乱。

我叹了一口气,身后的男人温和的说:“我们在一张桌子前面,只要呆住不动,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抱歉把你的发髻解开了。”

我的头发终于自由了,但康柏也早不见了,我回头看看是谁撞了我这个霉头,却是那个领我走路的人,也难怪,只有他一直跟在我身边。

他望着我,我望着他,突然我笑了,他也笑了。身边的人流穿梭,我们只静静坐着。然后我说:“穿不惯高跟鞋,出丑了。”

他笑笑:“但我羡慕我的领带夹的福气。”

我笑着,也不介意他看着我坐无坐相,蓬头赤足的样子,伸出手去:“顾倾城。”

他微笑着,很有绅士风度的握了握我的手:“邵康文,很高兴认识你。”

我微笑着站起来,但,我的鞋子呢?

邵康文也站起来:“找水晶鞋?你为了救王子,把它当暗器扔出去了。”

呵,原来我随手扔了自己的鞋子,噢,我可怜的皮尔卡丹,我跟它才不过一个小时的缘分。

邵康文拉过一张椅子来,叫我坐下,答应给我弄双鞋子来。

有种人天生就有种教人信任的气质,我乖乖坐在椅子上等,不忘打个电话给苏眉,但苏眉的手机居然很久都没人接听,我不得不怀疑她也遇到了什么特殊的情况。

一刻钟后,邵康文出现,手里拎着另一双皮尔卡丹。玫瑰红色的软皮,半高跟,冷艳。

我换上,感激无比。邵康文蹲下来,突然伸手按按我的鞋尖,那是试验鞋子合不合脚的方法,除了我早逝的父亲,好像还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的鞋子合不合穿。他的手指似发出一股暖流,从我体内缓缓流过。

邵康文抬起头来朝我微笑:“鞋子一定要合脚,不然全身都会不舒服。”

我感染到他的镇定,也向他微笑:“很合穿,谢谢……”

本来已空无一人的大厅突然冲进一个人来,那个人还在大嚷:“顾倾城,顾倾城……老天,你们躲在这里做什么?”

那是苏眉,她见识了我跟她相识十五年来的第一次脸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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