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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出。
帐中,春色正浓……
第四章
那个没胆的家伙!那个混蛋,把人家都拆吃入腹了,吃干抹净就溜之大吉!不负责任……朗格纳大浑蛋大浑蛋大浑蛋大浑蛋……
毕岚第二天下午醒来时,床边早没了人影,连温度也未余下分毫,似乎昨夜的翻云覆雨只是南柯一梦一般。
立刻派士兵去葛尔达将军府找人,却听说朗格纳早上一回来就说他心血来潮想去中原游览游览带历练历练。这个终日无所事事的儿子正要说出一句有志气的话来了,葛尔达夫妇可正是求之不得的事,再加上朗格纳作为七王子侍卫的这份差事早已名存实亡,王子近日又结了婚更加不会理会这个被他遗忘的朗格纳了,所以他们就欢天喜地地送走了这个没用的儿子了。
士兵回来一禀告,躺在卧榻上全身无力加酸痛的七王子差点没跳起来去追回那个懦夫,但拜他昨晚的蛮力和毫无节制所赐,我们的七王子只能躺在床上向着那个倒霉的士兵大发了一顿雷霆,而且还是用那种娇滴滴的无力而沙哑的声音(都是朗格纳的错),听得士兵一愣一愣的。
最后七王子斥退了士兵后又对着床铺撒了一顿气,才抱着枕头开始骂起那个无耻而又不负责任的混蛋,还一边为自己的腰哀叹。
想叫父汗母妃派人去追回朗格纳,又苦于不知如何解释自己的惨况和找人的理由,结果思前想后,还是作罢了。还是等自己的身体再好一点再说吧。
唤进下人准备了一大桶洗澡水来沐浴。在袅袅娜娜的雾气中,毕岚那紧绷了一夜的身子终于放松下来,头脑也清醒了很多,开始想着如何在身子恢复后对付朗格纳的方法。
嘿嘿,朗哥哥,你就等着吧,我一定会找到你的!然后,将你牢牢地绑在我身边——一生一世。
* * * *
远处的朗格纳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怎么了,是衣服穿的不够多吗?但中原这边明明比草原还南边,还要暖才对呀。
转过头看看,早已不见蒙古辽阔的草原和那一个个小丘似的帐篷,自己逃得也够远了吧。朗格纳渐渐缓下了脚步,用手指擦了一下额上由于自己慌慌张张地逃跑而赶了一天的路后冒出的汗水(当然也有部分是心虚被吓出来的)。
唉,终于离开草原了。他不禁松了一口气。
一想到早上醒来时的情景,他就心跳得快要停止一样。
早上。
太阳刺眼的光辉由天窗斜射而入时,他就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这是哪?
这是他起床后脑中冒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因为明显不是他家。
将头一转,看到身旁那个人时,他忽然间想起来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昨晚,还有……今早的事情。
再一看那个小人儿的样子,他差点吓得屁滚尿流。不要怪他胆小,换作是谁对大汗的儿子做了这种事都会害怕的。
只见毕岚双目紧闭,乌黑亮泽的秀发凌乱地垂散在枕上、床上,红肿的双唇还伴有被咬破的迹象,脖子、锁骨、胸膛、侧腹、大腿、手臂上分布着深浅不一,大小不同的紫色吻痕,害他差点没咬断自己的舌头。还有那人儿股间的分身软软地垂着,腿上还有干涸的精斑和血迹。而那个两腿间的小穴更是大张着口流出红白夹杂的液体,看来一定是昨晚他要得太多次了,以至于都收缩不了了,而且边缘还红肿着流出了血,虽然早已干涸凝固了,但朗格纳看着自己的“杰作”却说不出的心疼,以及——害怕。
怎么办?
他可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呀!掌嘴!应该说是他他可从来没想过要和男人做这种事,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但是事实摆在眼前,他确确实实对毕岚做了这种事情。他也没想过自己会对身为同性的他有冲动,更没想过自己会对身为王子的他越轨。
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头痛——昨晚他为什么要尾随这对新人到洞房来?如果他没有因为不甘心而独自跑来这里,如果他没有偷听他们的讲话,如果他没有冲动而卤莽地推门而入,那么他就不会被人砍了那记手刀和被迷香迷倒,那么他就不会和七王子躺在同一张床上,那么他就不会……不会一时抑制不住而和他发生了那种关系。他一定是中了什么蛊了,对,听说苗疆有种“蛊”会蛊惑人的心,然后让人的行为都不正常起来,毕岚这个鬼灵精一定是给他下了这种蛊,所以才会让他昨晚的行为失常起来。
呜!怎么办?
毕岚刚新婚燕尔,第二天新娘子就不知跑哪去了,新床上只剩下七王子和他。他真不是人,竟把毕岚给……如果大汗知道他把新郎给上了,他一定小命不保,不,应该说是他全家都会小命不保——他会被满门抄斩!
为今之计,只有——逃!
孙子兵法上说: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朗格纳马上穿上衣服跑回家收拾了行李,又向父母随便编了个励炼的理由,便十万火急地夹着尾巴畏罪潜逃了。
希望不要被发现才是。朗格纳心中暗自祈祷。但就算毕岚帮他掩饰过去了,他也无颜再见他了,所以——他一定要离开。而且越远越好。
想着事情,朗格纳不由得快马加鞭地向中原奔去。
* * * *
“什么?还是找不到?”毕岚火气很大的声音回荡在七王子府上空。
一个华丽的蒙古大帐中,盘腿坐在座位上的毕岚直着身子,恶狠狠地训问跪在面前战战兢兢的士兵。
“是……是的。属下办事无能,仍未查到朗格纳大人的下落。”士兵战抖着回着面前怒气冲天的七王子的话。是他的错觉吗,自从朗格纳大人走后,七王子殿下的脾气就越来越火暴了,搞得他们这些为他办事的小兵们天天胆战心惊的,生怕一不小心又会惹他生气。
搞什么!毕岚不禁有些泄气。
天天左等右等,等到的竟是这样的消息。朗格纳不知躲到了哪个角落,派出的士兵都找不到他的人,就像消失在人海中似的。
那天发生那件事后的五天内他都无法下地,腰酸得要命,全身肌肉都痛,搞得他只能躺在床上。连父汗母妃来探望都只敢说是自己不小心染了风寒无法起床,而新娘子则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有急事而先回娘家了——呃,这当然是借口啦
,但如果那个碧清风那里是“她”娘家的话这句话也没错。
然后第六天能下地了,他就一瘸一拐的找了匹马,就要自己去找那个浑蛋,但才刚骑上去跑了几步,他就被颠得掉了下来,原来是屁股的伤还没全好,又加上马背的颠簸,那里痛得像是快要裂开一样。结果一群士兵大呼小叫地围上来,问七王子有没有事,又劝七王子不要激动,有事好商量,要干什么吩咐他们去干就好了,何必亲自上阵,而且病体未愈,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叫他们怎么跟大汗王妃交代……之类之类的话。
权衡再三,毕岚也觉得这样的身体不宜长途奔波,便决定回去等手下的好消息了。
结果是等了又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五个月过去后都是一样的消息——没有他的下落!
毕岚心急如焚,但人海茫茫,找一个人又谈何容易,就连那么多人都找不到了,更何况是他单枪匹马的更是无从下手。所以他只能等——等那个人也许哪一天认清了对他的感情,或者豁然开朗了,或者想家了……然后回来,回到这里,回到他身边。
于是从那些能下地走路的日子开始,他便会跑到和朗格纳一起度过他们的童年的小树林外,倚着那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向南张望。
看着太阳东升又西落,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要来的人依然没有归来。他却仍痴痴地每天都坐在那儿,哪里也不去,什么也不做,只是回想,回想那一夜他的拥抱和温度……这样他才不会觉得等待是痛苦的,这样他才会在满心的幸福感中怀着希望去继续下一轮的等待和回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的七王子在等待着回娘家的王子妃的归来,还在称颂着七王子对王子妃的痴情和体贴,还在祈望王子妃快快归来与七王子永结同心,不再分开……
如果他们知道他们所爱戴的七王子等的是个男人的话,不知会是怎样的一种反应……
* * * *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用孟浩然的诗来形容小弟我当前的心情还真是贴切呀。白大哥,你说是吗?”
一个吊儿郎当的俊朗男子怪声怪调地用肉麻的口气朗诵着唐诗,用来送别另一位似乎不怎么领情的灰衣男子。
“朗格纳,既然是送我,为什么你还在我的船上呢?现在已经快到扬州了。”灰衣男子好心地提醒他。
有人送人送到目的地的吗?明明是自己也想来扬州玩,还厚脸皮地说是送他。
“送佛送到西嘛,莫非大哥嫌小弟烦扰了你思念心上人的心情?”被唤朗格纳的男子笑颜笑脸地说着,从上扬的嘴角及两条深刻的笑纹可见他经常保持着笑容。粗犷的五官轮廓似乎不是中原人会有的特征,而飞扬不羁的发更是迎风飞舞,煞是好看。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灰衣男子白了他这个不正经的朋友一眼。
“白兄你此言差矣,我是本着多一个人多一份力来帮你两肋插刀,赴汤蹈火找美人的吔!你不多谢我就算了,还把我的好心当狗肺……”朗格纳滔滔不绝还未发表完“高见”,就被一声怒吼给打断了。
“闭嘴!”灰衣男子头上青筋暴露,眼里放出凶光,两手捏得“格格”作响,大有他再说一句就把他碎尸万段之势,他忍他的聒噪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灰衣男子的气势缓了下来,嘴角却微微勾起,一闪即逝的冷笑却被朗格纳逮个正着,一滴冷汗却顺着脊背底流下来,不知为什么他有一种大祸临头的预感。
“你再说下去,我可不敢保证我不会放消息出去告诉大家我们的朗格纳大公子正出游在外往扬州去哦。”灰衣男子见朗格纳脸色大变,心情好了许多,继续悠闲地说,“到那时,那个姓毕的小王子也许就可以一解相思之苦了,这可是助人为乐的好事呀。”
还没听完,朗格纳脸色发青,嘴唇发紫,手指发白了,呃,抓拳抓得指节发白了。
看来毕岚对他的影响还真是大呀,看朗格纳的样子就知道那姓毕的小子的魅力有多么无远弗届,无人能及了。
但,真有那么可怕吗?这不禁让他想到师父好像——也挺怕另一个男子的,不知是因为武功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白无璧!”朗格纳忍不住哀叫,“你这个落井下石的小人!”
明明知道他是为了逃那个蒙古国的小王子才跑到中原来,才顺道跟着他来扬州的,还老是抓住他这个痛脚猛踩,看不出外表这么老实的人居然还会威胁人,哪壶不开提哪壶。
唉,要怪也只能怪他三年前识人不清碰到这个木头一样的人,还昏了头和他结拜兄弟,以为他老实好利用,没想到……现在才知道他是扮猪吃老虎的人,会不会太迟了……
想起他三年前那次因公去中原——当然是好说歹说毕岚才放行的,他一个人因为半途遇上了强盗,和他一同的几个人都寡不敌众死于非命,他也是奋力一搏才终于虎口脱生的,逃出升天的。
但随身所带货物钱财都已悉数落入贼手,身无分文的他正在走投无路快要饿死之时,遇见了他这位“义兄”——白无璧。当然,当时一身灰衣,身边带着几个乞丐样的白无璧出现在他面前时,对他而言还只是个陌生人,但白无璧救了他一命倒是千真万确的。
那时还不知道他的身份,但“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他也不好吃完抹干净嘴就跑,自然问一下对方的身份,不问还好,一问吓了他一跳,原来白无璧正是当时武林上排名第三的丐帮帮主尹天尊的单传弟子,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下一任的丐帮帮主。更令他吃惊的是,白无璧请他在酒楼吃饭,而且菜色还非常丰富,他原来以为丐帮的人就像乞丐一样都是吃人家施舍的剩饭剩菜的——这一趟中原之行让他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孤陋寡闻。
之后,他与白无璧一见如故,当然是在酒足饭饱之后,那白无璧虽然憨厚倒也爽快,在他提出要结拜为兄弟时,也不分蒙汉地一口答应了,结果在一通杀鸡烧纸拜天地之后白无璧成了他的义兄,而他则成了他的义弟。虽然大家相处时间不长就分道扬镳了,——他回蒙古,白无璧回了丐帮,但他还是记得他们这一段情谊的。
特别是五个月前——
他从草原来到了中原,正骑着马嘀哒嘀哒地在路上溜达着,左思右想该去哪好呢。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有了,他怎么就没想到呢?哼哼,他还有个兄弟呢,三年前那一趟去中原不是见了个投契的人还结拜兄弟了吗,虽然老实憨厚了点但人还不错。于是他决定了投靠的不二人选——就是白无璧了。
结果一打听,才知道他新近还当了丐帮帮主,果然,他的眼光还不错。虽时隔三年,但见到白无璧时还是认出了他,于是两人秉烛挑灯,促膝长谈,才都了解双方的近况,他知道了白无璧还在找三年前就在找的那个人,而他也老老实实地向白无璧交代了出逃的原因还请求他这位已贵为丐帮帮主的兄弟帮忙掩藏一下他的行踪,不让那个蒙古的小麻烦精派的人找到他,以免再次落入他的魔掌之中。
而这一路行来,他在白无璧身边跟前跟后的才充分认识到他这位义兄的憨厚寡言简直——让他快闷死了!结果他不讲话总不能自己也不讲话呀,这样子下去会变成石头的,他可不要,于是他本着大无畏的献身精神,天天说笑话给白无璧消遣,半年下来倒变得更加油嘴滑舌了。而白无璧不领情就算了,还嫌他聒噪!
天地良心呀。他还不都是为了他!
哼哼,等了半年,乐子终于来了,白无璧这一趟要去他以前的故乡,也是他与他要找的人的失散地——扬州,谁不知道扬州是江南有名的烟花之地,环肥燕瘦,脂颜黛粉,应有尽有,任君挑选。他终于苦尽甘来了。
朗格纳决定了,要送白无璧到扬州,顺便在那儿的勾栏院玩玩女人,以证明那一夜完全是个错误,他对男人是完全没有兴趣的。
但是,要怎样说服一向正经憨厚的白无璧让他去那种烟花场所呢,或者说要怎么样才能逃过白无璧的法眼,背着他去妓院呢?朗格纳又开始动起歪脑筋来。
陪着白无璧先去酒楼填饱肚子,结果却碰上了一位与白无璧打招呼的酒楼老板凌南风,听说这扬州城数一数二的“凌仙酒楼”就是他开的,看着他玉树临风的年轻面孔不禁佩服了一下下,但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和白无璧的态度就让他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了。
然后,机会终于来了
在白无璧沉思时,他看见了转角处一位美若天仙的人儿,出尘脱俗也许与白无璧要找的人有关系——这是他的直觉,当然也是他要转移白无璧注意力的必要手段。
果然!白无璧在看到那个人儿时,立刻从窗户闪身而出,尾随而去。这里可是“凌仙酒楼”的二楼吔,就算轻功再好也不必这么急吧,也不怕吓死几个老百姓!不过——没想到白兄也是登徒子一个,嘿嘿,这个发现真是令人意外。
于是,我们的朗大公子当然是马不停蹄地往勾栏院赶啦,此时不去消受美人恩,更待何时!
扬州城还真是繁华呀;江南水乡为它添了一分秀气,车水马龙的人流为它添了一分热闹,四通八达的大街为它添了一分便利,而街道两旁的美轮美奂的亭台楼宇则为它添了一分繁华。这是草原上完全没有的景象,那里的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朴生活,随着季节和河流迁徙游牧,完全不像中原。
朗格纳看得目不转睛的同时还是不忘他这趟江南之行的最终目的——美女,我来了!稍一打听,他便知道了全城最大最有名气的勾栏院——丽春院的所在,于是便直奔目的地去也。
但在他找了一大堆秀色可餐的佳丽一起在大厅喝酒寻欢作乐之时,他的克星出现了——白无璧居然也来到了这里!
这这这……要不是他亲眼所见,他打死也不相信他这个谨守礼义规矩迂腐憨厚的结义大哥会出现在丽春院这种烟花场所!
定睛一看,他旁边的不正是那位街角的美人儿吗,原来是尾随人家到了这里……
下一刻,他便被脸色发青的白无璧给抓了起来,一边教训他一边拖着他离开这里,好像这里的人欠了他十万百万似的。可,……他连椅子都还没坐暖呢……
呜,看着渐渐消失在视野中的勾栏院,朗格纳不禁在心里哀叹连连。
* * * *
“什么,他去勾栏院了?”一个怒气上扬的声音在扬州有名的“悦来客栈”的一间天字号房中响起。
只见声音的主人身着一件藏青色绣金长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