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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兵皇-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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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丰田suv警车车门打开,刘华从车上下来,径直向地狱火门口的萧风走来。

“萧先生,今晚的事情,满意吗?”刘华笑着问道。

萧风点点头,竖起拇指:“刘局,做的漂亮,多谢了。”

“呵呵,抓了这么一大帮黑道分子,对我的政绩也是有帮助的。萧先生,谢谢你报警。”

“哈哈,我是大大的良民,遇到麻烦自然要找警察了。赶明儿,我就去给你送面锦旗,警民一家亲嘛。”萧风大笑着说道。

刘华眼角余光扫了眼旁边手持开山刀的小弟们,嘴角抽了抽,心里暗骂,这家伙竟然比我脸皮还厚!良民?哼,如果你是良民,那地球上就没有坏蛋了。

“刘局,这是我两位兄弟,火天和林默。”萧风指着火天和林默问道。

刘华点点头:“鼎鼎大名,如雷灌耳。警局档案室,两位的档案快有一人多高了。”

“哦?是吗?那我是不是应该感动荣幸,呵呵。”火天开着玩笑。

刘华又看向老王,心里涌出一股火气。他可没有忘记,老王当着那么多人,狠狠抽了他一耳光的事情。当初老王是国安局的处长,他得罪不起。至于现在嘛?哼哼,原来你一直躲在九泉,等我找机会搞死你。

“刘局长,不认识我了吗?”老王看着刘华,淡淡的问道。

“认识,我怎么会忘了王处长。”刘华咬着牙根说道。

“刘局,估计过不了多久,老王就得变成副局长了。当然,你是正局,比他大呢。”萧风在一旁开口了。

刘华心中一惊:“副局长?七局的?”

“嗯,是的。”萧风点点头。

刘华忙堆积出笑脸:“那我得恭喜王处长,不,王局长了。”

虽然说刘华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但老王却没有计较:“刘局客气了。”

“萧先生,王局,明天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怎么样?哦,再叫上火先生和林先生。”

萧风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趁着这个机会,让火天与刘华打好关系,那以后即使自己不在九泉,恐怕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了。

“刘局,已经全部拷起来了。”一个队长之类的人,走过来汇报道。

刘华冷眼扫过蹲在地上的混混们:“带他们回去。”

“是。”队长去安排了。

“刘局,我得留下一个人,有点用处。”

“哪个?”

萧风走到血骷髅面前,把他揪了起来:“就是他了。”

“行,留下吧。”刘华没意见,点头答应了。

血骷髅咬牙瞪着萧风:“王八蛋,卑鄙,竟然报警。”

萧风和善的笑着,扬手一耳光抽在他脸上:“小子,血骷髅是吧?放心,老子一会就把你变成一架真正的骷髅!”说着,叫过两个小弟,把血骷髅拖进了地狱火中。

刘华走了,警察们也走了,至于骷髅团的那些小弟,自然也被他们都带走了。

“这一次,丁骷髅想把他们捞出来,哼哼,不出大血,可不行咯。”萧风冷笑着说道。

火天邪笑着:“风哥,现在是个机会。我想带着兄弟们,去夺回我们的场子,顺便扫几个骷髅团的。”

“嗯,去吧。我知道,兄弟们心里都憋着一股火,发泄出来也好。”萧风同意了。

火天带着小弟们离开,萧风看了眼林默:“木头,走,我带你去玩点好玩的。”

“什么?”

“扒皮剔骨!你没见过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架骷髅吧?”萧风揽着林默的脖子,向地狱火里面走去。

第九十二章血骷髅!

地狱火后院。

院西的角落中,有一个放杂物的小房间。

不过,不知道何时起,这间屋子已经不再放杂物,而是变成行刑的地方。暂时,称呼这个小屋子为刑房吧~一声声凄惨的叫声,从刑房中传了出来,让守在后院门的小弟们毛骨悚然。尤其是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比看几步恐怖片可来得刺激!

“九哥,刚才风哥和默哥拎着的那个人是谁啊?”一个小弟听着惨叫,打了个哆嗦,忍不住问道。

被称为‘九哥’的青年,叼着一支烟,用力的吸着。从他咬着过滤嘴的用力程度来看,他也有些害怕,这声音实在太渗人了。

“我刚听前面的兄弟说,是骷髅团的人,好像是六大骷髅将军之一的血骷髅。”九哥吐着烟雾,眼睛飞快的瞟了眼刑房的门。

“唉,估计在里面,血骷髅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妈的,让你和天门为敌!”另一个小弟咬着牙说道。

“啊~”又是一声惨叫响起,让外面的小弟统统打了个哆嗦。

刑房内,萧风看着血泊中的血骷髅,无奈的撇嘴:“木头,你用那么大力干嘛?现在好了,死了~唉,没得玩了。”

木头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血,抬起头面无表情的吐出七个字:“第一次,手有点生。”

“凉茶,会扒皮剔骨吧?把他肉都割了,剩下骨架,一会咱俩扔骷髅团总部去。”萧风满脸血腥的笑容,眼睛中闪动着冰冷。

凉茶叼着烟,从旁边案子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试了试锋刃:“刀有点钝了,不过凑合用。”说着,蹲下身撕开血骷髅的衣服:“林默,帮我搭把手,先给他开膛破肚,挖出心来炒着吃。”

林默盯着凉茶良久,站起身推开门冲了出去,扶着门把手就是一顿吐,吐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呐。

萧风无奈的耸耸肩,走到林默身后,帮他拍了拍后背:“木头,没事吧?”

“呕…”林默吐着晚饭,回头指着凉茶:“你,你你真他妈恶心!呕…”

凉茶残忍的笑着,一手按住血骷髅的肩膀,另一手里的剔骨尖刀插进了他的心口窝,缓缓向下划去。虽然他已经死亡,但鲜血依旧溅了出来,喷在凉茶的脸上。

萧风拿过一瓶红茶,递给林默:“来,漱漱口。”

林默接过来,转头看了眼血骷髅。红的刺眼的鲜血顺着破裂的胸膛缓缓流出,一颗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被凉茶挖出来,捧在了手上。再一看手里的红茶,胃里翻腾的利害,张嘴吐了出来——呕~凉茶把心脏放在一边,戏谑的说道:“林默,我早就劝过你,要多喝凉茶,而不是红茶哦。”

“呕~”林默连苦胆水都吐了出来,哪里还能听得到凉茶的话。

萧风对凉茶打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的吧。

凉茶微微点头,一刀刀划下,以极快的速度割肉,一根根骨头露了出来。

半个多小时时间,一具近乎完整的骷髅架展现在萧风和林默面前,旁边的地上堆放着一堆碎肉。大的有巴掌大,小的只有指甲大小。

萧风用欣赏的目光,打量几眼,点点头:“不愧是岛上出来的,嘿,不错。”

凉茶一边在骨头上钻眼,一边笑着:“这可比杀猪简单多了。”

骨头没有了筋以及肉连接着,稍稍一碰就会散架。不过,好在这里有电钻,只要打上眼用钉子或铁丝缠起来就可以了。

又是半个小时,一具站立的骷髅架立在血泊中,透着一股子阴森的味道。尤其是刑房内的灯不太亮,摇曳着昏黄的灯光,胆小的人看到这幅场景,估计都能吓死。

林默这会已经不吐了,也没有东西可往外吐了。看他的脸色,煞白煞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不怪他没用,刚才好好的一个人,不到一小时时间,就变成了一具骷髅架,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ok,完工!”凉茶钉下最后一个钉子,扔掉锤子后,试着抬起骷髅架的手臂,上下活动几下,满意的点点头:“风哥,你看怎么样?”

萧风竖起拇指:“好!”

“这玩意,应该放在玻璃罩中收藏,那才得劲呢。”凉茶抚摸着骨架,笑着说道。

林默有种要晕的感觉,他终于相信,煞风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变态啊!无名变态,妖刀变态,现在这个凉茶也如此变态!

萧风也笑了:“在国内,如果你敢收藏这玩意,抓去直接枪毙。走吧,找个袋子装好,把这个礼物送出去。”

“送哪?上次那个郝家?”凉茶随口问道。

“他不是郝家的人,送郝家去干嘛。我们的目的地,西城骷髅团总部!血骷髅,哼,敢来侵犯天门,那我就还你一具血骷髅!不给点颜色看看,真以为自己是盘菜了。”萧风冷冷的笑着。

凉茶找了几个黑色的大塑料袋,把骷髅架子整个包了起来,外面用绳子缠了一圈后,拎在手里:“我们什么时候去?”

“现在!搞完这件事,我还得回家睡觉呢。”萧风说着,拍了拍林默的肩膀:“木头,你就别去了,这里必须要有人坐镇。”

“我也不想和骷髅架戴呆在一起。”林默摇摇头说道。

萧风和凉茶走了,开了两辆车,直奔西城骷髅团总部去了。他临走的时候,对守在门口的几个小弟吩咐,进去打扫一下现场。

当这些小弟走进刑房的瞬间,全部吐了,吐得面无人色七零八落。

“呕~默哥,这,呕,是怎么回事?”九哥扶着墙,喘着粗气问道。

“骨头拿走了。你们把这收拾一下,记住不许外传。”林默推开门离开了。

“九,九哥,呕,这,这些碎肉怎么办?”

九哥一巴掌拍了过去,不过却是软绵绵的无力。不是他不想用力,而是吓得手软脚软蛋也软,哪里用得上力气。“去,去找几个麻袋,扔郊外喂,呕,喂野狗。”

西城。

骷髅团总部。

一辆无牌的黑色子弹头车,呼啸着冲到总部门口,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车稳稳的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两个青年,其中一个拎着一人多高的东西,外面用黑色塑料袋包了起来。

这两个人,正是从地狱火离开的萧风和凉茶。

“凉茶,把塑料袋解开,血骷髅摆门口去。”萧风叼着烟,打量着四周。

“你们干什么的?”门口的几个小弟,快步向萧风两人走来。

萧风没什么废话,一拳轰在当头小弟脸上。巨大的力量,让他的鼻子瞬间就塌掉,一道鲜血喷涌而出。

萧风出手毫不留情,虽然没有杀人,但一拳下去,必定有小弟丧失了战斗力,躺在地上惨叫去了。他们是来砸场子的,不是过来玩的。啰啰嗦嗦的没用,拳头才是硬道理。

几个照面而已,小弟们已经全部倒在了地上,不断的惨叫着。最惨的,当属那个鼻塌的哥们了,即使最好的整形师,估计也治不好他的鼻骨,已经全部粉碎了。

萧风弯腰蹲下,揪住一个小弟的衣领:“告诉我,丁骷髅在不在这里。”

“不,不在。”小弟眼神有些躲闪,摇着头说道。

萧风叹口气:“你不乖,我很生气哦。”说着,把香烟按在了小弟的额头上,发出‘吱啦吱啦’的响声。

小弟大声惨叫着,想挣扎却无法挣扎:“在,他在这里啊。”

萧风拍了拍他的脸:“早说,不就不用遭罪了吗?”说完,站了起来。

那边,凉茶已经解开了塑料袋,一具完整血腥的人体骷髅,就这么摆在了门口。远远看去,就像在医院看到的人体标本一般,但近看就会发现二者的不同。

“风哥,已经搞定了。”凉茶喊了一声。

萧风点点头,掏出龙纹匕首,在骨头上刻上了几个字:丁骷髅,这是货真价实的血骷髅!

萧风刻完收起匕首,耳朵轻轻一动,微皱眉头:“好快的速度。”

凉茶也察觉到什么:“看来,想走还得费功夫啊!”

萧风四下看了眼,终于让他找到了问题所在。在门口左上方,有一个摄像头,正在闪烁着红色的光芒。看来,他们是被人注意了。也许,那个人就是丁梓航!

萧风对着摄像头笑了笑,缓缓竖起拇指,随后手一翻,拇指向下。等做完手势后,这才从兜里掏出一个硬币,抖手向摄像头射去。

‘啪’的一声,摄像头被硬币打碎,玻璃飞溅出来。

“月黑风高杀人夜,呵呵,既然送上门了,那就杀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辈子,我注定是不能成佛了!”萧风看着四周黑压压的人群,喃喃自语道。

凉茶掏出香烟,递给萧风一支,点上深吸了一口:“风哥,你上车吧。一会我拦住他们,你趁机会赶紧走。”

萧风看了眼凉茶,冷冷的笑了:“拦?你一个人又能拦住多少?是兄弟,那就刀山火海一起闯!凉茶,难道你就这么认为,我们一定死吗?别忘了,你是煞风出来的人!

第九十三章被困危机

凉茶听到萧风的话,眼睛深处闪过一抹异样的色彩,撇撇嘴:“风哥,你可真不给我机会表现吗?唉!”

“得了,以后有的是机会表现,现在先想办法应付眼前再说。”萧风没好气的说道。

凉茶向四周看着,略一盘算:“大概有四百多人吧?嘿,咱俩如果能杀了这四百人,就牛x了。”

其实在心里,无论是萧风还是凉茶,他们都知道,即使他们很能打,能一个打十个,二十个,甚至五十个!但是,能一人杀二百个吗?别看那些电影小说里,一个人多么多么牛逼,能杀多少多少人。

杀人是个力气活,就算二百个站在你面前不动,让你使劲的杀,都得累的你手软!萧风和凉茶很强,但同样也会在战斗中产生疲惫,影响自身的速度和力量。

至于什么一刀下去,就死好几百人的,那是武侠小说;一刀下去死几千人的,那是;一刀下去劈开一个星球的,尼玛,那是玄幻小说!别说用刀了,即使玄幻小说主角放个屁,那都得毁几个星球,死亿亿万人!

萧风心里没底,如果说他是全盛时期,二百人不敢说,一百人是可以的。他以前去非洲做任务,同伴全死光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在仇恨的支撑下,他一个人一把刀,屠了一个部落。

当然,那是个小部落,只有一百三十多人。当时他杀了最后一个人时,仇报了,他身上的力量也像被抽空了般,站都站不起来了。别说举刀,抬手都做不到。当时有个小孩子,都能干掉他。

现在萧风不是全盛时期,满打满算,最多杀五十个,就能累的他丧失战斗力。如果他一旦受伤,那战斗力更会锐减。受伤,不可避免。即使再牛逼,再能打,也会在混战中受伤。

萧风的手,摸了摸裤兜,那里是他今天早晨装在包里的瞬丸!虽然瞬丸的副作用太大,但到了最后的关键时期,也只能吃下它了。他,别无选择!但愿,不会到那种最坏的情况。

“凉茶,我不喜欢被动,你自便。”萧风话落,身体化作一道残影,向着围上来的小弟扑去。当他人跃起的时候,拔出了龙纹匕首,瞬间割断一个小弟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

龙纹匕首,出之必见血!它是一把神兵,同样也是一把凶器!它自萧风小的时候,就跟在他的身边,不知道杀了多少人,饮了多少鲜血!今晚,它将会再次成为萧风的伙伴,杀出一条血路!

不到十秒钟,萧风用匕首隔断了三个小弟的脖子。他的身上,已经被鲜血打湿了。他的心中除了杀意外,还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疑惑,深深的疑惑!

在距离萧风不远的地方,凉茶也动手了。他的手中,是一把夺过来的开山刀。他的每一刀下去,都是即为巧妙的,砍在人体最脆弱的部分,必定一刀毙命,不lang费第二刀的力气!

惨叫声四起。

鲜血喷洒在夜空中。

这个夜晚,是一个杀戮的夜晚。

月亮,也完全躲进了云层,天色更黑更暗。

五分钟过去,萧风已经记不清用龙纹匕首割断了多少人的脖子。他的脸上和身上,尽是猩红一片,黏糊糊的,不断刺激着他的杀意。

十分钟过去,萧风的速度明显缓慢了不少,他明亮而深邃的眸子中,也闪过一丝丝疲惫。

凉茶那边的情况,与萧风相差无几,开山刀已经换了第三把,前两把完全砍的卷刃了。

凉茶眼睛扫过这边的情况,一刀劈在小弟的脸上后,快步向这边冲来。“风哥,你怎么样?”

“我没事!”萧风一分神,飞来的一把开山刀,擦着他的后背过去,削掉了拳头大的一块肉。

“我草!”萧风深吸一口凉气,咬牙忍住后背火辣辣的疼痛,眼睛看向右侧一个空着双手的小弟。

是他!

萧风抬脚踹开几个小弟,翻身从地上捡起一把开山刀,横扫一圈逼退周围的小弟,直奔空着双手的小弟而去。刚刚,就是他扔出的开山刀!

“找死!”萧风话落,右手举着开山刀,狠狠向着小弟的脖子砍下。

小弟吓呆了,站在那里瞪着眼睛,看着劈来的开山刀,不知道该去躲开。当然,他想躲也躲不了。

开山刀以雷霆之势,劈在这名小弟的脖子上,只听‘咔咔’几声脆响,开山刀连断几根骨头,斜着从腋窝上出来。

一秒,两秒,三秒钟……这名小弟的脑袋,以及半边肩膀摔落在地上,发出‘啪’的声音,鲜血四溅。

最可怕的,当属无头的身体,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动脉大血管的鲜血喷涌而出,如人形喷泉般,大概有两三米高。半径三米之内,全部下起了血雨。

也许,这位小弟临死前,想起了丁骷髅的话:砍萧风一刀,十万块;一条胳膊,三十万;一条腿,五十万;杀了他,二百万!

十万块,对于一个普通小弟来说,那无疑是天文数字,让他豁出命去一搏。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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