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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吧。”
掀起帘子,慕雨走进马车,看见我躺在絮儿怀中的样子,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震惊,还有一闪而逝的黯然。两个男人,居然这样暧昧的抱在一起,无论是谁,看到了都会往那方面去想吧。不过,看到慕雨那样的神情,却引起了我作弄她的兴致。
故意搂上絮儿的脖子,暧昧的贴近他的耳畔,眼角的余光,却看着慕雨。满意地发现她的瞳孔收缩,大眼圆睁,有些不敢置信的样子,真是好玩极了。可是,不够呢,在慕雨更加震惊无比的目光下,我吻上了絮儿的脸颊。
“你、你们!”
“姐姐,怎么了?”故作天真地转过身,疑惑地看着慕雨,眼底,却是满满的邪恶微光。絮儿由着我胡闹,戏耍慕雨,不开口,却极为配合我的动作。
“你们、两个、、、”
故作害羞地埋进絮儿怀中,我捏尖了嗓子,甜蜜道:“我们的关系,想必姐姐是明白的吧。所以,昨晚姐姐担心自己的清白,其实是多此一举呢。”
似乎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柔弱娇媚的样子,絮儿反而有些不习惯起来。眉梢眼角,都是掩饰不住的笑意。老实说,我自己也对自己这个样子有些反胃呢,果然,做作的女人不适合我。更何况现在的我,还是一个不男不女的断袖。
“好了,童童。”轻笑,絮儿抵着我的肩膀,低沉的声音愉悦的发出。
冷下了脸,放下了搂着絮儿的动作,仿佛刚刚那个太监般阴柔的表情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变脸之快,慕雨有些呆呆的,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看着慕雨有些呆滞的脸,我冷冷开口。
“真是无聊透了。”
埋进絮儿怀中,睡觉。我承认自己实在太过阴晴不定,就像现在莫名其妙的生气,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原本是想戏弄一下慕雨,满意地看见了心中预想的表情,却反而没有想象中整人之后该有的高兴。或许,因为这一切我都已经预料到,所以,到最后竟然没有了兴致吧。不去管慕雨会有的反应,现在的她,不过是属于我们的仆人而已。
有些昏沉,躺在絮儿怀中迷迷糊糊地睡去,因此,也没有看见絮儿抬头,那一闪而逝的精光。
马车里一片寂静,慕雨低着头,却无法掩饰心中的惊慌与不安,那个少年阴晴不定的性子,时而单纯如孩子,时而阴沉的谁也看不透。在他的身上,她只觉得害怕,这种情绪,是只有面对那个人时,自己才有过的恐惧。而眼前这个俊美的男子,她虽然为他心折,却总觉得那幅温文儒雅的面貌下,是一潭碧绿的深水,深沉得看不见底。更何况,他们居然,还是那种关系。她虽然身居闺中,也听闻某些达官贵人做这些不齿之事,只觉得恶心。却不想居然会有两个男子,心中不免一阵胆寒。她这样,算不算是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
就像现在,那双星般迷人耀眼的双瞳随意地扫过自己,就让她觉得莫名战栗。
淡淡扫视了一眼有些忐忑惊慌的女子,风絮扬脸上依旧挂着如沐春风般的微笑,吐出的话语,却是冷漠的。
“慕雨,记住你现在的身份。你的事情我不想去深究,我们也会相应的护你周全,你最好,不要想着耍花招。否则,我不敢保证你的下场会是什么。”
身体微微一颤,慕雨点了点头,轻声道:“奴婢知道。”
“以后,慕雨这个名字不能用了。就叫你今晨吧,今日之初晨,算是你的重生了。”
身体一震,慕雨的声音有些颤抖,“谢主子赐名。”
风絮扬不再看她,怀中的娇躯辗转,显然睡得不太舒服。俊美的脸上浮现出宠溺的笑意,双手托着她的背部,让她睡得更加安稳。
这样温柔的表情,却看得慕雨,也就是今晨,一阵寒战。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咕噜咕噜的马车声,隐隐四周有人群的喧闹声传来,车厢里,却是安静得诡异。随着喧哗声加大,我终是在混沌中醒来,揉了揉眼角。
“絮儿,几时了?”
“快到午时了,童童,你肚子饿了吗?”
还没有开口回答,外面驾车的马夫略带粗犷的声音询问道:“公子,前面就是白云城有名的醉云湖了。公子不是说想要游玩吗,到了这白云城,不去醉云湖和醉云楼,那简直是枉来这一遭。要小人驱车进去吗?”
“醉云楼可是能用午膳?”略一沉吟,絮儿开口问道。
“呵呵,那是自然,公子是外地人才会有所不知。这醉云楼不但是我白云城特有的建筑,还是最大最有名的酒楼。每天来往于此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可都是络绎不绝的呢!更何况,这醉云楼对客人的身份要求极为严格,没有些家底和学识的人,可是进不去的。也就只有两位公子这番人物,才能去这醉云楼。小的今天要是能进下房,都是沾了两位公子的光啊!”
说了一长串,我倒是对这个马夫刮目相看,想不到这个家伙,看起来一副粗人的样子,却实实在在是个人精。拍马屁倒是挺有一套,连我听了居然都没有生气。不愧是这白云城最好的马夫啊,果然有两把刷子。
“你倒是会说话,叫什么?”
听我开口,马夫倒是机灵,知道我是在和他说话,立刻殷勤道:“小人马招财。”
扑哧一笑,我乐了,赶车的马夫,想要多赚钱,这人真是天生当马夫的料啊。
“这名字和你倒是挺配的。好了,开进去吧,本少爷倒要见识见识这个与众不同的‘醉云楼’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整理了一下我凌乱的发丝和衣衫,絮儿笑得温柔,“难得见你有如此兴致。”
瘪瘪嘴,老是待在马车里,会闷死的。我喜欢安静,却不是一个安分的主。若是没人给我闹腾,就会觉得难受。看了看隐藏在角落里像是个隐形人般的慕雨,顿时没了心情。如是想着,愈发思念起任我戳圆戳扁的小朵子来。
马车停下,絮儿扶着我下了马车,木头人慕雨紧随其后。而马招财,自然是去了醉云楼的下房。看到眼前这一番景色,我这才理解了为何说醉云楼是奇特的。
碧绿清澈的湖水,湖面盛开了大朵大朵的莲花,粉色的,白色的,不时有飞舞的蜻蜓盘旋其中,美得不可思议。这个湖泊比杭州西湖还要大,而在这醉云湖的湖中心,屹立着一座古典的五层大楼。不似其他的客栈酒楼,这醉云楼,竟是没有门的。大开的殿堂,是四根粗壮的紫檀木制作的大梁支柱。上面刻着繁复的图文,和飞鸟山水,甚至还有前人的诗句,看起来温雅而又不失大气。底楼大柱之上,是一块两边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飞凰的沉香木匾。“醉云楼”三个大字,用的是行云流水的楷书,却是一副好字。仰视而上,同样是四个尖角飞鸟的楼层,最顶端是一个尖塔,倒没有什么饰物。整座大楼,给人一种稳重雅致的感觉,不像是酒楼,反而像是一个别致的书房。
不时有衣着华贵的男子,或是携带者女子一起进入,也有少数的人出来。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这醉云楼的生意,却是极好的。做的,更是有钱人才能供的买卖。
与絮儿一起,踏进了这醉云楼,身后跟着默不作声的慕雨。抬眼扫视了底楼的大堂,人影满桌,而在最角落处,却有一个空位。见我的眼神久久盯在那里,絮儿已是明白了我的想法。这醉云楼肯定是越往楼上越是雅间,可是本小姐就看中了这底楼的那个位置。靠窗的边缘,人气少,通过轩窗却可以欣赏醉云湖蔓延的莲花景色和碧绿的湖水。在那里品茗用餐,反而是一件更舒心之事。
径直朝着轩窗的位置走去,却在将要坐下时,眼前出现一道阴影。那是一个从左边进来的人,几乎与我同时走到这位置旁。不耐烦地抬起头,冰冷的眼神望了过去。
那是一个打扮奇怪的男子,全身的白衣,看材料却是极为昂贵的雪缎,想来是一个有钱人。高大的身体,看起来却是略显削瘦的,面上一个斗篷薄纱,遮住了他的面容。在他身后,跟着一个一身青衣的俊俏少年,看样子应该是他的仆人。
“这是我先看上的位置。”
尽管身高上无法和那人正眼相对,我却以一副嚣张的样子,冷冷开口,随即便坐了下去,霸占着位置,宣告主权。身后的絮儿状似无奈地苦笑,我却知道,他会纵容我这样做,甚至在那漂亮的眼瞳里,还会隐藏着狡黠的赞同。
“这位公子,舍弟无礼了。看公子衣着气段,定是大量之人,不会与小弟一番计较吧?”微微做了个揖,絮儿状似抱歉地开口,那语气里的意思,却还是在暗示:这个位置,还是属于我们的。你是有钱人,就滚到楼上雅间去吧!
正在这时,大堂的掌柜的也跑了过来,对着那面纱男鞠躬,语气抱歉道:“真是对不住公子了,既然这位公子已经坐了这个位置,公子不如跟下人到楼上的雅间如何?”
这掌柜的,倒是挺会做生意嘛!淡淡地抬眼,我霸在座位上,却感觉有一道强烈的视线投射在我身上。是那个蒙面男,即使隔着白纱,他的目光的确是注视着我。满不在乎地迎上他的视线,眼神里,是满满的挑衅。本小姐看上的东西,怎会拱手让人!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男子啊?”
还嫌不够的补上一句,看见满堂客人呆滞的神情,以及蒙面男惊愕的眼神,我心中有些恶作剧成功的得意。絮儿挡在我前面,从我这里可以看见他有些忍俊不禁的侧脸。不过,最先反应过来,一脸怒色的,却是蒙面男身边的那个俊俏的少年。
“大胆,你竟敢、、、、、、、、”
“墨辞!”
话未说完,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了。这个声音,很冷,就像冬至时节雪山上的寒冰,一听,就让人心生寒意。可是,这声音,却也异常磁性动听,让人有一种想要探究下去的欲望。不过,这并不包括我。
奇异的,阻止了自家仆人,蒙面男看着我,面纱下的嘴角,却勾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你,很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说完这话,蒙面男就上了楼,那个跟在他身后的少年,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便跟着自家的主子上去了。
好?好什么?莫名其妙的怪家伙,既然他识相走了,我也懒得和他纠缠。絮儿为我叫上饭菜,习惯性地坐在我身边,给我挑理食物。慕雨低着头,恭顺地站在一旁。
小二陆续上了几道醉云楼的招牌菜,尝了尝,味道还是不错的。我的身子不能吃太过刺激的食物,在落霞山的时候,荤腥的菜色,都是要絮儿精心调制的才能下肚。上了一道红烧鱼,我忍不住皱起了眉。
“今晨,把鱼身上的香菜和鱼刺剔了,放到盘子里。”
疑惑地抬起头,今晨是谁?目光扫视到慕雨身上,絮儿淡笑道:“她以前的名字不能用了,以免带来怀疑。以后就叫她今晨了。”
这样也好,我点头。
楼上,雅间。
面罩下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楼下那个嚣张的少年身上。不可一世的神情,慵懒的行为,还有他身边的男子,对他仿若至宝般的宠爱。果然是个被宠坏的人,难怪如此放肆,而那个男子,怕就是造成他这样性格的“元凶”吧。奇异的,他突然对那个被宠坏的少年有了一丝兴致。眼神流转,无意间觑到那个低着头挑着鱼刺的婢女,眼中划过一丝莫名。
若是,失去了你所有的依仗,那么,你还会有什么嚣张的资本?
用完午膳,絮儿便提议在这醉云湖四周游玩一下,醉云湖的主景虽然是醉云楼,在它的周围还有许多林里的店铺和酒楼,湖面上甚至还有精致的画舫。衣着艳丽的歌姬抱着玄琴立在船头,透过微开的舫布,可以看见悠闲听曲饮酒作乐的官宦子弟。自古以来,有钱人都是懂得怎么享受的,这样的物欲,也是人们不断努力想要去争取的东西。
漫步在宽大的街道上,四周是来往的人群,街上的东西很多,古代的小玩意虽然简陋,但是对我来说也相当稀奇。凡是我停留过一眼的东西,絮儿都会转身示意今晨掏钱。很快,今晨那瘦小的身躯便挂满了大包小包,可惜的是,我与絮儿在前面走着,根本就没有回头的意愿。正午的太阳有些刺眼,微微皱眉,絮儿轻笑,走进一个卖伞的店铺,出来的时候,已经撑着伞站在我身边。
为他的体贴而心暖,我们继续向前走着,身后,是一脸倔强的今晨。繁华的大街,似乎因为我们这样的怪异组合而有一瞬间的停滞。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婶,拉着一个小孩经过,那小孩一直看着我们,随后用稚嫩疑惑的声音对着那大婶问道:“娘,那位哥哥为什么要打伞,是下雨了吗?”
眼神一转,我看着那个单纯的小孩子,神情莫名,看不出喜怒,絮儿却板起了脸,阴沉地瞟了那大婶一眼。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
那女人看了我们的衣着,有些惊吓,低低斥责了一句,便急忙拉着自己的小孩走掉了。
古人都习惯明哲保身,尤其是平民,那大婶的举动,我并不想去责怪什么。她见我们衣着华贵,定是权势人家,肯定不敢来招惹。我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事实上这也没有什么好重视的。那个小孩子无意的一个疑问,没有触犯到我的禁忌,很快便将此事置诸脑后了。可是,我却低估了絮儿的在乎,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差点毁了那个小孩的一生。
停留在一个玉器店里,我进去看了看,掌柜的见我们的装束,很是热情。将店里名贵的玉器都一一摆了上来,介绍道:“公子,我们这里的玉器可都是名品。您看这镯子,可是用雪玉羊脂制作的,整个凉云都找不到同样的精品啊!还有这琉璃盏杯,相传乃是我凉云开国大帝曾经用过的、、、、、、、、、、、”
“够了!”
打断老板的喋喋不休,他还真以为我们是傻子,这些话也会相信吗?不过是一些一流的赝品,虽说可以以假乱真,但是又怎么瞒得住我。在相国府里看多了名贵的宝贝,什么是真品我们还是可以分辨的。
细细打量着柜台上的东西,良久,被一个搁在角落里的指环所吸引。那是戒指!很好奇这个朝代怎么可能会有这个东西,我急切道:“把那个给我!”
掌柜的有些不敢置信,但还是顺从地将那戒指取了出来。那是一对银戒,上面镶着一颗细碎的钻石。带上无名指,居然刚刚合适。有些惊喜,这趟果然没有白来。絮儿见我欢喜的样子,也不禁露出了微笑,对着掌柜的吩咐道:“这个多少,我要了。”
“这,”掌柜的迟疑道:“不瞒公子,这对指环乃是老朽的祖父和一个来自外洋之人交换的,当初老朽的祖父见这东西稀奇,便买了下来,不想放在店中几十年,竟无一人问津。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放着的,既然公子喜欢,老朽也不会平地起价,就一口价,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的确不算多,这样的钻戒,放在现代也值个好几千。絮儿对钱完全没有什么概念,他最多的,怕就是钱了。当下很是爽快的答应了。
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给我拿到,我深知如此,蓦地一动,取出另外一只,抽出了他的左手。
“童童,做什么?”好奇的看着我,却并没有阻止我的行为。那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竟是刚好。一瞬间,我有些出神。这对戒指,仿佛是给我们量身定做一般,絮儿,难道真是我在这个时代的良人吗?
“絮儿,你可知在西方,结婚的男女会送对方一只戒指,套在这无名指上,就代表套住了对方的心。”抬起头,看见絮儿认真聆听和略带羞涩的表情,我忍不住轻笑道:“絮儿,你的心,可被我套住了?”
狐狸般绝美的男子,蓦地在一瞬间红了脸,拉住我的手,絮儿的语气低柔。
“嗯。”
童童,你可知道,不需要这个戒指,絮儿的心,早在初见,便已经被你完全套住了啊!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得了戒指,我的心情很是愉悦。走的也有些倦了,便转身道:“我们回去吧。”
点了点头,不经意间看见今晨松了一口气的神情,眼中闪过笑意。絮儿照旧打着伞,我们一起走在回程的街头。没了初来的兴致,一路上便只是到处看看四周的景色。
略显拥挤的街道,角落里居然蹲着为数不多的乞丐,大致看了一眼,大约有五六个的样子。他们装扮破碎肮脏,全身都是漆黑一片,衣不蔽体的,散发出一股恶臭。厌恶地皱了皱眉,果然,再繁华的地方,也存在着贫穷。
见我面色不愉,絮儿上得前来,以身形悄悄挡住我看向那些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