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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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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低声说道:〃棠哥哥,让我试试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给她。
  她到房间去换了衣服出来。
  我〃哗〃地一声。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纱衣是柔软的,细细的腰,低胸,领口一连串皱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点点白色的芝麻点。
  〃太好看了。〃我惊叹。
  她踏上高跟鞋,转一个圈,〃这么漂亮裙子,穿到什么地方去?去白宫吃饭也不必这样打扮。〃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浪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啰嗦。〃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情,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她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女子,容易说话。
  父母完全同意我们的婚事,父亲因生意忙,不能来参加我们订婚,寄了两张来回飞机票来,叫我们返家一次。
  太初很犹豫,因她尚未毕业,假期很短,又怕她父亲不让她走这一趟。
  我说得很明白,我决不做她不悦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动了,真是个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质白兰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恳切地看着她父亲那张失意潦倒的脸。老实说,我绝对被太初感动,因此也对方老刮目相看,一个男人若得到他女儿大量的爱,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父亲,他必然有他可取之处的。
  他缓缓地说:〃你跟棠华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听他们的话,他们疼你才会邀你回去。〃
  我很高兴。
  〃棠华,〃他苦涩地说,〃你要好好地照顾我这个女儿。〃
  〃爸,〃太初说,〃你这什么话呢?我们去两个星期就回来的,我才不要离开你。〃她过去搂着父亲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润湿了,他说:〃是,我真有个好女儿。〃
  太初说:〃爸,棠哥哥说过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说,〃我还有个好女婿。〃
  太初说:〃爸,你好好保重身体。〃
  〃我晓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抚着太初的长发,〃你自己当心,说话之前看看棠华面色,香港不比圣荷西,太率直人家见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赔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彻底地失败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过一次,娶了个非凡的妻子,而她在与他共度十年的光阴后离开他,使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像僵尸般。
  可怜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不至于自私到不给予女儿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们获得他同意后,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我与他之间有了新谅解。
  〃爸,〃我说,〃你也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棠华,很好,你很好。〃
  太初后来跟我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身为他们的女儿,她那样说是对的。可是一个女人不能因那个男人可怜而陪他一生,她可怜他,谁可怜她?
  太初不会明白这一点,对于她,方协文再沦落再不争气,也还是她钟爱的父亲。我爱太初,也爱她这点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疤痕,这是她整张脸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习惯指一指那颗白斑。
  她说:〃这从前是一颗痣。〃
  〃从前是一颗痣?现在怎么没有了?〃我诧异地问。
  〃爸说是泪痣,泪痣不是好现象,故此找医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说:〃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头,〃幸亏褪掉了它。〃
  太初说:〃你的真面目在订婚后益发露出来了,真不知道是否该嫁你。〃
  〃你不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对你是忠贞不二的。〃我马上反驳。
  我们回到香港,母亲见了太初,眉开眼笑,〃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她频频说。据说老年人喜欢漂亮的媳妇。果然,太初被赞得难为情,只是喜气洋洋地笑。
  我们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帮母亲打点家事,又陪她去买菜。多年来母亲都习惯进菜市场,太初对于泥泞的街市深表兴趣,母亲无端得了个好伴,乐得飞飞的。
  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还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他不知道太初很有点牛脾气,她是那种一生只发三次脾气的女人,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欢香港。很小的时候,她来过一次,然而没有记忆。现在旧地重临,只觉地方狭小,人头涌涌,完全是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星期日中午的广东茶楼,尤其使她不解——〃这么多人挤在那里付钞票等吃东西。〃她笑。
  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所以她这几天假期过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吓她,叫她当心变成一个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个上午。
  当时太初照例陪母亲到小菜场去,父亲在公司,家中只有我与老佣人。
  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处境,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索性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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