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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向你看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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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也只有她才会这么问,就连朱小北那个被欺压了几十年,早已温顺如羊的老爸都知道嘟囔出那句话,“有其女必有其母。”不明白真相的群众或许以为朱小北出生于市井陋巷,有一对典型的粗鄙的小市民父母,那就错了,大错特错!朱妈妈不止一次震撼的那个大院是沈阳某银行的职工宿舍区,她那给妻子端洗脚水的爸爸正是某分行的朱行长,而总有惊人之语的妈妈则刚刚从一个自身银行会计的光荣岗位上退休。朱爸爸温文尔雅,工作一丝不苟,朱妈妈业务了得,性格爽利,古道直肠,一张快嘴,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大院,都是解决问题的一把好手,可是她唯独解决不了她即将三十岁的博士后女儿的终生大事,怎么能不以为是一大恨事呢?
    朱小北除了从她老娘身上捡到了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爽利脾气,从小受知识渊博的父亲熏陶,养成了爱看书,逢书必认真做摘抄笔记的好习惯,看个电视报上的节目简介她都能总结出若干感想,所以她身上总带着一个漂亮的小本子,上面人生哲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花边新闻无所不包。这么多年来这本子也不这道更新换代了多少,在朱小北青春期的时候,嗅觉敏锐、耳聪目明的朱妈妈曾经试图把这小本本视为重点监控对象,以便了解女儿的心路历程,将她“步入歧途”的万分之一的可能扼杀于摇篮中。可是朱小北对她的小本本从来就不遮不藏,它时常出现在餐桌上,或者床头,甚至客厅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面的内容实在太过纷繁,朱妈妈翻过好多页,发现内容尚算健康,偶尔有些朦胧的少女情怀,这对于从不爱穿裙子的女儿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可疑的东西是什么也没发现。
  如果朱妈妈看得再仔细一些,研究得再透彻一点儿,也许她会注意到,有那么一段时间,朱小北的小本本里曾高密度的出现了一些诗句: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叶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
  指所有的千头万绪都指向一个词汇——江南。
  那时很多人的梦里水乡,也是一个男孩子的名字。
  朱小北初识江南,其实已算是后知后觉。那是她高二,一天上学的路上,她的邻居也是同班同学的大妞屁颠颠的追上她,问:“小北,小北,你经常跟打篮球那帮人在一起,有没有见过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新疆啊,新疆来的!”
   “新疆来的就怎么了?看你那没出息的土样儿!”朱小北甩着书包用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发小,大妞什么都好,就是花痴的脾气改不了。不过也不能彻底怪她,从小到大,她们都在身边那个小范围的圈子里生活、上学,念的是子弟学校,高中也在家附近的路段中学。同学不是这条街的,就是隔壁那条巷子来的,冷不丁冒出个新疆人,她也难怪大妞跟一些同学一样大惊小怪。
  鄙视归鄙视,那天放了学之后,朱小北照样兴致勃勃的跟着大妞去篮球馆参观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当大妞用颤抖的手指为她指明方向时,她深深的失望了。
  后来江南问过她为什么会失望。
  朱小北说,她原以为会看到一个阿凡提似的人,虽然不一定要骑着毛驴裹着头巾,但至少应该高眉深目,充满异域风情。但是没有,这个从新疆来的转学生长着跟汉人无异的脸。在当时的朱小北看来,他跟王叔叔的儿子、大妞的哥哥、篮球队的一帮猴子没有什么分别。更遗憾的是,他连名字都没有丝毫的异域风情。
  他叫江南,江南的江,江南的南。
  长得不突出,好歹也该有个“买买提”之类的名字吧。
  当日,朱小北嘘了大妞一场,败兴而去。
  高中的少男少女已经被荷尔蒙的春风催的情窦初开,不少同龄人心里都藏着掖着点儿“小秘密”。大妞也不例外,她偷偷热爱着同一栋楼王叔叔家的大儿子,但是一点儿也不专一,至少在王叔叔的大儿子外出求学的日子里,她今天盯上隔壁班的学习委员,明天又用眼睛享受着转学生江南,后天的注意力说不准会是小卖部的帅哥店员。朱小北的春心不是没有,但它不动。她这颗“雪白雪白”的心灵是要留着交给未来的有为青年的,而不是身边胡子都没长全的小屁孩。
  平心而论,朱小北长得不赖,用朱妈妈的话来说,女儿遗传了她的俊目修眉,高挺鼻梁,兼之高挑身材,虽然不喜欢太女性化的打扮,可胸是胸,臀是臀,一点儿一不含糊。但是身边能让朱小北动心的男生却是半个都没有,她上高中以后身高就已经蹿过了一米七,这个年龄段能让她仰望的男生还真不多,而朱小北俯视的眼神可以摧毁任何一个少男的芳心。少数稍微入眼的,那都是他的好哥们儿。
  第二次留意到江南是缘于班上蓝球队的一场“更衣室”纠纷。那天放学后那帮跟打篮球的男生酒后不至,朱小北在球场里等得不耐烦,正要去催,此时大妞火速前来通风报信,据说是那帮人在更衣室里打起来了,怎么劝也劝不住。朱小北心中恼火那帮精力过剩的家伙,于是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一脚踹开了更衣室那脆弱如少女芳心的破门,严格地说,里面不叫“打架”。而是几个男孩子在欺负他们中的某个,而那个“某”指的就是从新疆来的转学生江南。
    尽管朱小北也看不惯从大西北来的却如同大姑娘一般斯斯文文的男孩子,也不喜欢他因为个子高的缘故被老师强行塞进了班上的篮球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认同这一帮人合伙欺负一个。这不叫本事,而是“丢份”。
  朱小北鲜少打架,但是没人敢欺负朱小北,按她的说法,她是属于“气宗“那一流,纯以气势压敌。她破门而入之后,费话不多说一句,一个篮球朝人扎堆的地方砸了过去,顿时把里面的人都镇住了。没有人再动手,这是当然的事,因为这地方是“更衣室”,而那些男生之所以挑选了这里来解决私人恩怨问题,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个“隐秘的地方”,女孩子绝对不会出现,更何况带着一群围观者挟风雷之势破门而入的女孩子。他们用于打架的手这个时候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慌乱地遮掩着自己。江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脱身,当然,他的脱身是在他仓促地套上衣服之后。这样尴尬的情景使得他率先冲出更衣室并途径朱小北地身旁的时候,那就感谢的话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不出口。
  事后,朱小北才从“八卦电台”台长大妞那里得知,这场纠纷无非是一次争风吃醋的事。队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漂亮女生,那女生却对江南颇有好感,本开就排外且对“小白脸”看不顺眼的队友们便找了个机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最后朱小北“曝光”于众人之前。
    朱小北对大妞吐着苦水,“我要是早知道为的是那些破事,我才不趟那浑水,这江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尽招蜂引蝶干无聊的事,活该挨揍。”
  大妞却很久都没能从一群光溜溜地男同学的画面中回过神来。
    其实朱小北的后悔也不是没有道理,男身们的争端来得快去得也快,友谊的出现更是莫名其妙,朱小北还来不及放音过来,再到球场的时候,那群打篮球的男生已经在篮筐下跟江南混成一团。
     江南没有理会隔壁班的漂亮女生,这是大妞后来告诉朱小北的,但是江南开始对朱小北表露出好感和亲近之意,却用不着大妞多嘴,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
  球场上流汗的时候,他抢下了她的篮板,却会对他微笑;运动结束后,他有时会给她递一瓶水;本该是她擦黑板的日子,他会主动走上去拿起黑板擦擦得干干净净;放学的时候他会抱着书跑到她和大妞的身边,说:“小北,我就住在你家附近。”
  朱小北自诩聪明,但是对这个变化却茫茫然不知所以,在她还浑浑噩噩的时候,她已经和大妞一块没出息地吃了人家整整两大袋的葡萄干。在搭讪中,她才知道新疆人不是都长得高眉深目,那里有许许多多跟她一样的汉族人,还有一个叫做“新疆兵团”的名词。神秘的哈纳斯有成群的牛羊,连绵不断的葡萄田,一望无际的向日葵在夕阳中轻摆,荒芜的大漠和戈壁中藏着生机勃勃的绿洲。她还知道在他父母工作调动前他生长的那个南疆城市盛产雪白的棉花,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只有一步之遥,传说中的丝绸之路就在他们足下,美丽的像瓷娃娃一样的维族少女有一双梦一般的眼睛,还有羊肉串、烤狗鱼、红烧羊排、乌苏啤酒……
  大妞在差点流下口水之后悄然消失,只剩朱小北一人常常在江南的描绘中傻傻的想想那个神奇的地方。
    别人都在传,江南喜欢朱小北,他一直在向朱小北靠拢,其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朱小北却觉得是无稽之谈。她和江南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数是打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单独聊天的时候她想得更多是美丽的南疆,无边的辽阔天地,还有不可思议的阿尔泰大尾羊——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穿的皮革服,睡的绿草毯,走的黄金道,住的水晶屋,尿的事太太口服液,拉的是六味地黄丸——而不是这个外表看起来文弱的男孩。
    可是大家都在那么说,越说就越起劲。江南和朱小北,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对,但又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一对。
    渐渐的,每当他们俩出现在一起,旁边就会有人挤眉弄眼暧昧的笑,当他出现在她身边时,“识趣”的同学就会自动离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朱小北头都晕了,好端端的多出些莫名的事让她心烦,所以她性眼不见为净,体育场去的少了,回家的路上就只跟大妞大声的聊,江南插不进话去,只得无奈的走开。
  朱小北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到某个周末的下午,她在家百无聊赖的看《天是红河岸》,却听到有人的外面喊她的名字,她一头雾水的去开门,江南笑着站在外面,递给她一袋东西,“我爸原来的一个同事从那边捎过来的葡萄干,我知道你喜欢吃。”
  从来还没有男生到家里来找过朱小北。小北处于正常人的礼貌刚将他请进屋里,她那刚出去买菜的老妈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风声,恰恰好赶回,唯恐女儿年少无知被他人哄骗失身,用一把芹菜将一脸狼狈的江南狠狠赶走。
  这次事件之后,朱小北才人真的去思考这个深奥的人生问题,江南真的喜欢她吗?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这方面的事啊。
  她破天荒的不耻下问请教大妞,大妞页头一回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情商优势回答朱小北:“他喜欢你,这部书明摆着的事吗,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朱小北没有想过早早的喜欢一个人,更没有想过这个人会是江南,她的兄弟朋友很多,心却还是个没人进驻的角落。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她才开始偷偷打量这个人,很奇怪大西北的风沙为什么没有把他的面孔变得粗糙。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江南有着最温和的眉眼五官,明明是汉族人,头发却有一点儿自然微卷,柔软的刘海半覆辙着明朗的双眼。
  那段时间,朱爸爸买回一个傻瓜相机,朱小北爱上摄影,她拍下身边一切喜爱的或者有趣的景致。某个课外的活动的午后,江南独自站在篮球架旁的树下,怔怔的望着别处,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出神。他的侧面有着完美的弧度,朱小北的相机留下了这个瞬间。
  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可以有无数种可能。朱小北就是在这一刹那怦然心动,她也说不上是为了什么,如果非得有个理由,也许只是因为他那一刻的侧脸。
  高二下学期的全校男篮赛,朱小北所在的那个以彪悍出名的班级所向披靡,一路杀进了总决赛,因为性别的原因,不得不降格为观众的小北跟大妞一块在旁边呐喊助阵。两支球队实力相当,比分咬得很紧,最后几秒,江南一个三分球为本班奠定了胜局,身体却由于激烈的争夺而跟对方的一名球员发生冲撞。哨声吹响后,原本就为了冠军之战而打红了眼的两边,在这个导火索燃后迅速扭打在了一起,场面极度混乱。
  “我靠,你说他这样从来不喜欢打架的人为什么偏偏老惹那么多事?”朱小北对大妞说道。她看着江南被对方三个以上的男生压倒在地,再也管不了那么多,拨开眼前的人就挤上“战场”,直奔江南,连推带骂地扯开那几个冲着他来的男生,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这是裁判和老师都出现了,朱小北护着江南,朝对方怒目而视。朱小北在学校人缘极佳,且都是一个学校的球友,对方好几个男生她都熟识,其中个别甚至还是她的好朋友,他们不会对朱小北动手。但那个时候,就连大妞都几乎以为“气宗”高手朱小北会“破功”地给对方几脚。可是朱小北没有,他所有的刚性和悍劲在江南的眼皮底下通通使不出来,竟然彻底的化为无形。事实上,她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得想打自己几个大嘴巴子,初识得时候自己为什么要踢开更衣室的大门,而不能以一种更罗曼蒂克的方式翩然出现在他面前,就像琼瑶阿姨的小说一样,即使是撞在一起头碰头地捡地上的书这种老土的情节,她也可以接受。
  她查看了一会江南身上的伤,甚至连对方球队队员已经于料到的那句“输了就打架,算什么男人”的怒吼也没有说出口,她按捺着说了句:“别打了行吗?”就拽着江南走出了球场。
  她说别打了,真的就没人再继续打下去了。不是因为朱小北的一句话多么有震撼力,而是那些了解她的人都在为她的表现而大跌眼镜,哪里还顾得上打架。
  目睹这一切的大妞最后对这戏剧性的场面做出了画龙点睛而又让朱小北吐血的点评,她说:“我算明白了,朱小北啊朱小北,原来你彪悍的外表里面藏着亦可温柔的少女心。”
  大妞的话虽然有着让朱小北恨不得掐死她再自杀的肉麻,但是却一点儿也没错,朱小北那颗“温柔的少女心”让她没办法在江南面前动粗。
  那是她也更深刻地发觉,她是真的喜欢上了江南。
  那一天,炎炎的夏日似乎吹着春天的风。朱小北跟着江南离开了人群,走到僻静处,平时侃起来话多得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她,忽然什么都说不上来,浑身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很久之后,她看着脸上有伤的男孩,才埋怨道:“你啊,真是没用。” _
  由于这场斗殴在恶化之前别及时遏制,老师只把它定位为男孩子在球场上的小冲突,教训了几句,并没有做出严厉的处理。晚上,恰逢周末,朱小北他们举班在小饭馆里为冠军庆祝。脸上伤口已做处理的江南既是球队队员,又时得分的功臣自然被一帮同学灌了不少啤酒。他酒量明显不行,几杯下肚已经满脸通红,最后跌跌撞撞地去了洗手间,很久都没有回来。
  朱小北自然担心,便好几次打发关系好的男生去洗手间看看他有没有事。第一个男生回来说,没什么,他在里面吐的天翻地覆而已;第二个男生向朱小北汇报,是江南自己说在里面缓一缓再出来;第三个男生索性说江南已经不在洗手间,不知道去了哪儿。朱小北越听越着急,不由的大骂个男生没出息,连个人都看不住。骂到最后,那些男生勾着朱小北的肩膀说:“看你急的,别对我们横啊,有本事自己进去找去,不就是男洗手间吗?更危险的地方你也不是没闯过,有什么可怕的?”
  朱小北遗传了朱妈妈千杯不醉的功力,但是她也见识过自己沾不得酒的老爸喝醉了之后的熊样。她是真的担心江南,他今天赢了,但是却没有太多的喜悦,眉宇间仿佛有了心事。
  当真就扫开那些男生搭在她身上的胳膊,走出包厢就要亲自去找,同学们都在后面起哄,嚷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江南的心思看来没有白费,就连朱小北这百炼钢也最终成了绕指柔。
  大妞在包厢门口处偷偷截住了朱小北,喝得两眼冒星星的她还不忘八卦的本能,摇摇晃晃地问:“小北,你跟江南真的成了?”
  “成个屁!”小北说道,“人家也没说过喜欢我啊。”
   “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的担忧吗?他当然喜欢你,旁观者清,全世界人都知道了。江南那脾气你还不清楚,关键时候跟小娘们一样的扭怩,他绝对是不好意思捅破那层窗户纸!”
   “是吗?”朱小北仍然保持这可贵的怀疑精神。
大妞拍着发育不良的胸脯,“你还不信我吗,这事我比你有经验多了。”  这话说得倒没错,据说在智力启蒙之前大妞就喜欢上了王叔叔家的大儿子。朱小北直到十七岁,心里才第一次住进了个江南。
   “那我该怎么办?”她居然又请教起了大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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