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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更新通知
从今天起的一个星期,每天只有一更。更新时间:每天晚上8点左右。
原因:
1。最近有点累,不想找什么借口,就是想稍微喘口气。正好这一周网站给我的分类强推结束,各位大大让我懒散几天吧。
2。第二卷还有几万字结束,这一个星期我得给第三卷构思一下细纲,理清一下思路。这叫“驻足现在,展望未来。”我得多展望展望。
3。本月11日本书开始上首页强推,强推有要求的,每天最少2更,我得趁这个星期多码几章出来,以备突发状况(突发状况包括:朋友聚会,忽然生病,被外星人抓去做研究等等)。
所以请各位大大见谅,这一周每天只有一更,但我能保证不断更。本书7月27日上传到今天,还从未有过断更的记录,不相信的朋友可以去看看,本人的人品那是相当的……凑合?
谢谢,理解万岁!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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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请假
强推期间,作者竟然请假,他疯了吧?
他没疯,今天下午更新了一章,晚上的这一章却实在是码不出来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看了一些书评,实在让我的心情大受影响,我的书是走轻松路线的(有人说它根本不幽默,好吧,不幽默,轻松。),这样的心情下,我想我写不出什么能让大家会心一笑的东西。所以,强推期间,我仍要请假,今晚无更,对不住了,我不希望以郁闷的心情去写一些垃圾的文字,来侮辱大家的眼睛。
就是这个原因,再次致歉,今晚我休息,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又是一天好心情,明天恢复2更。
澄清一件事:我没有刷点击!对一个已经上了强推的作者来说,我实在想不通点击率对他还有什么作用,至于点击为什么这么高,我问过**第五编辑组的果冻大大和zenk大大,他们也说不出所以然。
我是清白的,问心无愧,不用赌咒发誓。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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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中午的时候编辑发来消息,通知说上架了。
当时脑子里面就忽然像一句很狗血的形容:“什么什么一声霹雳,然后又怎么怎么就呆楞住了……”,接着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副诡异的场景:在一片白茫茫的大海边,我身披着白色透明的薄纱,正在用电影里的慢动作轻盈的奔跑着,边跑边笑,笑声透着开心与纯真……
恶心吗?挺恶心的吧?我只是形容一下我快乐的心情。
好了,说说我这几个月来的感想吧。
很多人都说,**不好混,当时自己不信邪,一定要来混一混,纨绔少爷从7月底开始发书,一直到今天10月18日,近三个月的时间,我从发第一章,到等待签约,到编辑给我安排推荐,再到上强推,最后到今天的上架,这三个月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煎熬,压力突然变得很大,我怕很多事,怕读者们会不喜欢我这种风格,怕网站不给我签约,怕读者看完后破口大骂,更怕这本书像个踉跄的老人般一头扑倒在**数万本书的海洋里……
我害怕的这些事情,有的发生了,有的没有发生。这几个月来,我最感谢的还是各位每天追着书看的读者书友们,说句真心话,你们给我的动力是巨大的,每次写得不顺心或者思路卡壳的时候,我就在书评区里瞎晃悠,见着你们给我的留言,我心里就暖乎乎的,就像主角方大少爷的一句原话:“……微臣却无以为报,每思及此,微臣便夜深难寐,寝食难安,惭愧得恨不能一头撞死在……在茅坑里。”
对于一个想成功的作者来说,本书的上架,意味着一个新的征程的开始,很幸运,我这个新人作者能够遇到你们这些善解人意,体贴包容的读者们,我认为这是我在**发书以来最大的收获。真的,我要是个姑娘一准儿爱上你们了。
接下来的日子,让我们一起继续走吧,路还很长,希望有你们一路陪伴,不离不弃。谢谢各位!深深鞠躬!
还有两件事,一,请大家支持正版,码点字儿不容易,作者是个穷人,穷得就剩脑子里这么点儿蠢蠢欲动的灵感了,希望大家不要让它熄灭。
二,听说过月票这个东西很有用,老贼在这里厚颜求一下月票,手里还有月票的朋友们送几张来给我瞅瞅吧,我很好奇这个月票是用什么材质做的,怎么就那么值钱呢?每个作者都在深情的呼唤它……
谢谢大家了!最后再感谢一下我的责编,第五编辑组的冷面阎罗zenk老大,尽管他很酷,但他跟我说的每句话对我都是金玉良言,给我不少启发。还有第五编辑组的编辑果冻大大,这位自称有32岁高龄的小mm帮我解决过不少难题,谢谢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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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每次码完字后都习惯分割了,大家可以无视……
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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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品爆发下的穿越
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吧?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地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地一生。是光辉地一生。是战斗地一生。是奋斗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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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地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地。圆圆地。无辜地。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地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还在医院,反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医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医院装饰成这样子?
后来大黄跑了进来,冲着他汪汪直叫唤,把他吓得够戗,可身子软绵绵的动弹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古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进来了……
紧接着,整个方府都沸腾起来,下人们交口传递着“少爷昏迷一个月居然醒过来了”的消息。顿时方府上下鸡飞狗跳,狼奔豕突。方铮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呢,一位美艳妇人急匆匆进屋,二话不说,抱着方铮便使劲儿的哭,哭得那叫一伤心呀。
妇人还没哭完呢,一位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众人都起身叫他老爷。这位老爷神情激动,一把扶住方铮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脸,还搬着他的脑袋一个劲儿的看,观察得如同毒枭验白粉般细致,只差没将他脸上的肉切一小块下来品成色了。这位老爷仔细端详了半晌,嘴里喃喃道:“天佑我方家,天佑我方家……”
当时方铮也吓坏了,你想呀,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前围着一群完全陌生的古代人,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老爷,抱着他脑袋神神叨叨,换了是你,你会不会害怕?
饶是方铮性子开朗,容易适应环境,也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手足无措,怔怔不敢发一语。
楞神了许久,望着一脸惊喜,连声念佛的老爷和夫人,和他眼前不停穿梭忙活的下人们,方铮终于想到了一个词儿——穿越。
“穿越”是个挺流行的词儿,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穿越大概是因为地球磁场波动或者二元次空间异变等等乱七八糟的原因,总之很复杂,绕一大圈还不能自圆其说。
从迷信的角度来解释那就简单多了。老天安排的嘛,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穿越”,瞧,多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老天偏偏选择了他呢?也很简单,他人品爆发嘛,神仙放个屁总得砸中一个凡人不是?他就是那个被砸中的幸运者。嗯,实在是可喜可贺。
合理或不合理的解释方铮想了很多,可他仍不能接受“穿越”这个事实。所以在“养病”的这几天,他脑子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什么叫“放空”?如果有一天你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概能体会到这种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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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方太岁
这几天方铮终于知道,原来抱着他哭的那位妇人是他母亲,而搬弄着他脑袋验货的是他的父亲,也是方家的掌门人,名叫方存义,是京师金陵城里最富有的商人。其生意遍布整个江南地区,说富可敌国可能夸大了,说富甲一方倒是不为过,若搁在现代,那绝对是能上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主儿。
母亲方罗氏,除了溺爱方铮这个儿子以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管着方铮他爹。从方老爷成亲三十年却没纳过一房妾室这点来看,母亲的工作成绩很是斐然。
而目前所处的时代,不是方铮前世熟知的唐宋元明,它根本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这个朝代叫华朝,当今圣上姓周,现在的年号是建武十二年,没听过吧?
方铮也没听过。他堂堂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压根儿就不知道中国历史上竟然有个什么“华朝”。
后来方铮打听了一下,发现历史好象走了岔路,岔口在楚汉相争那一点上,楚霸王项羽在乌江边当时已经是四面楚歌,正打算拔剑抹脖子时,他的爱马乌骓发了威,扬起性感的小后蹄,一脚将霸王同志踢江里去了,后来项羽被部下救起,回到江东,重新招兵买马,十数年后,终于灭了刘邦,建立了楚朝。
接下来的数百年朝代更迭,一个个的开国皇帝粉墨登场,轮番开唱,到百年以前,华朝统一了中原,传承已十代有余。
瞧,历史多么扯淡,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一匹畜生有意无意的尥了一下蹶子,历史的车轮便生生拐了一个弯。
方铮原以为穿越了,仗着比古人们多出千儿几百年的历史知识,凡事未卜先知,趋吉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