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纨绔少爷-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铮原以为穿越了,仗着比古人们多出千儿几百年的历史知识,凡事未卜先知,趋吉避凶,随便抖抖虎躯,散一下王八之气,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娇妻美妾召之即来,玩得兴起甚至还可以一脚将皇帝踹俩跟头,换自己坐上宝座过过皇帝瘾。

    这下好了,以前学的那些历史知识全成了垃圾,一星半点也用不上。所谓的“未卜先知”更是扯淡,方铮现在活得比古代人都糊涂呢。

    “少爷,老爷和夫人来了。”小绿语气淡淡的。

    话音刚落。远远便传来方夫人地声音:“小绿。你去叫人将围着这院子地栅栏给拆了。好好地一家子。铮儿偏要单独住在这个小院儿里。还围上栅栏。不知道地还以为咱们将儿子给关起来了呢。”

    方铮如今住地地方确实有点偏僻。这跟他地前身有关。他地前身可是个了不得地人物。在他穿越以前。外人一提起京城方家商号。首先说地不是叱咤商界地方家老爷。而是他那宝贝儿子。

    巧地是。那位纨绔少爷地名字也叫方铮。这是否命运地巧合?如此。方铮穿越地原因大概清楚:就像邮差将信递错了一样。递到一个同名同姓地人家里了。几率非常小。但也不是不可能。

    方铮地前身今年十八岁。是方家这一代唯一地一根独苗。可方老爷却一直不怎么待见他。因为那位不学无术地纨绔子弟实在是太混帐了。从小在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养成了顽劣不化地浪荡性子。十五六岁起就过上了带着狗奴才满大街调戏良家妇女地幸福生活。人送外号“方太岁”。

    不得不说这个外号取得挺贴切。这位纨绔子弟地生前劣迹可谓“罄竹难书”。他根本就是个典型地败家子。吃喝嫖赌。无恶不作。邻里街坊见之无不退避三舍。就连府里地下人也吃过他不少苦头。跟坏事沾边儿地全都有他地份。逼良为娼。放高利贷。组织街上地小痞子勒索商家等等。这些烂事加起来。杀头都够得上条件了。官府没剁了他。估计多亏了他有个有钱地老爹。

    也因为这个原因。方铮十八岁了却还没成亲。没人愿意把自家闺女送进火坑。别人都说方铮是个克妻地命。谁家闺女嫁过去。肯定活不过半年。——你说这古代人不都尊儒术么?嘴巴怎么这么毒呢。

    方老爷其实管教得挺严,方少爷每次犯了事都是一顿毒打,但这位方少爷——也就是方铮身体的前一任主人,可能处于青春叛逆期,越打还越来劲,他是摸准了老爹的脉,方家就他一根独苗,打便打了,不可能要了他的命。——这一点方铮还是挺佩服他的,这小子够狠!我要有他这种“舍得一身剐”的大无畏精神,不早考上北大清华了么。

    至于方铮独居的小院,那是父子失和之后的产物,有一次方老爷打得狠了,方大少爷一怒之下搬到这个远离家庭暴力的偏僻地方来,还在周围围上栅栏,借此向他那喜欢动粗的老爹表示抗议。虽然小院还是在方府,却颇有“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意味。结果刚住进来没几天,方少爷就昏迷了。

    方少爷为什么昏迷?也是他的性子使然,在青楼与某纨绔子弟为了一个红牌姑娘争风吃醋,动手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脑袋着了地,颇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之豪迈。气势倒是足够了,可惜手上的活儿不好,来了个“出师未捷身先死”。

    方少爷躺在床上已经一个多月了,一直昏迷着,——也就是后世传说中的植物人,方铮这只倒霉鬼如果不占据他的身体,不出三天他就得断气。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其实方铮是救了他。

    门外传来方老爷的清咳声,前几日方铮醒过来时他那欣喜若狂的表情,如今已荡然无存,现在站在门外都有点拉不下面子走进来。还是方夫人嗔怪着在外使劲推了他一把,方老爷这才借机下台,施施然进门落座。

    “孩儿见过父亲,母亲。”方铮恭敬的弯腰行礼,入乡随俗,既然来了,那就好好适应这个社会,古人说话的方式,礼节等等,都是必须学会的。

    方老爷和夫人惊异的互视一眼,方铮醒后表现出来的言行处处与往常不同,如今又多了一桩,说实话,方老爷业已多年未见儿子恭恭敬敬给自己施礼了。

    “我儿还病着呢,别多礼,快起身。”方母笑吟吟的扶起了方铮。自己的儿子怎么看怎么顺眼,都说“慈母多败儿”,这话实在是有道理,方少爷的纨绔性子可不就是眼前这位慈母惯出来的?

    方铮打心眼里还是有点怵他这位老爹,前任方少爷是个狠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方铮可不敢挑战生存极限。悄悄抬眼,见老爹没什么反应,这才小心翼翼的直起身来。

    方老爷清咳一声,道:“你身子骨已见好了吧?”虽是一句问话,可方老爷说话时两眼望天,竟是不屑看他儿子一眼。

    方铮茫然四顾,老爹在跟谁说话呢?

    他顺着方老爷的目光往上看去,只见头顶几根雕红描绿的横梁,梁上,莫非有老爹的熟人?

    “混帐东西!问你话,往哪儿看呢?”方老爷良久不见方铮回答,低头见方铮也两眼望天作探索状,不由勃然大怒。

    方铮赶紧低头道:“回父亲大人,身子已经好很多了。”

    “听说,你是跟别人在青楼争风吃醋受的伤?”方老爷这话说得有点阴测测,嘴角还噙着一丝冷笑。

    坏了,那话儿来了。今儿这是来者不善呀,前些日子因为养病,这事儿一直没提起,今儿老爹先问他身子好没好,看来是颇有深意的。身子好了的话,老爹或许会跟自己玩一个名叫“抗击打能力”的小游戏。游戏的结局嘛,必然是老爹心满意足,扬长而去,而方铮则奄奄一息,等待郎中抢救……

    方铮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他突然发觉,这黑锅除了他,还真没人能帮他背。多冤枉呀!他总不能跟方老爷说,那是你儿子的事,与我无关,你找他去吧。

    事实是不容辩解的,既然附了这位纨绔子弟的身,甭管是不是自己做的,帐都得算到自己头上。

    方铮满脸不情愿的道:“父亲大人,孩儿知错,孩儿一时糊涂,以后不敢再犯了。”

    厅内气氛一时陷入沉默,方老爷与夫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你刚刚说什么?”方老爷不得不“倍格油趴等”,这是有原因的,整个方府,上到老爷和夫人,下到大黄,都知道,要这位方少爷主动认错,那几率简直比公鸡下蛋,太阳西出还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撞了脑子,跟没撞脑子就是不一样。从人品上来说,前者明显是得到了升华。

    方铮只好再次恭恭敬敬的认错:“孩儿以前不懂事,犯了许多错,还请爹娘见谅,孩儿以后不敢了。”

    “咳咳,你先回房去,好好反省一下,晚上老夫再与你说话。”方老爷打破了沉默,向方铮挥了挥手,打发他回房。本打算今日来一场父子恶战,没想到竟是草草收场。

    “夫人,你都听到了吧?铮儿……铮儿他这是……怎么了?”待方铮走远,方老爷迫不及待的开始与夫人探讨起来。

    “是呀,老爷,以前铮儿可不是这样的,他什么时候认过错呀,更何况还如此恭敬。”方夫人也是满脸疑惑。

    “真是怪事,性情大变,令老夫费解啊,你说铮儿他是不是中了邪?”方老爷仍处于震惊状态。

    “去你的!”方夫人轻轻推了老爷一下,嗔道:“有你这么说儿子的吗?儿子懂事还不好?非得像以前那样,俩父子脸红脖子粗的比谁嗓门大,你才高兴?”

    很明显方夫人是个单纯的乐观主义者,儿子只要往好的方向变,她根本就不想思考其中的原因。

    方老爷没理会夫人,他仍在沉思,半晌才点点头,道:“其中可能有诈,这小子,蔫儿坏着呢。”方老爷郑重的下了结论。

    首发

    ( )

第三章 理想与现实

    方铮垂头丧气回到房里,衣裳也不脱便往床上一倒,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由于是自己的前身选的一处偏僻的小院落,屋子不小,可屋里的摆设却不多,显得有些空旷,一叹气屋内便响起了回音。

    不知道另一个世界的父母怎样了?失去他这个儿子,他们一定比谁都难过吧。还有他那些狐朋狗友,平日里经常见面,喝酒吹牛吆三喝四不觉得,现在离开了,还真想他们。

    更闹心的是,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我做点什么?方铮一想起这个问题就有点头疼。

    当文官,方铮没兴趣,官不是那么好当的,论心计,智谋,手段以及心狠手辣,方铮都不是对手,一个小小的疏忽便会连皮带骨被别人吞下去,别以为古代人个个都愚笨,那都是现代那些电视剧给害的。事实上古代人只是见识狭窄了些,可他们不缺心眼儿,算计起人来阴着呢。

    做武将,那就更不靠谱了,以方铮如今这副虚弱的小身板儿,做将军,那简直是扯淡!不说别的,人家武将用的兵器动辄一百几十斤,方铮能咬着牙扛起来算不错了,指望他挥舞着兵器杀入敌阵中如入无人之境,那基本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

    当皇帝,……呃,算了,咱还是现实点吧。

    “我就不明白,一位优秀的穿越青年想做点事怎么就这么难呢?”方铮苦恼的自言自语。

    看别的穿越小说,人家男主角混得那叫一风生水起,上马领军,下马治民,皇帝想放个屁都得先看看主角高不高兴,家里娇妻美妾不计其数,不是本国公主就是外国公主,你要是一郡主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怎么轮到他方大少爷就这么惨?前途迷茫不说,娇妻美妾更别想了,身边唯一一个贴身丫鬟还整天绷着脸,像谁欠了她钱似的……

    几番思量,方铮终于做出一个最为稳妥的决定:继续当我的富家少爷。老天既然安排我投身在商贾之家,想必也是这个意思吧?当少爷多好,吃喝玩乐样样不缺,随时随地有人等着侍侯,遛鸟耍狗斗蛐蛐,这才是身为纨绔子弟份内的事儿呀。将来老爷子年纪大了一退休,作为他唯一的儿子,将偌大的家业一继承,再讨几房漂亮的婆娘,美滋滋的过着地主阶级腐朽堕落的小日子,岂不比带着小弟征战沙场,或者在朝堂上跟一帮老头勾心斗角强上百倍?

    至于那些救百姓于水火啦,拒外敌于国门啦……那不是哥们该干的事儿,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方铮对着镜子左照右照,除了觉得自己英俊帅气之外,长得也不像是救世主该有的模样呀。

    嗯。就这么决定了!好好做纨绔少爷这份很有前途地职业吧!方铮为自己地英明决定喝彩不已。瞧哥们这气质。这模样。这内涵。无一不是天生地少爷之相啊。

    方铮勾勒着未来美好地蓝图。沉沉睡去。梦中地他。怀里揣着大把地银票。正在玩命地追着几个一丝不挂地绝色美人。方铮一边追一边流哈喇子。心情既得意又焦急。别提多纠结了。

    理想总是高于现实地。而且在正常情况下。理想总是被现实地无情打得粉碎。

    一觉醒来后。方铮地理想粉碎了。

    “什么?读书?”方铮不敢置信地惊呼道。

    “大惊小怪什么!不成体统!”方老爷对方铮地反应很不满意。

    “为什么呀?”方铮不明白,有家有业有余财,好好的富翁日子不过,老爹却要自己去读书考状元,这个,似乎跟自己的理想严重脱节了……

    “不为什么,就因为是老夫说的。”方老爷眼皮都没抬的道,这位老爷子不太习惯跟儿子讲道理。ww w。l6k~~

    “铮儿,你爹要你去读书,也是为了你好,咱方家现在家业大了,啥都不缺,可就是少了一份功名呀,你若是用功读书,将来中个举人,你爹再活动一下,放个七品八品的官职,岂不是光宗耀祖?”方夫人见这两父子又有翻脸的迹象,赶紧在旁轻声解释。

    “可……光宗耀祖也不一定非得要读书呀,孩儿多赚些钱财,将咱们的方家商号开到外国去,不照样光宗耀祖么?”方铮是真急了,穿越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呀。合着我忙活了半天,回古代就是为了来读书的?那还不如当初让我死在下水道里得了。

    “哼!不读书哪有功名?没有功名你以为光有钱就能在这世上横着走了吗?”

    方老爷慢慢品了一口茶,接着道:“老夫花钱给你捐了个生员,而且也跟明道书院的陈夫子打点过了,你在家歇几日后老夫便带你去陈夫子家中拜师,以后便每日去书院读书吧,家中下人都不敢管你,老夫又经常不在家,大概书院的先生们能管住你。”

    “生员……是什么来头?”不能怪方铮不懂,现代人,哪怕是大学毕业的,有几个明白“生员”的意思?就像你拿着二元一次方程去问方老爷,他肯定也不懂。

    “生员,就是秀才!小畜生,不学无术,整天只知道惹事生非!”方老爷对他这位儿子实在是痛恨得咬牙切齿了,可惜当事人毫无知觉。

    “花钱捐的?”方铮知道,古代花钱捐官捐功名实在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方铮一脸为难的道:“这样不好吧?传出去多难听啊。”

    方老爷知道儿子心性最近有些变化,闻言顿时期待道:“莫非我儿打算发奋读书,凭自己的本事博取一份功名?如此真是祖宗保佑啊!”

    方铮尴尬的挠挠头,道:“也不是,孩儿的意思是说,咱方家是有名的大富之家,花钱只捐个秀才,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不上不下的惹人笑话,爹何不多花点钱,索性给孩儿捐个状元,多省事呀……”

    方夫人:“……”

    方老爷:“……滚!滚出去!滚快点!”

    方老爷的本意,只是想给方铮找个地方老实待着,去书院读书总好过在青楼跟别人争风吃醋,至于考状元云云,方老爷可压根没做这个指望。自家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他还不知道?完全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这样的人想凭本事考取功名,祖坟冒青烟都不够看,简直要喷火才行。

    没想到自己这个儿子还真没辜负“败家子”这个光荣称号,不思上进到了极致,花钱给他捐了个秀才他还不满足,竟然想拿钱砸个状元的功名。

    后来方夫人见方铮郁闷不已,于是告诉方铮,如今世道不太平,外有突厥时常犯境掳掠,屠戮城池,在内百姓被苛捐杂税逼得频频造反,内忧外患,国库又空虚,朝廷急需用钱,这才允许民间有财力的商人或地主花钱捐官,不过这还只是一个不成文的政策,毕竟朝廷卖官鬻爵不算是光彩的事,上到皇帝,下至知县,都对捐官一事睁只眼闭只眼。买卖双方对此事讳莫如深,低调得很,方铮这般大张旗鼓的想“买个状元”,不能不说此人无知者无畏。

    并且方夫人还稍稍暗示了一下方铮,功名之事不必太过担心,反正方府上下谁也没指望这位方大少爷真能考取个什么功名。方老爷只是想用读书这个借口来约束他,让他少在外面惹事,对方铮来说,这是个利好消息,压力徒然减少了许多。

    首发

    ( )

第四章 上街逛逛

    方铮现在的心情不错,现在看来,理想虽然高于现实,但至少它也来源于现实,富家少爷的梦想并不算太离谱。

    心情既然不错,当然得找点事儿做做,比如逛逛方府,穿越过来这么久了,他还没好好逛过呢,身为方家未来的主人,他有义务将这片属于他的地盘视察清楚。

    如果有贴身丫鬟陪着他逛就更妙了,暖阳,微风,美景,佳人,多么美好的画面呀。逛到没人的地方,搂搂她的小蛮腰,牵牵她的小纤手,再吃吃她小嘴上的胭脂……那滋味该是多么的**。

    可惜这个建议被小绿拒绝了。

    当时小绿比较委婉的说:“夫人吩咐,要奴婢带着大黄去晒晒太阳。”

    大黄,就是那条不怎么待见方铮的中华田园犬,简称土狗。

    方铮并不介意小绿的拒绝,事实上他还没养成封建社会富家少爷的坏脾气。他觉得,作为古代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小绿有权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管是带方铮逛方家大宅门,还是带大黄去晒太阳,它的意义都是相同的。都是为方家工作嘛,革命分工不同而已,整个方府虽然只有一个方少爷,可也只有一条名叫大黄的狗啊。

    小绿走前还回过头对方铮扯了扯嘴角,方铮认为这是一个充满了感激的笑,毕竟方大少爷是如此的通情达理。——小绿十五岁,是一个漂亮的小萝莉,她的笑,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心中荡漾起圈圈涟漪。

    不过大黄的表现却是令方少爷颇为遗憾。它也回过头来望了方铮一眼,眼神并不算很友善。

    没人陪,方少爷只好自己瞎逛。如今是初春,上午的阳光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