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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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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抓着他的胳膊,顺势一个缠绊,黑人两米多的身躯铁塔般轰然倒塌,就好像摔倒了一面墙。

还没等他挣扎几下,叶承欢一脚踩下去,把那个黑黝黝的圆脑袋直接踩爆,脑浆和血水溅了一地,眼珠子都被颅脑压力弹到对面墙上!

黑人的神经反射装置在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

刹那间,整个空间死一般的沉寂!

只有一对死神般的目光,在空寂中来回游荡。

几个灌篮高手全都木头桩子似的戳在那里,那股子傲慢的气势被无情扫荡。

此刻,在他们眼里,那个黄种男人仿佛一下子高大很多,全都被他的阴影压得喘不过气来。

“你们……”叶承欢刚开口说了半句话,几个大个子便跑得一毛不剩,如果在篮球场上也有这种速度的话,也不至于在nba没饭吃,跑到这里给人家做打手。

就连见惯了大世面的邱健鸿都在猛吞喉咙,司马兄弟不用抠嗓子眼,就直接把午饭吐了出来。

说实话,自从在酒楼见面,他们就把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放在心上,谁也猜不透丁香的眼光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明白了,尤其是司马洋不知道有多庆幸,一想到初次见面时,自己还自不量力的要试试人家的力量,现在想起来后怕得脊梁发凉。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说,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说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天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天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天龙说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天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小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天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说,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说了下去天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小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小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小女孩,玩弹球的小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小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说,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说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小地形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说,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第500章给大爷叫一个

由此可见,它实际的价格远远不止八千万!

来到一个高大气派的门楼前,一抬头便看到“郡王府”三个大字,尽管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此刻看上去还是隐隐透着岁月的威严。

门口一左一右摆着两头大石狮子,昂首挺胸、张牙舞爪,做傲天怒吼状。

上马石和下马石都磨得油亮亮的,不难想见当年这里宾客如云的景象。

厚重结实的大门板上,镶着几十颗大铜钉子,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门上的朱漆也都剥落不少,但一眼看上去还是显得无比庄严。

这块郡王爷的旧居,是一座有三进式正院和偏院的大宅院。

整座院落是燕京典型的富豪之家的传统院落。

一边往里走,丁香一边给他介绍,据说该院平面布局是依照“凤凰双展翅”的格局布置的。

凤凰向前可吃到米粮市的米,向后可喝到贺兰桥下的水,是古人眼中的一块风水宝地。

一进院门,就看到“米颠拜石”的砖雕影壁,刻的是北宋著名画家米芾面对奇状怪石躬身作揖的故事,影壁题材反映了主人之高雅情趣。

拐过影壁为第一进院落,两侧有厢房各三间,正对的过厅以前是家庭休息、待客之用的空间。

从过厅东面窄道可进入第二进院,院落较小,只有两边厢房各一间。再穿过一道门往里走,就到了内院,正房面阔五间。

底层是窑洞,正房角窑炕围画《西厢记》故事,色彩很绚丽。

院内门窗上的雕花玻璃刻满了吉祥精美的图案。

二层是双坡硬山顶瓦房,房屋用通天柱筑出深深的前廊,很有气势,柱间雀替上的镂空木雕刻有云龙图案,石鼓、石栏板上也雕刻着奇灵异兽。

登上二楼,可以细看对面厢房屋顶传说中的奇兽“朝天吼”的砖雕烟囱帽。

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古代社会,四合院内宅居住的分配是非常严格的,内宅中位置优越显赫的正房,都要给老一代的老爷、太太居住。

北房三间仅中间一间向外开门,称为堂屋。

两侧两间仅向堂屋开门,形成套间,成为一明两暗的格局。

堂屋是家人起居、招待亲戚或年节时设供祭祖的地方,两侧多做卧室。

东西两侧的卧室也有尊卑之分,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东侧为尊,由正室居住,西侧为卑,由偏房居住。

说到这儿,丁香发现叶承欢的表情有些古怪,不禁脸上一红:“你在想什么?”

“还是封建社会好。”叶承欢玩味的感叹。

丁香羞答答的转过脸去,当然明白他肚子里的小九九。

叶承欢又补充一句:“怪不得四合院会这么贵,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有钱人的财富和情人是成正比的,谁不想把所有女人都放在一起住,每天想睡谁就睡谁。”

丁香无奈的瞧他一眼,“男人想的只有自己,他有没有想过,女人之间要怎么相处。”

她来到一口古井边上,流连的徘徊一圈,道:“这口井叫做美人井,据说当年郡王府的一个侧福晋就是因为被正房逼迫,最后跳到这口井里自杀。”

说话的时候,她睫毛微颤,秋水般的眼眸里凝着淡淡忧郁,刚好一阵北风,头上的落叶哗哗的落下,一副凄凉美景。

叶承欢哑然无语,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也只是当笑话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从不多愁善感的丁香居然动心了,此刻,她复杂的思绪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不过她很快浅浅的一笑,拉起叶承欢的手,“我们走吧,里面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呢。”

叶承欢干笑一下,丁香这种刚烈阴狠的女人从来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只要她爱上了,就是一段飞蛾扑火般的壮烈爱情。

她一面是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另一面是女人,她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愉快的和不愉快的点滴,但不管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总是把自己不快乐的一面隐藏起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快乐。

在外面,只有别人讨好她,她从来不会讨好任何人,但对自己的心上人,她可以放下身价,甚至放下尊严,不计一切代价的讨好他,甚至让叶承欢有时候都觉得难以招架。

在爱情方面,这个女人有着近乎偏执的单纯。

林佩珊是一座冰山,丁香则是一团火,一团随时可以把叶承欢烧化的烈火。

院子的建筑很别致:石头路坑坑洼洼,走廊弯弯曲曲,墙壁上有孩子稚拙的涂鸦,不经意的拐弯处又赫然出现一个个小小的院子,坐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在暖棚里种着辣椒与西葫芦。

“张婆婆,你好。”丁香对老太太打招呼道。

老太太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声道:“你说什么?”

丁香笑着摇摇头:“我说您今天好漂亮!”

这句话老太太倒不耳背了,笑的好似少女般灿烂。

女人,无论什么年龄的女人,最离不开的,就是夸奖。

“那位老太太是谁?”叶承欢不理解在黑社会老巢怎么还会有个老太太。

“她曾是这座宅子里的小姐。”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眨眨眼:“小姐?她就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

丁香抿嘴笑着点点头。

叶承欢好奇心起,大声向老太太问道:“老人家,您高寿?”

“你说什么,我不高,也不瘦……”老太太耳朵又出毛病了。

“我问你多大年纪了?”

“哦,哦,我还小呢,今天才108岁。”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仔细打量一番,怪不得丁香说她是大宅门的小姐,看她一对伶仃的小脚,八成还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要是照她年龄推算,她至少也是晚晴民国时候的小姐。

丁香指着面前的一座木制阁楼道:“这就是张婆婆当初住的绣楼。”

叶承欢抬头一看,阁楼十分别致,红绿相配合,花纹也细致多样,只不过那漂亮的扶手上已挂满了洗过的衣物。

“虽然现在宅子已经被我父亲买下,但原来宅子里的人也都搬了出去,但这是张婆婆从小长大的地方,她怎么舍得离开。我父亲也没勉强,便把这座绣楼和院子留给她住。”丁香介绍道。

叶承欢点点头,看来司马风云还算有点儿人情味儿。看着绣楼和面前的老人,睹物思人,叶承欢难免一阵神往。

出了这座院子,再往前走,又到了一层院子里,院中的植物很多,有一棵不很高大的丁香树就在月亮门前,上面有数不清的紫色小花纤柔的点缀在枝头,风吹过便上下颤动,散发出阵阵令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看到这棵树,丁香是最美丽而妖艳的植物,但它的香气里却含着毒素,如果凑近了去闻,不一会儿,就能让人发晕。

简直像极了身旁的女人。

他们一直来到正房,刀疤、小白龙和风云会一干头目都在里里外外站着,邱健鸿等人过去和他们谈话。

叶承欢刚要进去,一抬头,看到门口挂着个“流气”的八哥,拿白眼瞅着人,神情十分倨傲。

他伸手勾勾八哥的嘴巴,笑道:“给大爷叫一个!”

八哥翻着白眼,不耐烦的说了声:“滚!”

叶承欢拧了拧眉毛:“你特么真是鸟仗人势,连一只扁毛畜生都这么嚣张。”

他一把打得八哥羽毛乱飞,扑棱着翅膀嘎嘎怪叫:“救命!救命!”

丁香真有点儿苦笑不得,这么大个男人居然跟一只八哥较起劲来,真拿他没办法。

这时,司马洋从里面出来,道:“妹子,老爷子让你们进去。”

丁香点点头,这才带着叶承欢走进大厅。

整个厅堂十分开阔,一切都是古香古色的陈设,熏香炉里青烟袅袅,空气中有种很舒服的檀香味。

正中间的墙上挂着一幅手书的大字,写着“老虎厅”三字,飞白流转、银钩铁画,直欲破纸而飞!

一张高交椅上铺了一整张的虎皮,司马风云就端坐在虎皮上,一身青衫,一双布鞋,一手握着紫砂壶,一手捏着紫檀佛珠,面色端严而凝重。

大厅两边坐着的都是风云里的重量级人物,都按级别大小排下来,井然有序。

其余级别不够的只能站在后头,那些级别更低的小头目和马仔们干脆连进来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院子里喝风。

司马风云静静的听着邱健鸿把话讲完,一句话也没言语,老虎厅里静的落针可闻,只有墙角那台老式的大座钟咔嚓咔嚓的走个不停。

随着叶承欢和丁香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叶承欢身上,带着丝丝古怪的神色。

“我听健鸿说,今天要是没有你,你们也不可能平安回来,是吗?”司马风云平淡的道。

“嗯。”叶承欢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连嘴巴都没动。

司马风云老怀为之一畅:“你给风云会立了大功一件,打算让我奖励你点儿什么呢?”

叶承欢翻了翻眼皮:“别套近乎,和你很熟么,我出手只是为了保护我女人,和风云会有个毛关系啊!”

一句话说出来,仿佛投下个小型炸弹,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像看着稀有动物似的瞧着叶承欢。

丁香脸蛋白了白,她清楚叶承欢的性子,一身剪不断、抚不平的毛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扎人一下,不过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何况自己父亲还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忙扯扯他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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