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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为什么可以随意变大变小。
“马义,你是神仙?”骆蓉最先忍不住好奇,其他人也眼睁睁地看着他。马义无奈地笑笑,“我不是神仙,我只是比较牛逼的凡人而已。”
阿豹悄悄吞咽口水,马义这一奇异的本事,让他背叛的决心发生了动摇。心说,万一马义就是传说中的神仙肿么办?自己是凡人,东方鑫也是凡人,他们凡人虽然在人数上占优势,可是你听说过凡人能打败神仙么?
马义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是比较牛逼的凡人,他让人将步高和亮仔的死尸并排放一起,然后运真元之气,打出手印:“疾!〃他的指尖凭空喷出一股火焰,火焰火势凶猛,将步高与亮仔的死尸体裹入火海,瞬间,两具死尸就化作了一股青烟,随火飘散。
周围出现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所有的人,包括骆蓉,都望着虚无的天空,试图寻找着步高与亮仔存在的蛛丝马迹,虽然他们知道已经不可能再找到他俩,哪怕是一点肉渣。他们寻找,是想分散心中那份恐惧而已。
如果说刚才他们只是被马义恐怖的武力值和杀人如切菜的那份淡定震慑住了,那么现在则是被他一身诡异的本事吓住了。一个大活人,手指尖能喷火就已经够不可思议,他放出的火,还能将尸体烧成一股烟,更是闻所未闻啊。
他们曾经怀疑有神仙在暗中帮助马义,只是没想到,他就是那个神仙。
“马哥,你是怎么做到的?”阿豹战战兢兢,暗中庆幸自己能够在没有背叛他之前,及时发现他不是凡人,不然自己迟早也会象步高和亮仔一样被他烧成烟,连骨灰都没有。
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操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马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肉,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哎呀,天天向你们求施舍,好害羞啦!)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第八十六章 天机不可泄露
“天机不可泄露!”马义故作神秘。先不说自己的异能确实不好解释,他还必须给阿豹他们留下一丝神秘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保持对自己的敬畏,自己才能更好控制他们。
驭权术,有时候还真是能够无师自通哈!
“阿豹,你先带兄弟们回去,你先帮我看管好他们。”马义让阿豹先带人离开,接着又吩咐其他人,“你们从今天开始,不管你们是否比阿豹资格老,或者比他有本事,你们都必须听他的,你们反对他,就是反对我,反对我的下场,就如步高和亮仔一样,明白吗?”
“明白!”所有人齐声回答。马义要杀他们,简直比杀鸡还容易,他们是刚刚经历了生死的人,这一点他们看得比谁都清楚,现在马义要放他们一条生路,条件不过是让他们听阿豹的话,跟他混而已,他们焉有反对之理?除非他脑子秀逗了!
其实只要让他们活着,别说让他们听阿豹的话,就是让他们喊他爹,他们都木有意见。他们又不是胸怀伟大理想,以解放天下劳苦大众为己任,有着钢铁意志的革命志士,为了活下去,他们才不会一根筋呢!
老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自己是不是俊杰,他们有自知之明,可是好死不如赖活是放之四海皆准且人人皆知的真理,他们虽然是混混,但也不全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所以这点道理还是懂滴。
于是,三金帮玄堂精英顺利转型,成了双煞帮在滨海的首批骨干份子,在马义这个菜鸟老大的带领下,将再创一段地下世界的佳话。望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连马义这低调的人,都忍不住成就感爆棚。
“马义,你是黑……地下世界的人?”
骆蓉看着自我感觉良好的马义,她都不敢相信他也是混混,几个月前,那个没有工作,生活落魄,犹如丧家犬的马义,竟然是一个她一直当作瘟神躲避的混混,这玩笑开得有点大,她一时还接受不了。
“骆蓉,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几个月前,我确实只是一个一无所有,命运悲催的农民工,打工没人要,找个女朋友,还被人家甩了,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爱情,差点连小命都搭上。现在不会了,但是我很诚实地告诉你,我不是地下世界的人,更不是小混混,若要说我与他们的关系,那么就是我是他们的克星。三金帮不是很牛吗,我就非要将他在华夏大地上除名不可。”
“我相信你!”骆蓉抱着马义的手臂,仰望着他的脸,眼睛里有小星星眨呀眨,然后目光渐渐地迷离,让马义都不敢直视,说道:“我们也回去吧,吕贺受伤了,我们去医院看看。”
骆蓉知道马义是在刻意回避自己,她眼里不由闪过一丝哀怨。任何一个女生,都会因为自己心仪的男神故意回避自己而伤感,可是这种伤感,很快就在骆蓉心里消失了,因为她清楚,马义爱的人,可能是长孙绛英,也可能是白雪,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比自己优秀,或许她们才更适合与马义在一起。
爱一个人,不一定就是占有,默默地站在他背后,看着他快乐幸福,也是爱,对么?骆蓉悄悄安慰自己。
马义觉察到骆蓉突然情绪失落,他以为她是为吕贺的伤势担心呢,“放心,吕贺会没事的。”骆蓉笑笑,没有说话。他们到了天河医院,吕贺的伤已经动过手术,现在正在病房。
“吕贺,对不起啊,是我连累了你!”骆蓉眼圈泛红,吕贺还没来得及说话呢,谷花已经开口了,“骆蓉你别这么说,吕贺他是一个男人,他这么做是应该的!”
“谷花说得对,骆蓉你没必要放在心上。可惜我不是打架的料,帮不了你忙。”吕贺说道,他又转头问马义,“马义,步高怎么那快放了你和骆蓉?他应该不会这么好说话吧,不然他也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绑票骆蓉,拿她威协你。”
“他这人比较无聊,当然就比较喜欢做无聊的事。”马义开玩笑,他掏出一粒药丸,让吕贺吞下,吕贺夫妇对马义都是无条件相信的,所以他们问都不问,谷花就倒来开水,吕贺一张嘴,就将药丸囫囵吞下。马义再握着吕贺的手,一股真元经吕贺的合谷穴,源源不断涌入。吕贺没读过网络都市异能小说,但是金老爷子的武侠小说他看过不少,所以当他感觉一股暖流涌入,他惊讶地大叫:“哇噻,马义你还是武林高手!”
谷花抚着他脑门,说道:“这孩子的脑袋被流氓砸坏了!”吕贺拍开谷花的手,斥道:“你胡说八道什么?走开,马义在给我传功疗伤呢!”谷花刚才是在开玩笑,现在看到品贺一本正经地胡言乱语,她就不再淡定了,脸上戚戚然,“马义,你可得好好治治他啊,如果他成了傻子,我和可可怎么办啊?”
骆蓉比较镇定,因为刚才她刚见识过马义逆天的本事,所以她倒是比较相信吕贺说的,马义在给他传功疗伤,于是也示意谷花不要出声,挠乱马义治伤,过了半盏茶功夫,马义收回手,拍了一下吕贺,“好了,别躺着了。”
他话音刚落,吕贺就翻身而起,生龙活虎,没有半点受过重伤的样子。
“吕贺,你确定你的伤的好了?”谷花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吕贺翻了一个大白眼,“你说你这个疯婆子,咋回事?你希望我躺病床上三年五载的才开心!”谷花一巴掌扇过去,“小样,你说什么呢?”
“马义,谢谢你啊!”她转头对马义说道。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马义谦虚,谷花还想说客气话,天河医院的院长蒙正义来了,“马义,我听说病人是你朋友,正想着打电话给你呢,没想到你就到了。呃,你伤好了?”
蒙正义正与马义说话,不经意间发现吕贺正笑眯眯地站在自己旁边,非常惊讶,但是一想到马义已经来了,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了,“恭喜你啊,你叫吕贺是吧?你是马义的朋友,也就是我蒙正义的朋友,以后有空多来哈!啊,不对,说错话了,这地方最好少来,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作为朋友,私下里要常来常往啊!”
吕贺憨厚地笑笑,他就是一个农民工而已,人家蒙院长可是社会精英,他们之间能有共同语言么?所以他可不敢高攀啊,但是他是一个实诚人,不懂说话,只能以憨笑搪塞。谷花心窍就比他玲珑多了,她当然明白人家蒙院长是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