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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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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有一颗聪明的脑袋瓜子,很快就感觉到了金河城与南宋的不一样。很不一样,于是开始提出要求,想去金河城看看,但被洪涛赖皮赖脸的拒绝了。实在赖不过去了就用钱砸,给他们在广州城里买了一座大院子,请来各地的名医和当地名儒,专门和他们交流,把他们的时间全耗光,让他们有心无力。

这一招挺好用,但却不彻底,他们还是没把金河城忘掉。这次轮到洪涛去求他们帮助,于是人家也提出了一个条件,给洪涛做顾问可以,带着他去阿拉伯地区转也可以,甚至还可以介绍更多的阿拉伯学者给洪涛认识,但洪涛必须同意让他们的代表去金河城里考察考察,而这个赛义德就是他们的代表。

赛义德只在金河城里住了不到十天,就被洪涛拉上船开拔了。这个老头虽然是个哲学家,但他的学识非常杂,从文学、医学、数学都有涉猎,甚至对冶金也不含糊,洪涛真怕他把自己这点家底儿全看明白,然后传到欧洲去。

洪涛很怕和这个赛义德聊天,这家伙是个纯粹的学者,一切都从学术角度出发,已经没有了国家和民族的观念。他认为洪涛应该去统治更多的地方,把金河城那一套东西铺开,他认为这是人类的进步。现在他已经开始要给洪涛著书立传了,这个东西可比文南那本书厉害多了,因为赛义德是个在阿拉伯世界里非常有名的宗教学者,他们称呼为乌里玛,大概就是特有学问的意思。反正阿尔因听说赛义德是乌里玛之后,立马就趴地上照着老头那双鲸鱼皮凉鞋上来了一口。

“我们先去红海看看,然后再去阿尔因的家乡,最后进入波斯湾。”洪涛才不管谁是真正的阿拉伯人、谁是其它民族呢,他只想找到一两个合适的港口来卖货,顺便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一个永久性的港口。当然了,这个话不能说得太白,还得打着文化交流的幌子,否则赛义德就会看不起你,然后就不用心帮你,再然后就会有很多麻烦。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熟人和没熟人肯定相差很大。

“陛下应该去圣城看一看……如果陛下担心不安全,我可以去找苏丹,让他派兵来保护陛下的商队。陛下从东方带着货物前往圣城,这是阿拉伯人的荣耀,即便是不可能进入圣城,也能看到真正的穆斯林。”赛义德听了洪涛的路线规划,又有了他自己的见解。

“塞先生,我是帝国的皇帝,一举一动都是受帝国议会限制的,不是想干嘛就干嘛,在没有得到帝国议会授权之前,我不能随意改变路程。虽然我很想去圣城看一看,甚至可以按照阿拉伯人的礼节在那里做礼拜,但我得时刻想着我是帝国皇帝,要带头遵守帝国法律,您说是吧?”怕死,不敢去,不相信赛义德的能力,这是洪涛不去麦加的真正理由。但话不能这么说,让议会来帮自己顶雷,洪涛非常乐意,这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高大。

“陛下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能把法律看得比权利高、还能做到的皇帝,陛下是第一个!”可是赛义德还就吃洪涛这套,赞美之词立刻如滔滔江水,拦都拦不住,听得阿尔因直皱眉头。假如闭上眼的话,他真听不出来这是在说洪涛呢。

其实赛义德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之辈,他确实是个学者,而且学问很高,尤其是在阿拉伯历史方面很有研究。不光在阿拉伯地区很有威望,就连弗雷德里希二世这样的欧洲皇帝都知道他。不过他学汉语的时间还不太长,只是简单的能说能写,只会按照字面来理解汉语,所以听不出洪涛的废话,也说不出那种明粉暗黑的话来。

洪涛用语言来调戏这个老头儿,不是不尊敬这位老学者,他就这个说话习惯,只要不是特意板着,很容易就溜达出来了。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尊重赛义德,从这个老头身上,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阿拉伯民族的知识,这些东西对他了解这个民族有很大用处。

闪族,这是阿拉伯人的起源,不光诞生了一个阿拉伯民族,在闪族的发源地阿拉伯半岛上,闪族最终变成了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谁?犹太人啊!难道说在后世里打得和世仇一样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原本是一个老祖宗?还真的是,不光他们的老祖宗是同一个,连他们的宗教也有很多联系。

阿拉伯人和其它民族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肯定有,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性格,这和民族的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阿拉伯半岛的地形中部以沙漠为主和熔岩戈壁地带为主,大片的草原都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还有就是沿海地区。但是这些绿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阿拉伯半岛又三面环水,连扩张都没法扩,于是很多人就开始向沙漠中心地带发展了,贝都因人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阿拉伯半岛的这些沙漠,和北非的撒哈拉沙漠还有不同,因为三面环海,所以并不缺乏水汽,尤其是在冬季,很多沙漠地区都是长出一层小草来。慢慢的熟悉了这片沙漠之后,贝都因人就带着他们的驼群选择了留在这片沙漠中生活。这里没有一条固定的河流,但是有很多季节性的河床,旱季的时候,它们就是一条条沟壑。对于外人来说这是沟壑,但对于贝都因人来讲,这就是天然的路标,顺着这些路标,他们就可以带着驼队、马群在大漠戈壁上来去自如。

自然环境恶劣,但真主并没有抛弃阿拉伯人,这里也有很多特产。首先就是骆驼,它是贝都因人的家人,没有骆驼在沙漠里寸步难行。埃及人和突厥人都把贝都因人称为“骆驼身上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自己称自己是驼族。光这样还不足以说明贝都因人是多么离不开骆驼,在贝都因人的生活中,骆驼已经脱离了家畜的范畴,变成了一种价值非常坚挺的实物货币。个人财富、赌注、彩礼都是用骆驼来计算的,甚至连绑匪的赎金也注明了价值多少头骆驼。

骆驼为啥这么受贝都因人钟爱呢?因为它实用啊,不光可以当坐骑、当驮具,还可以为贝都因人提供奶制品、驼肉、皮革、驼毛,就连骆驼粪和骆驼尿都不浪费,骆驼粪晒干了可以当燃料,骆驼尿可以做药。

如果你在沙漠里失去了淡水,基本就等于死了。但如果你身边有一队骆驼,那恭喜你,你至少能再活一个月!几乎每一个贝都因人都喝过骆驼胃里的水,只需要把一根棍子捅进骆驼的喉咙,骆驼就会把胃里的水吐出来。由于骆驼的胃有特殊功能,所以它吐出来的水人将就着还能喝。

阿拉伯有一位哈里发曾经说过,只有在骆驼喜欢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

四百一十九章军事共产

在阿拉伯半岛上,不光有一种动物被阿拉伯人钟爱,除了骆驼之外,真主还送给阿拉伯人第二件大礼,那就是阿拉伯马。这些马以健美、忠实、坚韧、聪明闻名于世,贝都因人非常爱马,如果只有一桶水,人和马都渴着呢,最先喝到水的不是人而是马。

这里还盛产柽(cheng)柳,可以烧制极好的木炭;阿拉伯胶树,出产的阿拉伯树胶是一种天然的食品添加剂和乳化剂;麦蕈(xun),一种很好吃的蘑菇;番泻叶,一种泻药;葡萄,一般这种半沙漠地区都盛产葡萄,比如我们新疆地区;还有石榴、杏、苹果、油橄榄等等。

还有一样阿拉伯人离不开的作物,就是椰枣!

除了骆驼肉之外,贝都因人只吃一种固体食物,那就是椰枣。不光人吃,把椰枣的核磨成粉,弄成饼状,还是骆驼很喜欢的细粮。如果把椰枣泡到水里,等它们发酵,又变成了贝都因人的特色饮料,枣醴(li)。假如说古代汉人靠小米生活、古代欧洲人靠小麦填饱肚子,那椰枣就是古代贝都因人的小米和小麦。

另外阿拉伯半岛的腹地还有一种玩意,是贝都因人的钟爱,这个玩意听着有点恶心,那就是蝗虫。据说每隔几年,沙漠里就要闹蝗灾,然后贝都因人全体出动,拿着大布袋子抓蝗虫,带回帐篷之后,根本不洗,揪着蝗虫脑袋这么一拧,就连脑袋带肠子肚子都揪出来了,剩下的身子全是肉,沾点盐就扔嘴里了,他们说这是一种美味!!!

在阿拉伯半岛上,由于地区自然环境的不同,大体上分成了三种人。一种是只占据了沿海绿洲,过着农耕生活的定居者,第二种是类似贝都因人这样骑着骆驼和马,赶着羊群追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者,还有一种是半定居半游牧的人。这三种人虽然都是阿拉伯人,长得也差不多,但性格完全不同。

定居者生活最安稳,所以在科技、文化方面发展得比较快,大部分阿拉伯学者什么的,就出自于定居者。半定居半游牧的人群生活一会儿安稳一会儿流浪,没法专心琢磨知识,但他们有固定的居所,于是就热衷于做生意。利用游荡的时间各处跑,买回来合适的货物,然后再各处去卖,包括跑海商的那些阿拉伯人,大多数都是这种人。

贝都因人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住在哪儿,全完取决于哪儿有牧草和水源,既没有钻研的时间,也没有做买卖的功夫。但是他们也没闲着,长期的恶劣环境造就了贝都因人凶悍的性格,所以要说谁能打仗,那他们是阿拉伯人里最能打的。贝都因骑兵和骆驼兵在沙漠里来去如风,根本不用特意训练,因为抢劫和仇杀就是伴随他们一生的游戏。

而且贝都因人极端仇视外族,他们在沙漠自给自足,一般不出沙漠活动,也不乐意看到别人进入沙漠活动。整个阿拉伯沙漠地区都是贝都因人的家,这片大沙漠虽然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但反过来想一想,也不是没有好处。沙漠就是他们的天然屏障,别人要想进攻他们,没有足够大的勇气和优势,基本是不可能的。

在贝都因人祈祷的时候,他们总会这样说:真主啊!求你怜悯我、怜悯默罕默德,但不要怜悯其他任何人!

不过贝都因人的性格又很矛盾,一旦你成为他们认可的客人,那他们就会把你视为家人,会像保护家人一样保护你。除非他战死,要是让客人在自己的地盘里受到伤害,贝都因人认为这是对真主的玷污。

在这个时代,阿拉伯人的生活都比较简单,社会结构也相对简单。一顶帐篷就代表着一家人,好几顶帐篷凑到一起,就是一个牧群;好几个牧群凑到一起,就是一个氏族;几个有亲戚关系的氏族凑到一起,就是一个部落。部落就是阿拉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部落的族长叫做谢赫,是由大家选出来的德高望重、公正、慷慨的长者担任。

在部落里,所有人都是自家人,表现形式就是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一个前缀。比如这个部落的族长叫赛义德,那这个部落所有人的名字前面都要加上贝努赛义德这个词儿。贝努的意思就是子孙,说明自己是赛义德的子孙。出去打架、抢地盘的时候,也能让对方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个部落的人。

假如你杀死了一个部落的人,尤其是贝都因人,那你可就麻烦了。整个部落都会将你、你的家人、族人视为死敌,然后两个部落就开始仇杀,不死不休。有些部落之间的纷争可以持续上百年,直到有一方被杀光或者支付了让对方满意的赔款才能结束。

赛义德讲到这里时,洪涛突然明白了一个事情。后世美军在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地区为啥很难培植代理人,主要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在这些主要由部落组成的国家里,外人来了根本搞不清楚谁和谁是世仇、谁和谁是死敌。如果你安排不好,让两个或多个世仇部落在一起执政,用大脚趾头想,也能想出他们会不会互相配合,能不当面打起来已经是很给美军面子了,只要美军一离开,立马就是部落战争。什么国家、民族、宗教,对这些部落来讲都是扯淡,先把仇报了再说吧。因为对方杀了我爹、我兄弟,我也杀了对方的母亲和二叔,一杀就是几年、十几年、几十年,这玩意还能说得清楚吗?

千万不要以为阿拉伯人都是宗教狂,在部落和宗教之间,绝大多数阿拉伯人会选择部落,这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相比起这些东西,宗教来的比较晚,而且很多游牧部落是不太虔诚的,宗教对他们来讲,并不是生活必需品。但部落是,一个没有部落的人,在这片土地上就活不下去,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杀死你,你受不到任何保护,包括法律和宗教。

说起阿拉伯人,就必须说说宗教,谁让他们是政教合一的传统呢。对十三世纪的穆斯林来讲,《古兰经》不仅是经书,还是法律,又是人生哲学。

穆斯林的基本纲领有五个,也就是说你遵守了这五个信条,基本上你就可以是一个穆斯林了。

第一个纲领是向真主表白,每一位穆斯林从出生到死亡,说得最多的就是两句话:“除真主外,别无神灵”、“默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如果你去麦加或者耶路撒冷,每天你都会看到一个人登上高高的塔顶,然后向下面礼拜的人宣讲,这个人叫做穆艾津,翻译过来就是宣礼员。他宣讲的头两句话,也是这两句。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则,只要一个人当众宣读这两句话,那这个人就已经是一位穆斯林了。

第二个纲领是礼拜,每一个穆斯林每天都要向着克尔白礼拜五次(克尔白就是麦加圣城禁寺中间的一个大方屋子),不管你在世界何处,都要面对麦加圣城的方向做礼拜。每个周五中午的礼拜,是公众礼拜,凡是成年的穆斯林,都要去礼拜寺集中。

第三个纲领是宰卡,意思就是法定的施舍。虽然说是施舍,但加上法定就不一样了,每个穆斯林必须缴纳,大概比例是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和基督教的什一税差不多意思。

第四个纲领是斋戒,在这一天里从日出到日落,不能饮食和啪啪啪,这个月则叫做斋月。

第五个纲领是哈只,也叫朝觐。它要求每一个穆斯林不分性别,只要身体能扛得住、道路通畅、自己出得起路费、家里也不会因为路费而揭不开锅。那你就得在一生之中、在指定的时间最少去麦加一次,穿着不用缝制的衣服受戒,这叫做大朝。

如果你乐意,也可以随时随地去麦加圣地朝觐,不用非等指定时间,这就叫做欧木赖,也叫小朝。大朝的最后一天会在米那宰一只骆驼,这一天就是全世界穆斯林的节日,中国叫做古尔班节。

那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是如何体现的呢?首先就税收,在阿拉伯国家里一共有三种税,土地税、人丁税和法定施舍。这些钱进入国库,用于政府开支和军费,每年剩余的国库会再分给国家的每位穆斯林。这三种税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交纳,妇女、儿童、乞丐、僧侣、老人、病人全免。强健的男人还分成三个档次,富裕、中等、贫穷,然后按照你的等级交不同数量的税,越富交的越多,越穷交的越少。

当对外战争获得胜利之后,占领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其它战利品则归全体国民分配。在史书上确实有记载,很多阿拉伯国家都向所有国民发放过国库内剩余的钱和战利品分成,只要每年国库有结余,都会按照档次不同,分给全体国民。按照赛义德的叫法,这种社会叫做军事共产!

四百二十章下马威(封推加更)

“我靠,都有共产主义啦!”听到赛义德说出来的这个词儿,洪涛连雪茄烟都忘了抽,瞪着一双小眼睛盯着赛义德看了好久。脑子里一直在琢磨要不要把这个老头儿扔进大海,他很像个穿越者啊,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嘛。

“其实陛下的国家也是共产,但陛下比阿拉伯的国王们做得更好。”赛义德接下来的话救了他自己,能把金河国说成共产主义,洪涛决定先饶过他。

“当年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组建了一个欧拉,意思就是协商。在他死后,规定自己的儿子不能继任,继任者由欧拉推举。陛下的帝国里也有欧拉,而且比欧麦尔的欧拉更大、权利更强,这是件好事儿。欧麦尔虽然是真主使者的继任者,但他一生也犯过不少错误,他自己也公开承认过,组建欧拉的初衷就是要减少继任哈里发犯错误的机会。我在大宋学到了一个词儿,叫做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个词非常有道理,可惜发明这个词的大宋却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是赛义德下面的话又让洪涛开始咬牙切齿了。自己在政治上就这么点先见之明,全让这个老家伙给看透了,这要是传到欧洲去,保不齐就会有人效仿啊!

“金河帝国人口少,工业和商业发达,又握有海洋的便利,这样搞可以。但是大宋不成、您的故乡也不成,假如凡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难免会降低办事儿效率,很多事情就会耽误,要是有了议会反倒比没有议会生活得更艰辛,这个国家是无法坚持下去的。一个国家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体制,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不是由某个人一拍脑袋决定的。就拿大宋来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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