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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香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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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吃完早餐,把锅碗洗过了这才提着行李出门,缪赛人则是还迷迷糊糊的在睡觉,临出门前,胡月鬼使神差的走进了卧室在缪赛人的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口,这才离去。

胡月没看到的是他走后迷迷糊糊睡着的缪赛人忽然睁开了眼睛,嘴角微微的勾了勾,脸色浮现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黄中标拉着的箱子可比众人的都大的多,里边装着他的吃饭家伙,摄影器材和胶卷,一直到登机前他都处于一种很奇怪的状态,不时的扭头四下张望,然后奇怪的看看胡月,只看得胡月浑身发毛。

直到上飞机前,这货终于问了出来,“奇了怪了,今天怎么不见你那大明星女友来给你送行呢?”说完还猥琐的笑笑。

“去死啊!”胡月笑骂一声推了黄中标一把,结果被黄中标抓住了把柄。

“哟呵,草莓!”黄中标大声的笑道,然后嘲笑胡月,“我说今天怎么没来呢,原来昨天晚上早就郎情妾意互诉衷肠了。”

胡月疑惑,侧过身子借着候机室的玻璃照了照,脸色一黑,胡月的脖子上被缪赛人留下了几个吻痕,也就是俗称的种草莓,怪不得黄中标一脸的浪-笑。

胡月看看剧组人的反应,发现大家都是一脸的暧昧盯着自己,钟处红则是低着头没去看胡月,不知道想什么,而许鞍华则是有些发呆,缪赛人和胡月这奇怪的关系,她一直都知道,可是真当两人搞到一起了,许鞍华反而莫名的有些奇怪的忧心。

也不知道许鞍华是在为翁梅玲担心,还是为缪赛人担心,亦或者是在遗憾胡月没有能真的爱上钟处红,其实因为拍戏而相爱的演员并不在少数,后世最出名的大美圆和赵有廷就是一对,因为拍摄一部《搜索》,陈大导演嘴里喊几句在一起,哦也,妥妥的,就这么拍拖了,而且最后还走进了婚姻殿堂。

很快的,胡月的窘态就被解决了,因为要登飞机了,不知是巧合还是许鞍华有意的安排,胡月和钟处红两人的位置是挨着的,胡月在里边,钟处红在外边,等到胡月走过来的时候钟处红也是愣了愣,显然也不知道这个情况。

但是呢,大庭广众的,飞机又快起飞了,两人也没说什么,钟处红稍微的让让双腿,让胡月过去坐了进去。

胡月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的随意的翻看起来,可是紧接着他就发觉不对劲了,或者说是发觉到钟处红不对劲了。

钟处红的脸色有些发白,额头还有些虚汗,双手紧紧的抓着座椅,双眼瞪得大大的,钟处红的眼睛本来就大,这么一瞪让胡月不禁感到好笑。

这妹子不会是晕机吧?胡月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于是轻声问她:“你是晕机吗?”

“不,不知道。”钟处红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绯红,结结巴巴的说道。

胡月愕然,问道,“怎么会不知道呢?你不会是第一次坐飞机吧?”

钟处红脸色再次红了红,没做声,点点头。

胡月看到钟处红这表情,只能把杂志收了起来,伸出手抓住钟处红的一只手,对飞机有畏惧心理的人多半是因为没有安全感,你让她感受到安全,症状应该会消失不少。

果然,胡月抓到钟处红的手之后,她稍微的挣扎了一下就反手抓住了胡月的手,脸上的苍白之色也稍微的消退了一点。

看到如此,胡月用另一只手轻轻的拍拍钟处红的手,开始给她普及空知识来。

“你放松些,不用怕,飞机没什么可怕的,就科学研究表明呢,根据出行公里数以及乘客数量来算,坐飞机仍然是出行最安全的方式之一,所以呢,你不要有什么压力,就当成平时的坐车就好了。”

钟处红没说话,只是抓着胡月的手依然很紧张。

“这样吧,趁着飞机还没开动,你不如睡一觉吧,等你睡醒就到了。”胡月道。

“嗯。”钟处红点点头。

其实钟处红今天还是比较困的,因为第一次出远门,而且还走出香江,还要坐飞机,昨天晚上收拾完行李钟处红就睡不着了,兴奋也好,还是恐惧也好,反正差不多是等着眼睛到天快亮这才昏昏沉沉的睡去,还没等睡醒呢就被钟妈妈给叫醒了,一直到现在。

或许是胡月的手给了钟处红一些安全感,也给了她勇气,又或许是她真的恐惧,真的困了,钟处红稍稍的歪歪头,试探的将脑袋放在了胡月的胳膊上,等到钟处红将头放好之后,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很快就睡着了。

胡月低头看看靠在自己肩膀上的钟处红,再次有些恍然,失神的看着窗外,翁梅玲,缪赛人,钟处红,不敢想象以前如同女神一般的人物就与我近在咫尺,而且还与我有一线情缘。

就胡月恍然感慨的时候,胡月的家里迎来了一个完全想不到客人。

缪赛人等到胡月走后就起床了,她毕竟还要工作,而且又是公众人物,不过好在今天是夜戏,下午赶去就可以,上午呢,她打算把胡月家里好好的收拾一遍。

缪赛人起了床,首先把床上整理了一下,然后把床单被罩都拿去扔进了洗衣机搅动起来,这才打开衣柜拿出干净的铺好,然后开始拖地,拖地之前呢找了一盒胡月录制的磁带,插上,打开。

缪赛人一边哼着歌一变拖着地,心里还在想着自己算不算已经成了女主人呢!

这时,敲门声响起,缪赛人放下拖把,双手在身上的围裙上擦了擦,打开了门。

“你好,请问你找谁?”缪赛人打开门就看到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站在门开,笑着出声问道。

“咦?”只见那姑娘,惊讶的叫了一声,然后退了两步又看看门牌号,“38号对啊。”

“你是谁啊?这就是我家啊,胡月呢?”女孩问道。

缪赛人忽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脸色刷的白了一下,然后强忍着心里的异样情绪,回了一句。

“我叫缪赛人,胡月去菲律宾拍戏去了,我是他请我帮忙看家的。”

女孩点点头,笑了,不等缪赛人招呼就提着东西进来了。

“是这样啊,太不巧了,居然错过了,哦,我叫翁梅玲,是胡月的女朋友,让你帮忙看家真的是麻烦你了,我回来了你就休息休息吧,等胡月回来我让他请你吃饭。”

“额……”缪赛人勉强的笑了笑,应道。

“好,好的,那我,我就先回去了。”

这一切胡月还不知道,此时,他已经降落在了千里之外的菲律宾唐人街。

第三十四章装逼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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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找茬

从菲律宾机场出来之后,就看到傻强和长毛都开着几辆车在外边等着了,一行人上车直奔唐人街,今天和明天肯定是不能拍摄的,一来是要适应一下本地的水土气候,另一个呢许鞍华还要考察一下拍摄的地方,虽然是和别人协商好的,但是真的要拍摄的时候还是要沟通一下的。

钟处红下了飞机之后脸色看起来好了不少,至于胡月呢,还呆在屋子里准备睡觉呢,长毛和傻强本来是打算拉胡月去喝酒,然后顺便见见本地的坐馆的,不过被胡月婉拒了。

无他,怕牵扯不清楚,本来呢,胡月就已经退出了帮会,目前在香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胡月也不好装着就不认识以前的兄弟们了,再说了,出来混呢,讲什么?讲狠,讲义气,胡月以前够狠,也够讲义气,所以呢,即便是退出了社团兄弟们还都是很给面子的。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状态下的胡月才是最可怕的,权叔们觉得胡月蹲了苦窑,有了心机,有了城府,敌对的帮会们呢觉得胡月没了帮会的束缚,又没家人,一个吃饱全家不饿,惹急了真的一个人来找你玩命,得不偿失,这也是为什么胡月出来这么长时间,即便是上次把李万基骂的那么惨都没人来找事的原因,也不可否认有权叔们在上层施压过的结果。

言归正传,胡月洗了澡刚躺到床上,就听到敲门声,问了声谁啊,慢腾腾的起床套起裤子来。

“我啊……”外边小声的响起了钟处红的声音。

“怎么了?”胡月穿好裤子就打开了门,出声问道。

“额,大家都出去了,我一个人有些闷,想出去转转……”钟处红道。

“哦,好啊,你等我下。”胡月道。

“嗯。”钟处红点点头,脸色绯红,不敢看胡月,胡月一低头才发现自己还没穿上衣呢,尴尬的笑笑,就转身去穿衣服。

“不好意思啊,忘记了。”胡月边给自己套衣服边给钟处红解释。

“没事。”钟处红道,然后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得,又说了一句。

“是华姐走的时候说我要出去让我找你的,说外边太乱不安全。”

“额……”胡月无语,这不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钟处红也发现自己貌似又说错话了,脸色又红了红。

胡月好笑的看着钟处红,他现在的心态已经摆的很正了,而且呢,翁梅玲和缪赛人都上过床了,话说看着钟处红脸红也不是值得让他欣喜若狂或者说是惊奇震惊的事情了,毕竟自己来的早了,1980年,钟处红才20岁,纵然香江此时发达,也处于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但也风气相当的保守。

等到出了住的旅馆,钟处红显然稍微的放开了些,不时的看着街上那些摊子,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钟处红其实一直都是打听胡月的事情,胡月只是没感觉,他这会注意力也转移到了街上,好歹来一次了,回去不带点土特产不合适不是。

翁梅玲必须有一个吧,缪赛人不管如何也得带一个,还有权叔,这么久没见过了,算算时间他的寿辰也快到了,顺便置办一个,钟处红跟着出来的也得送一个吧。

胡月正想着呢看到一家金店,店面装修的也挺豪华的,应该有点料吧,菲律宾地方虽然不大,金银铜的矿产资源却很丰富,唐人街上有华人开设的金店也不奇怪。

胡月拉着钟处红就进去了,不过话说钟处红对珠宝还是很有研究的,她虽然在港姐上胜出来,还被评选出一个“最美艳港姐”,可是无线电视台最不缺的就是港姐了,一直没受重视,于是跑去珠宝店做售货员,一直到被许鞍华找来拍电影这才辞掉了工作。

“来这里干什么?”等进了金店,趁着胡月趴着看柜台的空隙,钟处红问胡月。

“看看买两个带回去送人。”胡月头也没抬的回到,忽然想起钟处红做过这个又抬头问,“帮我挑一下呗,你不是还做过这个的么?”

钟处红摇摇头,“现在买这个可不是好时机,金价一直都在上涨的,虽然前段时间掉了一点,仍然很高的,划不来。”

旁边的负责招呼两人的售货员看钟处红说起来头头是道,脸色有些难看,不过还是赞道:“小姐真是慧眼。”

“没事的,我又不多屯,就是买个礼物,给缪赛人还有一个长辈,他快过寿辰了。”胡月摇摇头,表示不用很在意。

钟处红出了口气,耸耸肩。

“好吧,大富豪,来吧,说说你有什么要求。”

“我个人其实没什么要求的,就是两条项链,一个是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另一个就是缪赛人了,文文静静那种。”

“古灵精怪?”钟处红问道,“是你的女朋友吧?”

“嗯。”胡月点点头,没否认。

“她可真有福气。”钟处红笑笑,然后就低下头去,胡月忽然觉得钟处红说话的口气怎么越来越向缪赛人靠近了呢,不过也没在意。

“这个怎么样?”钟处红出声道,她正指着一个蝴蝶形的吊坠,蝴蝶的翅膀被缕空,上边还镶着几颗碎钻,端的上是手工精美,忽然钟处红一声惊讶。

“好贵呀!”

胡月看看价格牌上写了壹万捌仟捌佰捌拾捌,18888,给翁美玲的,不算贵,胡月笑笑,不过没说出来,把这个记下来,对钟处红道:“看看给缪赛人的吧。”

钟处红倒是不愧是做过这个的,很快的就又发现了一个比较适合翁美玲的,样式很朴实,就是一块水晶被打磨成了水滴型,外边镶嵌着一圈金色的包边和底座,价格是8888。

“这个怎么样?”钟处红问道。

胡月看着这价钱倒不是嫌贵,而是好笑的打趣了一旁的售货员一句。“话说你们老板是有多么的迷信啊,这价钱都是带8888的……”

售货员笑笑,没敢接腔,在自家店里说自家老板的不是话说不是找死么。

“至于你给你长辈挑选的呢,我刚才发现一个烟嘴很不错呢,不知道你长辈抽烟么?”钟处红问。

“抽,而且烟瘾还不小。”胡月想了想道。

“嗯,那就完成了!”钟处红道,不过然后自己在脑海里算算,咋舌道,“不过你花了好多钱啊,都快四万块了!”

“给你自己也挑一个吧。”胡月道。

“啊……”钟处红惊讶的抬头看着胡月,脸色一下子红了起来,旁边的售货员心里则是在想这个帅哥好大款啊,价也不问也不砍就买了这么多,好有型哦!

“嗯呢,你来陪着我挑选礼物,本来是我陪你逛街的,结果反过来了,送你一件礼物表示一下呗。”胡月笑笑道。

钟处红支支吾吾的回答,“我,我就不用了吧,我……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你不选啊,那我帮你选咯,我觉得你骨架太大,丰盈起来应该会漂亮不少,嗯……就这个吧!”

钟处红在胡月的印象中是那种不施粉黛,而且偏向于野性美的女星,妩媚,美艳,成熟,所以胡月给钟处红挑选的是一个耳环,三个圆环交错在一起的耳环,钟处红只是低着头摇头,脸色绯红,都不敢抬头了。

“把刚才我们选中的几个都包起来吧。”胡月道。

“我不用了的。”钟处红听到胡月要买下来忙抬头拦住售货员,拉着胡月道。

“别听她的,在外边都听男的,包起来吧,渣打银行的现金本票收吗?”胡月问道。

“收的,先生,渣打银行在这里也有营业点的,只是小了点,而且每天这里都有人往返香江的。”售货员一边给胡月选中的东西打着包装一边笑着回答道,这一下子卖出去这么多,自己这个月的奖金肯定有不少了呢。

“先生,已经包好了,您消费的总额是47700元,我可以给您打折去零收您肆万伍仟元整。”售货员把包好的盒子放到胡月的面前,然后推过来一张发票。

胡月从怀里掏出来一本支票簿,这还是胡月刚刚拿到那一百万的时候银行给的,说方便用什么的,胡月也没在意,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是缪赛人给他装的呢,没想到还有用武之地了。

“咳咳咳……店长呢,你们这月的保护费还没交呢!”

就在胡月弯腰正在写支票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一声嚣张的叫声,钟处红扭头一看几个赤着膀子的青年满头的黄头发身上还有纹身,正叼着烟走进来。

“呶,收好了。”胡月写好之后从支票簿上撕下来递给售货员,这姑娘也是机灵,拿过来之后直接从胸口塞了进去,怕被几个古惑仔发现。

这时,店里的店长已经跑出来了,弓着腰陪着笑脸解释着,“这月的保护费早就给火龙哥了。”

“呸,你个老东西,火龙哥是火龙哥,我是我,是不是不想给啊……”

“走吧。”胡月看看这情况,这店家少不得被这个古惑仔勒索几个钱,他也不是正义感爆棚的正义少年,这种情况多了去了,也管不过来,拉拉钟处红轻声说道,怕这几个古惑仔骚扰钟处红,胡月还特地把钟处红搂在了怀里。

接下来的节奏胡月没遇到过,只在书里看到过,还是前世那些网络小说里,主角带着美女出来的时候一般都会有龙套过来装逼,然后被打脸,胡月没想到自己今天遇到了。

因为在胡月搂着钟处红走到门边的时候,那为首的古惑仔一摆手让两个小弟把门堵住了,还-淫-笑着上来猥琐道。

“哪来的小姑娘啊,在哪里坐台啊,怎么没见过你呢,今晚跟哥去乐呵乐呵,怎么样?”

这货说着还伸手朝着钟处红的脸摸了过来,至于身边的胡月,好吧,今天是胡月第一次被人无视。

胡月很生气,后果呢,貌似,应该,也许,大概,可能会很严重……吧!

第三十五章男儿当暴戾

ps:今晚可能就一更了,对不住大家,状态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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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黑拳

虽然前世的胡月只是个普通人,但是呢,重生接受身体前任的回忆和所有,他继承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而已,还有他的黑-社-会身份,他在江湖的地位,以及……那种藏在骨子里自刀光剑影的生死中磨砺出的嗜血。

胡月的前身学过大圣劈挂,而且相当不俗,也许是个人爱好的原因,胡月的大圣劈挂和平常的劈挂不同,大圣劈挂,顾名思义,这拳术的前身来自五形拳的猴形,讲究的是轻灵和迅捷,以速度制胜。

至于胡月呢,兴许是天赋异禀,也兴许是个人爱好,他的大圣劈挂虽然还留着原来的迅捷,但却少了一分轻灵,势大沉稳,更多的像是八极多过劈挂,胡月研究之后的结论是因为古惑仔打架都是群架,没地方跑,所以就被练成重拳了。

胡月研究这个其实说来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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