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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而他也正处于心理崩溃的边缘,这时候根本没有去考虑后果,两眼通红的只想把这两人杀了灭口。
所以李赫开口一喊,杀猪匠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提刀向他砍过来。
不过,杀猪匠虽然身材魁梧,剔骨剁肉这些看家本领都用得溜熟,但毕竟他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一刀砍死了女孩那是意外,现在想要一刀砍死李赫哪有那么容易的?李赫先是用铲子挡了一下,杀猪匠的刀太锋利,竟一下就把铲子的木柄砍断了,就差一点剁到李赫的脑门上。亏得李赫也是在武道馆里练了几个月,别的本事没有,电光火石间往地上一滚还是能做到的。
杀猪匠一刀没有砍中,再要砍第二刀的时候,凌清冽从侧面飞起一脚,重重的踢在了他的脑袋上。杀猪匠没有学过武术,但他体质彪悍,挨了凌清冽一脚只是一个趔趄,竟然没有没有想凌清冽想的那样摔倒在地。倒是凌清冽踢中目标后蹬落地的时候没站稳,只觉得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一滑,摔进了院子角落的一个手推车里。
哪怕她是个警察,自己倒在手推车里扭头一看里面的东西,还是吓得尖叫了一声。
第119章、一厘米的距离
手推车里装的是一堆骨头。
其实只是杀猪匠日常卖肉剩下来的猪骨头,有的早已风干了,有的还连着肉筋带着臭味,但架不住凌清冽满脑子想的是那个被分尸的女孩肉被剥离以后的骨头,自己掉进骨头堆里,下意识的就叫出声来。
但凌清冽毕竟又不是那些柔弱的小女孩,虽然吓得叫了出来,但在杀猪匠提着刀又扑过来的时候,她也已经翻身跳起,躲进了她身后的屠宰间。杀猪匠的院子很大,有自己的屠宰作坊,还有一排猪圈暂时的喂养头一天进来,暂时还没有宰杀的肉猪。这时候听到了动静,而且似乎闻到了杀猪匠身上那股血腥味,猪圈里的那几只肉猪以为轮到它们挨宰了,竟然扯起喉咙叫了起来。
动静这是越来越大,对杀猪匠很不利,他看着凌清冽躲进屠宰间,挥手就把剁骨刀朝凌清冽甩了出去。凌清冽一猫腰躲在了一张杀猪的木架子后面避开了那把刀,武器脱手的杀猪匠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虽然他身材魁梧,但凌清冽和李赫一个是警校科班出身,一个在武道馆学了几个月,他们想要活捉他很难,而他想要杀死他们,基本上已经没戏了。
三个人就这样你来我往的不断消耗着体力,杀猪匠很快就累得吭哧吭哧的满脸冒汗,李赫凌清冽身轻灵动,体力上占了不小的便宜。而杀猪匠的院子外面一阵阵的喧哗,大抵是听到他院子里动静太大,闲得无事的人们出来看热闹了。
“你最好放弃徒劳的抵抗。”这会是李赫在和杀猪匠对峙,凌清冽就对杀猪匠进行心理打击,“我们是警察,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不管你怎么负隅顽抗,你都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的。你现在属于暴力拒捕,罪加一等。”
凌清冽这个话其实是漏洞百出的,首先她就没有搜查证,私闯民宅本身就是违规违反,要是杀猪匠什么事也没有,回头去告她,那她也就别想当警察了。其次她也没说掌握了什么证据,更不敢往杀人这个罪名上扣,因为其实她什么证据都没有,整个就是恐吓。但对于杀了人,心理上正处于最恐惧时期的杀猪匠来说,凌清冽的每一句话都重重的打击了他的斗志。
而且,他也听到院子外面的喧杂声了,这和平时他跟自家婆娘,以及趁婆娘不在的时候弄她的女儿不一样,虽然做那事的时候小女孩高亢的声音会让他担心会被自己的婆娘听到,但他不怕被街坊邻居听到,其实归根到底他也不怕被自己婆娘听到,所以那时候外面人越多,他还越兴奋,可现在不一样。他知道自己就算杀了这两个人,也已经跑不掉了。
更何况他也杀不了他们,他身材魁梧,但已经体力不支。就像在非洲草原上,也许他是一头体形高大的角马,而李赫和凌清冽只是两只还没有完全长成的幼师,他们围着他不断的消耗他,还时不时在他身上咬一口,抓一把,虽然不致命,但能让他流血,他越挣扎,血流得越快。渐渐的,他的体能消耗已经到了极限,再想追着对方打已经不可能,再加上心里一乱,整个人的意志就迅速崩溃了。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警笛声,李赫的援兵到了。警笛声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杀猪匠本来就已经处在体力和意志崩塌的边缘,一听到警笛声,整个人就垮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那么粗犷的一个人,竟也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着,我有罪啊,我有罪!
李赫听着这么一个大汉好像一个被抛弃的悍妇在街口痛苦一样,摇了摇头,只觉得啼笑皆非。在原来那个时空里,杀猪匠胆战心惊的过了两三天也没有人什么注意到他,发现自己似乎不用为自己的罪孽负责之后,他的胆子也渐渐大起来,不但在人前丝毫没什么异样,还引发了后来的两桩杀人案。而李赫的出现,使他无法逃脱自己心理的坍塌,在警方还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主动的交待了起来。
李赫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虽然过程还是有些惊险,但是比起救季寥那一次的命悬一线来,这一次他和凌清冽可是牢牢的控制了局面的。而再一次打乱了死神的计划,间接的又救了两个人,李赫也不知道自己这只蝴蝶,究竟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他其实挺虚这个的,只能转念想,不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他在救季寥的时候也顺带着救了那个变态杀手后来杀的几个人,救邝行远也许可以造福一方,抓杀猪匠再救了两个人,死神有再多的不满,看在满天神佛的面子上,也不至于跟自己较真吧?
杀猪匠还坐在地上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断断续续的交待着自己的罪孽,警车来到了院子外面,李赫示意凌清冽去开了门,自己还是警惕的盯着杀猪匠,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又想不开,要找一个人和他同归于尽呢?
还好看到一队警察走进来,杀猪匠整个人就更加的瘫软了。
“先把人带走,痕迹勘察就地作业。”李杰皱着眉头下了一个命令,其实他现在还一头雾水呢,接到李赫的短信说找到了分尸案的重大线索,要他马上赶来,来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总让他意想不到的儿子又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但即使一头雾水,他也还是一脸了若指掌的表情,要是一进门就问发生了什么事,那李赫也能当场就给他亲老爸跪了。
“这边来,”李赫招了招手,示意经常跟李杰一起出现场的法医说了一声,然后带着法医走到了杀猪匠家的院子后面,那里有一个小池塘,李赫对法医说:“他把骨头装包扔在池塘里了。”至于骨头是什么骨头,法医一听就明白。
一桩骇人的分尸案,从发现尸块到抓到凶手,只用了不到24个小时的时间,这个速度这个效率不但是信仰市刑警队从未有过,消息传到省厅,也很是让高层的人震惊了一把。功劳当然都是李杰的,首先李赫就不会要这个功劳,其次他自己要这个功劳捞个什么市级优秀学生什么的完全没有意义,再次他比李杰自己都希望能快速的发展,发展得更好一些,所以他不但自己不要功劳,还帮着李杰细化了侦破过程的各种细节。
当然凌清冽也就立大功了,她不会留在信仰市,她的愿望是进省刑侦总队,戴着这个协助破获大案,而且不是一般的协助,而是作为主力侦查员的身份立功的光环,不需要她老爸出手,她就如愿以偿的进了总队。
当然那是后话。
凌清冽本来是第二天要回省城的,因为参与了这个案子的侦破,还有些后继事宜需要处理,所以又拖了两个星期才走。
在这两个星期里,李杰的任命终于下来,和之前吴彦卓得到的消息一样,李杰出任信仰市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级别是副科。不过在他就任之前,顾维安已经正式被任命为市局的副局,主持全局工作,所以在顾维安的力主下,李杰虽然是副支队,但也被委以重任,主抓全市的刑侦工作。对于多年来一直都是刑侦战线上的骨干,但一直得不到重要的李杰来说,总算是有了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虽然以他的能力,他走到这个位置本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细想起来,自己能走到这一步,其实还真是儿子李赫的功劳。结果就是,明明儿子第二天要考期中考试,李杰还是和李赫在家里好好的喝了一顿,李赫第二天差点起不了床,考试水平自然是发挥失常,算是被自己的老爸坑了一把。他自己倒是无所谓,李杰却被米娅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怒火给淹没了。没别的,只听说过坑爹的,爹坑儿子这种事,李杰怎么挨骂,也只能是笑脸陪着。
李赫才不管老爸和后妈是怎么去打情骂俏的,尤可为的摩托车他还一直没有还,到了凌清冽要走的这一天,他又特意骑着摩托车把凌清冽送到火车站去。去接凌清冽的时候,两人照例又是一身默契的牛仔衣,凌清冽没什么行李,一个双肩包就背完了,坐在摩托车后面,还是那么的长发飘飘,还是那么的清新动人。
谁又能想到,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就那么的惊心动魄呢?
不过,有了这样的一次经历,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小时候的玩伴那么风轻云淡了,骑车去火车站的时候,李赫明显的感觉到凌清冽搂着他的腰楼得比上一次要紧得多。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背心软软的,也能清楚的感觉到内心痒痒的。可惜从凌清冽租的公寓到火车站的距离,实在太短。
“好了,我到了。”凌清冽跳下车来,动作轻灵,一脸的阳光,她拍拍李赫的头说:“以后你到省城要是不找我的话,自己知道后果。”
李赫把车停了走到凌清冽面前,叹了一口气说:“找你一起聊聊天什么的就挺好,但是凶杀案什么的,我希望再也不要遇到了。”
凌清冽嘿嘿一笑,说:“其实你的勇敢差点把我打动了,结果你做出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太可惜了。”她笑着摇起头来,李赫赶紧的把胸脯一挺,说:“我只是希望这个世界和平,不再有凶杀案,但我绝对不会怂,我说只要有我在,你就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你信不信?”
凌清冽笑着把脸靠近了一些,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李赫的内心虽然是个35岁的大叔,这会小心脏也是跳得扑通扑通的,眼看着凌清冽的鼻尖就要碰到他的鼻尖了,再往前一公分,嘴唇就能挨在一块了。
这时李赫突然听到有人喊:“呀!李赫,怎么是你!”
在那一个瞬间,李赫几乎就要变身成狼人,不,变成霸王龙,真的,他只想杀人。
第120章、做我男朋友
看着李赫脸上那种气急败坏的表情,凌清冽清清亮亮的笑了起来,然后拍拍李赫的脑袋转身走进了火车站里,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李赫挥了挥手。至于她刚才靠那么近是想做什么,是什么意思,李赫是不知道了。
至少暂时是不可能知道了。
而在李赫充满遐想和心跳加快的一个瞬间将一切的美好打碎的,竟然还是一个李赫不认识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个女的,李赫早就动手了。是的,他不喜欢吵架,尤其是重生以后,他觉得人生能动手解决的问题,就不要通过吵架来解决。
凌清冽已经走了,虽然李赫明确自己接下来暂时就是要到省城去读书去发展,肯定是还要和凌清冽见面的,但刚才那一瞬间的情绪是不是还能遇到,这个还真难说。毕竟那一瞬间的怦然心动,是可遇不可求的。
回头再看这个莫名其妙的冲出来的人,李赫的脸阴得可以拧出水来。但他并不想知道对方是谁,既然凌清冽已经走了,李赫跨上摩托,不想让自己的心情变得更糟。
“嗨,李赫。”李赫不想问,对方却主动的说:“你可能不认识我,不过我认识你,我是张雨娜最好的朋友哦,雨娜她没有给你说过吗?我叫夏菲。”
李赫看了眼前这个女孩一眼,说真的,论相貌论身材都比不过她的好朋友张雨娜,不是比不上,是远远比不上,就是个姿色平平的小女孩。不过呢,比同龄的女孩敢穿,这时候的高中女孩很多时候都直接穿校服,即使在校外,大多数也穿得简单朴素,但夏菲就穿得比同龄女孩多了一些时尚,衣服并不贵,也就是二三线品牌,不过颜色款式她搭配得不错,而且还化了妆,很懂得掩饰自己的不足同时突显自己的优势。
如果是一般的小男生,倒还真容易被她吸引过去,毕竟她身上那种成熟的气质也是同龄的小女孩所没有的。所以她很自信的站在李赫面前,背着一只手,歪着头,连站姿都比一般的女孩更特别,一派很文艺清新的范儿。
但是夏菲不知道,李赫表面上是个穿着牛仔衣骑着摩托车的文艺少年,其实内心是个沧桑的离婚大叔。大叔对女人的看法要复杂可以很复杂,要直接也可以很直接,比如说可以直接到把女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穿衣服的,一类是不穿衣服的。而在李赫的眼里,夏菲就属于穿衣服比不穿衣服好看,穿得简单朴素比穿得花里胡哨的好看的类型,可她并不知道大叔讨厌老女人扮嫩,同样也讨厌小女孩故作成熟。
更不要说,眼前这个女孩的故作成熟,还有一种风尘味。
如果张雨娜最好的朋友就是这样的货色,李赫也忍不住要拉低对张雨娜的印象分的。
可是这个女孩距离真正的成熟还太远,她见李赫盯着她没说话,似乎也没有被她吸引的样子,她的脑子就在飞快的转动。她知道李赫并没有接受张雨娜的告白,再强调自己是张雨娜的好朋友估计对增加她在李赫眼里的印象并没有什么帮助,脑子一转,夏菲就决定剑走偏锋。她抱着手臂,故意冷冷的一笑,说:“刚才那女孩又是什么人呀?李赫你这样对得起雨娜吗?”
兴师问罪,你也得师出有名啊。李赫看着夏菲,真心觉得张雨娜不可深交,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人身边都是猪队友,那还能指望这个人自己强得到哪里去吗?但是等等,怎么觉得这女的是故意让他对张雨娜产生不好的观感呢?和夏菲对视了一下,这女孩故作为朋友打抱不平,但眼神明显在躲闪,这种气愤是装出来,这比猪队友更可怕,她并不知道自己能在李赫这里得到多少分,可她绝不想让自己的朋友多拿分。
这小女孩心有点坏,几乎可以肯定,她会添油加醋的在张雨娜面前描述她看到李赫和凌清冽刚才靠近的情形,而不管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张雨娜的小小心灵受到伤害也是一定的了。想到这里,李赫看着夏菲,直接的问:“要怎样你才会闭嘴?”
夏菲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得意的笑,但同时她的内心是愤怒的。因为她看出来了,李赫之所以在意她说的话,不是因为他担心自己在张雨娜面前说什么会让张雨娜唾弃他,他显然只是不想让张雨娜受到什么伤害,所以他自己可以不在乎,但为了张雨娜,他选择息事宁人。可凭什么?你张雨娜凭什么就遇上了一个人长得高大帅气,家里有钱(还骑着宝马摩托),在学校是风云人物,明明和别的女人牵扯不清(她亲眼看到),却又很在乎你的一个男人?
凭什么呢?
夏菲自问很能讨男生欢心,不过她交过的那些所谓的男朋友,跟李赫比起来,简直提鞋都不配,那些不过就是一些小屁孩,而李赫,才是她真正想找的那一个人。
所以夏菲笑着,一字一顿的说:“做我男朋友。”
李赫看着她一笑,右手轰了轰油门,刹车一松,扬长而去。重生真是刁,前世里追个像样点的女孩都追不到,现在真有倒贴的,还不止一个。如果说张雨娜的表白还是纯纯的小女生的青春萌动,夏菲的这个要求就有点让李赫不爽了。尼玛我想要的只是纯真年代,你跟我来这一出多闹心啊。
李赫带着一肚子的不爽来到了尤可为这里,把钥匙交给他,往沙发上一坐,说:“可为哥,车还给你了,放心,漆都没有掉一块。”
尤可为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赫,难得看到他有这么气不顺的时候,倒觉得这比他印象中一直很沉稳的李赫更像是个少年,于是也就笑着问:“怎么?跟女朋友闹别扭了?”
李赫苦笑了一下,说:“可别笑话我,我又不是康少,哪来的女朋友。不过现在的小女孩还真不是省油的灯。”也不用尤可为追问,就把遇见夏菲的事给尤可为讲了。
尤可为呵呵直笑,说:“这种女人,满大街都是,最看不得就是别人比她过得好,更看不得的就是好朋友,嗯,按你说的是闺蜜,更看不得闺蜜比她过得好。我就问你,你在不在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