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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雾公子却紧紧地跟在她的身后。
她无奈的停下来:“你不是不想开荤吗?干嘛又要跟着我呢?”
雾公子先是坚定的点了点头,而后手指隔空点了点她,接着手掌摁在心口上,看着她。
这绝对不是什么手语,但凤惊华偏偏就看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在说,我真的不想去,但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所以我要跟着。
凤惊华道:“你去就去吧,不过听说那里的女人个个如狼似虎,你若是被她们拖到床上吃了,你要叫呢还是不叫呢?”
他可是“哑巴”,遇到危险时还要继续装哑巴的话,那就麻烦了。
雾公子大概是想到了那种场景,不由皱眉,而后唬起脸,嘴角下垮,一副“那样也太惨了吧”的表情。
凤惊华道:“那里说不定还有喜欢男色的客人,你确定你要去吗?”
雾公子后退两步,似乎被吓到了。
凤惊华笑笑,转身就下楼。
雾公子犹豫了半晌,还是跟上去了。
上马的时候,凤惊华道:“是你决定要去的,到时不管出什么事你都自己解决,我大概是没有办法顾到你的。”
雾公子哼了哼,把头扭到一边,一副“不用你操心”的表情。
凤惊华也不说话,扬鞭打马,飞弛而去。
没过多久,她就出现在“英雄冢”的大门前。
这个时间段的英雄冢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尤其在前厅,无数的客人拥着看上的女人,正在互相寒暄。
所谓互相寒暄,就是互相挑衅,甚至下“战帖”。
这个地方的挑战意味太浓,女人们都在比谁拉到的客人最多、谁能让客人最满足,而男人们也在比谁能令这些如狼似虎的女人在床上哭得最厉害,所以,男客人们到了这里之后不是急着去快活,而是先找对手。
凤惊华和雾公子刚到大门,就有女人迎上来。
凤惊华笑着,一边在这些女人的身上捏了又捏,一边巧妙的避开她们的爪子,闯进大厅。
至于被女人包围的雾公子,她没理会,也不担心。
守身如玉的黄花闺男敢来这里,会没有点自保的本事?她只要操心自己就行了。
“这位英俊的公子,寂寞的妹妹好喜欢你,你让妹妹陪你好不好……”
“体贴的姐姐也很寂寞,也让姐姐一起来疼你好不好……”
……
凤惊华没理她们,目光转了几圈后,走到一个正在喝茶、没有客人的半老徐娘面前,轻佻的摸了她的脸一把,邪气的笑道:“我喜欢经验丰富的。你,陪本公子可好?”
半老徐娘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虽然眼角有了淡淡的、沧桑的细纹,抹再多的粉也无法与年轻貌美的姑娘相比,但她眼梢眉间的风情与成熟妖娆的身材,却犹在年轻姑娘之上。
半老徐娘愣了一下后,妩媚一笑:“公子这么年轻,真不嫌红娇老么?”
她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大牌,现在也还有不少恩客,只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她终究没那么红了。
“老么?”凤惊华托起她的下巴,“我觉得老得刚刚好,熟而不焦,好极了。”
这句话没有故意奉承的意味,令红娇很是开心。
红娇“咯咯”笑起来,花枝乱颤:“公子品味很特别,不过——”
她冲凤惊华抛媚眼,瞬间媚力全开,居然令凤惊华的骨头酥了一下:“红娇不会令公子失望的。”
新客可能会嫌她不够年轻,但老练的客人才知道她是最带劲的,所以,她的客人都是老客人,而且是有权有势的老客人,她一点都不妒忌那些年轻的花魁、红牌什么的。
“那我就期待了。”凤惊华笑眯眯的挽起她的手,“不过时间还早,你就先带我玩玩如何?”
红娇到了这把年纪,深知制造气氛有多么重要,完全不像其他姑娘一般急着进攻和诱惑,也笑道:“正好咱们这里新来了一位花魁,正在后院拍卖呢,不知公子要不要去看看?”
凤惊华拍手,大笑:“当然要看!就是要这么玩才有意思嘛!”
于是两人手挽着手,有说有笑的朝后院走去。
一路上,凤惊华不断打量四周,好奇的问那个美人是谁、那个客人又是什么人,红娇不愧见多识广,前来这里的客人几乎没有不认识的,而且对对方的底细知道得颇为清楚。
凤惊华就这样东张西望,被带着来到一个灯火通明、热闹非凡、聚涌了很多人的地方。
“这地方怎么有这么多人?还有,怎么有这么多女人在哭?”她问。
红娇娇笑,却一点都不做作:“这里就是竞争花魁的擂台啦……”
没错,是擂台!
奖品就是新到的花魁!
所有客人都可以参加打擂,至于比赛的内容,除了出得起钱,还要看谁能让历届花魁哭得最厉害。
想打擂的客人先掏五千两银子买资格,然后任意挑一名历届的花魁到房间里,大战三百回合,让其他客人听听这名旧花魁的叫声,而后由客人们根据这种叫声投票选出“最强的男人”。
只有最强的男人才能得到最棒的女人——这就是费国男人争女人的规矩。
五千两银子不是小数目,但绝大多数客人都出得起,有钱算不得最强。
能征服最强女人的男人,才是最强的男人。
红娇暧昧的在凤惊华的耳边解释这里的规矩。
凤惊华听了狂笑:“好恶心啊!这规矩也太恶心了,亏你们想得出来!”
真的太恶心了!在费国男人的眼里,女人就不是女人,只是发泄和取乐的工具,跟猪狗马牛的价值相差不大。
男尊女卑的观念,哪里都有,但费国无疑是贯彻得最彻底的。
她曾经落在费国人的手里,深知费国男人之野蛮和残忍,如果有机会,她一定将费国男人绑起来,让他们也尝尝被他们凌辱的女人的感受和滋味。
“公子这么年轻英挺,要不要也去买张票?”红娇往她耳朵吹气,“你瞧瞧那个花魁,是不是很美很媚,值得男人为了她拼命?”
凤惊华往擂台上瞄了几眼,笑道:“确实很美,不过我这身子骨再强壮,也还是消受不起。”
红娇“哧”的娇笑起来:“公子倒是坦白,客人们都不愿意承认呢……”
434 隼王,刽子手
这时,一道听起来很痛苦又很欢愉的女人尖叫声杀出重围,压过了其它的声音:“奴、奴要死了,放、放过奴吧……”
声音嘎然而止,似乎这女人在突然之间断气了。
声音是从那种房间传出来的,凤惊华觉得自己知道那是什么声音,但她还是觉得太过刺激了,不由低声问红娇:“不会真的死人了吧?”
红娇吃惊的看着她片刻后,吃吃的笑起来:“原来公子这么纯洁啊,我还以为……哧!”
凤惊华的脸红了,板着脸道:“我表面风流,实则纯情不成么?”
不是她吹牛,她的男装扮相可是英俊潇洒,要冒充风流公子什么的就没失败过。
“成,当然成,我最喜欢公子这样的了。”红娇娇笑着安抚她,而后低声道,“放心吧,那个贱人只是快活得晕死过去罢了,不会真的死人的。”
说完又补充一句:“真死了就好了。”
凤惊华一脸黑线:“……”
她很想给自己一巴掌,瞧她刚才的表现,多丢人。
“你想知道哪位客人这么厉害,让那个有史以来最放荡的贱人晕过去了么?”红娇估计跟这名旧的花魁有仇,说话有些尖刻,“这位客人确实是非常厉害的人物,新花魁非他莫属,其实这点根本就没有疑问。”
凤惊华立刻暗暗留意:“这个客人是谁?”
红娇呶了呶嘴:“喏,那位客人出来了。”
因为刚才那一声嘎然而止的惊天尖叫声,现场安静了许多,所有人都盯着那间房间的帘子。
帘子掀开了,一名高大英挺的男子大步走出来,目不斜视的朝台上走去,引发一片抽气声。
“果然又是他,早知道他来,我就不浪费这么多钱和力气了……”
“他怎么又来了?这里的花魁的清白都被他得了去,咱们都吃不到新鲜的,可恶……”
“他不是要打仗么,怎么还来凑这种热闹?就不怕精尽人亡么……”
……
客人们窃窃私语,口气里都是抱怨和畏惧,却没有人敢大声说出来。
凤惊华敏感的意识到那个男人一定是不得了的大人物,很可能是自己需要关注的存在,便盯紧那个走向擂台、还看不清面容的男人,低声问红娇:“这个人到底是谁?”
红娇低声道:“隼王巴信。”
巴氏王爷?
凤惊华的眼睛一眯,猛然钻进人群,往前挤去,终于看清了巴信的面容。
瞬间她恍若雷击,脸色煞白。
整个人彻底懵了,僵了,痛了。
不能动弹。就像连全身的骨髓都中了麻药,不论她在心里如何呼唤自己“没事了,赶紧清醒过来”,然而,她的身体还是条件反射般的对那个人生出畏惧和逃避。
那个男人,高高在上、唯有独尊的男人,就是当年抓到她并亲自对她动刑的费国将军!
那时,她被剥光了,被他像对待畜牲一样审视着,那种嗜血无情的目光,她终生难忘。
因为她全身都是伤痕和污垢,甚至还流着脓血,肮脏不堪,腥味难闻,他和他的手下没有碰她,于是便对她动用各种酷刑。
想到那间腐臭不堪、充斥惨叫与哀嚎的刑室,他狞笑着在她身上实施各种酷刑时的表情,她的身体在僵硬,心底却在颤抖。
拜他所赐,她一身伤疤,终生不消。
没想到时隔多年,她竟然又遇到了他,还是在他的地盘上!
真是冤家路窄,分外眼红。
不过眼红的也就是她而已。巴信根本不会记得那种事情,也不认得她。
旁边有人撞到了她,她猝不及防的往一边栽下去。
她以为她要狠狠的摔一跤了,但有人及时环住了她。
她因此回过神来,抬头,触上雾公子那双有些担忧的眼睛。
她于是清醒了,冲他微微一笑,从他怀里钻出来,站好,咳了两声:“那个花魁长得太美,我看呆了。”
雾公子抬头往擂台上看去,摇了摇头,一脸不以为然。
凤惊华呵呵一笑,拍了拍他的胸膛:“像你这样的男人,一定喜欢清纯优雅的淑女,那种吸血鬼一样的女人确实不适合你。”
这里的女人都是母野兽,这里的男人都是公野兽,比的就是力量与技术。
雾公子给了她一个白眼。
她觉得这个白眼有点可爱。
就在这时,人群又响起一阵惊呼和骚动,她抬头一看,巴信居然当众扯下那名花魁的外衣,狠狠的捏她的胸和屁股,就像买马的人在检查马的肌肉与质感一般。
那名花魁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却又有几分享受的愉悦,不愧是年轻健美的母兽。
啊!又是一阵低呼。
巴信似乎觉得这名花魁还不错,一把将她抱起来,丢到肩上,就像扛着一袋米,往台下走去。
所有人都让开一条路,没人敢挡他的道。
这个男人,果然不把女人当人!
凤惊华站在通道的一侧,冷冷的盯着他。
巴信看都不看别人一眼,从众人中间穿过,与凤惊华是如此之近。
这个不把女人当人的魔王,长得很是凶狠和暴唳,但一点都不丑,甚至还相当出众。
他的身躯高大挺拔,气势雄浑,往人群中一站,宛如猛虎下山,万兽俯拜。
泛着古铜色光泽的肌肤,看起来即结实又柔韧,显示着这是一具非常健壮、训练有素的身躯。
他的五官棱角分明,线条如刀劈斧削。
宽阔的额头,突出的眉骨上是一双粗黑中带点杂乱的浓眉,隐隐泛着蓝色的双眼总是微微眯着,透着审视与冷酷,高挺的勾鹰鼻,薄薄的双唇,方正的下巴显得很是刚毅。
这样一张脸,与尚国男人的细致、柔和、无害感大不一样,却更有男人的气息与野性。
凤惊华看着这样的他,突然想到了连横与秋露霜。
这个男人简直就是连横与秋露霜的合体,如秋露霜一般嗜血、残暴,不把别人当人,又如连横一般好战、霸气,散发着野性与不羁,但是,他比秋露霜沉着和内敛,比连横变态和扭曲。
这样的男人,会令女人畏之如虎,却又沉湎其中。
尤其是费国的女人,几乎没有不爱他的,哪怕知道他不把女人当人,也想为博得他的宠爱而用尽手段。
巴信已经消失了,但凤惊华还是盯着他消失的方向,久久不动。
直到红娇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部上,吃吃的问:“俊哥儿,你这么喜欢小花魁的话就耐心等几天,待那些贵客都用过了,就能轮到你了。”
凤惊华哆嗦了一下,收回目光,干笑:“不是,我不是在看那个小花魁,我是在看隼王爷。他长得好凶喔,我看着怕怕的,但又移不开目光……”
435 征服一切的男人
“嘻嘻,连男人也这么认为吧?”红娇看向巴信消失的房间,眼里带着爱慕,“隼王爷确实是个很可怕的男人,这瑶京啊,只怕没有人不怕他的,但是,男人既怕他又敬他,女人既怕他又爱他,连我们这里的花魁啊,都对他念念不忘……”
这时,凤惊华看到有人从巴信之前所呆的房间里抬了一个昏迷的女人出来,这个女人身上盖着薄衫,隐隐可见其身上有许多印痕。
她看着就是一阵寒恶,于是呶呶嘴:“被巴信折磨成这样,还念念不忘?”
“俊哥儿真是可爱。”红娇冲他眨眼,“可是,这里的姑娘就好这一口嘛。跟你说哦,我们这里的花魁的第一次,几乎都是被隼王爷赢了去,虽然一个个被折腾得好多天起不了床,但没有一个能忘得了他,大家暗中都说,他才是真男人……”
凤惊华又是一阵鸡皮疙瘩:“这个隼王爷不是将军吗,长年打仗,还如此痴迷女色,也不怕打败仗啊?”
过去几年了,这个男人倒是更显沉稳狠厉,气息更加吓人,没有半点纵欲过度的迹象。
“俊哥儿还不了解隼王爷。”红娇挽住她的胳膊,边走边说,“隼王爷其实并不迷恋女色,隼王爷只是喜欢征服罢了。”
“征服?”凤惊华不太明白,“你是说他喜欢征服女人?”
红娇笑道:“应该说隼王爷喜欢征服强者和反抗者,不管对方是敌人、男人、女人或野兽。咱们这里的姑娘以征服男人为乐,而花魁又是其中的佼佼者,隼王爷便以征服咱家的花魁为乐。所以啊,每次咱们这里出了新的花魁,隼王爷只要有时间,就一定来抢,睡过之后就不会再睡了。”
凤惊华:“……”
红娇继续道:“不仅是最难满足的女人,草原上最烈的野马,森林里最猛的野兽,最顽固的俘虏,最强大的敌人,最厉害的高手,都是他征服的对象……”
凤惊华听着听着,突然想起四年以前,她被费**队俘虏的时候,这个男人亲自对她动刑并乐此不疲的情形。
那个男人动用一项项的刑具,对她实施一项项酷刑,没完没了,她快不行时就让人用水泼醒她,甚至还让军医给她止血和急救,但是,他不让她死,只是为了继续享受对她的行刑。
是的,他非常享受,以至于他那双锐利又阴沉的眼睛都是满满的笑意。
“说,你服不服?”他用镊子挟住她的指甲,问。
她没有力气说话了,只是用一双冰冷的眼睛,沉默的看着他。
“不服是吧?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他的眼睛在笑,手指却是用力一剥。
手指上传来锥心刺骨的疼痛,令她闷哼了几声。
她的指甲被生生剥开了。
但是,他并没有一口气剥掉她整只指甲,而是只剥了一半,然后拿盐巴撒上去,问:“痛不痛?服不服?怕不怕?”
她真的很想死。但她还是什么都不说。
“很好。我再来试试这一招。”他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扯,逼她仰起头,然后往她的鼻子里灌辣椒水。
她呛得无法呼吸,头晕脑涨,神志都模糊了,却仍然清楚的听到他厉声的问她:“服不服?服不服——”
不服!她死都不服!
她晕过去了。
她稍微恢复一点意识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劝那个男人:“将军,只是一个女奴罢了,不如直接将她丢去喂熊,何必为她浪费时间?”
“将军你看,这女人身上全是脓血,还有伤口长了蛆,天气这般炎热,正是瘟疫易生之时,说不定这女人已经患了什么怪病,您还是保重身体,离她远一点比较好。”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