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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小邱也不带他妻子上来。”
“那一位很节俭。”我说。
“我们的衣服也不算贵了,一千数百元。现在一件名牌衬衫也得三千。”
“真是的,这些人的钱包从哪里来的?”我诧异。
莎莉说:“当然从男人身上来。”
“那么多瘟生?”
“不然怎么办?”沙莉摊摊手,“那些男人的钱也来得易呵,炒楼、炒股票,有斩获的时候便大手笔一轮,花在女人身上也值得的,人家说话活色生香。”
说得也有道理。
缪小姐一直没有再出现,她像是在空气中消失了一般。
但是有新的顾客上门来。
她叫杨小姐,一般的长发、大眼睛,无知而骄傲的神色,长挑身材,比缪小姐还年轻,一见我们的货,便爱不释手。几乎每个款式都挑一件。
莎莉抖擞精神地照呼她。
一张单子,结账四万多元。
“下次再来。”我们殷勤的送她出门。
莎莉感喟的说:“人海中真多传奇。”
“她们算是传奇?”我失笑:“你不如说她们身后的男人是传奇。”
“钱是传奇,钱最好。”莎莉忽然说。
在这个繁华虚荣的大都会中,钱确是最重要的一环,没有钱,谁稀罕住这里?这么缺乏温情安全的社会,一切不过是钱作怪罢了。我黯然。
缪小姐去了,有杨小姐,杨小姐去了,又有丙小姐、丁小姐。
我们是不愁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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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玻璃珠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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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骄傲(1~3)
(一)
每个人都说:伟跟那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有得苦吃了。
他们倒也说得很对,我是吃了不少苦,岂止不少,简直很多,但是直至目前为
止,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只要看到她的脸,我使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快乐的骄
傲。她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女孩子,我有我的虚荣心,我喜欢美丽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街上。
她挽着一篮子的书,穿着灰狐的大衣,领子翻得高高的。她走在我面前。
她走在我面前。
她高。
她苗条。
她的身裁藏在那么厚的衣服下而不显得臃肿,我马上想看她的脸。我加快了脚
步——不要怪我,每个男孩子都有那种好奇心。这条路从学校回家,不过是十分钟
左右,来来往往,那是熟人,她是谁?我从来没有见过,恐怕是那层大厦的新住客?
我的脚步声恐怕很响——该死的新皮鞋,她停了脚步,微微转过头来。我看到
了她的脸。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脸,她的相貌合乎我的标准。圆而大的眼睛,像只猫,
嘴唇有点厚,但很小,翘翘的。有一种孩子气,圆脸,尖下巴,肤色很白,但是白
得近乎没有白色,她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油。眉毛浓,睫毛也浓,看上去
野气得很,她的眼睛丧充满了敌意,好象在问:「你在跟我?为什么跟我?有什么
企图?」
我爱这张脸,我一直在找一张这样一见难忘的脸。
这个年头,香喷喷的鲜花已经不能吸引男人了,谁要一个淑女?这个女孩子,
看上去像郁郁的森林,一股清新的草药味,我追了上去。
我几乎与她并肩在走了。
她白我一眼,睬也不睬我。
这是第一天。
到了家附近,我只好进了屋子,如果再跟下去,我变成登徒子了,那怎么行?
我看见她走进附近一层新盖的大厦里,我的猜测没有错,她是住在那里。
新搬进去的。
第二天,我放学,她也放学。
我走上前去,向她笑笑。
她用手脱了帽子,一顶厚厚的绒线帽,她乌黑的头发掉下来,我也从来没见过
这样好的头发,只齐肩,中分。似乎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长在她的身上了。
也不一定,只是在我眼光里,她是十分十全十美的。别的男人也许会嫌她的鼻
子太小,态度冷傲,但是我喜欢她。
我再向她笑。
她又白我一眼。
不会超过廿岁,我想。她今天还是穿那件狐皮,不知道谁说的,再没有比漂亮
的女人穿皮革更美了。她这件是好皮革,我看得出,衬着她的脸,无懈可击。
如果我脸皮不厚,就一辈子不能知道她的名字,我得冒一冒险。我与她并肩走
着。
我问:「你好?」
她不睬我。
「我叫伟,朋友都叫我伟,你可以叫我『伟』!」
她说:「神经病!」进她的大厦去了。
我耸耸肩,我想:也好,不说话,也骂了一句。神经算骂人吗?出自她的嘴巴,
恐怕又不同了。我喜欢她的样子。她的腿彷佛有好几尺长,穿着笔挺的呢裤子,好
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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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总有对白了吧?
我真奇怪这个女孩子,在夏天看上去,是怎生模样。
后来放学没看见她。
周末约一个女孩子去看电影,觉得乏味。这个女的长得不错,就是化妆浓,化
妆浓也有好处,只是每个女人脸上都妆得差不多,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那种
苍白,奇异的苍白,就占很多便宜了。看了一场好电影,女伴乏味,我规规矩矩的
坐着,别的男男女女都手拉手,肩并肩,头贴头的,我的女伴一定以为我是柳下惠,
无端端我得了好名誉。
末了送女伴回家,我心里还是想着那个浓眉有原始气息的女孩子。
可是老天没让我失望,回家的时候是十点左右,我看到了她。她跟两只拳师狗
在散步,那两只狗大得不像话,益发显得她纤细。
我迎上去,「拳师狗?我们家后园养着两只西班牙猎犬。」
我们家是这条街上少数没有拆的旧式房子,冬天是冷一点,但是很够气派。
她在长凳上坐了下来,手里拿着狗链,不出声。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红色毛衣,胸口一个「J」字。
我问:「你姓容?姓曾?也不对。贵姓?」
她侧着头看我,然后她说:「我男朋友叫约翰。」
「哦。」我作恍然大悟状。
我不退缩的,管她有几个男朋友?
但是她那两只狗,真令我神经紧张,对着我狺狺的伸着长舌头,随时要咬我几
口的样子。
我说:「西班牙猎犬的好处是它们比较驯!」
她忽然站了起来,扬声说:「约翰!」睬也不睬我,就朝那个约翰奔过去,奔
得还真快,头发扬了起来,两只狗跟在她后面。
那个约翰瞄了我一眼,轻蔑的仰了仰头,与她走了。
我冷笑,好,看三个月后的情形怎么样,不见得我输了给他!岂有此理。什么
了不起?他高,我不矮,他穿得好,我不坏,他英俊,我不难看。只是这个女孩子
像长了刺一样,刺伤了我的心,正眼也没有瞧我一下,便走了,什么意思?我不是
人?我在外边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多少女孩子追求我,我还不出声,她倒给我看眼
睛鼻子。
我气鼓鼓的回家,受不了这种气。
过了几天,我又在路上碰见她,我不响,跟在她身后走,她忽然回头,向我一
笑。我呆住了。
雪白的牙齿,左边脸上深深的一个酒窝,这算什么?引诱一个傻子?我并不傻,
很快她就会知道。
「我的名字叫伟。」我说。
「我知道,」她居然朋口了,殷香是低沉的,「你说过。」
「你叫什么?」
「玫瑰玛璃。」她答。
我看着她。她把名字告诉我了。玫瑰玛璃。
「叫你什么?玫瑰,还是玛璃?」我问。
「玫瑰。」她说:「我是华侨。」
「国语说得很好。」我说。
「你也说得不坏。」她上上下下的看我,「我跟你说话,就是因为你的国语不
丢人。爸爸说,中国人起码要修得三种方言,你懂几种?」
「两种。」
「不及格。」她摇头。
我笑了「你懂几种?」
她的脸微微变色,仰了仰脸,走了。又不睬我。好,不睬就不睬,反正我已经
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了。我到她住的那层大厦,打听了一下,看门的告诉我她住在什
么地方。那个看门的,有时候抽空替我们家抹车,自然给我方便。
我买了三打玫瑰,叫看门人送上去。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玫瑰,尤其是三打
玫瑰。三打玫瑰捧在胸前,可以遮去大半个人。我吩咐看门人不准说是我送的,很
神秘。
花送了上去,三天之后,她再碰见我,问:「为什么?」
我反问:「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送花给我?」她问。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我笑,「也许是约翰先生呢?花束上又没写名字。」
「你怎么知道没写名字,由此可知是你送的。」她说。
「写了名字,你就不会问我了。」我说:「由此可知你那位约翰先生很小气,
大概不肯送花给你。」
她笑了,一天天送?你送得起?当然他也送不起。」
她那笑容之骄傲,真是无出其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种神态,却也同时是
极之可爱的。我心里想我一定要把她追求到手,一定。
我说:「送不起,我不过是一个学生,你可别忘了,但你如果一定要我送,我
可以办得到。」
「笑话!我干么一定要你送?我又不是没收过花!告诉你,我最讨厌一个人鬼
鬼祟崇,知道吗?」她皱着眉头。
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在自讨苦吃了,这个女孩子不是刁钻,不是古怪,
她简直把我当垃圾。
听她说下去,「我把花放在管理员那里,还没谢,你去拿了回来,还可以送给
三个不同的女孩子,她们会欣赏!」真没想到她还有这么一招,我说不出来,眼睁
睁看着她走了,我没有光火。
我有什么值得她看不上眼的?我不明白,岂有此理。
恐怕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吧?她的一贯作风?不过她对约翰彷佛很好,对我却这
么保为什么?我不是朋友?我不算人?太奇怪了。
有时候我走过她身边,也故意不理她,很快的擦过。但是我心里多么想得到一
个约会——太没有本事了,连一个女孩子也弄不安。
学校有网球赛,我做代表,赢了。
天气冷,我喘着气,披上羊毛衫,拿着球拍,一大堆同学围上来恭喜我,派过
来大杯啤酒,我喝了几口,忽然看见她站在我对面,远远的,穿着一套神气的外套
长裤,帽子压在眉缘,脸上依然没有化妆。
我忽然醒悟:啊,她看了刚才的球赛。
我向她笑笑,依然喝我的啤酒,并没有对她有什么特别看待。反正我身边有好
几个女孩子,她们都对我很有兴趣,陪我说笑。
我终于在学校的健身室洗了澡,换回了衣服,不能说不累,晚上还要去参加这
个劳什子的晚会,嬴一场网球,也值得这样高兴,大学生最无聊,最没事可做,最
会穷翻花样,搞玩意儿。
我走到校门口,就呆住了。
玫瑰玛璃在那里等我。依然是懒洋洋的姿态,但我知道她是在那里等我。这个
女孩子!我软一点,她就硬,我不睬她,她倒在这里呆等,人的心理,是多么难测。
我向她走过去。
她说:「打得很好。」
「过奖。」我说。
「我爸爸很会网球,将来你们可以谈谈。」她说。
我笑问:「你的意思是:我居然会有机会见到令尊?」
她听懂了我话里的讽刺,但是她真的太聪明了,她转一转眼珠,她说:「你不
想见他?」
真厉害。
「我当然想见他。」我严谨的说。
她笑了,风吹她的头发,有一,两络拂在脸上,鼻子显得更小更俏皮,眼睛又
大又圆,我忍不住了,我想约她,但是又知道她的脾气,不敢开口,一开口又让她
看轻了,于是我只是淡淡而不经意的替她拨开了头发。
她看着我,仍然是骄傲的,但是这个程度可以忍受。
她家里有钱,不问也知道。可能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才宠成这样。我喜欢她的
气派,她穿衣服的选择,她的姿态,甚至是她对男孩子的手法。她是完全属于我的
那种女孩子,我心目中一向的对象。只可惜她滑不留手,抓不祝我怎样开口呢?
我一定得小心,说错一句话,就完了,我迟疑着。
「你喜欢吃冰淇淋?」她问我。
她无疑是有点英雄崇拜,开始问我是否爱吃冰淇淋了。
如果我是一条好汉,我就应该说:不,我没有空。
不过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也不必过份自责,我点点头,「当然,我知道有
一家小店,吃冰淇淋是极好的,你要不要去?」
她点点头,「我请客。」
「我嬴了你们的学校,你还请客?给你的同学知道了,怕不打死你?」我笑。
「才怪,我们很有体育精神。」她说。
我与她走进一家冰淇淋店裒坐下来,她坐我对而,猫一样的圆眼朝我瞪着,她
的头发有点吹乱了,松松的。
可能走了一阵急路,脸上红纷纷的,那种苍白很快的又掩了上来,她的红脸颊
是这么的难能可贵,我赶紧又看多了几眼。
天然的粉红脸色只适合婴儿,大女孩子脸上的红润显得一块块,生了皮肤病似
的,不好看。靠胭脂更是人工化,还是她这种象牙的苍白的,奇怪的是,她的嘴唇
倒是鲜红的,整张脸就是像幅画,莫地格里安尼那种纤细多姿。可惜她一点也不柔
弱,她瞪着我。
「为什么跟着我?」她问。
「谁跟你?」我笑,「那条路又不是你的,我家住在那里,卅多年了,我还是
在那里出生的呢。」
「为什么跟我说话?」她又问。
「大家住一条街上,算是邻居,打个招呼,没有不对,你可以希得出我是个正
经人,我有什么企图?」我故意说。其实我是有企图的,而且岂止一点点企图,但
是我不提,也不说,她知道,那就可以了,还要怎么样呢?
「那么你为什么想见我的父亲?」
我说;「小姐,那是你提出来的,我可没有要见你的父亲,你说你父亲也喜欢
网球,我欢迎见他而已。」
玫瑰玛璃涨红了脸,一声不发,站起来就走。我没有跟在她身后出去,对我来
说,她的骄傲,非得这样煞一煞不可,但是我也自觉过份了一点,既然她表示友好
了,也该算了,何必逼她太甚呢?
但是我想起她把花退还给我的事,算了,虽然像她那样的女孩子难找,但是要
把她抓紧非得欲擒放纵不可,至少现在她脑子里对我有一定的印象了。我不再是一
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我付了跟,慢慢的走出去,当然她是连影子都没有了我有点后悔,
后悔不该对她说那种话,但是事情既然如此,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她会不会因此
永远不理睬我?我希望不会,我真的希望不会。照她的心理看来,她是不会不睬我
的,但是女孩子,女孩子的心理,鬼才猜得到。
我叹了口气。
妈妈说:「怎么搞的,秋天也过了,你也不是诗人,干么唉解叹气的?输了网
球不是?」
「不不,赢了,赢得很光采。」我说。
「照例有庆祝了?」
「有。」
「别喝太多,明天还是要上学的。」妈妈叮咛着。
「嗯。」我应了一声。
妈妈年轻,才四十岁出头,她很明白年轻人的心境,这一点我觉得我是幸运的,
不必对着个噜噜苏苏的老太太,对着个噜噜苏苏的中年女人已经够了。
晚上我无神无气的换上了我的西装,穿得端端正正,到学校的礼堂去参加庆祝
会。双方的代表都在。什么庆祝会,简直变成个晚会差不多了。
这次我觉得有点厌,明年就毕业了,我想看看有什么好的工作,可以做就先做
一年,然后吸收点经验,再升学。我喜欢读书,但不爱钻牛角尖,读得太专门了,
我看不比出什么特别的益处。
我心不在焉的在想自己的前途问题,忽然之间,玫瑰在大堂门前出现了。多少
男孩子向她投过去倾慕的一眼,而我,我简直看呆了。
大堂里有暖气,她脱了外套,由她的男朋友约翰拿着,她脸上的神气,真叫人
难忘,完全目中无人自顾自的踏进来,一条曳地的长裙是血红的,贴在她美丽的身
裁上,V字的领口低得不能再低,当她转过背来的时候,我只看到她脖子后一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