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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老婆要翻身-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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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林晓晓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在唐家豪的目光中慢慢走到叶敬诚身边,用祈求的小眼神看着他,殷切的希望他可以他可以帮帮自己,谁知叶敬诚直接搂着她的肩膀往包厢里走,看到众人打量视线后,林晓晓无奈的低下头,这会彻底完了。

    “老大这就你老婆啊,怎么看上去未成年呢!”

    说话的是这次聚会的发起人柯少杰,叶敬诚的发小,也是部队上曾经的兄弟,虽然两人现在否离开了不对,但彼此依旧是铁哥们。

    虽然柯少杰的话夸张了些,但也差不多,现在的林晓晓一身粉色的修身连衣裙,披散着乌黑长发局促的站在叶敬诚身边,脸上因为紧张泛着红晕,本来就比较矮,现在还一直低着头,还真给一种小女孩的感觉。

    “大家好。我是我妻子林晓晓。”

    随着叶敬诚的介绍,屋里的人齐齐的叫到:“嫂子好!”

    男女都有,林晓晓立刻更加不好意思起来,低着头小声回到:“你们好!”然后一句话也不敢在说。

    叶敬诚拉着林晓晓坐到柯少杰旁边的位置上,开口一一介绍到:“这是我发小柯少杰,今天聚会时他发起的,他旁边坐着的女孩是上官怜月,是我们之中最小的一个,今年跟你同岁。”

    上官怜月是叶敬诚小姨家的养女,因为年龄最小,所以从小便收到众人的疼爱,是个不折不扣的公主。

    听到跟自己同岁,林晓晓抬起头看着自己对面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女孩,却被女孩儿眼中不友好击退回来,她感觉到这个叫上官怜月的女孩不喜欢自己,可以说是讨厌自己,可她们这才第一次见面,为什么这么招她讨厌呢?

    疑惑的听着叶敬诚对屋里人的介绍,林晓晓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屋里除了自己和叶敬诚以外,大概有十个人。叶婷和唐家豪自己认识,还有唐家豪的哥哥唐家毅以及他的妻子田雨欣,另外还有三男一女,女的叫何以默,三个男的分别是左铭,徐震和张晨,几人都是叶敬诚的发小或哥们。

    熟络下来后,林晓晓就没那么拘谨了,虽然他们都不是一般人,可对叶敬诚挺尊敬客气的,所以林晓晓也跟着沾光,被友好的对待,只是那个叫上官怜月的女孩,一直用愤恨的目光看着林晓晓,好像自己抢了她老公一样,而她身边的柯少杰虽然一直跟叶敬诚聊着天,可视线就没离开过林晓晓,这让她觉得非常别扭,于是林晓晓起身走到叶婷身边,主动跟他们几个聊天。

    林晓晓跟她们还没聊几句呢,上官怜月便也加入了他们,主动友好的跟林晓晓搭话问到:“晓晓姐,跟我同岁呢,不知道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可以告诉我们吗?”

    “我爸妈都是人民教师,现在都退休在家,也没做什么。”

    林晓晓觉得自己家里的情况没什么不能说的,便如实回答了她的问题,众人倒也没有什么鄙夷眼色,只当套林晓晓家是个书香门第,也没太在意,可是是上官怜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呢,下一轮的追击在此问出口。

    “晓晓姐,你家是哪里的,我怎么没听说过京都有那个书香世家是姓林的。”

    “这个啊。我家不是京都的,我在住在尚城市,也不是什么书香世家,我爸妈只是个普通老师。”

    林晓晓以为他们误会了,主动解释这自己家的事,不想引起误会。

    “哦!那晓晓姐一定名牌大学毕业,在有名的大企业上班喽!”

    上官怜月的这声“哦”拉的很长,不难听出鄙夷之声,林晓晓有些尴尬,可还是不得不继续会到:“呵呵,我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啦,是个三流学校毕业,年前刚辞职,现在还没开始找工作呢。”

    “那晓晓姐现在岂不是在家做少奶奶?”

    上官怜月的那声少奶奶说的阴阳怪气的,声音里充满不屑,就林晓晓这样的女人还敢抢姐姐老公,姐姐轻轻松松就可以甩她十条街,要家世没家世,要学历没学历,要样貌嘛,就她样貌估计也就一般人看的上,跟本没法跟堂姐倾城之貌相比,自己还真是白担心了。

    “不是,我打算年后找工作上班的。”

    “你都找了叶大哥这么有钱有势的老公了,你还上什么班呀,我看你还是乖乖在家看着你老公吧,说不一定他过几天就不要你了,趁现在你多享受一下做少奶奶的滋味吧!”

    林晓晓被上官怜月说的脸色一片通红,她语气中的鄙夷不屑林晓晓不是听不出来,正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更加窘迫,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任由他人奚落。

    旁边正与田雨欣交谈的叶婷调侃不下去了,他们叶家的人可不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冷冷的扫了上官怜月一眼,安慰着林晓晓。

    “嫂子,你不要搭理怜月,她就是见不得别人好,整天犯病。”

    上官怜月见叶婷帮出声帮林晓晓,冷哼一声回到柯少杰身边,叶婷她惹不起,可她已经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我去趟卫生间!”

    林晓晓脆弱的心房还是被人无情的打击了,自卑的心里开始作祟,急忙起身跑出包厢,叶婷本想去追可是自己去了有能怎样呢,这种事只能她自己看开吧!

    柯少杰眼角的余光扫到林晓晓出去了,放下手里的酒杯跟着走出包厢,在洗手间找到了正在用凉水洗脸的林晓晓,栖身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里面那个使劲用凉水拍打自己羞红脸颊的女孩,玩味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抢占了别人的位置,你真的能得到幸福吗?”

    林晓晓抬挂满水珠的双眼看着这个高大的男人,对他的话很是不解。

    “你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的意思。”

    林晓晓用纸巾擦干净脸上的水珠,打算不搭理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越过他走出洗手间,往包厢走去,男人的声音再次在身后响起。

    “不该是你的幸福就不是你的,不要太过于贪恋,因为总有一天你会还回去的。”

    林晓晓没有回头,可这句话却撞进自己的心底,激起层层狼花。林晓晓刚走到包厢门口,便碰到来找自己的叶敬诚,收起自己杂乱的情绪,再次跟着他走进包厢。

第一百一十九章 往事不可追

    再次与叶敬诚回到包间后,林晓晓整个人开始心不在焉,不在主动与其他交谈,沉默乖巧的静静坐在叶敬诚身边。来到叶家短短两天时间里,接二连三的收到类似警告,不光叶妈妈郭舒云如此认为,叶敬诚的朋友应该也都这么认为吧,在他们眼里自己也许就是一个过客,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现在的林晓晓不得不去正视他们所说的话,难道真如他们所说,自己占据了别人的幸福?而自己终于一天会失去这份幸福?可是怎么办?真的不想离开他,更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聚会结束后,林晓晓失落的跟着叶敬诚兄妹回到家中,空荡的客厅一个人也没有,这个点大家都应该睡觉了吧。跟叶婷道了声“晚安”回到房中,看着叶敬诚那拿着浴袍进入卫生间,林晓晓心里非常矛盾,到底该不该问他有未婚妻这件事,直到叶敬诚洗完澡走出卫生间,林晓晓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匆忙的拿了睡衣躲进卫生间,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看着卫生间门关上,叶敬诚无奈的叹了口气,晓晓真是一点都不坦率啊!其实昨晚就看出了她情绪的变化,一直在等她向自己坦白心事,可是一天过去,她不仅没说,反而还加重了心事,这个老婆太容易被人影响了。

    林晓晓洗完澡出来,叶敬诚已经在床上躺下,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想要向他求证的,看到他睡下,都市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心虚烦乱的在他身边躺下,还没来得及关灯就被抱入一个结实温暖的,大提琴般浑厚的声音随后在耳边响起,不安的心虚瞬间平静下来,尽情的享受着他给的温暖安心。

    “真是磨人的家伙,想问什么就问吧,我会诚实回答你的。”

    心跳随之漏了一拍,安稳的窝在他怀里,定了定心神不确定的问到:“你有过未婚妻?”

    “有过,就是你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个女孩,她叫上官菲儿。”

    叶敬诚毫不掩饰的诚实让林晓晓为之一震,这是不是说明他已经放下了呢,心里的焦躁担忧缓解了不少。

    “她是上官怜月堂姐吗?”

    “嗯,她是怜月的堂姐,也是我小姨的女儿,我家人都挺喜欢她的。”

    听到他说家里人都喜欢上官菲儿,心中的担忧再次飘上水面,她很想问“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她”,实际上林晓晓也的确这么问了,连她自己都被吓到。

    “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她?”

    语气里说有着不出的酸涩,顿时愉悦了叶敬诚,心情不错的大方解释到:“我是喜欢她,但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对她只有哥哥对妹妹的感情,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那她现在去哪里了?”

    叶敬诚的解释倒是让林晓晓很满意,忐忑的心也放宽不少,于是同时她更加好奇他们之间的故事,自己来到叶家提起她的很多,可是却她从来不曾出现过。

    “她五年前就出国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自然是不会出现的。”

    “哦!”

    林晓晓拉长了这一个“哦”字,原来是出国了,那是不是说明他们五年前就分手了,所以她才会出国的。

    “还想知道什么?”

    “呵呵,你们是五年前就分手了吗?”

    林晓晓笑得很不自然,可还是问出了心里的疑问,虽然叶敬诚都没问过自己跟韩俊之间的事,但她真的很想知道让叶家人都喜欢的女孩为什么会和叶敬诚分手,他们在一起不应该很合适吗?

    “不是,我们五年前不仅没分手,并且也订婚了,可是就在婚礼前两天她选择出国继续自己的演艺事业,让我等她。”

    对叶敬诚来说这些事自己的伤口,可是他愿意扒开已经痊愈的伤疤给林晓晓看,不为其他,就因她是自己的妻子,会陪伴他一生的妻子。

    “她让我等,于是我就等了,一等就是三年,没有等到她回来,而是等来了她与别人结婚的消息。当时的我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心痛就想要死掉一样,我选择了最愚蠢的方式去逃避这个打击,也就是参与了那场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失去了最好的兄弟与伙伴,自己也是死里逃生,如果不是我强行要参加那次任务,也许明宇他们就不会死,赵括也不会成为植物人。”

    叶敬诚说的很平静祥和,可是林晓晓依旧可以感受到他的自责痛苦,失去爱人对他来说也许病史最大的打击,可是因为自己失去了最好兄弟伙伴,这是叶敬诚最无法接受的,因此他这一生都不会原谅自己,更会一直背负着这份自责与懊悔活着。

    林晓晓趁他失神之际,转过身来紧紧回抱着他,如果他注定要背负这份自责懊悔度过余生,那么她愿意陪着他,帮他一起分担,给他温念,给他依靠,也许自己做不了什么,至少可以在他脆弱时,给他一个温暖怀抱,一个可以停歇的肩膀。

    “对不起,我不该问的。”

    “我没事的,睡吧!”

    沉稳有力的声音再次在头顶响起,叶敬诚把林晓晓怀里紧了紧,轻柔的抚摸着她如顺的发丝,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彼此的温暖。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无法挽回,即使叶敬诚再怎么难过懊悔,事情都已经过去,他早已习惯隐藏自己的痛苦脆弱,只有林晓晓可以让他敞开心扉,直面过去。

    躺在床上,两人心照不宣,相互依偎着进入睡眠,夜色虽然并不美好,但求一良人足矣。

    大年初二的早上,叶家即将敞开大门迎接各路宾客来访,可作为叶家长子,叶敬诚却不在意这些,吃过早餐后,便带着林晓晓出门,而叶家人也不阻止,或许他们觉得林晓晓不在更好,至少别人就不会知道他们家有个这么寒酸的儿媳吧。

    坐在车上,看着叶敬诚沉重的面容,林晓晓知道他们今天要去的并不是什么好地方,他一身黑色的正装打扮,显得严肃庄重。车子在市中心赚了几圈,停在了一家正在营业的花店门前,叶敬诚让林晓晓在车里等着,自己独自下车走进花店,没有过多久,他便抱着三束白色菊花走了出来。

    看着他放好话后启动车子,林晓晓没有过多的追问,只是在一旁静静的陪着他。看到菊花后,林晓晓心中早已了然,他们要去地方,恐怕是叶敬诚最不愿触及的地方,因为哪里躺着他最珍视的兄弟。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来到了位于郊区的烈士墓园,看着一座座灰白色的墓碑,林晓晓肃然起敬,这里躺着人民的英雄,也是书中所说的最可爱的人。

    两人来到三座并排的墓碑前,叶敬诚停了下来,静默的看着冰冷的墓碑,这就是他的战友,也是他的兄弟。墓碑上的三位年轻男子,穿着绿色军装,带着军帽,做着敬礼的姿势,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着前方,充满无畏牺牲的勇敢精神,磅礴逼人,英姿飒爽。

    叶敬诚起步走到墓碑前,把手里的菊花分别放在墓前,手轻轻的抚摸着照片上可爱的人,此事的无声胜有声,思念的情绪在脸上化开,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角。回忆的大门缓缓打开,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在脑海中飘荡,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不对里的生活总是这么紧张而有秩序,一天繁琐的训练借宿,几人站在夕阳的余晖下看着远方,明宇走上前挎上叶敬诚的肩膀,嬉笑的开口说到:“呵呵,老大是不是思春啦,看看这柔情的小眼神,兄弟我的小心肝都快融化啦!”

    “看来刚才的训练还不够,你还想继续。”

    叶敬诚粗暴的给他来了一个过肩摔,看着躺在地上揉着屁股的明宇,语气里充满冰冷。

    “老大,你这也变得太快了点吧,我的心已经碎了。”

    “全体五公里越野,晚饭前没能回到营地的今晚不准吃饭,另外还要担任今夜的守卫任务。”

    对于明宇的调侃,叶敬诚丝毫没有任何反应,而嘴里说出的话却让他们一个个立马耸拉下脸来,愤恨的看着地上的明宇。现在里晚饭时间不到一小时了好不好,而他们刚刚才结束一天的强化训练,早已经没有力气能在一小时内完成五公里越野,现在却因明宇的一句话,要再次进行五公里越野训练,顿时都是苦不堪言。

    “明宇,你这家伙有连累我们。”

    说话的人是五大三粗的壮汉,似乎嫌明宇摔得不够惨,上前对着他的屁股补上一脚,然后转身去追已经快要走远的老大。

    “敢踹小爷我,死猛牛你给我等着。”

    本来就很疼的屁股因为牛勇的一脚更疼了,气愤的后吼到,猛牛就是他给牛勇气的外号,原因就是牛勇是他们之中最高大勇猛的一个,正好他又姓牛,所以得到了这个外号,猛牛可不是牛奶蒙牛哦!

    “你这家伙还不快起来,老大他们都走远了。”

    洪杰绕过明宇,急急忙忙的往叶敬诚他们追去,他可不想晚上饿肚子呀!

    “一个个无情的人,都不知道扶兄弟一把。”

    明宇这个伤心啊,这就是他的好兄弟,好到恨不得在他身上才两脚,流年不顺,怎么和这帮混蛋做了兄弟呢。

    “不走?难道你想饿肚子守夜?”

    还好还有一个人记得我,自己这人员也不是太差嘛。明宇得意的从地上爬起来,正想跟赵括来个哥俩好的拥抱,岂知他还不等自己站稳,来了个釜底抽薪,一个横扫自己再与大地来一个亲密接触,然后泥土的味道在嘴里化开。

    “你慢慢享受吧,哥哥我先走一步。”

    看着赵括离开的身影,明宇流下两行清泪,坑爹呀,说好的兄弟呢。

    夕阳下,五个身着迷彩服的青年,有条不紊的向山里跑去,仿佛永远不知疲乏困倦,活力四射。

第一百二十章 开心小雨

    林晓晓静静的站在一旁,看着叶敬诚对战友的回忆,他的过去自己不曾参与,但他的未来将由自己来守护。

    平静的风,宁静的云,记忆中的明宇无时无刻不在笑着,他是让他们五人之中年龄最下的一个,永远像个欢快的孩子一样,蹦着跳着,不知疲倦。直到他用生命为自己挡下那致命的枪,他依旧灿烂的笑着,血染红了彼此的衣衫,他紧紧的抱着叶敬诚,头放在他肩上,轻轻的在他耳边说道:“如果还有来生,我希望还可以跟你做兄弟。”

    叶敬诚的身体随之一震,举起手中紧握的突击枪,猛烈的像船头夹板上扫去,随着一声声惨叫声后,船头安静下来。叶敬诚把怀里的明宇拖进墙角,用手捂上他流血不止的伤口,可是为时已晚,明宇早已失去了气息变成一句冰冷的尸体。仇恨的侵上叶敬诚的大脑,他多么的想就这样冲出去杀光外面所有的罪犯,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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