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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面包树出走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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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象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跟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象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索性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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