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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行 by 天空(杀手,强强,推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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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一点啊,”才跑出几百公尺,女孩已经忍受不了,用力把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我的脚好痛啊!” 

  于扬停下身来,低头去看,女孩一足踩着两三寸长的高跟鞋,另一足却赤着,白生生的纤纤脚掌在月光下看起来竟然白玉般的晶莹剔透。 

  诱人犯罪的美。 

  略一思忖,他蹲下身,抓住女孩穿着鞋的脚踝,微微用力,将鞋子从脚上拉了下来,远远的甩了出去。 







  “你干什么?!”女孩又惊又怒,大叫道,抬脚就去踢于扬。 







  于扬退了一步,一伸手便握住了女孩的小腿,另一手搭在了女孩腰间,稍一用力便将她抱上了路旁的横栏上:“穿上。”他简洁地道,说着,将自己脚上的一双运动鞋脱了下来,递到了女孩手中。 







  这一举动显然大出女孩的意料,她怔了半晌才接过鞋来,一反泼辣的常态,呐呐的连谢都忘了说。 







  “下次遇到打架,走得越远越好。”于扬道,返身自行离开,再不看一眼。 







  “……”女孩又怔了半晌,才忽然想起什么,“是你!是你!”她大叫道。 

  “什么?”于扬的声音淡淡的,并没有停下脚步。 

  女孩子见于扬越行越远,不得不从横栏上跳了下来,紧走几步拦住了他:“当时为什么给我们假的电话号码?怕我们缠着你直说啊!混蛋!” 

  月光与灯光交相辉映之下,女孩子圆润柔和的面庞生动而美丽,虽然是满面怒容,但却更添生气,可不就是在来港的客轮上遇到的那名叫做“小曦”的女孩子! 

  “噢……是你啊。”于扬迟疑了一下,才道。 

  见他如此迟钝的反应,小曦的怒火徒然攀升了十个百分点:“噢你个大头鬼!我跟晶晶缠着你了吗?” 

  “……我的手机丢了,索性就都换了新的。” 

  “是这样?”小曦歪着头,审视地看着于扬,半晌,似乎没有发现他面上有什么狡作的神色,才勉强接受了这一解释,“晶晶很伤心。”她低声说。 

  “对不起。” 

  女孩狠狠地看着他:“你是个木头啊!” 

  “……”于扬怔怔地看着她,半晌,“我不喜欢她。”他忽然道,直视着女孩的眼睛。 

  “嗯?”小曦一愣之后,忽地满面绯红,然而很快的,红潮便退了开去,垂下眼睛,躲避着于扬的视线,面上的神情有种说不出的古怪。“你有喜欢的人了?”她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很晚了,”于扬答非所问,“我帮你叫计程车。”很明显的,他的脸有点红,左顾右盼的,忙不迭岔开话题。 

  女孩似乎不是很满意,但也看不出什么不满意,垂头走了几步,忽然停下了脚步:“就这么走么?”她看着于扬的双脚,问道。 

  “也并不是很难过。”于扬想了想,道。 

  小曦长长叹了口气,“人笨真是没药医……”她轻声道。 

  或许还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吧,就比如自己穿着鞋抱着她离开。于扬侧过头,一个有点散漫,又有点迷茫的笑容浮现在他俊俏的脸上。 

  应该怎么做才好?他不懂。就这么单独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对他来讲是罕事,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不说,小曦也知道。 

  对这样世间几乎灭绝了的生物,女性总是分外的包容,所以黄容才会觉得郭靖也不错。 

  小曦嘟着嘴,眸子里却带着笑意,有点无奈,更多的是一种形容不出的,暖暖的情愫。 

  一切都发生的顺理成章,就像老天的安排。 

  推开宋辰龙家门的时候,天际已经隐隐发白。 

  客厅壁灯昏黄的光线在单薄的晨曦中显得有些多余。 

  于扬走过去,关掉壁灯。 

  为了便于照顾狼,宋辰龙安排他们“叔侄”二人同住一间卧房。房门是虚掩着的,门上贴了张便笺。 

  叔叔已经睡熟,我也去睡了。 

  晚安。 

  C。L。 1:20 am 

  于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撕下便笺,团成了一团,投进纸篓中。 

  房里不是一片漆黑,宋辰龙特地把窗帘留了一个缝隙,天边微弱的光线合着尚未关掉的路灯穿透玻璃窗铺在地上——这样房内看起来不会太死气沉沉:在一堆静止的人和物中,光线的移动带来了些微的生气。 

  走到床前,他伸出手,停在狼口鼻的上方,感觉到呼吸的热气冲击到了掌心时,才返身走进浴室。 

  连日缺乏睡眠和休息,即便是惯于颠沛流离的于扬也觉得有点难以负担。 

  盥洗台上的镜子中映出的是一张苍白、清瘦的少年面庞。不是特别漂亮那一种,但“清秀”却也不足以形容。 

  线条,是柔和美丽的,除了一双眼睛。 

  晶亮的眼睛拥有着凌厉的眼神。 

  利刃般的目光。 

  于扬垂下眼皮,敛起四溢的杀气,慢慢擦干头发,蹑手蹑脚地回到床边,轻轻的执起狼放在身侧的一只手。 

  狼的眼睑动了动,微微睁开了一线,看清床头站着的是于扬,便又阖目睡去。 

  于扬面上忍不住展现的是一种用“温暖”也形容不了的笑意,目光柔和的就像流水一样,他弯下腰,轻轻碰了碰狼的唇,跨步上床,钻进狼的薄被,紧握着狼的手,侧身躺在他的身边闭上了眼睛。 

  面上满足的神情就好像他睡在天底下最舒服的床上。 

  即便是用龙床跟他交换,他也不愿意。 

  宋辰龙走出卧室就看到桌上的纸条:冰箱里有生记鸡粥。 

  这是买给他的,他知道。他上班相对比较早,而狼的早餐都是于扬起床之后自己做的。大概是于扬今早回来得比较晚,所以帮他准备的是粥,平时都是牛奶和面包。 

  有这样的室友真的很不错。宋辰龙笑了笑,有点苦——于扬不喜欢欠人情,只要在他能力范围内都会尽量还清。所以从某种角度看,这少年真是冷漠无情得可怕。 

  其实说实话,对狼的照顾并不费力。这病人向来少言寡语,甚少麻烦别人,甚至对主动攀谈的人也习惯保持沉默,宋辰龙就从来都没见他叫痛呻吟过。而饮食起居这样的琐事,他也只在于扬在家的时候解决,看得出来,叔侄俩个一样都是自尊心极强的家伙。大约也正因为如此,于扬才格外怕让他独处——这种人宁可死,也不愿过这样日子。 

  但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能维持多久?宋辰龙很怀疑。不过他近来实在没有精力帮人解决心理问题,霍繁遗孀那个六尸命案还悬在那里。 

  六尸啊,其中一具还是警察,是他的搭档! 

  那日走到床边去检验尸体的如果是搭档,是不是成为尸体的就是自己? 

  宋辰龙心中当然怕,但比怕更强烈百倍的是恨! 

  多年的老友就惨死在身边,让他夜夜失眠的情景燃烧着他周身的热血! 

  OK,他不是个好警察,他只要那个凶手,死! 

  对这个案子,警方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无处着手。做这个案子的,十有八九就是杀霍繁的那人,而这个人不是隐形的,现在至少有两路人马知道他。第一就是出钱雇他杀霍繁的那一伙人;而第二,就是曾经参与江湖追杀令的那群霍繁原部下。 

  目前警方要做的,就是从这一大批人中,找到一个突破口,只要有一个人肯松口就好。 

  隔壁的卧室门响了一下,于扬有点睡眼惺忪的走出来。“宋大哥,早。” 

  “这么早起?”宋辰龙看着他梦游似的脚步,不禁有些好笑,“是不是我吵醒你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多睡一下,我马上就走了。” 

  “叔叔醒了。”于扬笑了笑,低声道,走进厨房,忽然又探身出来:“嗯……对了,宋大哥,这几天我有些事情要处理……晚上请你照应一下我叔叔……很快,很快我就会摆平,不会耽误很久。” 

  他求人的时候,很少看人的面容,只是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更不会用软软的哀求语调,总是淡淡的,带着一种很笃定的“我会报答你,然后咱们互补相欠”的意味。 

  但是这一次,他望着宋辰龙,眼中满是无奈的恳求,身心疲惫的憔悴就明晃晃的挂在脸上。 

  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嗯?”宋辰龙犹豫了一下——这一段他确实忙得不可开交,不过于扬向来把他叔叔视做生活重心,不是实在没辙的话,决不会开口求人帮忙。“好,我尽量。”他点了点头,道。 

  不过这孩子有什么要紧的事要处理?他有点好奇,比他叔叔还重要…… 

  女人。 

  答案只有女人。 

  想来于扬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谈恋爱。 

  从那一天起,于扬果然走得越来越早,回来的却越来越晚。 

  宋辰龙曾经在起夜的时候遇到过刚到家、尚未来得及整理的于扬,身上带着淡淡的女性香水的味道。 

  他沉浸在某件事中,无法抽身。 

  而宋辰龙则沉浸在另一件始终无法脱身,那就是抓来一批又一批的黑社会分子,问讯,扣留四十八小时,再释放。 

  黑道中的事没有人会把它拿到警局里解决,更何况现在金主已死,不管是敌对派系还是那名杀手都已经停手各忙各的,没有人傻到想把他们捅出来,然后给自己找个叛徒的头衔,最终被愤怒的杀手灭口。相比较来讲,警察就算狂怒又能怎么样?大不了给他们扣留个四十八小时而已,会要命吗? 

  不过,总会有人承受不了压力而开口,警方相信。 

  
第四章 

  “叔叔,喜欢哪个节目就叫停。” 

  宋辰龙拿着遥控器,调换着频道。他将狼的轮椅推到了客厅的沙发床旁——每天躺在床上,会疯的! 

  “我随便。”狼对电视节目这种东西有说不出的陌生。在他过去的三十余年生命中几乎就没接触过这玩意儿。不过老实说,每天在床上躺得他很累,他怀疑自己已经开始糊涂了——在他预料之中,这是迟早的事情。从卧床那天起,他的一切功能将慢慢退化,体能也好,思维也好,都不能幸免。就像患了老年痴呆症之类的病症一样,遥远的记忆越发清晰,但是近期说过什么或者做什么他很难想起。想来他也没说过几句话。从前是他自己不愿意跟于扬说话,现在于扬在家的时间愈来愈少,而狼又像是患了嗜睡症一样,常常转眼的工夫就打了一个盹儿,在梦中,会见到那些早已死去的人。 

  现在狼沙哑的嗓音宋辰龙已经相当习惯,其实任何事情真得只要习惯了就好。这叔侄俩个一样很难接近,不过叔叔除了冷漠之外还多了份煞气,真的只有一段日子的相处下来才能自如跟他交流。 

  幸亏他已经残废了。有时候,宋辰龙情不自禁的这么想。 

  哗众取宠的节目辰龙自己就已经看不下去,他不敢想象面前的这个充满煞气的白发男人会喜欢。然而这个时段只有这一种电视可看。他眼角的余光瞟向狼时,发现后者在出神的望着窗口。 

  就像笼中的鸟儿一样。 

  “能不能把我推到阳台上?”那人忽然问道。 

  儿时也养过几条便宜的热带鱼。 

  他把热带鱼放在罐头瓶中,带着它们跟着组织四处飘荡。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几条红箭特别喜欢跳出罐头瓶自杀,常常一觉醒来就只能在窗台上找到条鱼干。 

  听别人说,鱼儿看到罐头瓶外的空气也是透明的,便以为外面是更大的鱼缸,所以为跳出来,想要生活在更广阔的空间里。但它们不知道,透明跟透明也不一样。 

  那时狼不明白,里面也是过活,外面也是过活,有什么区别?难道鱼儿也都跟洛彦一样,有一颗不肯受束缚的心? 

  月余的残废生涯忽然就让他明白,过活和过活还不同。 

  鱼儿也懂得屈辱。 

  所以它们宁愿死。 

  如果现在能跳,他也会跳。 

  “这里开阔一点,没有屋里那么气闷。”宋辰龙搭讪道。他感觉自己几乎都能猜到狼心中所想。很悲哀,也很无奈。 

  他真的不知道狼从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肯定霸气十足。 

  也就是说,跟现在天壤之别。 

  “是。”狼淡淡地道,“如果累了,你先去睡吧,我自己在这里坐一会儿。”停了一下,他想了想又道:“等于扬回来照顾我就行。” 

  “早睡我会失眠的。”宋辰龙索性也拉了把躺椅到了凉台上,“说起来……阿扬怕是天亮才能回来呢。”他笑道。 

  “……”狼也笑了笑,“近来回来的是比较晚。” 

  “谈恋爱就是这样啦。”宋辰龙往后一靠,枕在自己的手臂上,道,“看不出来,这小子居然这么有吸引力……”他叹道,语气中竟然带着自己没觉察的沮丧。 

  那小子像普通的少年那样谈恋爱,而且还很受欢迎,这本是件好事。 

  “……” 

  沉默代表的不知是什么,但肯定,其中包含了一丝惊讶,甚至是难以置信。 

  其实孩子谈恋爱,甚至搞大了人家的肚子,家长也不知道的例子多的是,这没什么奇怪。小孩总会独立。 

  “吓一跳吧?小孩子总是一转眼就长大了。那天看到他跟个女孩子逛街,我也吃了一惊。”当时的那种震动,肯定是吃惊。宋辰龙笃定地想。像于扬这样生性淡漠的男孩,别说是追求女生,即便是被女生倒追他也未必懂得回应,所以看到于扬跟女孩子亲热地走在路上时,心头巨震得忘记了反应。 

  不知怎么,从前竟然认为于扬是不可能谈恋爱的,就算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也会在潜意识里辩解说可能是酒吧客人的。 

  宋辰龙觉得自己很好笑,“那个女孩挺斯文,很漂亮的。”他说,完了就真的笑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狼也笑了起来,声音低低的。 

  其实迟早也会有这么一天。 

  狼知道。 

  当然这不是说,狼会很保守的认为一个男人只能喜欢上一个女人,然后结婚生子。他见过男人跟男人在一起,很相爱。 

  但不可能是他跟于扬,显而易见。 

  他跟于扬是什么? 

  不完全的师徒关系,但他们之间充斥的从来都是仇恨。于扬恨狼毁了他的人生,杀了他的朋友;狼恨于扬活活地折磨着他,即便是求他,也不肯放手。绝望,痛苦,屈辱——可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的,就是,只能是这些灰暗的字眼。 

  不彻底的敌对关系,因为他们相互对对方产生了情欲。于扬十七八岁,正是性欲勃发的年纪;狼三十出头,完全受不了撩拨。他们的生命之中只有对方,他们相互诱惑所以相互吸引,最后相互满足。 

  就是这样。不正常的关系,却是正常人能产生的感情。 

  这就是全部。 

  一直以来,于扬求的就是平常人的生活。现在,他对职业已经绝望了,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他对正常感情生活的渴望。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能走进他的视野,他便有可能去接受,去爱。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一个文静的,美丽的女孩子…… 

  而对狼自己来讲,他现在还求什么?不过是一死而已!他现在除了这累赘的躯壳之外还有什么?其实从很早以前,他就不知道,自己还为什么活着。 

  他吃了龙方。 

  他草率的作了一个决定,所以让大家陷入了困境。 

  在黑暗中,多少次,他问自己,为什么微笑着对大家说“再见”的不是自己? 

  为什么被吃掉的不是自己? 

  因为他活了下来,所以要活下去。 

  那时候,仇人和朋友都还活着。 

  那他们已经全部死光了之后呢? 

  他还要做什么? 

  他还能做什么?! 

  从来不说,不等于没感觉到屈辱过,就像他从来都没诉过苦,但却不等于不痛苦。 

  如果他自私一点,就该在于扬被催眠师掳走的时候死去。 

  如果他再自私一点,就该在所有同伴死去的时候死去。 

  如果他真的够自私,就该在永远都无法忘记的那片黑暗中死去。 

  他以为自己是孤独的,所以于扬也是孤独的。 

  但其实不是。 

  即便他是孤独的,但也只是暂时的。 

  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有的是机会去邂逅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他跟只能躺在床上,望着寸方天空的废人不一样。 

  他没有像狼想象中的那样,被毁得那么彻底,所以狼也无需那么内疚。 

  有机会的话,他该好好的,为自己打算。 

  往家中返的时候,正赶上上班的人潮。 

  于扬不喜欢凑在人堆里挤来挤去,所以躲进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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