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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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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最终也将回到上海的人也不会只有我一个。
  4
  我从来没发现食堂的生意如此好,排队可以排到十分钟也不向前挪的地步。当我排到窗口的时候,后面有几个男生很无礼地将饭盒从我的头上传进去打饭。最终他手腕上的表带勾断了我几十根头发。
  走出食堂已经暮色回合。风从遥不可知的夜色中吹过来。
  我将饭盒送到设计室。当我打开设计室的门的时候,突如其来的黑暗给了我个措手不及。我没有立即开灯而是下意识地喊出了崇明。然后我明白他已经走了。
  然后我慢慢地关上门。
  北京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的迟,梧桐树依然是光秃秃的样子,像是些前卫冷漠的后现代雕塑。崇明曾经告诉我上海有全国最漂亮的梧桐,两行梧桐间是温润干净的黑色柏油马路,上面印着金黄色的各种交通线。而马路的两边则是一幢一幢木质的房子,红墙白顶青墙灰顶。于是我告诉他将来我一定要住在那样的房子里面,如果可以住一辈子,我就住一辈子,看一辈子窗外美丽高大的梧桐。崇明说那好你来上海呀我给你买幢那样的房子。迎面走过两个牵着手的男生女生,女生很幸福地靠在男生肩膀上,一脸的青山绿水春光明媚。崇明的手指很细很长,可是有力,他的掌心干燥而温暖,可以将我的手完全覆盖。而我的手总是冰冷的,所以崇明总会叫我多穿点衣服。我告诉他衣服穿多了人就胖了,胖了就不好看了。崇明说那很好呀别人就不会要你了,只有我要你,你逃不了了。说完坏坏地笑,但眼睛却异常地明亮。
  晚上的操场总是显得格外的空旷,同时也格外的寂寞。我傻傻地站在操场边的路灯下面,头顶上有大群大群的蛾子在绕着灯飞。
  飞蛾就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我突然想起《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她是一边含着眼泪一边微笑同时说出这句话的。
  我第一次遇到崇明就是在这个操场上。当时崇明在踢球,我的几个朋友是崇明队里的。后来他们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跑过去告诉他我叫春天。
  你叫什么名字呀?
  崇明。
  那你是哪儿的人啊?
  崇明。
  我知道你叫崇明,我是问你是哪儿的人。
  崇明。
  每次我想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傻傻的对话我就会忍不住笑起来。当时崇明在回答我的问题之后也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风把他的白色球衣的领子吹得翻来翻去,汗水沿着他的发梢大颗大颗地滴下来,然后比赛继续,他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再见。
  我是个记忆力很好的人,我总是可以记住多到不可思议的东西。我喜欢在空气清凉的夜里将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倒出来,一点一点清理这些敝帚自珍的东西,像个幸福的小乞丐。
  天空慢慢地走过一朵云,然后再走过一朵云。路灯顽强地将夜色撑开一个口子,夜色在路灯四周大批溃败。风吹过来,我摸到风中大量沙子的味道。
  于是我想起崇明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我每想你一次,上帝就掉下一粒沙,于是便有了撒哈拉。
  我将手伸出去停在风里,手指屈成寂寞的姿势。
  这个春天里北京肯定会掉下大量的沙子。我忽然想到。
  5
  我忽然想到,这个春天我实在是个碌碌无为的人。
  我撕掉了三张我不满意的设计图,剩下一张我满意的图纸被老师说像小朋友玩的积木。春天给我买了三条红色的鱼,结果我养了一个星期后就看到了鱼缸水面上漂着三具小小的尸体。我养了两年的小盆景在这个春天里却没有发出一个新芽,也许它再也长不出叶子了。我心爱的羽毛球拍出现了一道惊人的裂痕。
  我想我是这个春天里最最倒霉的人。
  我开始天天为工作,准确地说是为一个北京户口而奔忙。春天总是将我收拾得极为得体,我觉得自己穿得格外整齐连结婚都可以。我记得有很多公司都对我很满意,但当我一提到户口问题的时候,那些部门经理总会在一刹那间把笑容弄得僵硬死掉。他们总是对我说你你北京话讲得那么好我还以为你北京人呢,然后我得到的答复就变成了回家等候通知。
  我第七次或者第八次从高级写字楼出来,然后一步一步走回学校。我的衣着绝对让别人认为我是个成功的小白领。我在一大群白领中间走,沿着与他们不同的方向,于是我觉得自己成了一种障碍。大群有着空洞眼神的人像鱼一样在街上游动。
  我松开领带以便让自己的呼吸顺畅一点。领带是春天送给我的,在领带的背面她调皮地签上了她的名字。我想起早上春天替我打好领带时的样子,微笑着,嘴角扬起,头发在风里一晃一晃的。
  我想我是又一次让春天失望了。
  从市区到学校有一条很干净的马路,两边长满我叫不出名的树木,它虽然比不上上海装点着高大的法国梧桐的长街,可是它干净,也清静。所以我也很喜欢在上面走,大走特走,走出忘记悲欢的姿势。
  这是我自小养成的习惯,习惯在干净漂亮的马路上走,走出我的心如止水,走出我的波澜不惊。其实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蹲在马路上,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看着马路边上梧桐树一片一片疯狂地掉叶子。后来春天告诉我这个姿势太过于寂寞,太像个受伤的孩子,她会心疼,所以我就再没有蹲在马路边上了。偶尔穿过一片树荫的时候,我会匆匆地抬头看一下天空。
  路过一个小学,孩子们还在上课。没有理由地我忽然就想进去。我在这所陌生的小学里来回地晃,偶尔碰到一两个上体育课的小孩子会站得很直然后对我说老师好,红领巾在胸前飘,很漂亮。
  我开始想起我在崇明的生活。想那个很小很小的操场上,我第一次踢球摔倒的样子,想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样子,想我崇明的兄弟们,想起崇明的风里大把大把海水的味道,想起崇明的春暖花开,想起校门口的梧桐树一到春天便疯狂地掉叶子。
  崇明也许真的就应该呆在崇明,过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
  也许我真的应该回到上海去了。
  6
  今年的春天总算开始像点样了。学校湖边的柳树开出了大团大团白色的心事。风。然后就飘得一天一地。我记得崇明告诉过我柳树是世界上最寂寞的树了,一个人悄悄地独自灿烂,但开出的是一点一点的寂寞的白。
  而我最近常常坐在湖边的那张椅子上,就是那张我和崇明坐惯了坐熟了甚至想搬回家去坐的那张椅子,我坐在成千上万的柳絮中间,坐在春天的白色寂寞中赶我的书稿。或许崇明并不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甚至很有可能他连我正准备出书也不知道。他最近总是对我不温不火的,而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很不对劲,一定有什么东西。可是当我问他你最近怎么了,他总是说没什么呀真的没什么。
  那天崇明陪我走过羽毛球场的时候我问他:你知不知道写书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呀?他摆出一付很傻的姿势说不知道。于是我告诉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扉页上写下:“仅以此书献给我最爱的某某某”。我接着很有用心地问他:你说我写上谁的名字?他耸耸肩说:随便啦。那一下我是真的傻掉了,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傻的人。
  一滴眼泪掉下来,夜色很浓,崇明看不见。眼泪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快便被风吹干了。
  崇明是个不怎么爱看书的人,我送给他的一本书被他放在书架的第二格,平放着,上面积满了灰尘。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再送他书了,他从里面读不懂什么的。
  晚自修。晚自修的时候我不快乐。
  我总是跑到崇明的教室上晚自修,以至于很多人以为我是学建筑的。后来他们看到我抱着很厚的牛津词典的时候他们才张大嘴巴说:“你是学外语的啊!”
  以前我是很快乐的,因为我坐在崇明旁边,整个晚上崇明都会握着我的手,然后两个人静静地看书。但最近崇明忽然坐到我后面去了,他说他要好好搞他的设计。
  今天我去的时候崇明在看一本建筑杂志,我在他身边小心地坐下来,我看到他的眉头皱着,眉间一个“川”字,嘴角向下拉着,像个受了委屈但倔强的孩子,于是我伸出手准备将他的眉间抚平,可是崇明将头轻轻一歪让开了。崇明让开了。我的手就那么僵在空中。凝固的悲哀。崇明说:春天你乖,坐前面,我认真看书,好吧。
  于是我坐到他前面,拿出我的牛津词典。
  然后我就听到了崇明和他旁边一个女生的笑声。我回过头去的时候看到他和旁边的女生在一张纸上画什么,眉角飞扬的样子,眼睛笑得弯起来。
  于是我悄悄地回过头来看书,258页,我看了一个小时。
  九点二十分的时候我收到CALL机留言,我的编辑要我回电。我看到崇明认真看书的样子没敢打扰他。于是我将背包和衣服放在桌子上面,然后出教室回电话。
  电话里编辑在谈我的书的问题,而我在不停地看表,我怕下了自修崇明看不见我,以至于对方说什么我都说“好的”。以至于我将交稿时间又提前了一个月。
  挂掉电话我就朝教室跑,我担心崇明会不会一个人蹲在教室门口仰望黑色的天空,就是那个寂寞得让我害怕的姿势。
  当我推开教室门的时候,我听到自己大口大口喘气的声音,八盏日光打将教室照得灯火通明,可是人去楼空。我的背包与衣服孤零零地躺在桌子上。崇明走了,崇明看着我的背包孤零零地躺在桌子上可是他走了。
  我走过去拿起我的衣服和包,然后将灯一盏一盏拉灭。
  我坐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双手抱着膝盖,学着崇明的样子仰望天空,这个寂寞的姿势令我像个受伤的孩子。崇明告诉过我上海的天空永远不黑,夜晚天空是暗暗的红色光亮,就像是大红灯笼上蒙了层黑布的光泽。而北京的天空却是如此的黑,黑得彻心彻肺。
  我想到崇明最近真的是在疏远我,一大群朋友上街,他总是和别人说很多的话,而只是偶尔对我笑。我拉住崇明的手,他不躲,但也不弯曲手指将我的手握住,任我的手指暴露在风里面于是它们就变得很凉。我知道只要一松手我们就分开了,于是我用力地抓着崇明的手。而他以前拉着我的手飞快地走的样子在我脑中真的很模糊了。
  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我听到它们砸在地上发出钻石的声响。
  我鼻子一酸,对着天空说:崇明,我爱你。
  然而天地空旷,除了我,除了四处出没的黑色的风,没有任何声响。
  崇明,我爱你。我又说了一次,然后我抱着衣服回家。
  我真的很想快点回家。洗个澡,听几首歌,赶几千字稿子,然后倒头大睡,然后明天就依然是春光明媚。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睁开眼睛,就发现了几缕明媚的阳光在窗帘的缝隙处探头探脑。我很开心地坐起来,然后发现我的声带有剧烈的灼热感,我发不出声音了。
  7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就正如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一样。
  车上总是有我所喜欢的人世的味道,不管是火车还是汽车,各种各样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与姿势。我喜欢坐在有着高高靠背的椅子上随着车上下颠簸,喜欢透过高大明亮的玻
  璃看外面这个繁衍生息的城市,看每个人匆匆奔走的方向,就像是在博物馆里看明亮的橱窗。
  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坐在空荡荡的大巴士上,看窗外的淡蓝色天空一点一点逝去,逐渐沉淀出一些铅灰的颜色。空气中开始布满一粒一粒白色的斑点,像是很老很老的胶片电影的画面。然后亮起车灯,亮起万家灯火,霓虹从地面升起来,在整个城市间隐隐浮动。
  北京的夜晚没有上海那么张扬,四合院透出的暖洋洋的灯火总会冲淡霓虹带来的冷漠与尖锐。
  而我讨厌地铁与飞机,地铁和飞机上的人群总是给我异常冷漠的感觉,相同的表情,空洞的眼神,而我不习惯安静的环境,我是个习惯在阳光下幸福地流汗,流完汗倒在床上幸福地抽筋的人。健康的疲倦总可以给我生活的真实感,让我不至于感觉自己是个走钢索的人,在黑色的风中摇摇欲坠。让我逃开那些幻觉,让我可以真实地踩在大地上生活。
  而春天却是个不喜欢幻觉的人。听人说过,写字的女子多是寂寞的,像是开在夜空的烟花,像是浮在水中的萤火。我收集了所有春天发过的文章,装在厚厚的档案袋里,我在那些文字中读出了她寂寞的疼痛。我不是个称职的男朋友,最起码我自己感觉不是,因为我没有像阳光一样融解春天掌纹中结冰的孤独。春天笔下的崇明是相当完美的,我觉得自己差得太远。所以我总是告诉春天我是不看书的,不看任何文章。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拿出春天写下的文字,透过字里行间看她寂寞的姿势,然后为我心爱的女子心疼。
  我是真的心疼,为我的春天,为2001年我在北京最后的日子,如果不是发生奇迹的话,春天里过完春天的生日,夏天里过完我的生日,然后我就要启程回上海了。奇迹之所以称为奇迹就在于它不是经常发生的。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北方。南方。北京。上海。
  爱可不可以投递,我可不可以飞檐走壁找到你?
  南来北往的风,南来北往的人。
  而我看见深藏在水中的离别渐渐浮出水面。
  地铁。忽明忽灭的灯。
  春天安静地靠在我的胸上,她的头发有着明媚的春天的味道,几缕头发滑进了我的衬衣领口。我们就那么站着,很平静的样子。而地铁一站一站仿佛开往永恒。
  我真的希望地铁可以开往永恒。
  而不是开往冬天。
  那样我们就可以一直这么站着,没有悲欢,没有波澜,没有南北两处的分开,没有见鬼的北京户口,我们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站到白发苍苍的样子。
  8
  我希望现在地铁可以开往永恒,那我和崇明就可以永远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势。
  我靠在崇明胸前,没有悲欢,周围的空气里是崇明身上干净的青草味道。崇明是个常常流汗的人,可他的身上永远有着青草的香味。我总会在他的味道中放下所有的悲喜,没有任何困难地安然入睡,睡得像个孩子。
  我是个喜欢地铁的人,因为地铁总能激起黑色的穿堂而过的风,我喜欢风猎猎地迎面而过的感觉,那一刹那我总会感到宿命,还有生命中所有穿行而过的无常。
  北京的晚上总有黑色而冰冷的风,我喜欢那种被风一点一点漫过皮肤的冰凉。
  就像我拉琴的时候一样。我总是站得很孤傲的样子,然后我就可以感受雪峰融化而下的春水从指尖缓缓出来。
  崇明在画图的时候总是喜欢我在他旁边拉琴,他说我的琴声可以给他带来灵感。崇明画图时的样子很认真,嘴唇紧紧抿着,眼神发亮,像一个认真做功课的小学生一样。我总是喜欢崇明脸上孩子气的表情,可是他总不承认自己像个孩子。
  夜色如水。黑黑的凉凉的,漫过我的头发手指和嘴唇。
  我忽然想到崇明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上海的冬天没有北京冷,且空气温润。但上海也会下雪,但是都是又轻又薄,低眉顺眼地在天地间飘一会儿,然后便消失不见了。崇明曾经告诉过我:上海有全中国最寂寞的雪景。我一直很想看看,寂寞的雪景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就像我掌心大片大片苍白的荒芜。
  崇明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里总是不断地对我说北京真的很冷。星期日的时候崇明总是睡在床上不肯起来,像个赖床的孩子。而我总会在他床边不断催促他起来,陪我上街。我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做个称职的闹钟。我总是将自己冰冷的手伸进崇明的被子,但崇明总会用他有力的手将我的手抓住,放在他的胸膛上面,然后继续睡觉。而这种时候,我总会清晰地听到天使在头顶扇动翅膀的声音。
  那个冬天我和崇明花很长的时间在北京的街头四处乱逛,崇明戴着我送给他的手套,而手套包住我的手,我们手拉手地呼着大团白气在零度以下的天气里从宽街走到王府井再到天安门再到美术馆,走得艰苦卓绝像长征似的。我手上总是拿着大串大串的冰糖葫芦,而崇明总是喝大杯大杯的热咖啡。他总是爱舔我的嘴唇,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的唇上结起一层薄薄的冰。而我总是爱说好冷啊好冷啊,然后崇明就会将他的羽绒外套脱下来将我裹住,而我看到崇明穿着白色毛衣抱着胳膊很冷的样子,我就不忍心了乖乖地脱下衣服还他。
  北京的雪景永远都不会是寂寞的。
  我想我一直到很老很老,老得可以退进日暮的余辉中去的时候,我也不会忘记,有个穿着白色毛衣的男人,牵着我的手,走在北京白雪皑皑的街头。
  9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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