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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对有病的犯人看病是不收钱的。监狱有医务室,一般的小毛病就在这儿看。每个大队有一个医务犯,有病要先打报告给医务犯申请,然后交到干警办公室,干警批准了就行。每个星期只有星期一看病,感冒这样可以拖的小毛病,即使星期二就打了报告,也要拖到下星期一才能去,只有发高烧或者肚子痛才能算急诊,要先报告值班干警,由干警单独带去医务室。
在里面大部分人有点小病都不去看,太浪费时间,排队就要排半天,去了以后要所有的犯人都看完了才能一块儿回来,去看也不过就是开点药,浪费半天时间划不来。只有急诊才有可能开病假,医务室开了病假出来就可以放心休息了,病假期间是没有劳役指标的。看病的申请过程也很不容易,不是你一申请就让你去看的,涉毒犯规定不给开止痛片,所以有些涉毒犯就让其他人装病去医务室,就因为这个原因,凡是申请这里痛那里痛的犯人总是得不到批准,有的女人来例假痛经很厉害,要求去看病,干警会冷言冷语地说,“痛经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么娇气别进来呀!”故此,为了不浪费自己的劳役时间,也不愿看干警的脸色,不是非看不可的病就不去看了。
在里面所有的行为都必须是很规范的,无论干什么都要报告,即使是上厕所这样的事情,如果干警找谈心,在干警办公室门口就要报告,坐下要报告,说话要报告,都要得到干警的同意后才行。在任何地方,走廊或是去工厂间的路上只要遇上干警就必须停步,要等干警走过去以后才可以起步。。。。。。因为有太多的规定,而犯人长年在这样的规定中生活,很多行为都养成了习惯。
曾经有个干警给我们讲过一个长刑期大队的笑话,可这是真事儿,有个长刑犯在监狱里十几年,达到探家条件后干警给她报了材料,监狱批准她探家3天。回去后她根本不能适应,家里人给她开了宾馆,她看到穿制服的保安竟然下意识地停在原地,让别人过去。干警说这事的时侯神情也是很悲哀的。
也就是为了犯人能在出监前改掉一些习惯,监狱会把三个月后即将出狱的人调到专门的一个近期大队,这里的环境很宽松,和干警讲话可以很随便,走路遇上干警也不必报告,每天只要干半天活,电视白天也可以看。。。。。。主要是让回归的犯人和社会接轨,不至于把监狱里养成的习惯带出去。
从近期大队的铁窗前可以看到外面的大门,越是临近出狱,心情越是混乱。在里面这么多年,虽然很苦很累,但人已经麻木了,每天都是在重复昨天,根本不需要动脑筋,也没那么多时间让你去动脑筋。可现在有足够的时间想事儿。即将要踏入的那个世界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以后将怎样面队亲人朋友的眼光?回归社会后能重新开始吗?
每个人都是在即将回归的兴奋和面对未来的迷茫中矛盾着、幻想着。
出狱的日子终于在焦急的等待中来临了。这一天,开封后就可以穿上自己的衣服,在洗漱室会有许多的同犯前来祝贺,互相说着勉励的话。8点一到,干警就在走廊里叫名字了,和所有的人打过最后一次招呼,就算是彻底离开这个监区了。来到干警的办公室,把所有要带出去的物品交给她检查,大部分出狱的人是不带东西的,她们离开前都把东西送给了近期的其他人,也有一些迷信的人要带一个杯子出去,是把自己的一“辈子”带出去的意思,只有那些家里很贫困的人会把自己的生活用品带出监狱。我只带了几本书,干警也检查了好一阵子,每本书都很仔细地翻过,主要是看有没有替别的犯人带什么电话、纸条的。干警的动作慢条斯理,叶桑榆倒也不着急。检查完了带出监的物品,然后脱光衣服,干警把衣服的边边角角都捏一遍,确信没问题了,你也就可以走了。
这么多年了,叶桑榆早已习惯在别人的目光中苟且偷生的活着。现在就算是让她裸奔,她估计都不会脸红,更何况只是让一个干警看自己的身体。
从监区到大铁门要经过一个操场,她出狱的这天天气非常的好,操场很空旷,她和带她出监的队长并肩走着。在这之前每一个出狱的人都被别的犯人叮嘱过,出去的时候一直往前走,千万别回头。叶桑榆是个不迷信的人,在走近第一道铁门前,她忍不住回了头。这个消耗了自己五年青春的地方,洒下了无数汗水的地方,带给她屈辱,也让她成长。。。。。。现在,终于要和她永别了。
第33章 前尘往事莫要再记~~~
肩膀痛,腿痛,头昏沉沉的,就连喉咙都干干的。叶桑榆一觉醒来,浑身如同泡在水里的死鱼一样,有人说这是梦靥,即传说中的鬼压床。
她从不相信这世上有鬼,倘若真的有灵魂在世这一说,为什么坏人没有报应?为什么好人不长命?为什么她从没有见过白朗?她想起东择说的,假如魏裳真的是死于药物,那么肯定不会是白朗干的。
没有人抢劫还来得及下毒的。她想到白朗死的那天说过,魏裳是自己倒下去的。
混乱间白朗肯定以为是自己的错手才会杀了人。而且她亲眼所见,魏裳的死状太过离奇,如果真的是推搡间被白朗失手杀害,怎么会一滴血都没有,怎么会安静得好像睡着了一样。
这一切未免太过诡异了!
越想到后来,她的头越痛,心里面却又按耐不住的喜悦和激动。白朗不是杀人凶手!
叶桑榆的手指颤抖,连水杯险些都拿不住。欣喜过后,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摆到了她的面前:如果凶手不是白朗,那么是谁?
会是叶靖瑶吗?白朗爱她,更何况她还怀着孩子,如果白朗为了保护她,顶罪也不是不可能。可是还是同样的疑点,他们两个不过是学生,哪里来的毒药?没有人抢劫还来得及下毒的。所以,应该不是靖瑶。
难道真如东择所说,是东家的人做的?她对于有钱人家的事情并不了解,魏裳是东隅爷爷,也就是东择父亲的外室,假使东隅的父母为了家产而害魏裳,这样的动机是完全成立的。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了为什么东隅会说谎。
想到这儿,桑榆的心如针刺般,伤心只剩半点,余下的全是怨恨。
可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白朗和靖瑶恰好那天就选择了魏裳的家,这不会是一种巧合吧,概率未免太低。那天她太过焦急,根本没有注意到东隅的表情,她是不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如果东择的话是真的,那么这一切大概就是场阴谋。
她此刻只想知道,她在这场阴谋中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意料之中的替罪羊,还是意料之外的目击者?东隅呢,他又知道多少,他是推波助澜的棋子,还是蓦然闯入的路人?
原本出狱之后,她已经认命了,想要和过去一刀两断,重新开始,可是没想要前尘往事还是找上了她。如果昨天东择没有告诉她,也许她仍然可以安稳的做她的角色扮演者。可是不行,现在她知道了,她做不到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闭上眼仿佛都能看到白朗倒在血泊中的样子,苦苦挣扎,直到无力动弹,
桑榆,桑榆,熟悉的声音每夜都在耳边呼唤,她拼命想要拉住的却总也拉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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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后,这座城市的一角却才是开始喧嚣。坐落在S市最繁华地带的pub,已经更名为“锦瑟”的午夜长廊像是最魅惑的舞女一般,躲在黑暗中姿态妖娆,妩媚众生。十年前,人人都知道苏荷。十年后,苏荷消失在人们视线中时,容夏和她的“锦瑟”又一次繁华了这座城市。
口口相传,“锦瑟”的女老板年纪轻轻却风华绝代,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勾起了无数男人的垂涎,但真正敢打主意的却没有几个。谁也不明白前几日本市一家刚上市的公司新贵,为什么一夜之间就在这个城市销声匿迹,而那个号称要在七日之内夺得“锦瑟”老板娘芳心的二世祖,第二天就被整个家族勒令从此以后不准踏出家门。
后来人们渐渐明白,你可以在这个酒吧发疯撒泼,可你不能够打老板娘的主意;你可以多看老板娘几眼,可是别的心思趁早自己收在肚子里;你可以默默爱慕,但倘若说出来便死于葬身之地了。
“锦瑟”背后的不是黑社会,因为黑社会的做事手段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也不会如此的杀人不见血。甚至连叶桑榆也不明白容夏是如何认识委先生的。
叶桑榆并不知道委先生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容夏不说,她也不问,她明白有些事不该她知道。但她唯一知道的是这个“委先生”的背景不会比东家浅,因为偶然一次叶桑榆不小心提了下东隅,他也不过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似乎不甚放在眼里。桑榆见到委先生的次数不过寥寥,他和容夏不是情侣,也非夫妻,用容夏的话来说,只不过是可取所需的男女关系。
桑榆的眼睛在整个酒吧转了一圈,吧台处坐着一个穿玫红色上衣的女人,抽烟的姿势熟练动人,周围已经有好几双眼睛在她的身上打转,桑榆乍一看以为是容夏,可是走近了才发现不是。
刚刚被酒吧的灯光误导了,这个女人的头发没有染过,只是被酒吧的灯光渲染成了她误会的红色,和那个有着酒红微卷短发的容夏想比,她们除了背影相似,简直是天壤之别。
真正的美女是各有特色的。这句话叶桑榆到今天才算真正明白。容夏最美的就是一双眼睛,勾魂夺魄,而面前的这个美女眼神慵懒,一颦一笑好不动人。也难怪桑榆会误会她是容夏,要知道过去在“锦瑟”能引得这么多人注视的也就只有那位神秘的老板娘了。
“桑榆姐。”一个熟识的酒保正巧从她身边经过,见到是她,猜她一定是来找容夏的。
桑榆朝他笑了笑,“你们老板呢?”
“今天没来,昨晚喝多了,估计这会儿还没醒呢。”酒保还要招呼客人,说完就赶紧走了。
寻人未果,桑榆索性自己拿了杯鸡尾酒做到一个小角落里静静的坐着,期间也有几个长相不错的男人上前搭讪,她也不直接拒绝,晃晃手中的紫红色液体,莞尔道:“I am a female rade。”看到接连几人落荒而逃的背影,她的心情突然大好,掏出手机,按了按最上面的一个号码,不等对方说话,已经率先开口,“我答应你。”
她说完自己想说的,就挂了电话。她不想给自己后悔的机会。
第34章 一座城,两个人~~
一个城市该有多大。
两个相识的人哪怕是擦肩而过都不曾有。有时候也许如此无缘也算是一种有缘。偏偏有些不甚相熟的人出去买个菜、逛个超市,都能巧遇,而又偏偏,两个曾经有过刻骨铭心回忆的人,几个年头,都不曾出现在同一幅画面、同一个镜头里。
回忆不是过去,回忆是间隔在现在与过去之间的一层稀薄雾气。我们只能看着那边的人动作模糊的走来走去,却再也不能穿过去了。
其实叶桑榆想起东隅的时候并不多,就算偶尔想到,率先映入眼帘的却是血流了一地的白朗。她没有特意去想,也没有特意不去想,有时候半梦半醒间,她仍然会被男孩嘴唇的颤抖温暖。
容夏说,真正爱一个人,你想到他的名字总会忍不住骂脏话。
桑榆问她,现在开心吗。
她也只是笑笑。
她大多时候都是笑笑,笑得寂寥无边。她是风情万种的女人,只消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就有无数男人趋之若鹜,可她还是寂寞。纵然手边太多东西唾手可得,但皆不能填满一个人的灵魂。容夏笑称,自己是没有心的女人。
叶桑榆从来都不知道在她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她不说,桑榆自然也不好多问。外人看来,她们是再好不过的朋友。可是究竟心有多远,只有桑榆知道。她们是一起共患难过的人,纵然没有追问过彼此的过去,但有着惺惺相惜的岁月。叶桑榆永远不会忘记她出狱的那天,其实早猜到了不会有人来接她,所以当看到门口撑着一把太阳伞施施然站着的容夏时,吃惊之余,只剩感动。
“这太阳真大。”她笑,然后桑榆也笑。白色的雪佛兰,桑榆自是知道她过得相当不错。
百草堂的工作也是容夏帮她找的。容夏和司徒镜有什么渊源她不知道,感觉大多数还是因为委先生的缘故。司徒镜是个极其爽快的人,看了她两三眼,就拍案让她第二天来上班。不过是做戏,不辛苦,酬劳还多,她也没什么做不惯的。
清高是什么,清高不过是一切优渥的人才争得起的骨气。
不是没有人趁机揩油,大伸咸猪手的。可她们只能暗地里皱皱眉,抬起头的时候还是要笑,如司徒镜所言,替人打工的都一样,金领和坐台小姐没什么区别,不过一个是卖脑,一个是卖身。运气好的家人养着你,供着你读书成材;运气背点的,卖了尊严养家人,泣血泣泪泣人生。
谁都不能一开始就选择好自己的出身、未来和今后要走的路。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后悔药,后悔都是顺着眼泪蒸发的。洗洗脸,第二天你还是要上班。第一种班,你被人仰望;第二种班,你被人践踏。无所谓谁瞧不起谁,自己看得起自己就行,你又不是替别人活的。
别人再好,关我什么事。我再不好,关别人什么事。
每日扮演者别人的角色,渐渐的叶桑榆也分不清自己是谁,又或不是谁。她冠的姓是白,每次接的单子用的名字都不一样。白芨、白芍、白术、白芷、白蔹。。。。。。她只是逼着自己不能忘记白朗。而东隅的名字被压在心底太久太久,她几乎快要忘记了。
就在昨天,她心情很好的时候,她答应了东择。所以此刻,她出现在了东企大楼的门口。东家的行当是商业街和商铺,东择昨晚告诉她,今天东隅会出去巡视几个商业广场,晚上七点会回公司。她现在等的,不过是一个巧遇的机会。不知道东隅如果知道今时今日她愿意在他的身上费这样的心思,会作何感想?
她装作在打电话,走得急匆匆的,目光从眼角散出去,瞄到不远处的他恰好也正低着头赶路。“嘭”的一声相撞,皮包被甩的老远,她整个人也被撞坐在地上。抬起头正好对上东隅的视线,看着他从最初的不敢相信到迷离再到隐忍的复杂。他们就这么僵硬的对峙,时光仿佛隔了几年的镜头,一下子被拉到眼前。
东隅瘦了很多,不再是印象中刚愎自负的大男孩。他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多了气质,没了青涩。明明是同样的人,同一张脸,却觉得隔了好远,仿佛不是记忆里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
这是个可笑的念头。叶桑榆暗笑自己什么时候竟然变得这么伤春悲秋了,不管再怎么变,眼前的人是她此刻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桑榆。。。。。。叶桑榆。”他无意识的喃喃自语,他没想过有一天她真的会再出现在他面前,甚至于那一晚在家门口,他几乎以为是自己花了眼。
她朝他微微一笑:“你认错人了。”收拾好东西就准备走。她了解他,知道他一定不会任她从自己面前就这么离开。多可悲,当初的了解竟成了今日最锋利的武器。
东隅果然拉住了她的右手,靠得那么近,逼得她与他直视,“我不会相信。”
他说的认真,一字一顿。桑榆没来由的,拔腿就想跑。为什么东择口中那样简单的事她偏偏做不到?她此时想着的就是放弃,不管过去发生的事是阴谋也好,是不幸也罢,她不想再追究了。人死不能复生,就算现在他们真的将罪魁祸首绳之于法了,那她就会开心吗?她不知道,什么都不愿再去想,也许她今天出现在这里,自始至终就是个错误!
可是东隅显然不想放过她,眼中的热切令她觉得滚烫,他就那样抱着她,待她仿佛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两臂间的力气大得出奇。然而却是这样的温暖让她觉得想哭。她很想问他,究竟这一切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因为桑榆清清楚楚的看到东隅的眼中除了痛苦,还有内疚。
“对不起,桑榆,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我会补偿你,你别再走了好不好。”
叶桑榆听到他的话,蓦然清醒过来。
她曾经偷偷的跑去找过叶靖瑶。她已经是东家旗下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那不会是巧合。叶靖瑶孑然一身,那个孩子终究没有能够活在这个世上。桑榆当时感觉到的只有被欺骗的酸楚和不甘心。是她太笨,竟然会相信叶靖瑶对白朗是真心的,竟然以为她真的会留住那个孩子。白朗临死前嘱咐过她,好好照顾靖瑶和孩子,可白朗不知道的是,叶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