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b3287/
……
第一章 臭要饭的
天亮了,阳光照进破庙。
洪琪睁开惺忪的睡眼,盘算着今天该去哪条街上讨点饭食来吃。
附近几条街上的百姓都已经认得他了——一个有手有脚、不傻不楞的小青年,成天不做正事,端着一个生了锈的破碗,要么惨兮兮地蹲在街头,要么可怜巴巴地上门讨食吃。
起初,大家都觉的他身世可怜,无缘无故赶上天灾,跟家里人走散了,一个人流落在无双城,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在身边,有时自家饭做的多了,也会往他那个破碗里扔两个馍馍。
时间久了,人们发现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病,叫懒病。
衙门里的张仵作喊他帮忙抬尸体,他不去,说是怕死人。
淳朴的秦老爹愿分他一半工钱,三更两人一起去帮人拉粪,他不干,说是怕屎臭。
街尾的张家小伙子娶亲,请他凑数抬花轿,有工钱还有喜钱拿,他不干,说是打小力气小,抬不动这大花轿。
久而久之,除了跟他一样的乞丐,再也没有人肯理睬他了。
别说大人了,连七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冲他仍石子儿,喊他臭要饭的,就差没一脚踹上去了。
可是,除了要饭,他是真的不懂别的谋生技能。
作为一个名校毕业的机械博士,每天要么就是在实验室里做研究,要么就是跑到厂房里拆、组机器,到了几乎寻不到先进科技的古代,他几乎一无是处。
想到这里,洪琪就觉的一肚子委屈无处说。
除了这具脏兮兮的男儿身,他的内心其实还是一个女孩子。
他已经一个月没洗澡了,幸好,他这几天受了凉,有点感冒,鼻子有点塞塞的,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薰的都是别人。
有时甚至想,如果他一觉醒来,能换回女儿身该多好。
他要饭的时候打听过,这附近有一家特别有名望的青楼,叫六朝楼。
听说清白的姑娘被逼接客前,都有老妈子伺候着,先给洗干净身子,洗得白白润润的。
唉,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中二少女时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总幻想着有一天她洪琪也能穿越一回。
穿越到古代,随便哪一个朝代,以她有限的历史知识,各个朝代的皇帝、下一任继承者还是记住几个的。
跟对老大,背靠大树,疯狂敛财,成为巨富,顺道拐带几个倾国倾城的大帅哥,这就是她的终极梦想呀。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她人是穿越了,却穿越成了一个男孩子。
男儿身、女儿心也就罢了,不幸的是,当他问一个路人,“这是哪个朝代”的时候,路人一脸懵逼地摇摇头,表示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他仍不死心,继续问:“你们……咱们皇帝叫什么?”
“什么是皇帝?”
“呃,咱们太子叫什么?”
“太子是什么?”
“唉,唉,唉,原来是个傻子……”
路人被他搞烦了,捶开他的脏手,大声吼叫起来:“臭要饭的!哪里来的?可烦死我了!居然说我是傻子?你才是臭傻子!”
说完,暴捶了洪琪一通。
洪琪夺命地奔回他的老窝——破草庙,大哭了三天三夜。
第二章 谁家姑娘
“你好吵呀!”
第三天早上,乱草堆钻出来一个老人,这可把洪琪吓了一跳。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这间破草庙只有他一个人。
他以为,只有他这种又穷又懒的人,才肯住进这间又破又冷的关公庙里。
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溜进来的呢?
洪琪大着胆子靠近他,那人很配合地睁开双眼,拨开一脸杂草,想让他个看清楚。
洪琪看完摇摇头,说:“不认识。”
“什么?你不是无双城的人?你是谁?”那人一把抓起洪琪的手,又放下,眉头紧皱着说:“你的命格很奇特呀……”
无双城?无双城是什么朝代,这名字怎么这么武侠?
完了!难道穿越到了平行空间?
这时,老人又开口了,他在说:“我饿……”
“我……我也很饿。”洪琪忍不住附和。
他看了一眼这个跟他同命相怜的老人家,猛地发现,他的眼珠子根本不会动,甚至……看不见。
这个人……比自己可怜百倍!
怜悯之心油然而起,洪琪鼻子一酸,拍着胸口说:“我……我这就出去要饭,你……你等着!”
他费力地推开那扇冻僵了的大木门,一阵风夹杂着雪吹了进来,他忙闪到外边去,把门关好,生怕冻坏了里面那位瞎了眼的老伯。
昨个儿半夜下起了雪,天地苍茫一片,寒风扑面,吹红了鼻子,手冷,脚冷,不由地感叹:
破庙再破,总算也是个屋子。
屋子里冷,屋子外只有更冷。
他在十字路口蹲了大半个时辰,也不见有人来,心想着,许是天寒地冷,大家都不愿出门吧?
于是乎,他站起了身,挨家挨户地敲门。
这是他最不情缘的乞讨方式。
你想啊,听到敲门声,主人第一反应是什么?当然是“有朋自远方来”,开门一看,是个臭要饭的,该是多么扫兴!
心情降到了冰点,还会给你好脸色看吗?
但是今天,为了那个比他还要可怜百倍的老伯,他忍了!
但是,他还是太单纯了,一个刚毕业的女博士,还没开始真正接触社会,还不懂那许许多多、弯弯绕绕的人情世故。
他来到无双城这么久,白天里除了要饭就没有别的活动,晚上也没听谁说他从那间破草庙里钻出来做坏事。
他不是个坏人,所以没人赶他走。
他是个懒人,所以也不讨人喜欢。
无双城的百姓们勤劳又勇敢,越看他越碍眼,这么一个四肢健全的年轻人,好好的正经人不做,偏要来做一个不体面的臭要饭的?
他敲门的路数,无双城的百姓们早就摸透了。
天冷地寒的,谁也不来给他开门。
“小兄弟,帮我个忙呗?”
正当洪琪心灰意冷之时,耳畔传来了一阵香酥入骨的问话,他抬头一看,竟是个美貌女子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姐姐您说。”
这一刻,即便为她赴汤蹈火,洪琪也心甘情愿。
起码汤是热的,火是热的。
“帮我把这几个热包子吃了吧。”
姑娘搁下一个精巧的食笼,转身,又回到了轿子上。
起轿,带走一阵香风。
洪琪看得失了神。
这么好心肠的姑娘,一定会有福报。
但,这是谁家的姑娘呢?
第三章 卖萌小龟
瞎眼老伯接过洪琪讨回来的热包子,一口吞了一个,看来是真的饿极了。
连吃了三个包子以后,老伯就不吃了,把食笼丢还给洪琪,咂咂嘴,说:“饱了!”
食笼是双层,每层五个肉包子,老伯吃了三个,还剩七个。
洪琪人瘦胃小,吃不了这么多,这天寒地冻的,搁到晚上,包子非变成了石头不可。
他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美好的食物白白浪费掉,于是劝道:“您就再多吃两个吧,天儿怪冷的……”
老伯却只当他是个有善心的好孩子,于是说:“孩子呀,你不懂,我老人家已经一个月没吃东西了,你这三个包子,可是救了我的命。”
“一、一个月没吃东西了?”洪琪只当他是饿昏了头。
“你知道为什么吗?”老伯幽幽地问。
洪琪当然不知道,摆出一副学生模样,侧耳倾听。
听说古代有些异人懂得秘门法术,长久修习,可得长生不死之道,甚至破碎虚空,羽化登仙。
想想都超兴奋呢,洪琪看着这个脏了一个月没洗脸的老伯,越看越像一个世外高人。
“吁——!”老伯右手蜷起,模仿某种声乐吹了口气,只见破草庙里半天没动静,他大骂道:“金坚?给我滚出来!”
金坚?是个什么鬼名字,难道这间破草庙里还有第三个人?
洪琪瞬间觉的浑身发冷,他住了这么久,也没发现,如果对方想要他性命,完全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见一只巴掌大小的小龟钻了出来,慢慢地爬入眼帘。
被老伯一通吼,受到了惊吓,立时四脚朝天,似在撒娇卖萌。
那龟壳看来弹性异常之好,那小龟连翻了两次,突地从地上弹起,稳稳地落在了老伯的掌心里。
他看着瞧愣了的洪琪,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生,你晓得这世界上哪个物种寿命最长吗?”
洪琪盯着这只鬼头鬼脑的小龟,脱口而出:“千年王八万年龟。”
“说的好!”老伯嘴角微笑,似在赞许,把那只名叫金坚的小龟递给洪琪。
洪琪忐忑地接过,手掌哆哆嗦嗦,生怕被它咬到了肉肉。
只听这老伯又说:“金坚呢,它已经活了两百岁了,据我那个老朋友说,等把它养到五百岁的时候,它就能说人话。”
洪琪在心里嘀咕,这老伯也忒容易被人洗脑了吧,慢说五百岁,就算三百岁,看这老伯的年纪,怕是也很活到吧,金坚到底能不能跨越物种界限,开口说人话,从一开始,就是个死无对证的诡命题。
他口中的那个“老朋友”,怕是个大忽悠吧。
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怕这老伯的话也没几分可信度。
他之前说,他一个月没吃过饭了,怕是也在说胡话吧。
幸好,老伯眼盲,看不到洪琪此刻上下翻转的黑眼球。
他还在耐心说着:“金坚比我强,他在他的壳子里,一年不吃不喝都不成问题,我养了它三十年,瞎眼的那天才悟出来,为什么龟比人长寿。”
“为什么?”洪琪双手捧着这只长寿小龟,生怕它一个调皮,翻了出去。
“因为它不动,不动就不会耗损体力,长久不动的人,就像南山寺里的那些大和尚,老的慢。”
“呃……”
“小兄弟啊,你救了我一命,就是我的大恩人,等我恢复了体力,咱们回家去,我把我研究出来的那套顶顶厉害的内功传给你,好不好?”
“内功……什么内功?”
“龟息功。”
第四章 掌纹的秘密
洪琪吃完包子,倒头就睡。
不晓得过了多久,她睁眼醒来的时候,老伯已恢复了大半体力,说:“我们可以走了。”
“我们?我也要跟你回家吗?”洪琪瞪大了眼睛,不知前方是福是祸。
“是啊,”老伯右手一抛,把金坚丢到了地上去,说:“不跟我回家,我怎么传你功夫?”
洪琪忽然想到了老伯双目失明这个事实,他年纪这样大,这一路走来,怕是吃了不少苦头。
看样子,跟他回家,其实就是送他回家吧。
得,人家都尊称他一声“救命恩人”了,那就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吧。
古语怎么说来着,舍得一身剐,敢把老伯送回家。
他在这个未知时空里举目无亲,即将暂别破草庙了,没有一个可以告别的人。
想起本科毕业那年,即将分别,各安他乡,宿舍里六个姐妹抱头痛哭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谁都不舍的放开其他人的手,同睡四年之谊,在那一刻真正升华。
此刻,他又想哭了,姐妹们联系不到他,会不会想他呢?而父母跟哥哥,他们又该怎么办……
他想哭,却又不能真正哭出来,他已经不是女儿身了,怎么还能随意流鼻涕、抹泪花呢?
古语云,男儿有泪不轻弹,他堂堂……五尺之躯,就辛苦送老伯一趟吧!
那瞎眼老伯见他半天没动静,问道:“小兄弟?”
洪琪回过神来,忙答道:“在……在,现在就要走吗?”
“唔,”老伯长舒了口气,道:“还以为你嫌弃我骨头老,走得慢,路上要挨风受寒,舍我而去了呢。”
老伯的语气里满是凄惶,他这个年纪,怎么会独自在外,生生饿了一个月,儿女们都不孝顺吗?
洪琪看看金坚,金坚冲他点点头,示意:你猜对了!
这只除了会晃着脑袋卖萌的小龟,竟然如此通灵?不由地心生敬意。
心说:此龟不可小瞧。
这时,老伯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摸索着去找他的鬼头拐杖。
洪琪见状,忙上手搀扶,怕他磕坏了,没钱去医治。
“咦?”
这一次,洪琪的掌心完全被老伯触碰到,他发出了一声不符合年纪的怪叫。
他反手抓住了洪琪的手腕,另一只手开始细细摸索,与此同时,眉头愈皱愈紧。
这力气,真的是有点大啊,哪里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
洪琪吃痛惨叫:“放……放开我……”
“你……你的掌纹怎么这么奇怪?”
他知洪琪是真的全无内力,这才放开了手,神情凝重,心事重重,他道:
“盼你将来,永记今日相交之意,不会与我为敌。”
“与你为敌,为什么呀?好端端的。”
眼前的老伯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从落魄不堪,变的仙风道骨。
洪琪努力眨了眨眼睛,确定,人还是那个人,但说话的气势陡然增加了十倍,颇有一代宗师的风范。
“我本想收你做我的关门弟子,此事看来,是我狂妄了。”
“你究竟在说什么……”
“不出一年的时间,在江湖之中,你会拥有一股自己的势力,而你,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这个江湖的老大!”
“我……”
第五章 江半仙
洪琪不晓得这瞎眼老伯在发什么神经,竟然说他未来会是江湖一哥。
这联想能力可真是突破天际了,这老伯,莫不是一个疯子吧?
本来打定要送这位可怜的老伯跟他那只可爱的小金坚回家,天冷地寒,都阻挡不住他一颗要做好人好事的心。
此刻,洪琪动摇了。
他正要推脱说身体不适,不方便远行,谁料这老伯又开口了。
只听他说:“唉,本来不想告诉你的,未来的事,未来再说,但看你衣衫褴褛,没个人样,终日以讨饭为生,长此下去,多金贵的霸王气也经不起这般糟蹋呀,唉。”
听到“衣衫褴褛,没个人样”的时候,洪琪就想开骂了。
这老伯,活了这大把年纪,到底会不会说话?!怪不得不讨儿女们的喜欢。
又转念一想,他这双眼睛不是看不见吗,怎么知道他“衣衫褴褛,没个人样”,于是问:“咳,你的眼睛……你的眼睛……”
洪琪嘟囔了半天,这话还真问不出口,遂放弃。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同桌曾经给他出了一个选a还是选b的问题。
“眼瞎还是耳聋,你选哪一个?”
“呜……,这么变态的问题,才不要选!”
“选一个啦,万一……万一上帝让你选,你也不选吗?”
“我选择耳聋,我不要听到你讲话了啦。”
“耳聋?嗯……跟我选的一样。”
回想起来,如果她当时没那么抗拒,认真选一次的话,还是会选耳聋。
毕竟嘛,耳朵听不见,还可以用文字交流,只要不去大马路上瞎晃悠,保命还是没问题的。
眼瞎的话,活着就太困难了,非眼瞎不可的话,他宁愿选择死掉。
想到这里,再看看可怜的瞎眼老伯,心中涌起了无限悲悯之情。
老伯听她嘟囔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于是道:“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洪琪果然就说了:“你能看见我?”
老伯摇摇头,说:“不是我,是金坚。”
“我的眼睛看不见,但金坚就是我的眼睛。”
“我与金坚心灵感应,它能看到的一切,我也能看到。”
法器!
洪琪脑袋里立刻蹦出了这两个字儿。
唉,可怜的金坚,这么小小一只,这么萌,又这么乖,自从碰上了老伯,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明明是只龟,却被老伯当成了导盲犬来使用,完全没有了自己的人生。
人在江湖,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终日靠讨饭为生,饱一顿,饿一顿,生存权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这老伯说他是未来的江湖一哥,这话他起初不信,过后回味,心里居然有了点小期待呢。
不如,江湖上闯一闯?
瞎眼老伯摸到了他的鬼头拐杖,道:“走吧,我家离这儿不远,就在江家巷,走个三天三夜,估计能赶到。”
“三天……还有三夜?”洪琪掰出了六个手指头,道:“也不是很远嘛,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担心会不会在半路上冻死、饿死。”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仇家派来杀我的人。”
“你……究竟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