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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月星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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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好烦恼!自己虽然不怕,但是如果总是处在被追杀之中,也很是麻烦。

    “大侠,那个傻大个说,是一个女人让他们来的!”

    “嗯。”五个浑人应该不会说谎,只是自己对女人一向谦谨守礼,无愧于心,实在想不透为何会被女人追杀……

    “大侠,您是不是偷人家的老婆了?”然后又抛弃了她,所以这个女人才会雇凶杀人,连累老子跟他一起受累!

    “嗯。”枫雪色一边飞驰,一边思考,一边顺口回答,猛然醒悟不对,“呸”了一声。

    “哈哈!”

    枫雪色很想在他屁股上踢几脚。最近自己可能对他太和善了,所以这家伙才敢放肆起来……

    在朱灰灰胡说八道之中,枫雪色只觉胸口发闷,也不知道是伤势未愈,还是被这混蛋家伙气的!

    山路虽然崎岖,但在枫雪色的轻功疾掠中,仍然一点点缩短,天亮的时候,终于来到破碑山脚。

    回望山巅,太阳已露出一线镶金的红边,新的早晨终于来临了。

《江湖天很晴》 第二部分 《江湖天很晴》 十一(2)

    破碑山下十里处,便是官道。

    这条官道是联结塞北、西边、东域、中州和江南四省九府三十六县的枢纽。自官道往东行,是琛州、松州;往西是九郡、同州、石头关;往南是黎阳、苏溪;往北是燕云和参定。

    官道之旁的披风坡,有家仙云老店,店里的仙云桂酿和冻顶乌龙香飘十里,堪称一绝。即使是再急于赶路的人,路过仙云老店也会停下脚步,进店坐上一坐,好酒的带走三分豪气,爱茶者偷得三分风雅。

    枫雪色坐在窗前,慢慢地品着仙云的极品冻顶乌龙。他提着朱灰灰疾驰一路,也被他连篇的废话气了一路,最后恼将上来,不得不把剑压在这家伙的脖子上,才强行让他闭上了嘴。一夜的用智用力,他虽外表看不出疲态,但胸背上的伤处却隐隐地痛。

    朱灰灰看着大爷桌上摆的四色菜肴,也不眼馋,照老规矩,跟伙计要了一碗米粥一个馒头、几条咸菜,先啃了一口馒头,然后抱着碗准备去自己的专用座位——门槛上。

    枫雪色看看他,道:“你过来!”

    “是!”朱灰灰捧着碗跑过来,“大侠您有什么吩咐?”

    枫雪色本想命他坐在对面,与自己同桌而食,可是见到那张脏脸和那双黑爪子,又觉得胃里堵得慌,长出了一口气,指着桌上的菜道:“喜欢什么,就端到那边桌上去吃。”天天蹲在门槛上吃咸菜,装可怜给谁看啊!

    朱灰灰有点不敢相信:“啊?”大爷怎么突然对自己好起来了?别是另有阴谋吧?

    枫雪色看到他狐疑的眼神,有点不耐烦起来:“啊什么啊?不吃就滚去那边,别站在这里碍我的眼!”

    朱灰灰犹豫了一下:“我……我端走什么菜都可以?”

    “嗯。”以后少再摆出一副被虐待的样子来毁坏我的大侠声誉!

    啊哈!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嘿!一定是昨天晚上那只烤鸡起的作用,山鸡啊山鸡,你用你的一条命,换来老子的待遇提升,死得也不冤枉了……

    生怕手脚慢了大爷反悔,朱灰灰端起青瓜虾仁、莲枣肉方和葱香鲟鱼脯,直接拿走——哼哼!他瞄这三个菜可不止一会儿半会儿了!

    枫雪色看看桌上仅余的一盘芦笋石耳,再次为自己的好心感到后悔。

    朱灰灰假装没看见,埋头开吃。唔,虾仁好吃,青瓜丢掉,肉方好吃,莲枣丢掉,鱼脯好吃,葱段丢掉……

    他本来也没有什么吃相,又被枫雪色苛刻对待啃了多日的咸菜,嘴里早就淡出鸟来,这一次终于吃开心了,一边在盘子里挑挑拣拣,一边把不爱吃的丢到地上去。

    这个德性简直让枫雪色不忍睹视,他唤过小二,把薄纱屏风移过来,遮在自己前面,眼不见心不烦。

    便在这时,仙云老店外的官道上,传来马挂鸾铃的声音。

    那铃声清脆如琅、叮咚如乐,听来十分悦耳,浑不似普通铜铃单调拙厚。

    枫雪色和朱灰灰同时抬头看去,只见一辆马车,正沿着官道,缓缓地驰过来。

    那辆马车很宽大,以蓝白色为主,观之甚是素雅,拉车的是四匹青马,油光水滑,非常强健,领头的一匹颈上挂着碗口大的白玉铃铛,那好听的铃声,正是这玉铃发出的。

    马车停在仙云老店的门前,赶车的老者简朴青衣,背挂竹笠,一双执鞭的手虽然有些老人斑,但非常灵活有力,颏下一把山羊须,整个人很有精神,看上去像管家多过像赶车的杂役。

    车停稳,早有伙计迎了上去,殷勤地接马鞭准备伺候。

    那老者手臂一挡,那伙计还没碰到他的身体,便被震得后退十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喀嚓”一声,臂骨脱臼。那伙计疼得满头大汗,连连哀呼。

《江湖天很晴》 第二部分 《江湖天很晴》 十一(3)

    枫雪色的秀眉轻轻一扬。

    便在这时,车中传来一个声音:“冯伯,您老人家又伤人了!”声音柔嫩,微带嗔意,好听至极。

    那个冯伯躬身道:“无心之伤,老奴这就替他接上。”

    马车上又有一个清脆的声音笑道:“您老人家粗手笨脚,不接还好,一接只怕要把人家的手臂捏断了,还是我来吧。”

    马车上蓝帘一挑,一个相貌甜美的少女探出头来,利落地跳下马车,一身粉色的衫子,却是丫环打扮。

    那美貌丫环来到伙计跟前,笑道:“你一个大男人,断了胳膊怕什么?哭成这个样子,很让人笑话的!”倏然伸掌,在伙计的臂上一拖一扭,“喀”的一声,伙计的手臂复归原位。

    然后她便不再理睬伙计,径直走到马车前,笑道:“小姐,到琛州城还有一段路,咱们就在这里打个尖,奴婢扶您下车!”

    那个好听的声音轻轻地“嗯”了一声,从蓝色的帘侧,伸出一只秀气美丽的手,肌肤嫩白如玉,手指若春葱,皓腕上戴着一只羊脂玉镯,但那只纤弱的手腕,却似乎连这只镯子的重量都禁受不起。

    粉衣丫头轻抬手臂,那只美丽的手轻轻搭在她的手腕上。然后,车帘被另一个穿着淡绿色衣服的漂亮丫环徐徐挑开,一个年轻的女子款款走下车子。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看到她的第一印象,是她的皮肤非常白,不是那种健康少女白里透红的肌理,而是那种略带病态的苍白,一头乌发在肌肤映衬下,愈加黑如鸦翅。她眉如远山,眼若秋水,嘴唇的颜色却极淡,只是略带一点粉色。

    这女子的相貌也许不是绝顶的美艳,但举手投足间风韵雅致,天然有一种高贵的气质,显然出身不凡。

    朱灰灰一直伸长脖子在看,他素来顽劣,平日常在大街上调戏女人,上到六七十岁的老大妈老奶奶,下到两三岁的小丫头片子,各个年龄段的都曾染指,可是面前这个女子,那种弱质纤纤的感觉,竟然令他这个小色狼都起不了非礼之心。他只是不怀好意地想,这女的长得真白啊,好像身体里的血都让人吸干了,嘿,跟装蒜大爷差不多是一对,白到家了!

    青衣老者自去料理车马,两个丫环扶着那女人慢慢地走进店里。

    啧!啧!上次看到一个知府家的姑娘也是这样,明明五大三粗的,还假装让两个丫头搀着装娇弱,走起来一步三摇,差点把丫环累死——这女的也有两个丫环搀扶着,那至少也得是知府家的女儿吧?

    粉衫丫环进得店来,一眼便看到角落里那个脏鬼一双色眯眯的眼,盯着她家大小姐上下乱看,一边看还一边猥琐地摇头晃脑。她不由大怒,走过去重重地在他桌上一拍:“你看什么?”桌子一震,碟碗跳起,稀里哗啦一通乱响。

    朱灰灰常年在市井里混,别的本事没学会,却把眼睛混得很贼,那丫环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却发现在她的袖管里,藏着一个奇怪的家伙,乌黑的鞘,用皮带绑在手臂上,柄上缠着金色的丝线,还镶着两块看上去很值钱的石头。

    不好!这东西应该是一把袖里剑!记得有一次在赌场里看人家赌钱,有一个大爷输红眼了,就从袖子摸出这么个家伙一通乱捅……

    顺眼一溜,又发现那绿衣丫环腰上挂着一把短刀,虽然仅仅一尺多长,但想必砍个脑袋还是绰绰有余的!

    朱灰灰连日遭遇追杀,汲取了无数教训,见两个丫头带着家伙,知道这八成又是一些惹不起的主儿,二话不说,把桌上的剩菜全划拉到饭碗里,然后起立,抱着碗向店外跑。

《江湖天很晴》 第二部分 《江湖天很晴》 十一(4)

    搞不好她们就是要杀大爷的那女人,咱得躲远点,别被人家捎带手给剁了!妈的!老子吃个饭也不得消停!

    枫雪色顺着屏风的间隙望出去,发现朱灰灰动作比兔子都快,唇角忍不住轻轻扬了起来,这家伙真是怕死成性!

    顺便看了那一主二仆一眼,枫雪色心里也有淡淡的疑惑。从此三人的脚步声,他听出那个大小姐虽然步履轻盈,但是足下无力,显然身体甚是孱弱。而两个丫头行路无声,武功虽然尚未见如何,但至少轻功非常不错。

    然而,这四人之中,他对那个青衣老者的兴趣最浓厚,刚才这位老先生虽只是随随便便地抬臂阻人,却显示出非常深厚的内力……

    身边的窗子“格”地一响,他漫不经心地回过头去,却是朱灰灰跑出老远,又很义气地返回来,提醒大爷小心。

    枫雪色对着朱灰灰点了点头,反正也休息好了,便站起来,将一块碎银子放在桌上,准备离开店里。

    屏风外面,两个丫环忙成一团,一个担心人家的桌椅不干净,正在重新抹拭,另一个则督促着小二将杯盘碗盏拿开水重新烫过。

    那位小姐暂时没有落座,娇滴滴地站在那里,面上带着微笑,很耐心地看着丫环们忙碌。

    枫雪色要走到门口,便得路过她身边,小姐非常有教养,看到自己阻了别人的路,满含歉意地福了一福,向侧边让出去。

    之前朱灰灰在菜肴里挑挑拣拣,将不爱吃的全扔在了地上,虽然店伙计已清扫过了,却还是有一粒莲子漏网,小姐不小心正踩在上面,不禁脚下一滑,向后倒去。

    这么一位端庄高贵的大小姐,要是摔个四脚朝天,那可就漂亮了……

    丫环们大惊地飞过来扶,却见那个本已走过去的年轻公子衣角微微一闪,倏然便退了回来,手臂一伸,在半空中托在了小姐的背部,轻轻将她扶了起来:“小心!”

    大小姐惊魂甫定,苍白的脸上起了一层红晕,敛衣施礼:“多谢公子!”

    枫雪色虽然性情洒脱,但长年行走江湖,在女子面前一向谨守礼仪,含笑还了一礼:“小姐不必客气!”轻点了一下头,向店外走去。

    在门口的时候,正与那整理好车马的青衣老者擦身而过,那青衣老者顿时停住脚步,一双厉目看了过来。

    枫雪色却佯作未觉,径直向官道上走去,朱灰灰跟在后面,不住地窃窃诡笑。

    枫雪色被他笑得毛骨悚然,霍然停身,冷声道:“你笑什么?”

    朱灰灰很想装出一副正经的嘴脸,可是那一肚子花花心思却让他不吐不快:“大侠,不是我爱说你,要勾搭人家小姐,就得多说几句话,起码得说‘敢问小姐芳名’啊,然后再自报家门,‘小生今年二十有二,家有良田百亩,尚未婚配……’”

    枫雪色皱起了眉头:“你说的什么啊?”

    朱灰灰很熟络地用肩撞了他一下,贼笑道:“大侠,您就别装啦,老子……小的我平生也蹭着看过无数的戏文,早瞧出你们刚才那套动作,就是戏里勾搭成奸的前兆啊!”

    “……”

    这家伙还真是个小流氓!枫雪色直接用带鞘的剑在他的黑脖子上轻轻地抹了一下:“不许废话!”

    朱灰灰一缩脖子,悻悻然:“大侠,小的知道您砍我的脑袋比剁排骨还省事,您就别老是提醒小的了!”

    枫雪色向琛州方向的官道行了几步,冷冷地道:“你就那么怕砍脑袋?”

    朱灰灰道:“这……好像谁都怕吧?难道您不怕?”奇了,难道大爷的脑袋砍了还能再接上?要不就是脖子上还能长出新的脑袋来?

《江湖天很晴》 第二部分 《江湖天很晴》 十一(5)

    他忍不住道:“我娘说我活得皮实,随便怎么折腾都死不了,只要不被人把脑袋‘喀嚓’下来,就算肚皮破了,打个补丁都能接着用。大侠,难道您脑袋也很皮实,断了能接,掉了再长的?”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枫雪色再次感觉到鸡同鸭讲的无力感。

    他怀疑地看看朱灰灰:“你这家伙……是真傻还是装傻?”

    说真傻吧,偷鸡摸狗、背后阴人、贪生怕死这类事情他比谁都奸;可你说他聪明吧,不学无术、满嘴白字不算,还连正常人说的话都听不懂!

    “我不傻!我娘老说,虽然我爹是猪,蠢得要死的瞎眼猪,可我比谁都聪明!”两人上了官道,朱灰灰望着眼前笔直宽阔的路,问道,“大侠,您说的那伸州,还有多远啊?”

    “是琛州!”才说到满嘴白他就来了,“还有大约五十里左右。”

    “那么远哪!”朱灰灰叫苦不迭,“五十里,我的脚都要走烂啦!”

    枫雪色低头看看,他两只脚上还是趿着初见时那双破布鞋,只不过现在更加烂了些,十个脏乎乎的脚趾头都在外面放风,再往上看,可能是他动不动就趴在地上求饶的关系,裤腿已磨出一个大洞,露着黑黑的膝盖,衫子本来就快碎了,现在又添好几个大口子,头发随便挽了个鬏鬏,早已乱糟糟的,至于脸和手就别提了,估计这世界上没人看到过他本来长什么样子。

    唉!本来就不太像人,又经过连日奔波,数番逃命,这个家伙已经彻彻底底没有人的模样了!

    枫雪色长长地叹息,有点责备自己的疏忽。

    “走吧。”率先向前行去。

    朱灰灰哭丧着脸跟在后面,闷声不响。

    还没走出几步,忽听身后有一个人喊道:“这位公子留步!”

    两人听声音耳熟,回身望去,是那粉衣丫环追了上来。

    丫环脚程极快,转眼间便来到两人近前,施了一礼,道:“这位公子,请稍留步!”

    枫雪色有些诧异,问道:“姑娘有何见教?”

    “我家小姐命我转告公子,您的任督二脉之伤,虽然看似已无大碍,但尚有隐疾未消,如果不彻治,对身体终是伤害。”

    枫雪色一怔,他被十二生肖使击中前胸后背,正是任督两脉之处,经过自己运功疗伤,已经好了八成了,剩下的两成,那小姐却如何得知?

    粉衣俏丫环抿嘴一笑:“这是我家小姐馈赠的灵药,于活血化淤颇有功效,公子如不嫌弃,还请笑纳!”说完,将手中一个玉色的小瓶递上来。

    彼此不相识,枫雪色还没想好要不要接,朱灰灰已经一把拿了过来:“我替大侠收着好了!”

    粉衣丫环一愕,看着朱灰灰的眼神一阵厌恶,想要说什么,但终于忍住。

    既然朱灰灰已经接到手中,再退回去反显得小气,枫雪色只得道:“如此,谢谢你家小姐了!”

    其实,这种接受陌生女子赠药的行为非常不妥,不过他性情高洁,心里无私,为人又洒脱,所以也并不很以为意。

    粉衣丫环再施了一礼,转身回去了。

    朱灰灰拿着小瓶左看右看,心里琢磨,这个东西不知道有没有蛇上使那些值钱,堤内损失堤外补,怎么都能顺到自己的口袋里……

    顺手打开瓶盖,一股辛辣之气直冲脑门,他一连打了两个喷嚏,嘀咕道:“瑞龙脑、麒麟血、水蜡烛、羊角七……”

    枫雪色讶然地看了朱灰灰一眼。他平时涉猎颇多,也通些医理,“瑞龙脑、麒麟血、水蜡烛、羊角七”这几个古怪的名字,他却听懂了,正是冰片、血竭、香莆和白及的别称。这几味药都有消肿补内、通脉活血之效。

《江湖天很晴》 第二部分 《江湖天很晴》 十二(1)

    这家伙居然能在一闻之下,便辨别出大部分药材成分……他真的如自己所想的那般不学无术吗?只是,他为何好端端的常用名不说,偏要用古书上很偏门的名字?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话,枫雪色一定会觉得,这是冬烘先生在附庸风雅,故意用些古雅不常用的名词,显示自己念的书多,有学问。但对方是朱灰灰,他只能认为,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常用名字是什么!

    也就是说,朱灰灰认识这东西,知道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是他却无法和别人沟通,因为他知道的名字,和别人知道的名字,根本对不上号。自己那种鸡同鸭讲的感觉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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