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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歌神-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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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演戏要对付的正主之一来了。杜星河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吕琴的称呼。

吕琴一过来。便亲密的挽上了杜星河胳膊,给杜星河介绍:“这是李阳,我跟你提过的,他可是吉他社的骨干哦。吉他弹的很好。写歌也很棒。你可以重点关注一下。”

杜星河朝李阳微笑点头致意:“你好。”并主动伸手握手。

李阳在进大礼堂的路上,被吕琴说,他的师公是家唱片公司的老板。他还以为杜星河是个成熟的中年呢。

没想到一会面,发现杜星河是个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孩子,年纪不过十六七岁,那是相当的诧异!

吕琴怎么会找这样的人当男朋友啊?

李阳极度费解!

皱着眉,他随便的和这个比他要小好几岁的“师公”握了下手,连一句“你好”都没说出口。在他眼里,这家伙完全配不上吕琴啊!

吕琴见李阳木木的和杜星河握了下手,也不说话,笑道:“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啊,也不叫一句师公?”

“哦……”李阳被吕琴督促着,才不情愿的叫了杜星河一句:“师公。”

杜星河微微一笑,心想这孩子性格可真肉,不像吕琴说的那么大方啊,或是是对他抱有情敌的敌意吧。

“这是什么歌啊,好难听。”将注意力从杜星河身上转到舞台中央的大老黑后,吕琴极度无语,她才跟杜星河夸了半天吉他社的水平高,没想到一进来就听到这样的歌,真是给她丢人啊!

远远的还能看到徐静薇正在台下坐着揉太阳穴,吕琴不解的问李阳:“这位黑人同学不会在演唱会上唱这首歌吧?你们社长怎么定的啊,她怎么要这样的表演啊?”

李阳苦笑道:“这不是社长定的,是校方定的,一定要这位詹姆斯同学演唱这首歌,为了表达一下对黑人同胞们的支持。”

“要支持也不用这样吧!这首歌好难听啊!”

“我也觉得这首歌好难听。”李阳在吕琴面前明显话多了些。并且他和吕琴说话,完全不看杜星河。他实在认可不了杜星河这个小屁孩是吕琴的男朋友。

“亲爱的,你觉得这首歌有救吗?你能不能给这首歌改改啊,这也太难听了!”吕琴完全接受不了詹姆斯的演绎,只好求助于杜星河。

“这首歌并不难听,只是这位黑人同学的唱法不对。”杜星河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阳不认同杜星河的说法,带着隐隐的敌意道:“唱法对了,这首歌也很难听吧?这首歌超土的,据说是美国南北战争前的一首老歌了。”

吕琴讶声道:“南北战争前?那么早啊。”

“是啊,写这首歌的人,在美国好像挺有名的,叫斯蒂夫特。这首歌就是他给自己的故乡肯塔基写的,名字就叫《我的肯塔基故乡》。”李阳特意和吕琴介绍起了这首歌的背景,也在向杜星河显示他的博学多才。

吕琴联系着道:“这位叫詹姆斯的同学,我记得就是从肯塔基来的,怪不得他要唱这首歌呢。”

大礼堂里温度很高,李阳将运动外套的拉锁往下拉了拉,透出口气,继续对吕琴介绍:“是的,詹姆斯的故乡是肯塔基州,和斯蒂夫特算是老乡。那边在南北战争时应该有很多黑奴,这首歌就是讲那边黑奴的故事的。要说起来,黑人的音乐天赋真是很差,写出来的歌都好苍白啊。”

吕琴白李阳一眼,道:“你这家伙,怎么能有这种种族歧视的想法啊?”

李阳忙摇手:“我这不是种族歧视,我是实事求是。我很喜欢这黑人兄弟的,他打篮球很棒,我很佩服他的身体天赋。但说到唱歌,他就真的不行了。”

杜星河随便的插一句:“他唱歌确实不怎么样,但也可能是歌路不对,他的节奏感蛮好的,但不适合唱这种太慢太抒情的歌。”

李阳听到杜星河对詹姆斯的评价,有点不屑,道:“他这也叫节奏好?我感觉他唱歌都一个调啊。”

“一个调并不代表节奏感不好,黑人同胞的节奏感天生都很好,就像他们的运动天赋一样出色。”

“反正我没听出来他哪节奏感好。还有,我也没觉得这首歌哪抒情了,中文版的四重唱倒是抒情,詹姆斯唱的却一点都没有抒情的感觉。”

心底的敌意,让李阳完全不认同杜星河的师公身份,所以对杜星河的话,李阳也都不认同。

吕琴能嗅到李阳话里的一丝丝醋意,笑着打圆场:“可能黑人同胞的抒情方式和咱们不一样吧,也许咱们觉得他们不抒情,但他们自己听起来就很抒情呢,你看那詹姆斯唱的多投入啊,他自己肯定感觉很抒情。”

对吕琴的话,李阳很是赞同:“嗯,很可能是这样,咱们听不懂他们这种抒情的方式,只有詹姆斯本人才能品味出这首歌的原作者斯蒂夫特的那种创作情感。毕竟,他们拥有相同的肤色。”

杜星河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他以为苏大的学生思想都很开放,对国外的文化了解的也会更多一些,但这李阳,完全就不了解国外音乐啊!竟然连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是白人黑人都分不清楚!亏得他是非科班出身,这要是这边音乐学院的学生这么说斯蒂芬…福斯特,杜星河非得吐血了不可!

吕琴又转回了之前的话题,求助杜星河:“亲爱的,你觉得这首歌到底能不能改啊?”

杜星河叹气道:“这首歌根本没必要改,它本身就是经典之作,只是这詹姆斯唱的比较差劲。”

李阳不屑:“这首歌也算经典之作?黑人同胞们不会只有这种创作水平吧?”

杜星河可怜的望了一眼李阳,只好打击一下他的信心了,讲说:“这首歌的作者,不叫斯蒂夫特,他名字的正确读法是斯蒂芬…福斯特,他也不是黑人,而是个白人。”

李阳听得一愣,有点不愿相信杜星河说的。对于这首歌,他只是从詹姆斯那边听了几耳朵介绍,了解的并不是很深,更别提这首歌的原作者,他都是自己联想的,所以不敢那么肯定。

吕琴听杜星河说的这么肯定,很是一讶,她没想到杜星河对美国的音乐文化还有涉猎!眼睛一下就放亮了,崇拜的问:“你听过这首歌啊?”

杜星河淡然道;“当然,只要研究过西方音乐的人,通常都会接触到这首歌。”

李阳哼说:“只是接触而已,你确定这首歌的作者是白人吗?如果是,他为什么写自己的故乡肯塔基啊?那里不是黑人聚集的南方州吗?”

杜星河无奈道:“福斯特只是以黑人的角度来写这首歌罢了。还有,肯塔基不是美国的南方州,更不是福斯特的故乡。斯蒂芬…福斯特1826年出生于美国东部州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东部白人。”

第231章詹姆斯的良苦用心

“1852年夏天,福斯特偕妻子到肯塔基州的巴特士顿去看望他的堂兄弟,费特里奥山丘美丽的风光,以及肯塔基农村的景物打动了他的心,才促使他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朴实真挚的《我的肯塔基故乡》。”

依靠超强的记忆调取能力,杜星河将这首歌的创作背景讲给两个人听了。

舞台上,四个中国男生正用中高音唱着抒情的乐段,配合上杜星河的讲解,这首歌的意境一下升华了很多。

李阳小眼睛眼里透出了很郁闷的神色,他很想驳杜星河两句,但看杜星河的意思,他很了解这首歌啊!

“你很了解美国的音乐啊!”吕琴感到十分惊艳,对比李阳,杜星河这才是真正的博学多识!

“也不算很了解,只是略知一二。”杜星河一如既往的谦虚,继续给两人讲道:“能流传百年的音乐,自然有它的魅力所在。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是个很有才华的作曲家,他出生的时候,正是欧洲音乐的黄金时代,贝多芬、舒伯特、罗西尼、梅耶比尔当时都处在他们名声的高峰,柏辽兹、舒曼、门德尔松、李斯特和威尔第都正在成长为伟人。假如福斯特生在大洋彼岸,他也许就会进到一所合唱学校或音乐学院,最后变成一个交响乐作曲家,而不是一些简单歌曲的作者了。但纵使这样,他仍旧成为了美国史上最伟大的民歌作曲家之一。他所处的时代,正是美国通过南北战争来解放黑奴的时代。他对美国黑人的同情,可以从他的很多歌曲创作中体现出来。”

李阳越听杜星河讲解越是郁闷,甚至还生出了一些不爽的想法,不就是多学过一些西方音乐么,至于在吕琴面前这么表现吗?

杜星河见李阳很不爽,又不说话了,无奈一笑,显然这家伙的心胸要比身材小的多,远没有吕琴说的那么好。

或许是过往的生活都比较顺遂,他没受过什么挫折。这样的孩子。是需要猛烈捶打的,就再打击他一下好了:“李阳同学,肯塔基不是美国的南方州,准确的说。应该是美国中部州。在南北战争期间。肯塔基州是美国南北方的边界州。而很有趣的。那时他们北方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和南方的总统杰佛逊…戴维斯,都是肯塔基人。那才是台上那位詹姆斯同学的老乡。斯蒂芬…福斯特可不是詹姆斯的老乡。”

李阳闷着脸。硬嘴道:“不管怎么样,这首歌由詹姆斯唱出来都不好听,不适合这次平安夜演唱会。”

吕琴同意:“嗯,詹姆斯唱的太难听了,将一首好歌给毁了。走吧,亲爱的,去见见吉他社的社长。”

吕琴拉着杜星河走下了看台,不少吉他社的学生和吕琴打招呼,他们都认识吕琴,而在得知到吕琴挽着的男生是她男朋友后,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很惊讶!他们都清楚他们这位吕老师的眼界是很高的,就算找男朋友,也会是那种大企业家或政府要员,甚至是吕琴最崇拜的大明星吧!怎么会是一个清俊的小男生呢?

这个男生究竟有什么魅力,能追到他们的梦中情人老师!

很多男生都对杜星河抱起了极大的好奇,自然也有人生出了李阳那种隐隐的敌意。面对着这样的对手,他们输的都很不服气!这完全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啊!

詹姆斯的表演结束了,徐静薇正在头疼着,就听身边人都在议论吕琴,她扭头一看,就见吕琴正挽着一个男生走过来了,连忙起身去迎吕琴。

“吕老师,你来了。”

和吕琴打着招呼,徐静薇的眼睛自然的在杜星河身上打量了一下。听到身边人的议论了,徐静薇知道这人是吕琴的男朋友,不禁也有些讶异。

单从外表看,这男生长得还蛮顺眼的,皮肤很白,可以用帅来形容,但并不是那种让女生一看就扎到眼里拔不出来的超级帅哥。

看他年纪不大,估计比吕琴还要小一点,但他身上那种平静的气场,却给人一种远超出他年纪的成熟感觉。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这男生没有任何局促或不安的感觉,一脸的淡然,甚至还有点冷漠的味道。仿佛做吕琴男朋友,是件很稀疏平常的事,没有任何值得他骄傲的地方。

对比吕琴脸上洋溢着的甜蜜和幸福,显然吕琴对自己能有这样的男朋友,很感到骄傲呢!

这男生一定有远超常人的能力或魅力,否则不可能把心比天高的吕老师给弄成这样!

只一见面,徐静薇就对杜星河抱以了一种仰望的态度。

而同时,她也觉得杜星河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给你介绍一下,静薇,这是我男朋友杜星河,云世界唱片公司的老板,一个绝对的音乐天才。最近很火的那首《小小鸟》,就是他们公司制作的!”

“哦~!”

被吕琴这么一介绍,徐静薇想起来了,她在电视上看过杜星河!怪不得觉得眼熟呢!

今年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各地的音乐台都有播放剪辑版,徐静薇在苏城音乐台看过这次比赛。而杜星河,正是总决赛里给徐诺配钢琴的那个穿着白色礼服的男生!

就像大部分的地方台一样,苏城音乐台播放这次总决赛的精华录像,将徐诺说杜星河注定要成为天皇巨星那段给剪掉了,但杜星河弹奏钢琴的画面,还是给徐静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见徐静薇“哦”了一声后,表情变得很惊讶,甚至有点惊喜,吕琴意识到了什么。笑着问她:“你不会认识你师公吧?”

“我在电视上看过他!”回过吕琴后,徐静薇带着小崇敬的和杜星河问起了好:“师公,你好。”

杜星河被人一口一个“师公”叫的相当无奈,这些学生的岁数,明显都比他大,也比吕琴大,被这些大学生或硕士生叫“师公”,搞的他好像天山童姥那样的老妖怪似的。

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演戏,杜星河礼貌的回了徐静薇一句你好。

吕琴这边兴奋了,问杜星河:“你还上过电视啊?”

杜星河无力去回吕琴。身为娱乐圈人士。他当然上过电视了!不过次数不多。

最近一次,就要属方雅君的签约仪式了。那时他们在华南办的新闻发布会,由红岩唱片主办的,他作为云世界的老板。列席了发布会。并且和方雅君、罗海超当着东南地区上百家媒体的面。一起签下了象征性的唱片合约。

当晚,他们新闻发布会的画面在很多电视台的娱乐新闻中都出现了。不过大多镜头都在方雅君身上,全是方雅君的女神级特写。给他镜头很少,只是在背景音里介绍了一下他以及云世界公司。

想必这长得有点像上一位面徐静蕾的黑黑瘦瘦的女社长徐静薇,就是看了这样的新闻,才对他有印象的吧。

见杜星河不理她,吕琴只好再问徐静薇:“静薇,你在哪看到你的师公啊?”

“在音乐台啊,今年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徐诺唱的最后一首歌《我只在乎你》是师公钢琴伴奏的!好帅啊!”

杜星河皱眉一笑,没想到徐静薇竟看过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

周围一些学生听到徐静薇说这个,逐渐将杜星河与他们曾经看过的一些八卦杂志上传的“内幕”联系在了一起。原来这家伙就是那个号称“挡箭牌”的“天才少年”啊!他到底有没有这么天才啊?竟然能将吕琴追到手。很多人都对杜星河产生了疑问。

李阳已经躲到一边了,不愿再受吕琴和杜星河的刺激,这时他身边凑过来一个同样带着嫉妒情绪的吉他社男生,眼睛看着远处的杜星河,对李阳道:“那家伙就一个空架子,咱们吕老师怎么就被他骗到手了。”

“什么空架子啊?你在说什么啊?”李阳被身边这个叫陈春雨的男生搞的一怔。

陈春雨很喜欢方雅君,所以读过云世界以及杜星河的八卦,是八卦杂志阴谋论的忠实拥趸,他怎么也不能相信,方雅君会因为杜星河这样一个小屁孩而加盟云世界。在他看来,云世界肯定是陈熙的公司,方雅君才会加盟。

于是便将杜星河是空架子的事情讲给李阳听了。

“不会吧?”李阳听了陈春雨对杜星河描述,心中震惊不已!小眼睛多瞠开了两毫米!对陈春雨道:“你这是从哪看来的八卦啊?不可能是真的吧?吕老师那么聪明,怎么可能找这样的人当男朋友啊。”

“那谁知道啊,这事肯定是真的,我有亲戚是他们那个圈子的,都传这位小杜总名不副实呢!”陈春雨使劲瞎掰,来抹黑自己心中的情敌。

李阳还是不敢相信。

然而仔细想想,杜星河刚才真的挺臭屁的,学了几年音乐,便在他们面前臭显摆,估计吕琴就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才觉得他是音乐天才!

仔细想来,他究竟哪儿天才了?根本就是一个装样鬼嘛!还说詹姆斯唱歌节奏感好,这就是天才的鉴赏力?

李阳小眼睛一眯,又有点不爽了。远远的看着杜星河,心里琢磨着得给杜星河点颜色看看,倒要看看这家伙是李逵还是李鬼!

实在坐不住了,李阳起身走向了舞台正中央看台前的杜星河和吕琴等人。

徐静薇这边同杜星河寒暄了几句后,心里无比坚信杜星河是音乐天才,便在吕琴的鼓励下,将自己的烦恼讲给杜星河听了,看看杜星河这个音乐天才能给她们出点什么注意,才能让詹姆斯这首《我的肯塔基故乡》听起来不那么让人昏昏欲睡。

杜星河让徐静薇将詹姆斯叫过来了。

“咳,徐,怎么样……我唱的?”

詹姆斯觉得自己唱的很不错,黝黑的脸孔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一过来就用不那么流畅的中文和徐静薇征求起了意见。

徐静薇对詹姆斯的演唱实在没法评价,只好求助的看向了杜星河。

杜星河对詹姆斯这个穿着扎眼白毛衣的大块头挺有好感,这家伙一脸乐呵呵的表情,明显就是个乐天派。听他说话的口气,对音乐的态度想来也是很享受的。

仔细的回味了一下詹姆斯的演唱后,杜星河用比较慢的语速问詹姆斯:“大个子,你刚才唱那首歌,是不是故意用了rap的唱法?”

“rap?耶!rap!”

詹姆斯以为没有中国学生知道“rap”这个词呢,突然听杜星河说出来,他变得异常兴奋!

终于有人听出来他的良苦用心了!

作为一个根正苗红的美国大老黑,詹姆斯非常喜欢rap乐,所以在这首《我的肯塔基故乡》中,他刻意用了一些饶舌的唱法,想把自己喜欢的这种音乐形式,传达给中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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