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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青衣系列2--谁教白马踏梦船-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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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简钺公子这句“史老将军在京”,明明白白地回答了史笑燃的疑问——“此去京城,会不会凶多吉少?” 
  简钺公子的意思是:是的,照着我们揣测的圣意,你这次奉旨回京,确实是凶多吉少!但是,你还不能不回去,因为你老爹史老将军还在京城呢。皇帝老儿就是知道你能揣测出他此次圣旨之中的端倪,但是,他不怕你抗旨不遵,更不怕你直接在边界谋反了,因为你的老父亲攥在他的手心里。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当初郑老龙王同学将虎爪子史笑燃放出去的时候,还给自己偷偷留下了一小手,那就是,他捏住了这只未来老虎的尾巴! 
  你若是不顾你的老父亲,那你大可不必回京城。当然,你也可以因为忧虑回京城之后的凶多吉少而率兵谋反。 
  要知道,郑老王龙之所以如此牛掰地冷眼看着史笑燃,道理很简单。 
  古代帝王将相,可以暴虐,可以残忍,可以昏庸,可以白痴,唯独不可以不孝。不孝的人是得不到人心的。得不到人心的人,是得不到天下的。 
  郑老龙王很美好的想:史笑燃,如果,你置你的父亲史东方同学于不顾,造反的话,那么响应你这个不肖之子的人肯定为零。那么,我朝廷之师就不怕你的队伍会壮大。歼灭你将易如反掌! 
  所以,百善孝为先的的史大将军,毫无选择的、带着满心痛苦,班师回朝!红衣银甲的回到了我们的视野之中。在我们的深情瞩目之下,等待未知的命运。 
  可怜的史将军,明明是赤胆忠心,却成为了郑老龙王最后的假想敌,惨遭龙爪无常的拨弄。
  
  十三、他美到了恶战之中的敌军都不舍得对着他举起屠戮之刀! 

  我想在这里,肯定有很多人,都痛恨这个混蛋皇帝,只顾着构陷忠良之臣,忘记百姓之难,士兵之苦。 
  不过,也幸亏这个皇帝足够的混蛋,否则的话,这个时候,怕史大将军和简钺公子正在边境之上吹小西北风呢,哪能这么早的登上我们的舞台。 
  就这样,那些满心怨恨的将士们,也跟着史大将军浩浩荡荡的回到京城,在他们鲁直的心里,皇帝让他们放弃这唾手可得的战机,就是急不可耐地想让史大将军陪自己闺女洞房! 
  当他们再次踏过遭难六城那些无辜黎民的尸体之时,多少士兵是失声恸哭的,我们无从计算,那情那景那种感受,是我们无法猜测的。我们永远触碰不到男人作为战士时那份独特而敏感的骄傲的! 
  走在前方的史笑燃更是肝胆俱裂。 
  回头,踏过自家黎民百姓的尸骨,仍见到自己最初来到边疆之时,那柄直插城门之上的宝剑。 
  这是任谁都无法面对的耻辱!何况我们战功赫赫、新型骄傲的史大将军!所以,他策马狂奔,似乎只有这狂奔之时在耳的狂风,才能让他的心灵获得片刻安静。 
  跟在他身后的,是同他出生入死多年的贴身副将尉迟谨。估计史笑燃此时的心情,也只有两人能知晓,一个是简钺公子,他的生死知己;一个就是尉迟谨,他的患难至交。 
  其他的很多兵士,看到史大将军如此策马狂奔。都以为史大将军是想洞房想疯了。正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郑老龙王估计也猜测到了,他这个时刻召回史笑燃,必将有很多鲁直的兵士对史笑燃有所腹诽。小小一计,顺便瓦解一下史家军众志成城之心。何乐而不为呢? 
  说起史将军那柄直插在边城的宝剑,据很多士兵在后来酒肆饮酒时,透出的小道消息称,在史将军离开边境踏入中原之时,有一孤身单骑,着布衣,蒙马眼,冲破士气低迷的史家军,横刀立马在史笑燃身前。 
  马上男子,头上扛着两只巨大的牦牛角,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牛魔王下凡;仔细一看,原来是一顶个性十足、风情万种的“牛角”帽。牛角帽下,有一双冷傲阴桀的眼睛,炯炯地扫过万马千军;嘴角一丝冷笑,似有似无的浮动着。 
  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单枪匹马独闯军阵的家伙。很显然,这个家伙,只可能是两种人,一种是傻子白痴二百五,因为只有傻子白痴二百五才不想到,横穿军阵会多么可怕,估计阵营之中一人砍你一刀,那你就成了肉酱;一人插你一抢,你就成了刺猬。 
  既然来人没成肉酱,也没成刺猬,那么他就是第二种人:身手不凡的孤胆英雄。 
  此人如此涉险出现,估计不会是因为吃饱了没事,只为了骑马到史家军面前卖弄自己销魂的“牛角帽下的冷笑”,顺便夺个“孤胆英雄”的称号什么的。 
  他确实是有意图的。 
  有人或许会猜,此人莫非是暗恋公主、并与淮玉公主私定终身的某男子?在此出现,只为了劫持出史笑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成全自己与公主的百年好合? 
  若是这样,估计他话刚出口,就会被史笑燃的亲卫队,以副将尉迟谨为代表的一众好汉给乱刀砍掉舌头,而且割舌头的刀法绝对不会输给简钺公子。 
  奶奶的!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居然在千军万马之前,当着我们这些生死兄弟面前,公然给我们老大戴绿帽子! 
  也许会有人猜测,此人是打劫来的!打劫貌若天人的简钺公子! 
  不是传说过吗?两军对垒之时,这简钺公子,随军出战,以观敌情。千军万马之中,刀光剑影之下,竟然无一刀一箭刺向手无寸铁的简钺公子。
  因为他太美了! 
  我们一直都在说,简钺公子邪美异常,男子对其倾心,女子对其动情。可是他到底美到了什么程度呢?我们一直无从知道。 
  现在,我们知道了一点,那就是,他美到了恶战之中的敌军都不舍得对着他举起屠戮之刀! 
  既然敌军都舍不得对简钺公子举起屠刀,那何况自家兄弟之军呢?估计,你若是来抢劫他们老大史笑燃他们都舍得,至于这简钺公子,你若是抢夺,估计会有人如中魔障一样跟你拼命的! 
  此时此刻,既然千军万马都安然不动,也就是说,这位神奇的孤胆英雄,在此出现的目的,不是为了公主,也不是为了简钺公子。 
  他来,是为了一件简单到再不能简单的事情,那就是——前来送还史将军插在变成的那柄宝剑! 
  我们一直说,江湖险恶。可是这个孤胆英雄的举动告诉我们,江湖有时候还是会很纯净的,纯净得如同他此行的目的。 
  史笑燃紧紧打量着眼前这个孤零零的男子,撇开头上那顶碍眼的牛角帽,此男子一身的飘零之气,面容冷冽,甚至有些阴冷之气。尽管一身简单的布衣,却依旧掩不住他桀骜狂浪之气。 
  同样,这个布衣男子,此时也挑眉打量着我们的史大将军——红衣尽染敌人血,银甲遍照胡鞑骨。剑眉入鬓,星眸临寒。沉重的铠甲,挡不住他俊逸清朗的气质。 
? 长长的沉默。 
  布衣男子将剑,只手横在眉前,眼角微微敞开,似是挑衅。但任是谁,都能看出,这是此人所能表现出来最谦卑的姿态了!若是平常之人,此时,应当将宝剑双手奉上。 
  很显然,这个布衣男子不是平常之人! 
? 尉迟谨看了看史笑燃,得到他的默许后,纵马前去,索回了史将军的宝剑。 
  那布衣男子,并未说任何的话语,和史笑燃对目了片刻,一笑,瞳孔之中散发出一种野性的光芒。 
  他大手一挥,扯下先前为防止战马胆怯而蒙在马眼的黑布,顺手搭在自己头顶的牛角上(原来,牛角帽,可以用来做衣服架、杂物架)。 
  撤缰,纵马,反向驰去。 
  寒风凛冽的大漠,一骑征尘。 
  那人的出现,乃至消失,一切也都收在坐在车辇之中的简钺公子眼中。 
  大军过了黄河之后,他问史笑燃,你可知来者是谁? 
  史笑燃微微一怔,斜睨了简钺公子一眼,慢吞吞地问道,在你看来,他会是谁? 
  简钺公子安心地盯着自己眼前的棋盘,手指轻起,捏住了一枚白棋子,不动声色道:端木赐! 
  史笑燃大笑,眼睛之中闪过一丝微微的惊诧,道:简兄为何不早告诉我? 
  简钺公子抬头看了看车撵外,马背上笑容灿烂的史笑燃,也笑,将捏在手里的白棋子,轻轻放在棋盘的另一个稳妥的位置,沉声道:史兄正逢喜事,怕——不宜杀生吧? 
  简钺公子当然不是傻瓜,你史笑燃明明早也知晓,来人定是端木赐。想想这边塞之上,还有哪个彪悍之人,会有万马难当之勇呢?明明是败军之将,不夹着尾巴逃已经够好的了,还要冲到人家军前来热闹一把。 
  当然除了他举动无常、不按常理出牌的端木赐,别无第二人! 
  彪悍之人,总有彪悍的做法。他端木赐是强人!强人所敬畏的只有和自己对等但偶尔略强于自己的人。很显然,史笑燃完全符合他的这个要求!史笑燃,这个用三个月时间,把他这边疆枭雄生生逼上绝路的人物,他自是敬畏。 
  那个雪夜,他也知晓了属于他以及他残余军队将要面对的命运!或者生,或者死!别无第三个选择! 
  但是他依然掩不住激动的情绪!因为,正是这种最后的对决,才能将他同自己真正的对手推上面对面对垒的舞台! 
  可惜,没等他激动多久,那郑老龙王委派了一个比他更激动的黄门太监,十二道皇诏,将他真正的对手史笑燃,给活活地扯着尾巴扯回了京城! 
  其实,端木赐应该谢天谢地才对,也正是郑老龙王这个决定,才使得他得以活到现在,并将在不久之后,再次勇登历史舞台,对郑老龙王或者郑小龙王同学,大动干戈!劫其财,掠其民,扰其边疆! 
  可是,端木赐似乎并不领情,在他看来,没有对手的统领是寂寞的,而寂寞这种情绪又是可耻的!所以,当他获知史笑燃撤军之后,停顿一天,放松了一下三个月来都一直绷紧的神经。隔日,便一路狂奔,追将而来! 
  奉上史笑燃的宝剑,是一个统领,对自己对手最大的尊敬;当然,尊敬之中,还有隐隐的挑衅——我还你宝剑!在此静候史大将军你的再次大驾光临! 
  也就是说,老子没死,老子还要继续折腾你们! 
  怎么样?这就是我!端木赐! 
  可是,他急吼吼等待着其再次光临的史大将军,会不会再次光临呢?答案在郑老龙王的参与之下,变得异常不确定。 
  如果,郑老龙王,在史将军班师回朝后,一刀砍了他,那这就是端木赐和史笑燃的最后一瞥了;当然,师出有名。郑老龙王同学要砍了史笑燃同学,肯定也得有个名目,名不正,则言不顺。毕竟史家根深蒂固,史笑燃好歹也是当朝第一将,要真是可以顺便砍,而不引发祸患的话,郑老龙王,估计早就砍了。 
  那么,照目前看来,郑老龙王最先能够得到砍杀史笑燃的名目,那就是,史笑燃班师回朝后,拒婚。 
  为了他天下人皆知的心头爱,宋绯凉,拒绝了帝王家的金枝玉叶。 
  所以,此时此刻,郑老龙王,正卧在宝座上,奸笑着磨刀——你一拒婚,我就砍你,绝不客套。
  
  十四、让人怜惜到心疼的美,才是美的极致 

  此时此刻,很多人或者和本仙女一样,都在奇怪,为什么史将军明明知道此人正是屠城的罪魁端木赐,还会放其离去呢? 
  难道是因为惺惺相惜?抑或是怕以众敌寡,胜之不武? 
  我相信,像史将军这样熟读兵书,深谙兵不厌诈的人,自然不会被上面两种原因所左右。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史将军放端木赐离去,是有第三个原因的! 
  这第三个原因,也就是端木赐这个横行边疆多年的卢鞑族流氓头头、野狼王,胆敢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跑到史笑燃的千军万马之前一来略表敬仰、二来略表挑衅的原因! 
  到底是什么原因,不日之后,答案自然向我们卸却它神秘的面纱。 
  所以,此时此刻,大家还是将目光重新放回京城之中、本姑娘正在俯身的流云居,放回到流云居中那个神奇到喜欢割人舌头的简钺公子身上。 
  简钺公子本欲借着小师妹绿涯心系史笑燃,而揶揄她的,可是只因绿涯提及了宋绯凉,让他有了太多的思绪,然后整个人的思维有些凌乱了起来。 
  他想着回京之后的史笑燃,如果不是面对牢房之灾,那么一定会面对盈盈红烛之下、佳人满怀的洞房之福。 
  洞房? 
  简钺公子想到这里,嘴角弯起一丝苦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起,自己一心推给史笑燃的宋绯凉。如今的她,也随着这桩离奇的赐婚,变得前途难测? 
  冰雪聪颖的她,此时此刻,会不会正在对着烛火,暗自落泪呢?而那双大手,会不会擦掉她脸颊上那烫人的泪珠啊?然后给她一个坚定的拥抱,表示自己的此情不渝。 
  此情不渝! 
  他也曾如此承诺过她的。当时的她,在他的这句话后,低眉盈盈,手帕捏在手里不知绞了几绞,手心、指端的汗水将整个手帕都湿了起来。 
  欢喜与羞怯,都化作了一滴无声的泪。 
  聪明如她,都忘却了自己从不作小女儿态的。可是,偏偏在他对她表白之后,她竟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的从容与聪颖。 
  她本是北国神医宋太的掌上明珠。母亲早亡,她便是父亲宋太的心头肉,自小养就了知书达理,举止从容之态;多于江湖义士交往,赢得不少英雄青睐。可惜的是,一场突来之灾,父亲宋太,死于非命,她便也孤苦无依。 
  宋绯凉,宋绯凉,她想着自己的名字。凉啊,终是这样的薄凉。 
  父亲生前曾告诉过她,她的名字由来——原是出生那日,母亲难产,于是,宋太在门外等了一天一夜,而那一夜,又突降大雪,天气阴冷异常。当她降生之后,宋太一手抱住新生的女儿,看了看自己床上的娇妻,又看了看自己那双冻得又红又冷的脚趾,就给她起了名字:宋红冷——悼念自己那双可怜的脚。可是,后来,又觉得自己是一介神医,女儿的名字,叫做红冷,太过俗气,所以,就将名字改成了“红冷”的同意词“绯凉”。
  “绯凉”是个很美的名字,绯凉也是个很美的女子,落落的、疏离的美。可是,此时此刻,绯凉也是一个薄凉孤苦的女子。 
  就在她依靠在自己父亲身上无声恸哭之时,一双最温柔的手,落在了她的肩头。 
  他眼若春水,悲悯而自制,望着这个哭得早已无声的姑娘,一方丝帕,一声叹息,他说,你若愿意,就随我去吧。 
  他就是,简钺公子,初到北国中土的简钺公子。 
  一见钟情,多发于俊男美女之间;那么,当时的她,那份凄楚薄凉,应该是打动了他吧;而当时的他,那种温柔和悲悯,也应该埋在了她的心上了吧? 
  所谓爱情,之于当时的她和他,并不是时间短长可以来衡量。总有那么一种人,一见误终身;总有那么一种爱,一眼抵万年。 
  后来,在他的流云居里,她就成了他的心头好,房中欢 
  其中的抵死痴缠,只有他和她知,于是,在那夜色浓浓之中,情浓之时,他的手穿过她漆黑的发,一句承诺,此情不渝,惹下了她一生的眼泪。 
  那时那刻,他信了,她也信了。 
  此情不渝。 
  可惜得很,此情不渝却这样薄凉,薄凉得如同她眉眼之间,那份天生的忧郁一般。此情不渝的他,两个月后的一场筵席之后,将她让给了史笑燃。 
  没有解释,不给缘由! 
  他本以为,史笑燃会给她自己给不了的幸福,却不想,史笑燃此时,居然竟被皇家垂怜!天赐佳缘! 
  这场赐婚,新欢旧爱,史笑燃,他的好朋友,又该如何抉择? 
  就在这无比静默的时刻,蜡烛垂着泪,点点滴在心,他嘴角微苦,面容之上寂寞的表情,让整个世界都跟着沉默了。 
  突然,有一个紫衣侍女,慌慌张张冲了进来,神色慌张,冲着简钺公子仓惶地比划着,似乎是说:不好了,公子,官府来人了 
  简钺公子邪美的的面容微微一凛,眉头紧紧皱起,又松开,他对身边的侍女示意,那些侍女纷纷上前,推他离开。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颠倒众生的简钺公子,居然是坐在轮椅之上的! 
  苍天啊!原来是这般的残酷!居然可以这么轻轻弹手,毁掉一件几乎是艺术品的作品。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在地上打几个滚,莫名其妙的嚎啕大哭一下。 
  此刻,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简钺公子在众人口中会如此销魂,除却了他天生的姿容,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男子残缺的美,让多少人心生过滔天怜惜之情啊。这心情就好比一个巧夺天工的瓷瓶,晶莹剔透,描龙雕凤,价值连城。然后被败家子的你咣当——一声给摔了个稀巴烂。 
  让人怜惜到心疼的美,才是美的极致。如同淬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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