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散发着火红光芒的星辰,就是炎族的星辰了。至于那金色的光团,则是他最后要去的赤金星了。
他沉思起来,水灵星上的水之精华已被吸收,还有四系精华没有吸收,眼下则是去吸收哪一族的精华?这让他有些苦恼了起来。
很快,他就有了选择,朝那淡绿色的光团飞了过去。
那里,是木族的居住地。
“这水之精华居然能够滋润肉身,让肉身变得更有活性和韧性,就是不知道这木系精华能否提供什么样的能力?”公孙轩眼中露出期待。
飞行了大概三天的功夫,他来到这木族的所在星辰,从雾层的通道之中走了过去,当他来到星辰内部时,一眼望去,到处是苍天巨树,一棵棵树木高耸入云,充满着生机。
公孙轩闭上双眼,发现自己的肉身在这里,能够得到木系能量的洗涤,让肉身变得更加的生机。
体内的真元不由自主的转动起来,一黑一白两股阴阳之气的流转,将木系能量给吸收着,而随着阴阳之气的流转,他的肉身之中更加的活力了。
回家休息了几天。
第五百九十六章神殿九
对于这星辰之中那充满着生机的气息,公孙轩眼睛一亮,他都没想到,着木系灵气会有着如此强大的生机。吸收了这里的灵气,会对他的肉身有着很大的帮助。
对于此界所居住的木族之人,公孙轩并没有去刻意的寻找,而是盘膝坐下,运转着体内的阴阳之气,大肆的吸收着这里的木系灵气。
浓郁的木系灵气滚滚而来,涌入他的身体之中。
他的肉身被木系灵气充斥着,一股强大的生机注入他的体内,肉身充满着活力,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肉身的变化。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充满着无穷的生机。他甚至可以感受的到,照这种情况下去,他的生命可以达到永生的地步。
天地间的变化,自然引起了木族之人的注意,树顶之上,突然多出了无数的人影,这些人一个个身体碧绿,与树叶的颜色接近。
“你们若是想离开这里,回到你们的故土,那么就将你们一族的木系精华贡献出来。”公孙轩并不关心这些木族之人,继续吸收着这里的浓郁木系灵气。
听了公孙轩的话,木族之人沉默了下来。
不一会儿,树林之中突然有着一棵大树疯狂的成长起来,快速的长高,很快就接近了公孙轩所在的位置。
那茂密的树叶,组成一张巨大的脸庞,这张脸庞很苍老,他望着公孙轩,眼孔中露出一丝震撼之色。
“阁下何人?”
公孙轩扫了一眼那树顶的脸庞,没有在意。
看到公孙轩不说话,那脸庞也不生气,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公孙轩。
公孙轩吸收着天地间的灵气,忽然感觉身体中有着一股不同的意志,这股意志只是在他身体内流转一周,很快就离开了他的身体。
天地间的木系灵气翻滚的更加厉害了,快速的涌入公孙轩身体之内。
这时,苍老的脸庞张开嘴巴,有着一团碧绿色的液体从它嘴中吐了出来,这团液体一出现,在吸收着灵气的公孙轩双眼不自主的看向那团液体,他能够感受到那液体中蕴含的生机比起这片天地间所有木系能量的生机还要多。
“希望你不能够完成承诺。”苍老的脸庞说道,很快,这棵大树的树叶一阵翻涌,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大树也朝下降,恢复到原来的高度。
“我所说的话,一定会做到。”公孙轩回应道。他张嘴一吸,顿时将那团液体给吸入嘴中。
他的身体中顿时有着一股强大的生机涌出。
强大的生机,充斥着他的全身,他全身的各个细胞,在这一瞬间,都充满了无穷的生机,他的肉体,骨骼,毛发,都在悄然的改变着。
或许,现在他只要拔下一根毛发,这根毛发之中都充满着生机,几千年之后,这根毛发才会缓缓枯萎。
他的身体,更是瞬间涨大了不少,用指甲轻轻的对着自己的手腕划出一道伤痕,那道伤痕顷刻间就复原,连血液都没有流出一点。
如果说他以前的肉身中蕴含着庞大的灵气,那么他现在的肉身,则是有着无穷的生机,一滴血,一块肉,比起任何仙丹妙药都要强几十倍。
公孙轩眼中露出惊喜,有着这么庞大的生机,他吸收了金系灵气之后,他的金身将会不同凡响。
他吞噬了那团碧绿色的液体之后,整个人的身体都涌现着无穷生机,他知道现在是绝好时机。
这个时候,则是最适合吸收金系灵气的时机。
他冲天而起,冲破雾层,进入虚空之中,快速的朝赤金星疾驰而去。
几天之后,他来到赤金星,降落在赤金星之上,朝金族的居住地飞奔而去。
他就这么直直的闯入金族的聚居地。
金族的老族长感受到公孙轩的到来,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他不明白公孙轩为何没有通过神殿的考核,就能够进入这里。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公孙轩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不也是没有经过神殿的考核么。
他对公孙轩守信倒是很欣慰。
公孙轩见到老族长之后,也不多说,“我需要那些金兽的血液。”
“好。没问题。”老族长没想到公孙轩会这么急,他也不多问,打开洞府,让公孙轩进入洞府深处的血池之中。
公孙轩来到那广阔的血池上面,盘膝坐好,大肆的吸收着血池之中的金系能量,大量的金系能量涌入他的身体之中,不多时,他的身体之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金色。时间缓缓的流过,一天,两天,他身上的金色越来越亮了。
当金色的兽血全都被他吸收光之后,他身上已经闪闪发光了。
可这个程度,公孙轩知道,还不够,想要将金身修炼到大成的地步,这金身需要转换成紫色,再由紫色转为金色。当这个过程完成之后,他的金身才算真正的修炼成功,那个时候,这个天地间能够伤到他的人,就不多了。
吸收完这里的金色血液,公孙轩大步一跨,离开了这个洞府,朝天外飞去。
这次,他来到岩族的居住地。
当他进入这个星辰之后,他的身体不禁自主的落在地上,他感觉到身体很沉重,想要抬起手臂,都有些困难。
他眉毛一挑,感觉到这个星辰之上有着很重的重力,他身上的一切,都变得沉重无比。
此刻,他有些难受,身体变重,体内的血液也向着下身转移,这么一来,他的身体就出现了状况。
他运转着体内的阴阳之气,抵抗着这股重力。
“好地方啊。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公孙轩眼中冒出精光,这个星辰的重力,虽然对他的身体有着很大的影响,却也同样可以借助修炼。尤其是他现在修炼金身,借助这里的重力,能够将体内吸收的灵气压缩的更加紧密,金身更加凝练。
他更是发现,自己的阴阳之气在这里运转,速度比以前要慢了将近一百倍。
运转一周的时间,足足需要几天。
可正因为如此,他运转一周之后,发现体内的阴阳之气更加凝练了。
这个时候,他一边借助这里的重力修炼阴阳之气,一边凝练金身。
当他将在金族吸收的金系灵气都凝练了起来后,他的肉身散发着一股暗淡的金色,其中更是蕴含着一丝紫气。
可到了这个时候,公孙轩发现,自己体内的能量不足,想要将金身修炼的再进一步,需要更多的天地灵气。
他也不顾那么多,散发出意念,以自己的意念将自己的意志传播到这个星辰各处。
不多时,在他身前,出现了一团土黄的光芒,这团光芒出现之后,还不断的蠕动着。
公孙轩仔细的查看了一番,那土黄色的光团居然是一堆泥土。
他伸手一招,那堆泥土落入他手掌心,他能够感受到里面那浓郁的土系灵气。
“难道这就是土之精华么?”公孙轩望着这团泥土,深吸一口气,将泥土之中的土之精华给吸入身体之中。有着这土之精华的加入,他的肉体更加的强悍了,金身之中的紫色也开始变深了。
不过,当他吸收完了土之精华之后,金身也不过只有一半是紫色,还没有完全的变成紫色。
公孙轩摇了摇头,看来还得到炎族去一趟。
一进入炎族的居住地,他就感受到一股炙热气息,大量的火系灵气涌入他的身体之中,炙烤着他的肉身,在烈火的炙烤下,体内的灵气融入肉身之中更加的紧密。
公孙轩不多说,继续释放出自己的意念,传达着自己的意思,不多时,火海之中翻滚起来,一团紫色的烈火漂浮在公孙轩面前。
着紫色的烈火一出现,公孙轩就感受到火团之中那浓郁的火系灵气,他的身体甚至有些承受不住火焰的炙烤。
“呼。”他吐出一口白气,却是发现,这股白气还没出口,就消散了。
他硬着头皮,张口就将这团紫色的火焰给吞入腹中,快速的吸收着火团之中的火系精华。
他的肉身在这一刻,快速的龟裂,一层层老皮脱落,里面则是一层层紫色的新皮。
随着他肉身变成紫色,他的肉体变得更加的强悍了。
将火焰之中的火之精华都吸收干净之后,他的肉身也真正的变成了紫色。
又经过这里的火焰炙烤,他吸收的能量与肉体的融合度非常的紧密。
经过这些时日的修炼,他吸收了五系的精华,将肉体修炼到一个极其强悍的程度,他体内的阴阳之气,也跟随着增长了不少。
他虽然将金身修炼到了紫色,却还是没有将金身修炼到最巅峰。
望着自己这一身紫色的皮肤,公孙轩微微沉吟了起来。
他沉思了良久,最后决定,还是先将金身修炼成功再说。
只有将金身修炼成功,他才有着足够的实力,那个时候,整个仙界之中,将无人是自己的对手。
他身形一晃,进入虚空之中,他要在虚空之中寻找出一条出路。离开这里,离开神殿。
第五百九十七章神殿十
公孙轩在那片虚空之中寻找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寻找到通道。
从那片被封印的地方出来,他出现在一座宏大的宫殿之中。
刚一现身,就有着无数道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他微微一愣,看着这些人,这些都是进入了神殿的三界仙帝妖帝魔帝,他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些人,都在这里干嘛。
很快,他就看到在他的身后,矗立着一块黑色的石碑,石碑上什么也没有,就那么黑不溜秋的,矗立在那里。他就是从这石碑之中走出来的。
公孙轩再仔细的观看了一番,发现这石碑确实有些不同之处。
石碑之上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保护着这块石碑。
公孙轩心念一转,很快就清楚了这块石碑的意义,看来,这整个神殿的核心就是这块石碑了。五行五族所在的神秘空间,就是这块石碑之中。
“小子,你是怎么进去里面的?”一位妖帝冷冷的看着公孙轩,他眼光闪烁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啧啧,诸位都在啊。也好,既然你们都在,就一起将事情给了了,免得你们这些人一个个都在打什么鬼主意。”公孙轩冷冷的看着这些人,嘴角露出笑意。
他的视线,则是森寒的扫向左侧和右侧。他心中有着一股很强的杀意。
左侧是一个魁梧的大汉,则是龙沅,右侧则是一个黑衣青年,这两个人的气息,比起那些妖帝仙帝的气息还要强。
这两人,也正是公孙轩这次想要灭杀之人。
这龙沅心比天高,从他身上获得了神魔体的修炼之法,更是有两次想置于死地。
黑衣青年乃魔帝混元,他虽然改变了样貌,可公孙轩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害死了大哥李三的凶手,他可不想就这么放过。
这一次,他要将一切恩怨都了清。
东临帝君看到公孙轩从石碑之中出来时,眼神变得森寒无比,他们这么多的帝君在此,都没能进入石碑之中,而眼前这个区区仙君级别的人物,居然进入了其中。在他想来,石碑之中,肯定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很有可能就涉及到渡神劫。
一想到神劫,这里的三界帝君一个个心中都莫名的激动。
所有人都虎视眈眈的望着公孙轩,心中恨不得一口将他给吞了下去。
“诸位,这小子从石碑之中出来,一定知道石碑之中都有什么。不如这样,修为到了我们这种地步的人,也只有渡过神劫,踏入神界产生兴趣。现在这种情况,我想没有一个人能够独自吞下吧。不如大家一起分享。”南园帝君站出来缓缓说道。
“就凭你们几个,也配和本君同等。给本君滚一边去。难道还要本君出手不成?”混元魔君不屑的很,他盯着公孙轩,打量着他那紫色的皮肤,感觉有些惊讶。
“小子,难道你身上的毒还没清除?可不像啊。你若是中毒了,怎么还有着这么强盛的生机呢?”
龙沅则是一脸贪婪的望着,他自然知道公孙轩修炼的神魔体功法何等的不凡,对于公孙轩现在的皮肤乃是紫色的,他心中也隐隐有些猜测。
“混元兄。不如我们两人联手,这神殿中的秘密,归你。他则归我。怎么样?”龙沅也清楚,若是自己独自与公孙轩对上,真正打起来,自己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对方的真正实力虽然不如自己,可那强大的元神,却是让他也震撼不已。
更何况,现在才多久没见,这小子只怕变得更加厉害了。
混元魔君微微一愣,有些怪异的看着龙沅,在这里,让他最忌惮的,也只有龙沅了。两人之间的实力,处于伯仲之间。
他目光一转,打量起公孙轩来。能够让龙沅如此的忌惮,要两人联手,眼前的这个青年,只怕非同一般。
这让他很疑惑,三界之中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可他心中却是有着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曾经在哪里见到过这个青年。
他忽然心神一动,再仔细的打量起公孙轩来,看到公孙轩的样貌之后,心中有了震惊。
对于百年前仙界中出了那件大事,他出世之后也有耳闻。而看到公孙轩的样貌之后,与百年前的那个少年很相像,难道眼前的这个青年就是那人不成?但很快,他身体一震,他想起了眼前的这个青年是谁。在下界的时候,这个青年曾向自己出手过。不过那时的他,实力弱小的很,根本不入他的眼。没想到现在,却是强大了起来。
这个时候,他反而有些分不清眼前的青年,到底是下界时遇到的,还是仙界之中流传的那个传说。
“龙沅兄,此人的实力,只怕不是你我能够想抵抗的吧?”混元暗中传音道。
“混元兄不用担心,此子的信息我知道一些。此人的肉身极为强悍,一般人很难伤到他。还有,此子修炼的元神非同一般,不弱于任何一个仙帝级别的存在。这小子在逃走方面,也有着很强的本事。我们两人联手的话,不怕这小子逃走。更何况,这里还有着那么多的三界帝君,他们要是联起手来,我想,混元兄虽然强,却也不一定能够从三界帝君手中讨得便宜吧。”龙沅在那诱惑着。
在这里,只有他和混元魔君是最强的两个,其余的妖帝魔帝,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可在这里的三界帝君,可是有着八个,这八人要是联手,他也不敢轻易与他们交手。而他与混元魔君联手的话,哪怕是这八人,也不再他们眼里。
更何况,他还有着杀手锏。
对于什么神殿秘密,他根本不在乎,他更在乎的是神魔体的后续功法。
在他眼里,神魔体这功法可非同凡响,他只不过得到了两重功法,修炼之后,比起一般的妖帝要强上几倍,这还没有渡神劫,成为神人,他的实力就不比一般的神人差了。
“你们这些人,也不用各怀心思了。想知道这石碑中有什么,就看你们有没有那个本事了。”公孙轩冷冷的扫视着他们,这些三界帝君,看着他们心中就烦。
“你们两个,若是想联手的话,正好,我也准备跟你们算算新帐旧账。”公孙轩说完,一步踏出,身上有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散发出来。
轰,强大的气势,华为一股风暴,向四周扩散。
三界帝君感受到这股气势,一个个脸色大惊,快速的退开。
尤其是东临帝君,他的脸上依旧还有着惊容,这个在十几年前还被自己追着到处跑的小子,十几年的时间里,居然变得如此强大,单是这股气势,就不是他能够承受的住的。
公孙轩双手各分两路,朝龙沅和混元魔君攻了过去。
龙沅快速的后退,与公孙轩拉开距离。
混元魔君则是手一抖,一柄黑色的长枪从背后越过他的身体,刺了出来。
叮,长枪刺在公孙轩的拳头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混元魔君后退几步,撞在大殿的墙壁上,也不知道这大殿是用什么堆砌的,居然这么坚硬,没有一丝的破坏。
“哟,不错嘛,还能接下我一拳。”公孙轩嘴角一挑,他一指朝混元魔君点了过去。
混元魔君眼孔一缩,他感受到了一股生死危机,手中的长枪快速的抖动,搅得四周的空气都混乱起来。
在这神殿之中,所有人的实力都被压制了,他的实力也同样被压制的厉害,若不是借助手中的神器,他也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