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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王认真的听着,本质上来说,獒王和地狱魔犬都是一个级别,因为獒王是自己种族的王者,圣涅是地狱魔犬一族的王者,在万神山,只看血脉,不看具体的等级境界。
“这些是你的朋友?”獒王中气十足的问道。
圣涅和獒王算是亲戚,两人少年时代就已经认识了,故此关系还算是不错,如果换做其他的种族看见圣涅带着人族想要踏入万神山的领域,估计早就已经开始大打出手了。
“是,我要带着他们进入万神山,我有我的苦衷。”地狱魔犬认真的说道。
这个过程中,赢御一行人不算紧张,那是假的,看守进入万神山之路的存在,都是獒王这等高质量的小自由强者如此看来,万神山的水,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幸亏地狱魔犬这个家伙,在万神山还算是有着自己的根基。
说实话,赢御和傲来都不知道,地狱魔犬在万神山人脉如何,口碑如何,混的可还算是可以,因为地狱魔犬的种种的行径,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别地狱魔犬刚回归到万神山,就引来了群殴,那可就不好了。
獒王流露出凝重之色,说道。“我明白,可是这里的一切,还是得按照规矩来,上供,是最好的选择。”
地狱魔犬看向了赢御,赢御站了出来,身为魔天殿的领袖,这样的场面,自己必须站出来,这算是万神山的规矩,属于一种另类的风土人情,很人族不同的地方在于,一个人去了另外一个人家里,另外一个人至少还会给对方上茶,待客之道还是比较好的。
不过在万神山这样的地方,还是客人向主人上供一些东西吧。
赢御的出现,让獒王的眼眸更加的不可思议,尤其是那一双帝瞳,以及赢御体内蛰伏的血气,虽然只是在圣王境界里,感觉上,秒杀神煌至尊是没有多大的问题的。
赢御和奈夜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不让别人看出自己到底属于何种体质,不过傲来不同,身为天魂体,在万神山这样的地方,还是颇有优势的。
“你好,请笑纳。”赢御伸出手,一大把至尊币落在了地上,哗啦啦的响个不停,金灿灿的,至少有五百至尊币,五百至尊币的价值,相等于一件天帝神器的价值。
獒王这等生猛的存在,当然看得出来,这是至尊币,也知道至尊币意味着什么,中天至尊之地的通用货币,对于这个礼物,獒王还是比较喜欢的。
“好,符合礼数,随我进入死亡峡谷吧。”獒王说道。
旋即,獒王带着赢御一行人进入了死亡峡谷,在这个过程之中,七夜在暗中查探獒王的具体实力,獒王也在探查七夜的具体实力,两人都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不过两人也算是心有灵犀,没有说出来,实际上,七夜也是狼的一种,天赋非常平庸的那种狼,故此和獒王也算是天敌,也算是近亲,非常复杂的一种关系。
两人不约而同,暗中商议着,等有时间,在合适的地点,公平一战,分出胜负,獒王心里也比较意外,这一次地狱魔犬你带来的人,都很不同凡响。
就连传说中的天魂体都来了,重点在于,天魂体还不是魔天殿的领袖,那位瞳力少年才是魔天殿的领袖。
兽族的领域当然没有人族的艺术和文化,更不用说是什么文采风流了,一个大型的篝火晚会,烧烤着各种肉,什么种族的都有,还不缺乏龙族的肉。
金灿灿的,油滋滋的,看上去就非常的美味,这样的肉食之中,有着非常丰富的灵性和营养,长期食用的话,就算血气不怎么旺盛的存在,也会变得旺盛起来。
魔天殿的众人吃肉吃的很开心。
獒王也和大家一样,这里没有什么繁文缛节,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放的非常开,甚至有几个小孩子,专门和獒王抢肉吃,獒王对此也是乐乐呵呵的,抢不过小孩子。
一位体格威武的少年,一直盯着太丽丝看着,这一次大部分女眷都进入了永夜之殿,只有轮回圣尊,还有秋灵,太丽丝三位女性在外面,和这些男人一起长途跋涉。
那位体格威武的少年,忽然站起来对獒王说道。“王,我看上了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没有对象,希望王可以许配给我,如果有,希望王让那个女友的男人站出来,和我一战,如果他输了,他的女人就是我的了,因为我比他强。”
听到这话,魔天殿这里的人瞬间不冷静了,幸亏这一次带出来的女性比较少,只有三个,要是多了的话,还得了。
赢御微微皱眉,地狱魔犬在一盘迅解释道。“这个地方,其实没有什么爱情可言,只要看上了,向女人证明自己的实力,有能力去保护那个女人,就足够了。”
换一句话说,这里在谈情说爱这件事情上,并不是多么的尊重女性个人的意愿,不过在这样古老的原始山脉之中,世世代代,已经习惯了用这样的方式繁衍生息。
那少年是獒王的侄子,也是一只实力不俗的獒。
秋灵和轮回圣尊觉得非常的不爽,那样古老的鄙俗,早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了,如今,又在这里遇见了。
太丽丝倒是非常妩媚的挽住了赢御的脖子,在赢御的脸上亲了一口,用着颇为酥麻的声音对那位血气旺盛的少年说道。“我可是他的女人哦,要是你能战胜他的话,人家今天晚上就跟你睡了。”
一听到这话,那威武雄壮的少年,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赢御也是颇感无奈啊,太丽丝有些时候,还真的会给自己找麻烦啊,不过这也没办法,直接一点也比较好。
但是赢御抱着侥幸的心理看着獒王,以为獒王会拒绝掉那少年的请求。
结果獒王吃了一大口龙肉说道。“这样的话,你们两个就大战一场,分出胜负即可,不过是个娘们,不要必要下死手,反正你们的境界修为也在同一个境界。”
赢御直接被惊呆了,这里的人,几乎都是直男癌啊。
那少年顿时乐呵呵的笑了,故意朝着太丽丝秀了一下自己达宛若花岗岩一般的肌肉,走到空地上,对着赢御算是挑衅的说道。“小哥哥,你敢不敢过来跟我打上一场,你输了,就把你的女人给我,我输了,我以后就你的话,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简单直接,非常暴力。
赢御站起来,既然是这里的风俗习惯,那自己还是遵守一下吧,太丽丝倒是笑的非常迷人,媚骨动人,长的本来就倾国倾城,身段绞肉,体魄修长,一头淡紫色的长,更是散着风情万种,看到赢御要为自己战斗了,心里当然还是非常高兴的。
……
……
第二百零九章 本王只是开个玩笑
? 两人的之间争夺女人的战斗,虽然引人瞩目,但是该吃肉的继续吃肉,该喝酒的继续喝酒。
赢御被这里许多的人看着,那些人的眼神,或是落在太丽丝的身上,或是落在秋灵的身上,或是落在轮回圣尊的身上,眼神都非常的火热,万神山的范围里,估计也很难产生什么美女出来,就算有,那也是国宝一样的存在,资源比较稀缺一点。
赢御说道。“太丽丝和秋灵都是我的女人,你们谁看上了我的女人,打到我,就能得到,如果没有打倒,那就保持好友谊,你们看可好。”
既然是比较直接的地方,那直接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赢御说得非常的直白,獒王的部下们听到后,纷纷喊出了嘹亮的声音,那是色狼的声音。
赢御接着说道。“这位兄弟的实力,在圣王领域内,属于强者,我也是圣王,谁要是想要挑战我,最好是在圣王的范围里,当然,你们的实力如果没有这位兄弟的实力强悍,那就不要挑战我了。”
提前说好游戏的规则,不然的话,谁看上自己的女人,自己就要和谁打上一场,事情会没完没了的,并且,这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样的要求,当然没有否决,因为只有强者才能玩抢女人的这种游戏。
獒王喊了一嗓子。“都听到了吗?若是实力不济,最好不要和禁大人动手。”
“听清楚了。”周围的声音颇为的雄壮。
“动手吧。”赢御对着那少年说道。
心里恨不得将这位少年直接就地格杀,但是不能。
少年浑身肌肉光,血气滔天,凶猛无比,直接轮着胳膊就冲过来了,赢御的帝瞳快预判对方的轨道,看准寄回之后,赢御毫不犹豫的,死亡主宰这个幻术作为辅助技能,让对方陷入了短暂的迷失之后,然后瞬间近身,一拳低位打腹,“嘭!”的一声,当场将这位少年打趴下了。
这个结果引来了不少色狼少年们的震撼,这个人类少年好强,最起码在身体素质上,不输给青竖,许多想要打太丽丝注意的人,这个时候都放弃了。
獒王对于这个结果倒不是非常的意外,毕竟是魔天殿的主人,甚至,獒王看得出来,禁出手的时候还是有所保留,如果真的全力出手的话,青竖现在已经死了。
太丽丝很明白大体,露出白花花的****,走到赢御身前,给了赢御一个深深的***周围那些好久没有碰过女人的少年们,鼻血都流出来了,不得不说,这个兄弟的艳福不浅啊。
秋灵微笑着看着自己的男人,这才是赢御的风采,必要的时候,展现出绝对的实力。
傲来也站起来了,轮回圣尊的美貌也是非常出色的,属于狐狸精的那种女人,有着媚骨,让傲来每个夜晚都欲罢不能,搞得天魂体都差一点废了,当然,天魂体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废了的,轮回圣尊废了,傲来都不可能废了。
轮回圣尊满眼桃花的看着傲来,每当女人看见心爱的男人为了自己战斗的时候,心里都会有着一种强烈的温暖幸福感。
傲来对着周围的人说道。“谁要是看上了我的女人,就来挑战我吧,圣王境范围里的。”
这等霸气的宣言,让轮回圣尊听得心花怒放的,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傲来在同境界当中没有对手,实际上,之前赢御和傲来一战,没有人知道胜负,不过事后,赢御和傲来都受了内伤,根本无法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
獒王看着傲来站出来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以他的眼力,当然看得出来,傲来的本体是盖世鲲鹏,传说中的至高生灵。
天魂体对于兽类和禽类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谁能获得天魂体的认可,就能获得好运,自古以来就有着这样的传说。
獒王忽然说道。“这位兄弟的女人,谁也不要有想法,等过段时间,我带着你们去人族的地盘上,抢上几万个大美女回来,满足一下你们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总之,这位小兄弟的女人你们绝对不能染指,也不要去挑战这位小兄弟。”
这话说得太突然,獒王不少的手下都听得一愣一愣的,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不过魔天殿的人都知道,因为傲来是天魂体,天魂体的震慑力是不可小觑的,果然在有些时候,不同的体质就有着不同的特权,不过赢御的皇御体就没有那样的特权,因为人族只看实力和势力,管你什么特质,实力不行,就把你照死了弄。
傲来也是非常的意外,轮回圣尊更不用说了,这件事太突然了。
不能冒犯天魂体的威严,这是獒王心里的想法,当然,獒王也没有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自己的部下,可是獒王也非常想要知道,天魂体的战力在同代之中是什么水平上,好奇心有些时候是非常害人的。
獒王越想知道,实在是忍不住了,忽然又说道。“各位,刚才本王只是开一个玩笑,你们还是可以挑战这位兄弟的,最好实力强劲一点的,比青竖强的。”
又反悔了?
每个人的心里七上八下的,这位獒王说话还真的是非常的玄啊,傲来的额头上冒出了一条条的黑线,轮回圣尊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
那些四肢极为达的少年们,再一次的咆哮了,兴奋了,非常的激动,轮回圣尊的美貌,光是看一眼,就知道是属于那种**蚀骨的女人。
果不其然,一位体积庞大,肌肉更加达的少年站出来了,这是青魂,年青一代的领军者,实力要比青竖强,但是强到什么程度上,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青魂到来,引来了不少少年的围观,以及许多面相不是那么理想的少女的花痴眼眸。
身高两米,就像是座小山一样,看这架势,就知道非常的厉害。
傲来看见这位对手的时候,心里还是非常的尊重对方,如果能打死对方的话,傲来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开战”傲来霸道说道。
和赢御不同,傲来一直都是有话直说,有事就做的人。
青魂也是狂野的家伙,二话不说,直接冲向了傲来。
在度和力量上,傲来在同代之中,不会有任何对手,哪怕是无上至尊的儿子和傲来比较度和力量的话,也绝对不是傲来的对手,因为他是天魂体。
这是绝对的,没有之一。
傲来看上去,体格健美精瘦,体魄修长,标准的美男子身材,长相也是非常的美男子。
面对青魂的出手,傲来只是一拳和对方粗大的拳头完全不成正比。
拳头碰拳头。
“轰!”的一声音爆之声。
青魂的手臂迅扭曲了,出现了变形,噼里啪啦的骨头碎了,胜负已分,众人看的极为傻眼,尤其是那些色狼少年们,如今看来,还是过段时间,跟随着獒王去人族抢上几个大美女回来吧,还是这个比较现实一些。
獒王也很意外,果然是天魂体,也没有出全力,传说中的体质,果然就是这样的风采。
轮回圣尊会心一笑,依偎在傲来的肩膀上,分外的满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亏赢御将大部分的女眷都放在了永夜之殿里,同时,外人要是想要打魔天殿男人的女人的主意,也并不现实。
抢夺女人的战斗结束之后,篝火晚会还在继续……
第二百一十章 朝圣之路
翌日,湿热的晨风吹过了昨夜,露天营地里,横七竖八的睡着很多人,女性成员倒是进入了宫廷之中居住,后面的热带雨林之中,荆棘丛生,巨藤环山,湿气很重,这里只有獒王和赢御两人。
赢御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如实说了出来,告诉獒王。“我们可能后有追兵,实力不详,他们可能已经知道了我们来到了万神山的范围里,可能不知道,万神山的路线,较为复杂,他们可能也找不到,不过万一对方有不缺反推演计算的人才,可就不好说了,万一他们来了,还请王提前通知我,我必然帅领众人,和獒王并肩作战。”
獒王哈哈一笑,颇为豪爽的说道。“这些你不用担心,来到万神山之后,你就是我们的朋友,况且你们这里还有着一个天魂体,我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天魂体有事的,无论是什么样的高手来了,在我的地盘里,他们休想放肆,不过进入万神山主峰的路途,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会有任何的敌人和麻烦,但是你们会觉得非常的辛苦,尤其是第一次的时候。”
能得到獒王这话,赢御心里也算是踏实了,最起码进入万神山的范围里,无论什么样的高手,都无法御风神行,就连大自由的强者,强行御风神行的话,也会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赢御很想告诉獒王,自己就是皇御体,不过想了想算了,既然开始的时候就要保守这个秘密,那就保密到底吧。
通过獒王的考验之后,魔天殿的众人获得了进入万神山的资格,不过依然是山路十八弯,且这里的重力和空气质量和外界有很多的区别,重力很大,刚开始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是很适应。
慢慢走着,经过山路十八弯的考验之后,人们才逐渐适应了这里的重力和这种特别清爽浓郁的空气,帝瞳往前方望去,依然是连绵磅礴的山脉,看不到尽头,且有些地方,有迷雾涌动,就算是赢御的帝瞳也看不清那样的迷雾。
时间一长,众人感觉到了很大的无奈,这里的重力和空气质量,比例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都会感觉到很重,很浓郁,哪怕是七夜这样的小自由强者,也感觉到很沉重,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境界修为,来到这样的地方,都会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像是朝圣之路上的种种艰辛一般。
墨锋很是懒散的说道。“各位兄弟们,来这里游山玩水和苦修的话,倒是不错,可问题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万神山的主峰啊。”
老黑直接变成了魔神虎的本来面目,气喘吁吁的说道。“我去,这个地方,让我觉得非常的不同凡响,我们至少走了十几天了,可是连万神山的主峰都没有看见。”
恶猛同样是气喘吁吁的,专心致志的赶路,没有多说话,现在觉得,连说话都是一种很费力气的事情,来到这里之后,他们感觉到自己都已经变成了凡人一样,感觉到了疲惫,在过往的时间里,他们从来没有因为走路这种事情而感觉到疲惫。
这样的感觉非常的明显,体会到了凡人的种种不如意,心里好像是有所顿悟。
赢御的额头上也冒出了汗滴,太丽丝和秋灵以及轮回圣尊三位,也是玉腿早已经麻了,这样走路下去,真的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是一个尽头,在这个地方,想要御风神行,简直就是在做梦,连走路都走不好,更何况去飞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