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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只有一条高速公路,长度好像在四百公里吧。就是上网的速度也很慢,”谭铜继续介绍道,“现实中的高速公路和信息高速公路都是差不多。”
于骏听到这个就笑了,前段时间有人打报告说建议去印度开网吧,就这网速,不说网速,这印度对国外公司收取的重税就让人头疼。
保护国内企业自然不错,但国内的企业能发展起来才是。
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等红灯,于骏正想去拿矿泉水润一下喉咙,就突然听到用力的敲玻璃声,抬头就看到个瘦干巴的印度老头在拍打着车窗。
吴妤也被这突然贴上来的老头给吓得够呛,她那美艳的脸蛋都发白了。
“1dollar!1dollar!”老头用力的喊着。
要钱呢,没想到国内过几年那些做着一样活计的乞丐是从印度人这学来的。
于骏按下车窗,扔了一块美元给他,那老头这才走开,又去拍别的车的车窗。
“忘记跟骏少提了,这孟买,印度,还有非洲那里,许多地方都有这种人,别看他们装穷,这赚的钱可能比我还多。”谭铜苦笑道。
这倒也是,每天就敲两百辆车吧,这就是两百美元,整月下来得有六千美元,合成*人民币四万多呢,得超过多少白领了?
好不容易到了酒店,这一带倒是还好,看来印度穷人区和富人区还是有明确的划分。
把行李放下后,于骏就带着吴妤下楼对谭铜说:“去客服中心看看吧。”
来了去瞧瞧也是好的,总要走走场面。谭铜是商业调查部的人,但也清楚软件商店的客服中心在哪里,其实整个孟买外包客服的地方都是在一片,而谭铜是负责刺探商业情报的,哪能不了解。
车只能停在这片写字楼的外面,通过气的客服中心经理理察早就在停车场那等着了。
理察年约三十五六,正是年富力强干事业的时候,一头打理得整齐的棕发,黑西装白衬衣条纹领带,看着特别的干练。
一看于骏走下车,就急忙迎了上去,笑着伸出双手:“于,欢迎你来参观。”
给他打电话通气的是埃里森的小秘,她特别叮嘱过于骏是重要的客人,却没提出于骏也是大股东,但这就足够了,能让大秘书打电话来的人,能是平常人吗?
“走,进去瞧瞧。”于骏握了下理察的手笑道。
这在酒店里还没多大的感觉,走出停车场听着耳里传来特别古怪的印度英语,于骏就特别的想笑,不是别的,只是印度英语的腔调让他受不了。
但要说印度一无可取之处那也未必,一路上他还是瞧见了不少动人的印度女孩,就像眼前从楼角那转过的那位。
平坦的额角,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眶,褐色的眼珠,明黄色的肌肤,微隆起的胸脯,随意搭在肩上的栗色长发,极具印度风情的垂地长裙,都显得格外诱人,像一颗进口的多汁苹果,谁都想要咬上一口。
“喂,洛莎,现在不是休息时间,你还不快回座位上去?”理察冲那女孩喊道。
女孩像是一惊,扭头看了眼理察,忙加快脚步就走到了楼中。
“她是客服中心的员工?”于骏好奇的问道。
“嗯,是个普通员工。”理察刻意说着普通这个词。
于骏笑笑:“我现在更想去里面看看了,客服中心是在几楼?”
“就在一楼,”就到这里,理察颇在些自豪,“我们将一楼的一半都租了下来,是这栋写字楼最大的雇主。”
于骏一愣,这写字楼每层的面积瞧着也不算太大啊,后头的谭铜小声说:“这里的客服中心,最多不会超过一百人,半层楼能容纳一千五百人了。”
于骏这才了然的点头,跟着理察往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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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低种姓人
分成两片区超过一千人的接线员在忙碌的操作者,一半是在做电话销售,一半是在做真正的售后客服,如客户打过来的咨询相关的软件的安装、使用、操作方面的问题,而这个片区又分成好几块。
根据培训时的不同内容来分类,有专门负责一款软件的,也有同时负责好几款软件的,全看软件功能和软件销量来分配。
于骏目光掠过这些专心在接电话的员工,跳到那坐在最后一排的,应当是销售区的女孩身上,那就是之前在转角处遇到让人惊艳的女孩洛莎。
“早晚有天你的眼睛得瞎了。”吴妤咬牙切齿的说。
于骏转头笑道:“她比你还差一些。”
吴妤抿了下嘴,忍住没想自己得意的笑出来。凭心而论,那女孩虽说能称得上惊艳,可比吴妤还差了一些,和邓斯特差不多。
“快要吃饭了,”谭铜说,“骏少,是去外面吃还是?”
“就在楼里的餐厅吃吧。”于骏笑道,“总得尝尝印度菜才是。”
“你小心些吧,上回我同来来印度游学,吃了顿印度饭,回去那里疼了一个星期。”吴妤小声的在于骏耳旁低语。
“哪里?”于骏装愣道。
“那里。”吴妤一时没反应过来。
“到底是哪里?”于骏又问道。
“哎哟,就是那里呀。”吴妤这时看到于骏脸上强忍着的笑容,立时想到自己被捉弄了,真想用手去掐他。
理察听不懂中文,却看这两人在这里打情骂俏,略微有点不悦,可不好说什么,等到两人停下,就提出了和谭铜一样的问题。
接着四人就来到位于四楼的餐厅,于骏可真不是说笑,他是真想尝尝印度的咖喱饭,在打饭的时候,就指着那些一坨坨红绿的菜说:“一样来一点。”
连打饭的师傅都古怪的瞧了他一眼,才把那些菜打到于骏的餐盘里。
“你真敢吃啊?”吴妤手里握着谭铜在外头买的煎蛋三明治,问道。
“理察能吃习惯,我就不能吃习惯?”于骏指着理察餐盘里的菜坨子说。
理察听提到他的名字,就抬头看去,于骏笑道:“你能吃得习惯这些?”
“吃不习惯也要吃,要不能搞特殊,让员工觉得另类。”理察苦笑道,“我也是吃了两三个星期才习惯的,于,我劝你还是别吃的好,第一回吃就像是肚子里塞了个火炉,不停的烧啊烧的。”
于骏这还正把那绿色的菜坨子拌在饭里,准备往嘴里送呢,听他这一说,就犹豫了。想想要是来了印度也不吃吃这些,那不是白来了?
但还是打算先舔一下,一舔,差点没把于骏的肺给呛出来,这哪是人吃的东西?
这时,他就看到一头牛沿着窗外悠哉游哉的走过去,他立时傻眼了。
吴妤也愣了好一会儿才问谭铜:“这孟买人还在写字楼里养牛?”
“牛因为能挤出牛奶,在印度人的眼中是圣物,他们也不吃牛肉,城市里到处都能任牛随便的走。”谭铜想了想说,“大象和猴子也是圣物。”
“你就告诉我什么不是圣物得了,”于骏把勺子一扔,拿起谭铜面前还没开封的火腿三明治说,“印度人百分之八十都吃素吧?”
“这倒是真的,一半是因为穷,一半是因为圣物太多,宗教信仰太复杂,伊斯兰教在印度人中也占有极大的比例。”谭铜变戏法一样的在身后又拿出个三明治。
理察有点插不上话,大家都是在说中文,他完全听不懂。
于骏刚想用英文跟他聊两句,就穿过他,看到洛莎和一帮打扮得差不多的女孩坐在一起,穿的都是粗布的纱裙,而在她们对面,则是一堆穿着整齐的工作套装的女孩。
这些人都是客服中心的员工,衣着大不一样,让于骏也觉得奇怪。
“穿粗布的都是低种姓人,”谭铜顺着于骏的目光瞧去,解释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很厉害,两伙人都说不到一块儿去,而低种姓人在印度是很受歧视的。”
这个于骏倒是在书中看到过。在古时印度的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
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这些**半就是现在住在贫民窟中的那些人。
于骏把这些说给谭铜听后,他说笑道:“在印度人口中,2%~5%的人口为婆罗门;贱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多。低等级(包括首陀罗、贱民)人口总数则高达7亿多,占到全国人口的近七成。据估计,婆罗门占据了印度政府和司法部门中超过70%的职位。”
自称**社会,**至上的印度,连种姓制度都没破除,而同样的美国,歧视也无处不在。
“理察,能把洛莎叫过来,我和她说说话吗?”于骏问道。
吴妤看他想让当她的面泡妞,登时勃然,探出手掌就在桌下掐着他的腰肉,狠狠一拧。
“阿妤,要死人的!”于骏疼得直接扑倒在了餐桌上,他要是把衣服脱了,里头伤痕累累啊。
理察当做什么都没看见,招手将洛莎叫过来,指着于骏说:“于先生想和你说话。”
洛莎怯生生的低垂着脑袋,不敢正眼去瞧于骏,在她这种人而言,要是瞧对眼了,可就是要嫁过门的,要说印度女孩,特别是低种姓人里,“保处”率特别高,往往是在新婚之夜才初尝禁果。
“像你这样美的女孩应该去参加选美才是,”于骏不顾吴妤的白眼,赞了一句,“没有这样的打算吗?”
洛莎满脸通红,就像是个****调戏的朴质少女一样。
“咳,于,洛莎这样的女孩,家里可支付不起选美的费用,而且印度的选美比较排斥低种姓人。”理察干咳了一声说,原不想洛莎太尴尬,谁知这一说,洛莎脸蛋都胀红了。
显然被人歧视的滋味很不好受,她虽说没办法,可还是心里不舒服。
“那要是我赞助呢?”于骏微笑道。
吴妤伸手又想去掐他,被他早有防范,一把抓住,直接就塞到口袋里,用手紧紧按住。
这回轮到吴妤的脸胀得通红了,她真想抽出来,可就是抽不出来。
“你赞助我选美?”洛莎终于鼓起勇起,抬起头说。
她不愿放弃这样的机会,她早就看出这个中国少年,不是一般人。
“当然,我想你去选个世界小姐什么的,一定能拿到很好的名次。”于骏微笑点头,“但首先你得要进行正规的礼仪、台步等各方面的训练,可能要吃很多苦,你能行吗?”
洛莎刚想回答,理察不满的说:“于,洛莎是客服中心的员工,她要去选美的话,我这里怎么办?”
于骏早就看出来了,别瞧理察对洛莎严厉,他也就未必没有想一亲芳泽的念头。
找不到员工?洛莎的岗位能胜任的满大街都是吧?
“我想象你除了洛莎之外能找到更合适的员工。”于骏笑道。
满脸的笑容并未能说服理察,他冷着脸说:“我的员工,由我来决定怎么做,用不着你管。”
虽说来到这孟买,就跟发配一样,但理察却是清楚,这里是软件商店业务能否提升的关键,要是做好了,他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并没什么难度。
于骏虽是埃里森的秘书说的贵宾,但理察还是要保证他的权威,何况他还想要留下洛莎找个机会单独玩玩呢。
“需要我给米勒或是埃里森打个电话吗?我想单纯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不需要吧?”于骏眯着眼在瞧理察,吴妤听他为个印度女孩要这样用人情,嘴都蹶上天了,可手还是抽不出来。
“你打吧。”理察不相信于骏真能在这个时间找到米勒或埃里森,那需要知道他们的私人手机才行。
于骏拨通埃里森的电话,当着理察的面把事情说了遍,就听得埃里森哈哈大笑:“你小子行啊,去孟买走一转也不忘猎美,行,把电话给理察,我和他说吧。”
理察接过电话脸都绿了,软件商店业务有相关的负责人,往上才是米勒,米勒的上头才是埃里森,他算是接到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电话了。
“小气什么呢,我只是不想珠玉蒙尘罢了,怎样的女孩就该有怎样的生活,怎么能由世袭的种姓制度来决定。我现在松开手,你别掐了。”于骏说着把按在吴妤手背上的手松开,她咬着嘴唇把手缩回来。
“你为什么之前不说?”吴妤问道。要早知道于骏的理由她也不至于这样。
“说了你就不掐我了?我哪知道呢。”于骏坏笑着掐了下她的脸蛋,看着理察赔着笑把电话递过来:“洛莎归你了,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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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系统警告
洛莎的母亲长得并不漂亮,肌肤都是那种带着脏兮兮的黑色,矮小肥胖,蹲下去跟个陀螺似的,穿着廉价的印度丝衫,用丝巾遮着大半张脸。
洛莎的父亲却是明显代着跟改良过血统的模样,肌肤不算太黑,轮廓特别明显,应该是拥有高加索或是日尔曼种族的血统,不像别的印度成年男人那样留着小胡须,下巴剃得干干净净的,穿的衣服虽说很普通,但至少显得很干净。
都说女儿像爹,洛莎可真是坐实了这种说法,要是她长得像娘的话,她去选美还不得被打出来。洛莎在客服中心的工资并不高,孟买的物价也不算低,现在一家三口都还住在贫民窟里。听洛莎小声的说,原来是想半年后再搬出来的。
洛莎家大约有六平米左右,进门大约有两平米是做为大厅,而这也是唯一能让人能站立转身的地方,剩下的位置都堆积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其中有一台看着已破旧不堪的缝纫机,据洛莎说那东西是她母亲拿来做工用的,住在这一带的普通人家还极少能拥有,这是她父亲在垃圾回收站无意中捡回来的。
而靠这台缝纫机,洛莎的母亲就让家里的生活比别的贫民窟的住户要好得多。
这就是有技术有专长和那些什么都不会的人的区别啊。
洛莎的父亲是在码头做临时搬运工,说白了,就是码头制人手搬运东西的时候,他就上去帮个手,一天挣些小钱,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挣不到钱。
一家人的希望就在洛莎的身上,别的贫民可能根本就不会花钱让女儿上学,毕竟女儿长大是要嫁人的,学了也是白学。
而洛莎的父母却让她在学校里学到了高中才毕业,光是这笔开销就是不菲的费用。
现在洛莎才十九岁就能靠着客服中心的工资养家,却又让那些不肯让女儿念书的人嫉妒不已了。
站在连转身都困难的客厅——同时又是睡床里,吴妤那点小性子也不翼而飞了,她很是动容的拉着于骏的手说:“要不现在就帮他们搬出去住?”
对于这点,于骏举双手双脚赞成,而他也想要快些离开这个贫民窟,刚进来的时候有好些无所事事的印度小青年在虎视眈眈的,天晓得他们想要做什么,而这周围的味道也很是呛鼻。
一半是各家各户正在做着的咖喱晚饭,一半是门口那条穿巷而过的臭水沟。
这光站在洛莎家里,门口都围着很多的小孩,这些孩子大多都光着脚,穿着单衣,有的甚至只穿了一条短裤,老伸头往这里看。
洛莎的父亲听到要去酒店里住,笑得都合不拢嘴,推着女儿就想将她送给于骏做小。反正在印度多娶老婆是能力的象征,要是能做到于骏这种地步的有钱,那该盖皇宫娶三千佳丽了。
洛莎的母亲也开心的大笑,赶紧就收拾东西,谭铜在一旁帮忙,告诉他们有些没有必要收拾的就送给附近的邻居好了。
有好事的人问了两句,顿时惹得整条巷子都沸腾了,纷纷都去找女儿,可哪能还有洛莎一样漂亮的女孩?
推过来的不是长得跟珍禽异兽一样的,就是那种扔在黑灯瞎火的地方,用手摸都摸不着的。还有的不忿的用孟买土话在骂着,想必是说凭什么洛莎家就能搬出去,而他们就不行。
谭铜只能听懂一小半,翻译给于骏听,于骏就笑,你丫要能生个漂亮的女儿,那也可以搬啊。
洛莎一直都垂着头,脸上的红晕就没褪下来后,她开始听到理察要开除她,她差点就跪在地上了,让理察不禁扼腕长叹,要早知有这个法子,早就把洛莎给弄到床上去了。
后来听理察说要让她去训练参加选美,她整个人都懵住了,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坐上于骏的轿车,来到家中,又看于骏要让他们搬出家里,才总算是肯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幻觉,也不是梦。
她都激动得落泪,看得吴妤那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