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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于是,整个鞮汗部继续北迁。
眼下,鞮汗部的人口并不多。当年莫顿在郅支城破前,见风转舵,拔腿开溜,保住了部族近百青壮战士,但其余妇孺、奴隶等部落财富,尽数折于郅支城。好在对匈奴人而言,青壮就是最大的财富,而且是可以“以财生财”的财富。
莫顿就靠着这近百青壮,一路东迁,一路劫掠,不断吞并小部落,滚雪球一样,慢慢扩大。几年下来,又成为一个拥众数千的中等部落。原本莫顿打算在乌揭人的地盘上安顿下来,反正乌揭地广人稀,一个几千人的部落算很有实力了,慢慢发展,不难重理往昔鼎盛。只是万万没想到,一场数十年不遇的白灾,一下将鞮汗部打回原形。
一个严酷的寒冬过去,几千人的鞮汗部被冻饿而死过半,牛羊马驼十不存一,鞮汗部实力剧减。莫顿没法,只得再往东走,直至龟兹附近,这时他的部族,已不足千人。能做为战力使用的战士与奴隶,也不过二百出头。这点实力,别说大汉都护府,连龟兹国他都不敢招惹。
这一次成功伏击俘获近七百汉民及班氏商货,是莫顿近年来最大收获,只要将这胜利果实消化,直接就能把鞮汗部的实力提升到最顶峰。所以,莫顿无论如何,都舍弃不下这份战利品。别说迁两千里,就算再迁两千里,他都在所不惜。
黄昏时分,迁徙队伍的队尾驰来一骑,向莫顿禀报:“骨都侯,那个班氏汉人有话要说。”
长途迁徙,还是比较闷的,莫顿也正无聊,点点头:“让他过来,看他说什么。”
班行在两个匈奴人的看押下,轻驰而来。现在他已经不需捆绑了,毕竟已在千里之外,由戈壁进入草原。这茫茫大草原,就算让你跑,你又能跑哪去?
一个多月下来,班行明显憔悴许多,须发蓬乱纠结,满面尘霜,像老了十岁。只有一双眼睛,仍然透着不屈与睿智光芒。
见到莫顿,班行拱拱手:“见过贵人。”
“你有什么事?”
“班行想问贵人,这交易还做不做?”
莫顿沉下脸:“我有说不做吗?”
“可是如今越走越远,这交易实行越来越难……而且,一路不断有汉民因劳累、缺衣少食、水土不服而生病、丧命。这才一个多月,已经因此丧生二十三人了!”班行神情激动,强自压制,“莫顿贵人,交易拖得越久,难度越大。而且,你的财产损失也越大——二十三个人,值上百匹马了。再这样下去,你还会损失更多的马!”
莫顿抬手制止了扈从欲动手,阴沉着脸,他当然知道班行说这番话的目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有道理。
“你以为我不想早早交易?你以为我想看到财产损失?”莫顿气哼哼道,“如果不是都护府追逼太紧,我至于这样?”
“时过一月,地越千里,都护府汉军再怎样都不可能追击了。班行请求贵人尽快安排交易,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莫顿沉默一会,终于有点心动了,班行的建议确实有诱惑力,沉吟一会,道:“也罢,近几****会让屈突与你商议此事,拿出个合适的法子来。”
班行拱手致谢:“多谢贵人体谅,班行保证贵人绝不会因这个决定而后悔……在下还有一事,请贵人开恩。”
“说。”
“就是邓展邓兄弟……请贵人手下留情。”见莫顿神色不善,班行赶紧解释,“邓兄弟断了两根肋骨,遍体鳞伤,全仗着底子好,这才撑得住。但贵人若再下重手,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班行愿为邓兄弟出赎金百斤,请贵人手下留情。”
莫顿盯了班行很久,后者毫不畏惧,目光平静。
莫顿摆摆手:“我说过,这个人,不赎!”
班行再次拱手恳求:“贵人……”
“不用说了,我莫顿说过的话,跟你们的皇帝一样,都跟金子一样好使。”莫顿挥手让手下将班行驱走。
班行一脸无奈转身之际,身后传来莫顿懒洋洋的声音:“转告你的同伴,这几****可以将养身子……不过,我忍不了太久,如果哪天手又痒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惊喜转身,深深一鞠,尽管他心里也明白,莫顿可不是发善心,而是生怕邓展就此死掉,没得玩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又争取到一线生机。眼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一切努力,先保住邓展的性命。只要人还在,就有机会。
班行刚转身,就听到前方传来急遽蹄声,心头一跳,没转身,没扭头,只是竖起耳朵。
身后传来匈奴哨骑的禀报声:“骨都侯,北面来了一支迁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请示骨都侯,要怎样处理?”
迁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会有两种结果:实力相当,则把酒言欢;实力悬殊,则亮出獠牙。对方有七八百人,算实力相当,莫顿很快就有了计较:“走,跟我去看看。”
身后蹄声远去,班行策马徐行,脑子飞快转动,一个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来越亮……(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猎三千里(五)】
左焉支部的胡人,怎都没想到,昨天才告别的那支汉军队伍,今儿黄昏时分又碰上了。所不同的是,昨日这支汉军骑兵还气焰嚣张,此时却像秋后打了霜的茄子,全蔫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样子,连那杆神气的汉军旗,仿佛也被传染,飘动得有气无力。
昨天已打过交道,左焉支部胡人大概也了解这支汉军还算和善,所以再次遭遇倒也不惧,还上前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追得太远,无法继续,得赶在入冬之前,返回乌垒城。因此,没法再追了。
听到汉军骑队也要南下,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亲自跑去问那个骑队汉军官,是否与他们同行。得到的回复是否。于次纳格脸上遗憾,心里却是大大松一口气。
这支汉军骑队装备太过精良,而且除了那支少年小队,其余骑士,哪个看上去都是孔武有力,满含杀气的样子,一看就知是精锐。跟这样一支异族军队为伴,如同伴虎而行,谁知什么时候老虎一个不开心,把他们当点心吞了……
当然,不管于次纳格怎么担心,至少眼下这支汉军骑兵队看上去还算是友好的。于是,于次纳格本着草原习俗,邀请汉军骑士们一同共进晚宴,而对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临,荒凉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处篝火周围,都围坐着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载歌载舞,把草原的荒凉,远远驱散。他们向汉军骑士发出歌舞邀请,对方则只派出几个年轻善舞的小伙子做代表。绝大多数士兵连铠甲都没脱下,刀矛弓弩都置于脚边,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对他们的忌惮一样,他们同样也防着胡人。
在这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饮,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况并不鲜见。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见怪不怪,并不以为杵。
别一边,于次纳格盛情邀请这支汉军骑队的几个军官与他同饮共食,对方也给面子,欣然而来。
“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
“长安韩重。”
“河东刘枫、羽希。”
于次纳格对两个汉军官还是很重视的,但不明白他们怎会带三个平民过来赴宴,此时一听“长安韩重”四字,顿时恍然。长安,那是大汉王朝的都城啊,从那样的地方来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虽然看上去这小伙子憨实了些,没什么贵人气息。
刘枫、羽希同来,当然只有一个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里找一个人,而且还是天黑时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公孙覆分析之后认为,从昨日羽希所说的情况看,那个疑似邓展的灰袄人,被两个胡人挟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凑热闹,而是会避开人群。此外,这两个胡人能做到这样,必须得到左焉支部的当户于次纳格允许,至少是默许。所以,他们要找的人,最可能隐藏在于次纳格左近。
经公孙覆这么一分析,还别说,范围一下缩小了。而且,还能借着赴宴之名,名正言顺查找。
就在公孙覆、丘仲跟于次纳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饮时,羽希跟刘枫两人,借口小解,专往黑暗处潜去,不断观察篝火映红的一张张人脸。连续转悠了半个时辰,仍无发现。
刘枫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还没看到?究竟有没有?”
羽希直挠头,说不出话。
正为难时,身后传来一阵沙沙脚步声,一人从黑暗里蹙出,从那扎腰带的动作看,不难想象之前在做什么。
二人本就是小解名义出来转悠的,这老半天尿意也憋出来了。刘枫碰碰羽希,意思是咱们也放松一下?羽希没反应。刘枫扭头,却见羽希死死盯住那胡人背影,伸出手,声音从齿缝挤出:“就、是、他!”
半刻时后,公孙覆、丘仲、刘枫、羽希,及十余羽林卫出现在一个毡帐前。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毡帐,隐隐透着暗黄的光,却无半点声响,与帐外篝火边的欢快气氛格格不入,透着一股诡异。
公孙覆向侧旁一让,露出身后的于次纳格。这位左焉支部的当户一脸无奈。
公孙覆只低声说了一句:“为敌为友,只在当户一念间。”说罢不再废话,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于次纳格扯扯胡子,长吐口气,向公孙覆抱抱拳,向毡帐快步走去。
公孙覆打个手势,羽林骑士散成一个半弧,将毡帐出口包围起来。丘仲、刘枫各自拔刀,羽希搭箭拉弓。
脚步声惊声了帐内人,帐帘一动,一个警觉的声音传来:“是谁?”
于次纳格哈哈笑道:“是我。打扰屈突当户了。知道你们不便出面,给你们送来烤肉与酪浆。”
帐帘掀开,一人探头笑谢:“多谢当户贵人……”话没说完,黑暗中嗖地飞来一箭,射穿他脖子。
几乎就在那人倒下的一刻,丘仲、刘枫同时抢出,冲向毡帐。但有一人比他们更快,后发先至,抢先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