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张放不能随便指令一个人自杀或杀人,否则他就是神了。但如果某个人有强烈的杀人**或自杀倾向,那就完全可以——说白了,就算是普通人用语言诱导或行为刺激,估计都能刺激以上二者干出可怕的事,更别说张放这样的催眠高手了。
既然如此,如果经过变异催眠,进行特殊诱导,反复多次,强化暗示,形成潜意识的条件反射……能否驱使一个人对某个特定目标猝下杀手,抑或自杀呢?
张放觉得,是可以的,至少值得一试。尽管这看上去有点邪恶,但这确实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张放知道,他需要这个。道德观什么的,在这个丛林法则的世界里,过于奢侈了。
张放此前也曾有两次类似的施展,不过与这种情况并不相同。
一次是当初被卜骨须追杀时,张放隔河放大招,险些让卜骨须投水而死。但这并不是强制自杀,张放能做到这一点,取决于两个原因:一是卜骨须当时有强烈的渡河愿望。在当时的情形下,卜骨须恨不能立刻冲过暴涨的河水,立毙张放于刀下。再一个,诱导涉水属于隐性暗示,因为人的潜意识并不认为涉水等同于自杀。事实也是如此,卜骨须一下水,就被激醒了。
另一次是东庚烽燧最后一战时,张放控制沙鲁鲁抱着炸药包,纵身跳下烽燧——这更与勒令自杀无关,因为烽燧下全是人及尸体,掉下去根本不会死,此前不知有过多少曾攻上烽燧又被打下燧墙的匈奴人,掉下去拍拍土又站起再攻。这只是一种正常的攻城现象,既不是跳楼,更不是跳崖。
而现在,张放试图打破这个限制,人为制造凶杀与自杀。欲达成这个目的,就需要进行多次诱导,像种‘心蛊’一样,深植于潜意识中。而且动手时还要营造合适的环境,寻找契机,布置杀局……一切都需要布局与运作,绝不是以眼杀人那么简单。
当然,以上这些也只是张放的设想而已,究竟能否成功,他也没把握。不过没所谓,放着伊奴毒这么个“小白鼠”,不试白不试。
从前日的会盟中,张放注意到一个关键人物——康居副王抱阗。
贝色、开牟父子希望打击他,屠墨希望取代他,而这人对西征军也抱有敌意。干掉此人,对大家都有利。那么,能不能以较低的代价,或者便捷的手段将其除去呢?身为抱阗的心腹,伊奴毒似乎可以利用。
张放眼下就在做这样的尝试。
乐声响起,音调悠远而宁静,透着一股隐隐禅意,分明是后世佛音《净心咒》。
死蛇一样的伊奴毒动了动,开口说话,声音含混不清:“乐……乐伎……不吹这个……我要听……胡笳……”伊奴毒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沉寂。
而张放带有魔性的声音却响了起来:“伊——奴——毒,你在断人手腕时,是不是感觉,操控人生死,无比爽快?”
伊奴毒咕哝一声,似是应声“是”。
“那你是否感觉还缺了点什么。”
“缺……什么?”
“缺伴奏,缺背景音乐……哦,你不懂,我解释给你听……现在你明白了吧?缺了这个,你的快感,无法淋漓,难以畅怀。”
“是……是啊,我需要这个……没有的话,我……我不痛快,我憋得难受,砍再多手腕都难受……”
“好,听这一曲,在最高音时,出刀!你就能释放心里最大快意,获得最大满足……”
随着埙音陡然拔高,原本烂泥似的伊奴毒像木乃伊一样跳起,撮掌成刀,虚空击下——目标,正是那盏油灯。
帐子彻底陷入黑暗,而张放的双瞳却异常明亮。
一个嗜好断人手腕的家伙,必定有心理暗疾。张放正是利用这一点,成功在伊奴毒心里埋下了一个“心理开关”。这个开关,就在他的手上,一旦他以特定暗示启动这个开关,杀意瞬间被唤醒,一个看似最忠诚的仆人,将变身为致命杀手。
伊奴毒能不能成为一颗定时炸弹,抑或是暗雷,张放很是期待。(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目标在即】
(感谢大盟、小胖、同乐村落、赖语充数、万物生y、人间有情、天上飞飞飞、南浔北灼)
~~~~~~~~~~~~~~~~~~~~~~~~~~~~~~~~~~~~~~~~
暗蓝色的夜空下,皑皑雪山,壁立千仞,高耸入云。寒风肆意在峡谷穿行,呼啸声令人头皮发麻,深山密林里不时发出各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怪啸。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峡径,等闲人不会走。
此刻,驻马高峰,俯瞰峡谷,星星点点的火把,照亮了三条蜿蜒西向的队伍,有条不紊穿行其间。人马杂踏声、隆隆车轮声、清脆响鞭声、夹杂着各种吆喝声,使得这条人迹罕至的峡径,于此刻分外热闹。
高峰之上,一群玄甲骑士仿佛与铅灰的山石融为一体,默黩注视下方源源不绝的行进队伍。
张放也是其中一员,他不时轻抚战马脖颈,使它安份下来,偶尔吐出一口白气,活动有些麻木的手指——很难想像,这是盛夏八月的一个凌晨。
“西极之地,六月飞雪,八月凝霜,诸般气象,莫说比诸中原,便是与西域相较,也是大不同啊!”陈汤穿着厚夹袄,裹着翻毛披风,身为山阳人的他,即便在长安生活近十载,耐寒性也不及张放、甘延寿、郭习、杜勋这些关西人。
张放望着熬红着眼,眼窝深陷,神情憔悴的陈汤,不免有些担心,眼下可是关键时刻,身为主将的陈汤可不能垮了。
陈汤看出张放的担心,笑道:“放心,这是远征的最后一段行程,目标在即,我绝不会有事。呵呵,早知如此,当初我就应当学议曹那般,以雪浴体,冰池潜泳了。”
张放无奈笑笑,心知陈汤是故意避重就轻。毕竟是八月天,白昼温度其实很高,只是夜间寒冷而已。但再冷,也不可能与三九天相比,陈汤还是扛得住的。真正令人担心的,是高强度的工作,而且是连轴转。一支三四万人的、包括了十几个大小王国及部落的大军,统领起来绝对让人操碎心。
陈汤拍拍张放手背,感慨道:“有议曹相助,汤一定可能支撑到最后。”
陈汤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张放这几个月来,一直尽力为陈汤分担压力。除了为他整理、分析大量情报之外,还不时出现在各部落营地,协调各方矛盾。
凭着出色的口才,灵活的手腕,加上大汉皇室背景,诸国王将都得卖他几分面子,不知解决了多少纠纷。有时语言实在解决不了问题,张放就“放出”焉耆君俾卢塞,请他去“劝和”,结果往往有奇效。
陈汤对张放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感到奇怪,长安公卿子弟,本就长袖善舞,未来的富平侯更应如此。他真正惊奇的,是这少年的精力,无论什么时候见到,都是神采奕奕,丝毫不见疲态。便如眼下,为避匈奴耳目,连夜行军,身体强壮如甘延寿、杜勋等人,都难掩疲惫,而同样忙活了一夜的张放,除了衣服皱了些,头发有些凌乱,神色如常,精神饱满。
陈汤等人,除了感叹年轻就是好,实在不知说什么了。
甘延寿喷出一口浊气:“这条陉道果然隐秘,若非康居人领路,我们的前锋向导恐怕找不到。”
杜勋一脸惭愧:“属下无能,有负都护所望。”
甘延寿摆摆手:“杜百将无需自责,你的前锋屯骑,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张放也笑道:“杜百将真不需自责,若你们领路都能胜过康居人,我们还与康居人结盟作什么?”
众人俱笑。虽然大伙都知道与康居人结盟不光是为了领路,但对张放的说法都会心而笑。
杜勋也在笑声中安心不少,躬身一鞠,匆匆离去。
开牟在顺利“营救”回伊奴毒之后,也履行了约定,亲自充当向导,引领西征军穿过乌孙山,绕过康居北部防御区,避开众多康居游骑,挺进康居腹地。据开牟所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迟明日午后,走出这条陉道,就能看到都赖水,彼岸山谷下,就是郅支城。
“报,康居左骑君送来消息。我大军前锋已走出陉道,进至都赖水。”
“好极!”众人击鞍大喜。
“康居犀月部小王屠墨派来使者,转告都护、副校尉,他已派兵截杀抱阗派出前往郅支城报信的三批信使,彻底断绝匈奴人的消息来源。”
“好,干得好!”
众人大喜过望,要知道,此番远征,不怕郅支硬杠,就怕郅支跑路。汉匈鏖战百年,最令汉朝军队头痛的不是匈奴人的战斗力,而是匈奴人的机动力。西征军远道而来,兵疲粮乏,必须速战速决。最怕就是匈奴人提前得到消息,脚底抹油,茫茫草原,无垠大漠,到哪找人去?
屠墨这一手,等于为远征军进行战场遮敝,单凭这一点,这个结盟就值了。
在长蛇似地行进队伍中,一辆不起眼的马车里,一个瘦小身影倚着车壁,随车厢晃动而无所觉。蓦然车体微微震动,车帘一掀,一个人头探进来。
瘦小身影霍然一震,搭在腰边的手倏动,黑暗中寒光一闪——而钻进车里的人似有准备,抢先出手扣住对方手腕。
瘦小身影轻啊一声,连忙收刀,伏拜于地。
来人找了个位置,盘膝而笑:“警觉不错,眼神也好,我还没开腔,就知道是我了。”
正是张放。
瘦小人影赧然道:“小婢本想等公子回来,但车子摇晃,睡意上涌,就……”
嗯,是青琰。
汉军军律是严禁携妇人行军的,不过胡人却不禁。这支汉胡联合的远征军中,女奴、女伎就不少。由于联军里诸**队占绝对比例,又是在人家的地盘行军战斗。陈汤与甘延寿考虑再三,终于还是默许了这种情况。
也正因此故,青琰才得以随行。
张放弄这辆车,本是夜行军时休息之用,但他没用上,倒让青琰用了。
张放摆摆手:“没事,你睡吧,我闭目假寐一会就好。”
青琰慌忙道:“小婢怎敢,要是让邓叔、陶兄知道,少不得要对小婢一顿数落……”唧唧歪歪说了一大通,却没听到回应,壮着胆子移膝近前细看,公子已入物我两忘之境……
青琰倚着车壁,蜷缩着身体,一手横膝做枕,一手轻握着飞刀锋刃,感受着那种冰冷与刺痛——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入睡。
当日华初升,行军一夜,疲惫不堪的“长龙”突然出现一阵骚动。
青琰悚然惊醒,却见对面公子一双明亮的眼睛透着笑意,正望着她。
青琰脸色发白:“什么情况?是不是康居人,或是匈奴人……”
张放微笑摇摇指头:“你听。”
青琰侧耳倾听,啊,听到了——
“都赖水!我们看到都赖水了!”
此时,距西征军终极目标——郅支城,直线距离不过百里,而郅支,还懵然不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债主来了】
(感谢大盟、小胖、冉闵屠胡)
~~~~~~~~~~~~~~~~~~~~~~~~~~~~~~~~~~~
穿过重重天山北麓,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草原,无数大小湖泊散落其间,如同镶嵌在碧毯上的一枚枚蓝宝石。而“宝石”的来源,则是一条长达千里,河面宽广,河水清澈的都赖水(今塔拉斯河)。
都赖水南岸三十里处,一片坚实的沙碛地上,耸立着一座形制特别的城池。说它特别,是因为它完全不同于西域城邦诸国类东方式的方形建筑,而是圆形。
最外层是防御性木楼,中层为外城,是以夯土筑成的主防御墙,内城居然是用巨大石块砌成的城堡。这种里外两重土木城墙,以及巨石城堡,怎么看都更象是这个时代西方,也就是罗马式建筑。
这,就是郅支城,一个国中之国。
郅支或许是第一个住进土木建筑的单于,这也算是与时俱进了。不得不说,无论挑选地方,还是筑城建堡,郅支还是颇有眼光的。
而郅支的眼光还不止于此。
此处地处康居腹地,都赖水南北两岸,地势多为起伏的平原,其北部是大草原。湖泊草泽众多,物产丰富,是畜牧渔猎好所在。南部是荒凉的沙漠,西南是海拔上千米的绵延山脉,东南部边缘环绕着十余座海拔数百到数千米不等的雪峰。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这里是丝绸之路北道的必经之道。
郅支城所在的位置有多重要?在后世,它有一个令国人心情复杂的名称:怛罗斯。
是的,这就是令后世唐军饮恨、大唐帝国折翼、中原文明与阿拉伯文明之争的分水岭——怛罗斯!
正因为掌控了这条丝路命脉,郅支才能得以在短短数年间恢复元气,威慑大月氏、康居、乌孙、大宛等响当当的西域强国。同样,也因为对丝路控制权的争夺,当初好得同穿一条裤子的郅支与康居,终于产生无法弥合的裂痕。
因利益而结合,因利益而分裂,这便是郅支与康居之间关系的最好注解。
不过,郅支也不完全是个简单粗暴的家伙,毕竟当了那么些年的单于,多少懂点政治手腕,更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铁板一块,康居也是如此。
此刻,在这个如后世篮球场大小的的双层城堡里,北匈奴郅支单于呼屠吾斯,正在宴客。
郅支已经五十有三,体型胖大,不过胡须与头发都还乌黑,满面油光,显得精力旺盛。他长着一副很威严的面容,五官也比较端正,只是过于浓密而遮住大半边脸的胡子,还有脸上或深或浅的数条刀疤,完全破坏了这一切。他的左耳戴着一枚匈奴贵族常见的装饰金耳环,不过郅支的金耳环与众不同,他的耳环,是用罕见的乌金所制。而且,其上刻着他的单于号,是独一无二的身份标志。
城堡内部虽然空旷,但以防御为主的窗口太小,即便室外阳光灿烂,室内光线依然很暗,全靠油灯照明。不过对于客人而言,并不在意这些,他在意的是短案上的美食,以及怀中的美妇。
天气很热,但客人依然戴着翻毛厚帽,穿着深褐麻衣,须发花白。干瘦如橘皮的脸颊上,有奇怪的刺青图案,配上一双深陷眼窝的灰褐眼珠,整个人透着一股阴侧侧的气息。当他鸟爪似的瘦长五指将妇人的丰盈揉捏变形时,妇人纵然疼得变色,却半声也不敢吭,反而强颜欢笑。因为这个肆意摧残她的干瘦老者,只须一句话,就可以让她上天堂或下地狱。
郅支双手交叠于便便大腹,背靠着充当靠垫的奴隶,满意地看着眼前一幕,粗豪的声音在城堡上空回荡:“这样的招待,国师还算满意吧?”
老者呲牙一笑,残缺不齐的黄牙,格外恶心。但妇人在其示意下,却不得不强忍恶心,先饮一杯,然后凑嘴过去,为老者渡酒……
一声夜枭似地尖细笑声,发自老者口中:“单于真是好享受啊,神仙亦不过如此。”
郅支神情恭敬道:“神师侍奉神灵,庇护草原万千生灵,呼屠吾斯愿倾所有,侍奉神师。”
老者眯眼捋须,喉咙发出嗬嗬怪笑,显然满意已极。
在整个康居,能让郅支如此相待的人不多,除了康居王任塞之外,便只有康居大祭司乌陀了。
康居,或者可以说整个西域及中亚地区,祭司都是一个举足轻重、堪与国王并列的神圣不可冒犯的人物。大到一国,小到部落,都有自己的专职巫师。没有巫师,就如同没有国王(首领)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康居的巫师、大祭司乌陀,在康居朝野拥有巨大影响力。他的每一次占卜,每一次预测,都会对康居臣民产生巨大影响。国王之位有人觊觎,但没人敢冒犯祭司。
郅支不怕与任塞翻脸,却绝不会与乌陀作对,甚至为拉拢此人,不惜将自己的宠妾相让。
郅支的康居策略是,控制五王中实力最强的抱阗,拉拢连康居王都要让三分的大祭司。如此一来,受此二者制肘,康居王着实奈何他不得。就算女儿被杀,也只能捏着鼻子认怂。
郅支每隔一段时日,就会请乌陀及抱阗前来相聚宴饮,保持这种良好关系,也就保证了自家在康居的利益。
二人正欢饮淫乐时,厚重的木门被嘭地一下撞开,一个身形健壮的青年冲进来。
郅支目光一横,愠怒道:“大胆!太无礼了,没看到国师在此么?”
青年止步,按捺焦急,脱帽致礼:“驹于利受见过国师。”
这个三旬上下,一脸络腮胡的青年,正是郅支的长子,左大将(当初是右大将,现在升级了)驹于利受。而此人也是陈汤远征的二号目标,汉使谷吉之死,此人有脱不了的干系。
乌陀瘪着嘴,边端起一杯酒边呵呵笑道:“不妨事,年轻人嘛。想当年我们年轻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