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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鸿升想起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蒙古马刀,在马蹄上钉了铁掌之后,使马蹄有了保护,能够更多的发挥出战马的速度,另外,还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从而极大提高了战马的冲击力。战马的速度更快,冲击力更大,这种情况下,沉重的马刀其实已经不再适合骑兵在战马上灵活的操控了,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这样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可是现在战马的冲击力已经可以带动劈砍的力度了,若是马刀太重,而战马的速度和冲击力又提高了,那么骑兵还没有来得及变换马刀刀式,战马就已然冲到敌人面前了,这是很不利的。而蒙古马刀,就是为了适应这种极快的速度下带来的巨大冲击力的情况而产生的。
蒙古马刀线条流畅,刀柄一般都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同时带有护手,不易脱手,而且刀身比一般的马刀要薄,分量也轻,十分适合一手操控马缰,一手单手掌握,变换刀式。而由于变薄变轻之后可能产生挥砍力度不足的问题,则正好可以利用马的速度形成的强大冲击力来弥补,带动马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以战马的冲击力带动马刀的挥砍力度。后世里抗战片里出现的骑兵身上佩戴的战刀,便是根据蒙古马刀改良而成的。
刀柄侧边的护手,可以保护掌刀的手不受到敌人刀剑的伤害,带有一些弧度的刀身也比起**来更具有马上作战的优势,骑兵冲击的时候,将弯刀平托,刀刃向前,借助马的速度推劈向敌人身体,由于弯刀有很好的曲度,接触敌人身体瞬间沿刀刃的曲面滑动,所以可以连续的接触敌人身体,切割力也就相应增加,造成的伤口更长,创伤面积更大。而且在劈到坚硬的铠甲时也不易被震飞脱手。相对而言,宋代以前军阵中多用的**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要达到弯刀的效果,**要用更大的力量才行,但是同样重量的**的长度要比弯刀长,所以作用距离更远,不利控制和变换刀式。弯刀的优势在于速度,而骑兵最不能丧失,也是最大依仗的就是速度。骑兵从敌阵中如同一直箭矢一般的来回往复的穿过,所过之处犹如镰刀割稻草一般带走一片敌人的性命,而不过多在军阵中停留,所以对于骑兵来说速度就是一切。
蒙古马刀,正是大唐军队在全面装配了马掌之后,最需要的战争武器!
当然,它会有一个新的名字,比如,大唐新式马刀。
第七十五章 胭脂水粉与清淡小菜
夏鸿升再次来到军中作坊的时候,发现里面的铁匠已经换人了,上一次打制马掌的那一批,现下一个也见不到了,全然换成了新面孔来。夏鸿升心下了然,当初打完马掌离开的时候似乎就看到有军士在帮那些铁匠搬家,想来,是屈突通处于保密的需要将他们控制起来了,这样做是对的,要是屈突通不这样做,夏鸿升也会提醒他这么做的。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特别是涉及到重大技术的时候。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有了技术,就什么都有了,没有技术,那就只能白瞎。后世里你看老美对技术的把控和保密是多么的严格,是以才能够一直走在前列。想必这次打制出来新式马刀之后,这作坊又该换一批铁匠了。这是对的,不同技术最好不要掌握在相同的人手中,否则那一个人一旦被敌对势力怎么样了,这些技术就都危险了,不得不说,有些时候技术的保密比人命更重要。
将新式马刀详细图样交给了铁匠,由屈突通派来的军中副将带着一众军士守着作坊,夏鸿升就从作坊离开了。得去找一找月仙姑娘,将自己的计划告诉给她,也还得去找一下徐齐贤,自己被封爵的事情,旁人可以暂且不告诉,但徐齐贤这里是无论如何都该知会一声的,毕竟,这里面也有他伯父的一份举荐功劳。
“爵……公子,等小的去找辆马车来。”夏鸿升身后,一个看上去年纪不算太大的精壮男子向夏鸿升施了一礼,说道。
这是屈突通从自己的亲兵中挑了最年轻的一个来,让他跟在了夏鸿升的身边保护夏鸿升的,说如今也是一位开国县男,若是连个亲随都没有,也不合身份了,况且,若是哪个不开眼的又跟那赵长史之子似的,也好有个人保护。还说了,别看他年纪轻轻,但却也是从战阵里实打实的拼杀搏命出来的,他父亲也是屈突通的亲随,为了保护屈突通而死在了军中,儿子继续替父亲为屈突通效力。夏鸿升嫌爵爷不好听,有一种土暴发户的感觉,是以好说歹说,才劝住他不让他如此称呼自己,而是喊自己公子就行了。
“不用,咱们走着就成,说起来,这位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夏鸿升摇摇头表示不用,又向那个军士笑问道。
“回公子的话,小的叫齐勇。”那个军士抱拳拱手向夏鸿升答道,他虽然看起来不太健硕,但是却精壮,看起来瘦瘦的身体里面,暗藏着一股子的力气,站在那里抱拳而立,也有一股子军伍中人的彪悍劲儿来。夏鸿升突然就想到,若是让他和那个在陆浑遇见的游侠儿打一架来,也不知道谁能打得过谁。
夏鸿升对自己突如其来的男爵身份还不太适应,一点儿那种架子都摆不出来,一路上跟齐勇说说笑笑的,倒是令齐勇觉得这个小爵爷为人谦逊和善,容易相处。
两人一同到了寻芳阁,齐勇的眼神儿就有些变味儿了,不过脸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说道:“小的是军伍中人,大将军管的严,不让进青楼,小的在外面等着公子。”
“瞎想什么呢?!我答应了里面的月仙姑娘送她诗作,进去说几句话,很快就会出来。”夏鸿升冲他翻了翻白眼,自行进入了寻芳阁中,这一进去,才发现自己失误了,这寻芳阁这么大,自己哪儿知道月仙姑娘在哪里啊!
夏鸿升挠着头四下看看,这会儿子功夫,就已经有人叫着这位公子的过来拉客了。夏鸿升礼貌的施礼婉拒了她们,正四下瞅着发愁呢,就听见一声:“夏公子?!”
回头一看,可不正是月仙姑娘旁边的巧儿么!
“夏公子!果然是你!奴婢方才看着就像是公子。夏公子,你没事吧?”巧儿活泼,这到了夏鸿升跟前,立刻就叽叽喳喳的说开了。
夏鸿升点了点头,说道:“在下没事。在下是来找月仙姑娘的,商量一下月仙姑娘所托之事。”
“太好了!”巧儿立刻高兴的拍手,也不避讳什么,一把拉住了夏鸿升蹦蹦跳跳的就往里面跑去了:“小姐在后面呢!”
夏鸿升被拉着到了后面去,左拐又拐的跑到了一件屋子门外才停了下来,就见巧儿转头向他笑道:“嘻嘻,小姐就在里面呢!奴婢还有事情要做,就不陪公子啦!”
说完,又蹦蹦跳跳的跑走了。
夏鸿升咧嘴摇着头笑笑,这个巧儿倒是活泼的很,大大咧咧的。一边笑着,一边抬手在门上叩了三下,说道:“月仙姑娘,在下夏鸿升。”
吱呀一声,门就开了,门后面站着另一个秀丽的女子来,看见是夏鸿升,立刻就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很是恭敬的施了一礼,温言道:“奴婢见过夏公子,小姐一直在担心夏公子呢,夏公子请进!”
夏鸿升随着进去屋里,就嗅到一股清幽的香气来,顿觉分外清新,紧接着,就见一袭素裙的月仙就快步走到了自己面前。
“夏公子,那日里夏公子救下奴家姐妹三个,有没有被那恶少刁难?可曾有事?”月仙担心的看看夏鸿升,继而“哎呀”一声轻呼,下意识的伸手就朝夏鸿升的眉边探了过去:“夏公子被他们打了?!”
指尖只是在夏鸿升的眉边轻轻一点,那微凉滑腻的触感令夏鸿升的心中却突然没来由的猛然一缩,竟然仿佛有了一种触电般的感觉,赶紧侧开脑袋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道:“无妨,些许淤青而已,月仙姑娘不必介怀,也不用再担心那个纨绔了,想来这会没死也掉一层皮了。”
“都是因为月仙……”女子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来,眉宇间一阵黯然,令夏鸿升又是心中没来由的一抽。
夏鸿升摆了摆手:“不说那个了,月仙姑娘,在下已经想出来了一个计划,这就说与月仙姑娘知道。”
既然就是冲着夺花魁去的,那就要采取最能够吸引人的手段来。那些参加斗花魁的各地花魁夏鸿升已经见过了,每一个都是颜艺无双,外在的容貌与内在的才艺都是一等一的。想要从这样一群人中脱颖而出,受到更多人的欢迎,这确实不太容易,所以月仙必须要有自己的独特性,区别于其他的那些各地花魁,能够被看客们从这群芳丛中一眼就看到,能够让看客们认为她的独特的,对她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新鲜感。而这种独特性,也要不失美感,既要让看客们觉得她是独特的独一无二的,又要让看客们认同这种独特,认为这种独特是真实而美丽的,而不是哗众取宠故作特立独行。
月仙其实很有成为花魁的潜质的,因为她本身的气质在这群各地花魁之中就很是特别。与其他各地花魁的浓艳明丽不同,月仙的身上带着一种清冷静谧的出尘意味,比之其他的各地花魁,少了一丝妩媚,却多了一种英气。正所谓万绿丛中一点红,那万红丛中的一点绿也是同样能够吸引眼球的。这种气质是月仙的一个特色,也是她与其他的各地花魁不同的地方。夏鸿升的计划,就是全面的衬托和配合她身上的这种清冷的出尘之意和英气来,将她身上的这种特点更加凸显出来,从而将月仙同其他的各地花魁给区别开来,成为这次斗花魁中一个特别的存在。
其他的各地花魁们虽然也一定会别出心裁,但肯动总逃不过这青楼冶艳,那日里看那些各地花魁的表演,夏鸿升就明白了这一点,而这正是月仙的机会。
“月仙姑娘,想必自己也知道,其他的各地花魁,她们走的路子并不适合你。比之她们,月仙姑娘少了些亲和,少了些娇媚冶艳来,所以若是月仙姑娘也循着她们的法子来,势必违和,不伦不类。”夏鸿升坐下来之后,盼儿给沏了茶水来,夏鸿升这才注意到盼儿用的是茗香居的新茶,使的也是冲泡之法,看来茗香居对炒茶茶叶的推广很是成功。
月仙点了点头:“奴家也知道,比起其他的各位姐姐们,自己的确不如。可那些博笑手段,奴家又真的使不出来,可若是由着奴家,想必一定会被底下的看客所恶,落下个呆板做作的恶名来……是以奴家才想着拜托夏公子,想着能从内容上胜出一筹了。公子近来名头正盛,奴家若是能祭出公子的诗作来,想必看客一定会冲着公子的诗作,看好奴家的。”
“呵呵,在下可没有说非的是妖媚冶艳才有人欣赏的。殊不知,这冷艳出尘,英气逼人,却会令那些看客眼前一亮?”夏鸿升笑着端起杯子押下一口,问道:“月仙姑娘,在下喜欢捣鼓一些吃食玩意儿来,就拿这个打个比方,岂不知大鱼大肉吃的多了,反而没有滋味,遇见一盘清素小菜,顿觉清新可口,回味无穷?看客何如食客,那些各地花魁何不若大鱼大肉?初尝几口,香腻诱人,可若是满桌皆是,吃过几巡,便倒人胃口,食不下咽了。这种时候,便感觉到那清素小菜的美味了。那些看客们同是此理,看惯了青楼冶艳,姑娘却反其道而行,演绎出一分没有那胭脂水粉气的清淡来,便恰若那满桌肥肉中的清淡小菜,怡然可口。”
月仙愣了一愣,很快就想明白了,睁大了眼睛来,满是期冀的目光看着夏鸿升,起身盈盈到了夏鸿升近前,再次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来,激动的说道:“月仙拜谢公子!”
第七十六章 大唐版杜十娘
古时候,诗歌作为主要的文学体裁,可以合乐也可以不合乐,不合乐的称作诗,合乐的称作歌。斗花魁显然不会是让那些花魁就上去诵念一首诗就完事了的。每一个花魁,都是从教坊中的没落勋贵亦或是罪臣的女儿,亦或是民间的女孩中严格挑选出来的,具有资质、极端美丽的女子,从小加以精英训练,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风雅无不具备,成长过程中也极为讲究,确保其能长成一流的美女,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其他种种训练,不足为外人道哉。所以,要养成一位花魁,需要花上极高的成本,也是因为如此,得以成为花魁的女子就与其他的娼妓不同,不会轻易被派出接客,青楼的**也知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若是花魁的身子被破,那身价也就会大打折扣了,除非这名花魁姿貌才华俱都是无可挑剔的,而那样的花魁,却又是少之又少了。
青楼花费了大力气和代价去培养花魁,当然会尽量推迟花魁接客的时间,用花魁的处子之躯吊着那些妄图一亲芳泽的纨绔公子们,将花费在花魁身上的投资成倍的赚回来。因此一般的青楼客人,便是想要见上花魁一面,说几句话,喝几盏酒,都要付出很大的花费。想要接近花魁的男子,须在青楼之中洒下重金,彰显自己的财力,**才会考虑要不然让其接近花魁,若是钱财撒的够多,**就会通知花魁,然后放那个客人进去,不过也只是喝喝酒说说话而已,想要再进一步,那就得看自己的本事,能不能打动花魁的芳心了。客人接近一次,留下了念想,就还想再接近一次,希望可以捕获花魁的芳心,这样一来,钱财就像流水一样的流进了青楼老板的手中。
便是花魁时间长了,需要接客了,也会公开办一场比试来,不仅比试钱财,还需要考验才情,被花魁看中了,才会与之共赴**。在这之后呢,花魁就开始接客了,便也就不再是花魁了,会有比她更加年轻美艳的女子,接替了她的位置。而之前的花魁呢,若是运气好,能遇见一个愿意赎她的人,也有那个财力将她赎身出去的,到了那家里做个小妾,这便已经是烧高香了,就是做不成小妾,若是能做个侍女,也已经是运气极好的了。然而更多的是年老色衰,失去了卖艺卖身的资本,留在青楼里面当“房老”,也就是女佣人,干一些杂活,亦或是侍候那些年轻的女子们。也有急于脱离妓院,从良嫁人,所以倾自己一生所积血汗钱相随男子,却遭骗遭弃的,总归大都是不能有一个好结局了。
等待月仙的,恐怕也不出这几种结果。夏鸿升同情她,所以愿意尽力帮助她,既然不是上去一首诗歌就能完事的事情,但干脆就做的大一些,做的复杂一些,一鸣惊人。
比如,上去演一出大唐版的歌剧?
夏鸿升可以提供诗作,月仙又精通音律歌舞,这不正好!
这剧本要说也容易,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尤其那元曲和明清戏曲里面,多少流传的经典啊,能够流传数百年而及经久不衰的经典,放到现下来,就不信那些看客们能够把持得住,不拍手叫好的!
要选哪一出呢?夏鸿升都没有多想,就直接提笔写下了几个字来——《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原因无他,只因后世里上大学的时候,系里实践课排练过一出,操作起来更加手熟,而且这个故事也十分经典,十分具有观众感染力,而且,这里面主人公的身份也合乎月仙的身份,两相契合,更容易投入感情来演绎。本来是后世明代的时候一位通俗小说家冯梦龙改编而成,属于明代“拟话本”,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为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其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占据中国古代短篇小说的高峰,以其细腻的笔触塑造一个执著追求自己心中美好愿望的女性形象,取得了非凡的、卓越的艺术效果……咳咳,呃,不小心把这篇小说的文学意义背出来了……
咳咳,总之,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决定就它了,时间紧迫,来不及多排练了,这个自己曾经大学的时候系里主持排练过,轻车熟路,容易操作,而且这个故事对于第一次看的人来说也真的是很有感染力,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来着么,悲剧比喜剧更容易被人不停的回忆,盖因人们大抵都希望它能够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眼下,当然是快点将剧本给写出来,修改一下,使之更加符合现下的时代背景,剧本倒是不难回忆,那时候为了表演早就背的滚瓜烂熟,还可以往里面酌情加一些诗词名作来增添一些气氛和煽情力度。
夏鸿升见自己的想法跟月仙讲了讲,那个月仙虽然不知道夏鸿升兴致勃勃说起来的大唐版舞台歌剧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却被夏鸿升的创意给勾起了兴趣来,她自然知道,花魁们比试,无非就是乐器歌舞,而夏鸿升的提议明显不是这些。唐朝是中国戏曲刚刚开始形成的阶段,才刚刚因为歌曲的进一步完善而出现了戏曲的雏形,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戏曲表演,还停留在歌舞戏的阶段,所以月仙才会对夏鸿升的提议感到好奇的兴奋,因为这些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新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