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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_洪晃-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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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如下:

fun ———有意思,好玩。好玩的女人大概都应该有点像《还珠格格》里面小燕子的感觉,基本上是个二百五。

fearless——无畏的。中国有句话:无知者无畏。无畏本身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品质,说得好听点是“浑不论”。

female———女性。如果用《大都会》的封面来找女性的感觉,那种暴露的胸乳和半手淫的姿势,基本就是一个字:骚。

所以“都会女孩”要具备的条件不过为:二百五、“浑不论”、骚。这就是3f。

黛安娜·弗里兰与海伦·格利·布朗,彻底相反,是个最不现实的总编辑。她是个典型的贵族丑小鸭,但是她有好几吨的style (风格),把她的丑压没了,让她成为20世纪时尚的缔造者。

弗里兰于1932年开始任专栏作家,为女人的生活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其中有些完全介乎异想天开和胡说八道。比如她建议女人在家造一个旋转楼梯,装饰楼梯地毯的是最喜欢的莫扎特的乐谱。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好几代的家产作后盾,弗里兰的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可是她的专栏非常受欢迎,这证明女人除了爱看布朗式的“男人使用手册”外,还非常渴望看到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奢华美梦。弗里兰的才华在于她知道如何为女人制造梦境。

mpanel(1);60年代中,弗里兰成为vogue 杂志的总编辑。她在vogue 的时期是她的登峰造极年代,她利用vogue 的影响力,造就了一批时装摄影师、模特和服装设计师。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弗里兰,因为我不是一个势利小人。我不喜欢任何摆架子、装大瓣蒜的行为,也不认为一个人的外表能够代替她的内心,或者比她的性格更重要。

然而,这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两个女性刊物主编,显然,我做主流女性刊物的主编纯属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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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说**t*xt**天*堂
小雪小雪———

ilook 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你的”,她把一个黑色的、有gucci 字样的大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注意点,注意点。”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look 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没有那种《大都会》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都会女孩”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look 于2001年8 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 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 月的事情,正是ilook 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班后到某间餐厅,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

“我到了ilook 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

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她是ilook 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look 写文章。

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她的打扮非常雅致,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mpanel(1);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说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点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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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说〃t(xT天;堂
小雪眼中的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形再或者顶多是棱形,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look 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look 世界都市》

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6 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

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将“骂人”

进行到底我在认识洪晃之前,一直坚定地认为会骂人的女孩肯定是“不好”的女孩,会骂人的女人肯定是男人不喜欢的女人。但是洪晃的“骂人”彻底颠覆了我受的教育。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

有一阵子,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

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mpanel(1);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和洪晃虽然认识六年,共事两年,写到这里时我对这篇文章心里依旧非常没底。

晃是一个故事太多的人,以至于当我提起笔时,脑子里闪现出许多缤纷的画面,哪一个画面又都无法定格。我不知道当年晃的父母为她取名叫“晃”,是不是预料到了她后来“晃”的天性———一个可能一生都会特别活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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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说..t.xt.天.堂.
小雪眼中的洪晃(二)

新房子,旧房子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着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座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

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这房子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作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

这个昌平的小院得了主人两年的宠,主人已经又有新想法了。大概晃实在不堪忍受每天来回三个小时的上班车程,如果碰到雨雪的坏天气就要花半天时间在路上。

晃终于决定还是在城里租个公寓,平时可以安身。她很快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因为房子是人家的,装修也是现成的,所以两人的设计情结没机会发挥,很是郁闷。

这间公寓显然不太合晃的胃口,所以不到半年她就找到了新的目标。这就是一间废弃的400 多平方米的工厂厂房,晃和男友一时兴奋得像当年在昌平买了那块地一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动不动就邀请亲朋好友去她们家的“厂房”参观。同时浩大的装修工程再次启动。

很块,又一个新家诞生了,200 多平方米的客厅大得有点让人晕,迄今已经成了派对的专用场地,并且还成功组织了一场电影的新片发布会。不做作的爱情在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对于一个“好女人”的爱情观的定义很简单:你要从一而终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男人,最好让一生如一日;要是你恰好不那么幸运地结过不止一次婚,你也最好将自己收拾得在外人面前像一个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女孩。

我不知道晃的爱情教育是怎样的,在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从不忌讳她的离婚,她的旧恋情和新恋情。

我听到过不止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性朋友都说,洪晃是他们一生中认识的女人里最聪明的一个。事实上在我们交往和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我已经深深领略了晃作为一个女人的出色。

我私下里曾经很困惑,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呢?

后来发现,对男人来说,晃在生活中是个很容易“打发”的女人。因为她经济上的足够独立,她的男朋友不必为女朋友今天要月亮明天要太阳而头痛;因为她的独立,她可以明明白白地为自己在事业上做决定,而不必劳神男朋友;因为她个性的率真,她的男友因此省心很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恋爱中的洪晃和大部分女孩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概脾气烈的人看上的都是表面温和,实际上脾气也是一点火就着的人,所以也会看到两个人很认真地吵架,在两个城市用长途电话“吵”上几个小时。我赶上过一次,晃一直在用电话和男友“理论”,手机电池用光了,接着用座机,从我们出去吃午饭到我们回到酒店,晃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表情丰富地对着电话大呼小叫,当然,依晃的语速和反应,男友也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儿。

mpanel(1);这样的小故事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这一阵子倒是听不到他们两人的吵闹声,除非是在装修的问题上,两人都自诩为“大设计师”,都视室内设计为自己的最爱,并且都很难说服对方。

晃是一个很享受自己爱情的女人,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不用“猜测”的女人,脸上的幸福和心中的幸福永远步调一致。而这一点,其实是挺难做到的,需要一个女人有不做作的本性,还需要她有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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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说//t//xt|天堂)
童年时我身边都是摩登上海女郎我的外婆是外公的二老婆,据说出身不是特别体面,是吃青春饭的。据我妈说,我外婆年轻时候的风格是她永远在旗袍的扣眼里放一球新鲜的茉莉花,每天都换。

解放后,我外公从香港回到北京,外婆就带着我妈从上海搬到北京。

开始,他们住在东四八条的朋友家,等我出生的时候就搬到史家胡同现在的四合院了。我不记得外婆穿旗袍,可能是那时候她老了,也不记得她有茉莉花,但是记得她是全胡同最特别的一个老太太。她留非常短的头发,每一根都整齐地背到脑后面,没有一丝乱发;她穿的衣服永远是素的,没有花的,颜色永远是各种调子的黑、灰和咖啡;她对料子非常讲究,夏天当然是各种丝绸裤子和中式衬衫,冬天是呢子的裤子和中式外套,有时候外面还穿一件缎子的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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