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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流芳终于挤上了车,车后厢坐满了好奇打量我们的人,而我们的到来,显然不受欢迎,这里的空间十分狭窄,除了人,
更放满了许多杂物,好不容易才和车夫合力将万流芳放到最角流落的位置靠好,他闭着眼倒未提出反对意见。
我从荷包里数出些碎银递给车夫,高兴的和他挥手道别,车夫一再叮嘱我,他在城门口处等我,让我千万要走快些。
我欢快的应了一声,看着马车滚滚而去,长舒了口气,可算解放了。
少了万流芳这个累赘,我走路自是松快了许多,我紧了紧腰带,理了理身上扯的有些变形的衣服,猛的看到身后的包袱,心想坏了,万流芳的包袱还在我身上,我若按先前想的直接开溜,那他岂不是要露宿街头?可我要是守诺去和车夫汇合,他要是言而无信再威胁我,又怎么办?
我心里激烈斗争了许久,最终还是良心占了上风。
快到城镇时,身后隐隐传来一阵哭声。我回过头去看,只见一匹骡子拉着一辆破板车行了过来。上面的人个个神色悲凄,还夹杂着一丝不愤的表情。
四条腿再慢,终究也比我这个两条腿的快,我到城门时,那匹骡子已不见了踪迹。而那个好心的车夫,正在城门口翘首以盼,等着我的到来。
看到我出现,车夫面露喜色“姑娘,你可来了,你家相公病了”
“相公?”我抖了抖,不过一会不见,我怎么就多了一个相公,而且还是在叫我姑娘的情况下,升级也忒快了点。
车夫没留意我的表情,只管指着靠在车厢壁的万流芳说道“他一直没醒,叫也不应,我才知道他病了。你还是赶紧送他去看大夫吧。”
我试着唤了两声万流芳,见他没反应,又上前摸他额头,却是烫手的很。
祸不单行,碰到万流芳我已经是很倒霉了,偏偏他又病了,而车夫认定了他是我相公,一个劲的让我赶紧带他去看大夫。全然忽略了我们外形上完全不般配的事实。
无奈之下,我只能请车夫好人做到底,送我们到一家医馆,大夫把了脉开了方子又配好药,又细细交待我哪些是外伤的药,哪些是内服的药,再三叮嘱一定要细心照料,否则他外伤加内伤,极容易一命呜呼。
我总觉得这大夫有些危言耸听,看万流芳昨天那股子无耻要胁我的气势,说什么我也不信他会这么短命,没听说过祸害遗千年么。
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他睡床,我靠着床沿打地铺。伺候生病的人我并不生疏,前男友感
冒发烧时,我没少实战演练。只是伺候的人不同,心境也不同,我承认我有些消极怠工。
他腰上的伤大夫已帮他处理了溃烂了地方,重新上了药。熬药的事情我交给了客栈小二,自然也是要付银子的。
我的主要任务是喂药和帮他退烧。到了晚上,我累的躺倒在地铺上,常常的闭着眼摸到他额头的位置,右手一把扯下微热的毛巾,再换到左手扔进盆里过过凉水,一手挤干了,再通过右手回到他额头上。天亮了,才发现毛巾不是搭在他的额上,而是在他眼睛上。不算太糟,至少眼睛离额头也不算太远,而他的烧也奇迹般的消下去了。
至于喂药并不像别人形容的那样,难到要用嘴对嘴的方式,万流芳非常配合,我药勺一送到他嘴边,他就条件反射般自动张开嘴,简直太乖了,我忍不住在他脸皮上轻弹了一下,以示奖励。
☆、第十一章 何处不相逢
万流芳醒来时,我刚给他喂完药,正在擦不小心溢到嘴边的药汁。看到他猛然睁开的双眼亮的吓人,闪着凌厉的光芒,我微微受了点惊吓。看清楚眼前的人是我,他的眼光变得平静,仿佛刚才的那一眼是我的错觉一般。
我笑咪咪的看着万流芳,很温柔的问他“大侠,你醒了,好多了吧?”
万流芳轻嗯了一声算做回答,我忙颠颠的将大夫开的药一样样拿给他看,讲解用法和注意事项,
并十分细心的告诉他,喝的药有小二代劳,银子已经付过了。
听我说到后面,万流芳的两道一字浓眉微微蹙起,慢慢变成了微八字眉。
看他一幅不高兴的样子,我忙先发制人“大侠,我已经把你送到镇上了,又帮你请了大夫抓了药,我也不指望你知恩图报,若是下回有缘遇到,你又有足够的银子,记得拿银子谢我就可以了。”说完,我忙把他的包袱放到他的床头。
万流芳强撑着身子坐起来,看着我冷笑了一声“你撞伤了我,就想这么跑了,还想我感激你?”
我真想上去踹他几脚,见过不要脸的,这么不要脸的还是头一次见。我强忍着怒气说道“大夫说了,你发烧生病是你腰上的伤引起的,那是明显的刀伤,别赖在我头上。”虽然我不知道他内伤是怎么来的,就算真是我那一撞引起的,此时也是万万不能认的。谁知道万流芳会不会趁机讹我,就此要胁我做牛做马的照顾他。
“那又如何,我说是你撞的,就是你撞的。”他一脸的无赖相。
我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你再走一步试试。”身后传来明目张胆的威胁。
我回头,戏谑的挑眉,得意洋洋的一笑,他手上的石子早就不知去向了,有本事你去捡石子来呀,怕你我就不是孟倾城。
很快我就笑不起来了,他两指间玩着一料碎银子,学着我的样子,苍白的一张脸上挂着戏谑的笑,还朝我挑了挑眉。似不经意的说道“没有石子,好在还有碎银子。还得谢谢你刚才把包袱还我。”
我心里憋闷的几近内伤吐血,却不得有讨好的朝他笑“大侠,有何吩咐,你饿不?我去端吃的来。”
“过来。”他略勾了勾手指头。
我挨挨蹭蹭的过去。
“把包袱放下”他命令道,我恨恨的解下包袱丢到床上。
“
还有你腰上的荷包”他进一步指示。
我两眼冒着火,却还是听话的照做。解下了荷包,我举起双手转了个圈给他看,问他“还有什么吩咐么?”
“我饿了”万流芳似乎放了心,重重的躺倒在了床上,我的包袱还有装碎银子的荷包通通被没收了。
我面色阴沉的出了门,重重的带上门,一隔断万流芳的视线,我立马喜笑颜开。
喔耶,我快乐的举起两根手指,表达着内心的兴奋之情,小样,包袱算什么,真正的大头银子一直放在我的肚兜里。我为终于逃离万流芳的魔爪雀跃不已。
我找到小二,吩咐他送粥上去给万流芳。走到一半,又转身回来叮嘱小二,让他好好伺候房里的那位大爷,等他身子好转了,自会给他赏钱。小二忙不迭的应了,对他的服务态度,我相当满意。
万流芳身体虚弱,就算知道我跑了,也不可能起来抓我。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决定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我急急的找了个卖衣服的地方,挑了两身平常的换洗衣物 ,借口要试下是否合身,忙到隔间里将藏在肚兜里的那张银票取了出来。还好,银票不仅能在钱庄里通存通况,买东西也一样可以兑换,省了我不少麻烦。
为了不重蹈覆辙,我上路前仔细打听了路上的情形,上车前还特意仔细的问清了马车的承载情况。在得到车夫肯定,确定以及一定不会出现半路车子出意外的保证后,我才放心的上了车。
眼见离万流芳越来越远,原本雀跃的心情渐渐被沉重取代。
跟人民币一样,一百两银子一旦破开来,花起来也是相当快的。如今我的包袝里还剩下九十两银子,一路上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剩下的不知道够不够在北地的草原上安家。
颠簸数天之后,我终于到了离草原一步之遥的平城镇。
或许是这里是两地交界的原因,在出城时遇上了难题,没有通关文书,一律不许出城。此时我方知,原来来了这么久,我还是个黑户口,幸好不是战乱年代,否则我难逃被抓的命运。以我的本事,尚不足以贿赂到当地的官吏为我大开方便之门,倾尽身上所有的银子去办文书,我又万分舍不得。因为我心里很清楚,在这个时空,我还不具备千金散金还复来的资本。
我找了个家不起眼的客栈安顿下来,在镇上转悠了几天,急的有些抓心挠肺。
招
工的地方,我不合资格。针织女工剌绣煮饭我一样都不会,我的专长是看帐理帐,可这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根本不要女性,面对这种明显的性别岐视,我再怎么抗议,也是无效的。偶尔碰到那么一两个不岐视我的,算盘一拿出来,看我生疏拨算盘珠子的手势,那眼光立马变成了鄙视。嘴里还会轻飘飘的说一句“不会就不会,偏要说自己精通。”末了还要加个嘁的感叹词。
天地良心,管帐我真的没问题,只是二十一世纪的财务用的全是计算机,你见谁还拨算盘珠子来着,就连算盘的口诀表,我也忘的七七八八了。笔算我也行,可没人愿意让我糟踏纸,让我一试。诸路不通,我只能灰溜溜的满街溜达,寻找着契机。
生命中离不开贵人,往往一个转身,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我这天正在街上四处转悠,春天的太阳暖洋洋的晒在身上,伴着微微的暖风,和煦的拂过每一个人的脸庞。
前面一家客栈的门口,有一张面孔看上去有些眼熟,仔细瞧了一眼,正是阿进。他正侧身和身边的一个人附耳小声说着什么,看装扮,应是店小二。
阿进的身前立着一个身影,他背对着我,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一定是阿进的主子,钱增。我的心情一下变的飞扬起来,和钱增虽然说不上他乡遇故知,但在不熟悉的地方,能遇上有那么一点熟悉的人,还是值得高兴一下的。
为了确认清楚,不弄出乌龙事件,我还是严谨的小跑上前,决定看清楚,我的焦点都放在了钱增的身上,自然忽略了其它的外围因素,当我看到那张见过的脸时,我一下子就叫了起来“钱增。”
我的声音大概是太兴奋了,又或许音量大了点,我看见钱增的脸微微有些发怔。他看着我并没有同我一般的惊喜,反倒有一刻的茫然,似在回想我到底是谁。
而正跟钱增对话的人,被我贸然打断,很是不悦,听我直呼其名,有一刻的惊疑,转而所有的情绪都被掩盖在了笑脸之下。
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冒失,而后悔于事无补。灵机一动,我赶紧给自己找台阶下。
“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不管这个借口有多烂,也不管别人信还是不信,总之现在我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于是我转身就走,做出一幅真的认错人的惶恐状。
我往前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钱增的声音,他唤了一声“阿胖”
一声简单的呼唤,我的眼睛却是瞬间有点潮湿。以前只觉得记住别人的名字是一种礼貌,到了这里,才知道,能被别人记住名字是一种荣幸。他至少证明我还活着,这个空间还有人认得我,我是真实存在的。
“嗨,钱增” 我回转身,朝他微笑着挥了挥手,不再假装自己认错了人。
钱增笑了,和他谈话的人已经不在原地,大约是离开了吧。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还真是有缘”钱增慢慢朝我走近。他的微笑很迷人,淡淡的,很亲切,声音暖暖的,如同一个邻家大哥哥。让人看他的第一眼,就容易产生一种信任。
“是呀,听你说北地的碧草一望无际,我就特意来看了。”我笑着回答,眼里的湿气悄悄散去。
“你未曾提起你会来,先见到你时,我倒一时有些不敢相认。”钱增轻轻的一句话,轻易打消了我先前的那点儿心结。
“是我太失礼了,没留意到你有朋友在。”我诚恳的道歉。
钱增热情的邀请我一起共进晚餐,我也没跟他客气。两人在饭桌上边吃边谈,我才知道我和他差不多是同一天出发,我是慢车不停,一路赶来,而他恰好相反,他是宝马好车,速度虽快,却是一路走走停停四处赏风景,所以他反而比我晚到此处两天。
闲聊中我深切表达了不能出城的烦恼。钱增淡淡一笑,只说此事好办,他帮我处理,我不好意思的推脱了一番,也就顺水推舟了。
钱增办事果然有效率,只隔了一天,他便告诉我办妥了,我也没问细节,既然妥了,我们就商量着出发的时间,我自然而然也就省了车马钱,直接上了他的车。
同样是马车,也还是有宝马和夏利的差别的。至少坐在钱增宽敞的马车里,我的屁股不再那么疼了,他的马车里垫了厚厚一层褥子,还摆着一张小几。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要脱鞋而入,庆幸的是我们都没有脚气,避免了N多尴尬。
马车上我们盘膝而座,一路上钱增和我讲着种种北地的风光,听得我激动不已,没办法。他形容的地方,简直就是人间天堂,我心目中的净土。
有人相聊,旅途不再那么单调。一路摇摇晃晃的到了北地,车外的阿进轻扣车门,喊了一声“公子,到了。”
我第一个兴奋的跳下车,稍稍愣了一下,却还是闭上眼深深吸了口这里的空气,露出一脸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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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情形,明显出乎钱增的意料,他微微皱起清秀的眉,有些疑惑道“为何草还是枯的?也不见成群的牛羊?”
过了片刻,钱增似是想起什么,对着我歉意道“阿胖,是我疏忽了,我光想着北地碧草连天花满地,却是忘了这里的春天要比关内晚上一两个月,那种美景此次怕是无缘见到了。”
我胖手一挥“那有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看不到碧天连天,看到一望无际的枯草随风如波浪般起伏,也是一件美事。”
“阿胖倒是豁达,任何事物在阿胖的眼里,都能看到好的一面。”钱增不吝的夸我。
我嘿嘿一笑,其实我也就是说说而已,我骨子里的悲观从来多过乐观,只是从不在嘴上说出来而已。
“快看”我指着远处那一大片移动的白影的说道“那是什么?”
钱增和阿进顺着我的视线凝望过去,钱增道“我若没猜错,应是牧民放牧的羊群”。阿进眯缝着一双不大的眼,说道“公子,我怎么看上去,像是云。”
我看了阿进半晌,又指着其它远的物体让他辩认,终于得出结论,原来阿进是个近视眼,远的地方他就只能看个影像。我微微一笑,不再说话,只是拍了拍阿进的肩膀。
钱增起了兴致,要去看看牧民牧羊,我自然是不会反对的,阿进不敢反对,车夫自然听钱增的吩咐,于是我们钻回马车,朝羊群的地方驶去。
草原地广人稀,牧民逐草而居,为了防止落单被袭,所以草原上的牧民大多都是结伴成队的放牧。
我们的服饰明显和他们不一样,他们的服饰色彩鲜艳,各种颜色都敢往身上搭配,为这片草原平添了一抹艳丽的色彩。看到我们靠近,牧民们并未表现出敌意。
这些年,关内关外时有以物换物的交易,商贸虽未完全兴起,两地通商看来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这些我这个初来乍到的人,自然是不清楚的,信息的来源,全都来自于钱增。
我早把钱增当成是万能的了,他说什么,我都信。
钱增看上去温温文文的,没想到比我这个“天外来客”更擅交际,他一点也不见外的坐在看上去有些污秽的枯草地上,和旁边的年轻牧民交谈着这里的种种生活状况。我一边认真听着,一边时不时的插话问两句,以期为在这里长期定居打下基础。
阿进对牛羊似乎比对人
更有兴趣,他离我们远远的和那边正在放牧的人热烈的交谈着什么,偶尔还连带比划一番。这不能怪他,牧民的话中一部分为汉语,一部分夹杂了关外的方言,我们听得都很吃力,比手划脚实属正常。
到了晚上,我们终于知道阿进白天和牧民聊的内容是什么了,当烤羊递上来的时候,阿进俨然主人一般,一边极为老道的伺候着钱增用餐,一边口沫横飞的为我讲解着这羊的吃法和烤法,以及如何选羊杀羊。我一直以为阿进是那种偏好文采笔墨的人,却不想他潜意识里却有着当一级烧烤厨子的志向,我看走眼了。
牧民极其热情,一只烤羊分食下去,不知不觉间就把我们当成了自已人,无形中建立起了一种革命般的情谊。牧民豪迈的拿出酒囊,就着酒囊喝了一口,转手递给了钱增,我盯着钱增,想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没想到钱增面不改色的学着牧民了样子也喝了一口,喝完冲牧民笑笑,又将酒囊递了回去。
此举似乎大大取悦了那些爽朗的汉子,我生怕他们也让我喝酒,忙扯了只羊腿往帐外去了,身后传来一片笑声。
☆、第十二章 跟着走
在这里混了几天,我开始有些消化不良,这里烤肉很好吃,可连吃几天,我的肚子就开始抗议了。
而更让我受不了的是这里的厕所,在我眼里,关内的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