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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辰,你怎么在这里?”
向洛辰看着她手里的花,觉得十分碍眼,恨不得立刻扔进垃圾桶:“我刚才下课就去你们系的教学楼找你,结果看见你已经出来了,于是一路追了上来。小瑜,你这是要去哪里?”
叶瑜看了乐文一眼,说:“是乐文说为了感谢我,要请我吃饭呢,对了乐文,其实洛辰也帮了不少忙,你应该感谢他才对。”
乐文心里一千一万个不乐意,可没办法说不感谢向洛辰,那不是显得他太小气了吗?于是只好打肿脸充胖子,虚伪地笑道:“没错没错,你看我这人,居然把洛辰忘记了,洛辰,今晚就当我为了感谢请你们,你可不能推辞啊。”
该死,明明那么好的二人独处机会,硬生生被个电灯泡搅了,乐文恨得牙痒痒,真想把向洛辰扔到外太空。
向洛辰心道这样也不错,至少不会让小瑜和乐文独处,这个乐文脸上透着一股怨气,看来很不欢迎他。向洛辰忽然心情十分愉悦,立刻答应了下来,让乐文又是一阵气闷。
于是,乐文计划好的二人约会变成了三人,他所想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比如借机博取叶瑜的好感,亲近亲近叶瑜,拉拉小手什么的。一整晚,反倒是叶瑜与向洛辰有说有笑,把他这个请客的人凉到了一旁。
晚饭之后,乐文更是郁闷的做了车夫,还把向洛辰这个讨厌鬼送了回去。不过这样也好,接下来就是送叶瑜回家,他们就能单独相处了。
车上,乐文开始旁敲侧击:“小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不少人追求吧?”
叶瑜笑了笑,没说话。
乐文继续说:“不知道小瑜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呢?你看我符合你的条件吗?”
叶瑜瞥了他一眼,见对方也正盯着她,不由说道:“乐文你条件这么好,一定也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才对。”
“是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我,可我偏偏不喜欢那种倒贴的,说真的,小瑜你看我符合你的要求吗?”乐文眨了眨眼睛,有些调皮地笑着。
叶瑜单手撑着下巴,思忖半响才说:“乐文,我是不是可以把这看做追求?”
乐文点头,应了一句:“那你是否答应呢?”
叶瑜这次毫不犹豫地说:“我拒绝。我们见面的次数不超过十次,讲的话不超过一百句。也就是说,我们并不了解。”
乐文忽然把车停在一旁,左手撑在叶瑜的耳侧,脑袋也移了过去。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几乎可以看清对方脸上的毛孔。叶瑜脑袋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地盯着乐文,没有害羞,也没有害怕。
因为她知道,乐文不可能对她做什么。
果然,乐文只是轻轻笑了起来:“小瑜你不怕我强吻你吗?你可能不知道,我在医院第一次醒来看见你时,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说谎高手!叶瑜由衷的佩服。
叶瑜推开他的脸,坐直了身体,“你不会这么做的,因为这样只会让我讨厌你。”
“你确定?据说大部分女孩子都幻想过自己被男孩子按住强吻并且反抗的戏码,小瑜不想试一下吗?”乐文的语气带着轻佻,给人坏坏的感觉,却是大多数女人都喜欢的感觉。
如果是前世不经世事的叶瑜,也许这会儿已经脸红到脖子根,羞哒哒不敢看对方了。可这一世的她,不会被这样故意挑逗的游戏分了神。
“你也说是大多数了,很不巧,我就是那部分少数的。而且你刚才的话说的不对,女孩子是幻想被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按住强吻,而不是任意一个男孩子。所以说,我就算尝试也不会跟你的。”叶瑜目光直视前方,可脑子里却出现了向洛辰的身影,她有些郁闷起来,难道自己幻想的对象是向洛辰不成?
乐文并未受打击,反而更加有兴趣了。他就喜欢这样高难度的事情,若是叶瑜一追就到手,他还不感兴趣呢。他舔了舔下唇,心中更加坚定了一个想法,就算不为钱财,他也要把叶瑜搞到手,然后再一脚踹开。
哈哈,那样一定会很有意思哟。
不过,在追求叶瑜的过程中,他最需要防备的就是向洛辰,虽说并未将向洛辰这样青涩的小子放在眼里,但就目前来看,叶瑜跟向洛辰的关系明显甩他好几条街。想要追上叶瑜,任重而道远啊。
“不管你信不信,你其实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小瑜,我可以追你吗?”乐文继续开车,往叶瑜的家驶去。
叶瑜道:“我说不可以你就不这么做吗?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你以后不要后悔才好。”既然乐文铁了心要接近她,那她就顺水推舟嘛,反正吃亏的又不是自己。
乐文心说不要后悔的是你才对!他乐文追过的老富婆无数,哪一个不是手到擒来?而且个个都对他体贴有加,他要什么送什么,像现在开的这辆车,就是上上个富婆送他的。另外,他在C市还有两套大房子,都是那些女人心甘情愿赠送的。
更让他值得自豪的是,他能与女人们和平分手,她们不会一直缠着他。
现在对付叶瑜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富婆,这点难度他根本没看在眼里,而且叶瑜这么水嫩,连男朋友都没有,很可能还是处女呢。再加上长的不错,跟她玩绝对是赚了。
乐文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完全没看见叶瑜唇边的冷笑。
不要后悔的,不知道是谁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望天,我这进度真是太慢了,抓耳挠腮中= =
正文 25第二四章 看大房子
互玩美男计,叶瑜这边才刚刚开始,海馨那边却已经如火如荼了。自从阿哲向她表白,而且立刻打电话请假,在这边多留一段时间后,海馨就深知阿哲陷入情网了。
让海馨大为意外的是,阿哲一家虽说早就搬到岛国,但在C市还有一处居所,阿哲这次回来就是住在那里的。抛开阿哲拍片赚的钱,他家似乎原先就挺殷实的,海馨对这一点十分满意。
最近一边要忙着应付叶镇南,另一边又要将阿哲勾到手,偶尔还要去学校打打酱油,海馨可谓忙碌异常。但她很开心这种感觉,叶镇南那边是为了钱财和地位,阿哲这边却是为了自我满足与享受。啊,要是将叶镇南的金钱地位与阿哲的容貌品行综合起来,就完美了。
另外,乐文那边也随时给她报告好消息,虽说现在还没把叶瑜搞到手,但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到时候,叶瑜那百分之八的股份,一定会落一部分到他们手里。百分之八啊,想一想都觉得是笔天文数字,对此,海馨也更加憎恶叶瑜了。
凭什么叶瑜生来就是富家千金,而她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她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然后将叶瑜狠狠踩在脚下!
出卖身体又如何?现在人不都是笑贫不笑娼吗?只要她有了钱,谁还敢过问她的钱是怎么来的?
“馨,在这边。”这天,海馨再次与阿哲约会,刚到目的地就看见阿哲倚在一辆银色轿车上,黑色的休闲西装看上去十分合身,像是特意为他精制的一样。阿哲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但唇角的笑容怎么都掩盖不住。
周围人不少都看着帅气多金的阿哲,眼里露出羡慕嫉妒的目光,可阿哲全然不在意,眼里只有款款而来的海馨,这让海馨十分满足。这一刻,她就像是万人瞩目的公主,一步步走向她的王子。
“送给你。”阿哲手里捧着九十九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递到了海馨面前。
海馨很感动,她虽说御男无数,也得到很多礼物和金钱,可像这样的约会,这样的浪漫氛围还是第一次。说起来,这是第一次有人送她爱的鲜花。
“阿哲,谢谢你,这花很漂亮。”在众人的惊艳之下,她激动地接过花束嗅了一口,然后在阿哲唇角吻了一下。
阿哲一把搂过她的腰,占有地扫视了一圈众人,在海馨耳旁轻柔地说:“你喜欢就好。今天我要带你去个地方,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两人上了车,很快扬长而去,只留下一缕青烟。
车上,海馨还在嗅着散发馨香的玫瑰,九十九朵玫瑰每一朵都娇艳无比,令她爱不释手。阿哲忽然笑道:“你觉得花美吗?”
“当然美。”海馨毫不犹豫地说。
“可是我觉得你更美。人比花娇,我今天才清楚地认识到这个词语。”阿哲一点不嫌肉麻,反而乐在其中。大概应证了那句,恋爱中的人把肉麻当有趣。
今天海馨穿着条纯白的吊带短裙,头发柔柔的垂在身后,映着如雪的肌肤,着实让人着迷。她就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果真是人比花娇。
海馨故作害羞地低下头,心里则窃喜不已,她很开心自己生了一副好皮囊,年轻和美貌是她现在最大的武器和最有力的资本。
“阿哲,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其实她心里隐约有一个想法,但不敢确定。
阿哲说:“带你去看看我的住所,虽说是老房子了,但我想既然我们已经确定关系,就应该让你知道我的一切。”
果然是去看房子!看阿哲平日里的着装和今天这辆车,就知道他家也很不错,一时间,海馨也开始对房子好奇起来。
“你们全家不是都搬走了吗?为什么留下这处房子呢?”
阿哲边开车边回答说:“家人虽然搬走了,但这里始终是我们的故乡,爸妈每年都会回来扫墓,然后短时间居住的。他们都是念旧的人,所以没有卖掉这处房子。”
这个解释也说得过去,海馨并不怀疑他说话的真实性。
不多时,车子就开到东部近郊区,阿哲出示了通行证,车子一路畅通无阻驶入了小区内。海馨惊愕的发现,这里居然是C市有名的富人聚集地之一!这个小区内的房子有价无市,现在即便有钱,也买不到了。
而阿哲的房子,居然在这里面,大概是刚建起来时就购买了。
有了这个认知,海馨的满足感又提升了几个档次,要是以后她居住在这里面,岂不也成了上流人士,富家太太了?
阿哲对这里十分熟悉,一想也对,毕竟小时候一直住在这里。阿哲的家在D区十六幢,放眼望去,那是一幢浅蓝色外墙,带着些古旧的大楼。D区并非别墅区,而是套间,即便是这样,也奇贵无比了。
“我家在三楼,走吧。”阿哲带着海馨进了电梯,很快就到达目的地。阿哲轻车熟路打开了房门,瞬间,海馨就被惊住了!
这不是普通套间,而是楼中楼!三楼和四楼连在一起,里面的摆设完全不亚于叶瑜家的别墅。阿哲说是老房子,外面古旧没错,可里面的装潢,哪一点看得出来古老?这里完完全全就是海馨心目中最理想的居所啊!
海馨的血液沸腾了,以后她就可以住在这里吗?一时间,她竟然产生踹掉叶镇南,跟阿哲一辈子的想法。
“还满意吗?我的宝贝。”阿哲换掉鞋子进了屋,海馨也赶紧跟了进去,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玫瑰。
海馨眼里满是亮光,恨不得立刻上上下下看一圈,但又怕给阿哲留下不良印象。倒是阿哲,带着她楼上楼下走了一圈,这之后,海馨就更加满意了。
“阿哲,这里好漂亮。”海馨夸赞,恨不得跳到K…size的雪白大床上滚来滚去。
阿哲捧起她的下巴,来了个深吻,直接让海馨瘫倒在他怀里。海馨喘着粗气,只听阿哲说:“你喜欢就好,等我们结了婚,这里就是你的了,开心吗?”
海馨乖巧地说了句“开心”,心里则不停盘算起来。看来这个阿哲也不笨,要等结了婚这里才是她的,也就是说,如果二人一直保持这种关系,这处房子就永远不会是她的了?
可是一旦与阿哲结婚,叶镇南那边势必不能在一起了,她到底该如何选择呢?
看她陷入思考,阿哲勾了勾唇角,这个女人还真跟雇主描述的一样贪婪啊,呵呵,就先让她做做美梦吧,等到美梦醒来时,一定痛不欲生。
他根本不叫阿哲,真名连他自己都快忘记了,他原本也不长这样,只是这次为了任务,特意整容的而已。他是个千面花,拥有无数张脸无数个身份,现在的阿哲,只是千万个身份中的一个而已。
想请他出手,需要付出的价钱可是十分高昂的,也只有叶瑜这样的人,才能请得起。这处房子和外面的车子,都不是他的私有物品,房子是叶瑜母亲宗敏当年嫁过来时,外公宗成军私下里为她购买的,连叶镇南都不知道。而早些年,宗敏每次与叶镇南吵架都会跑到这里来,后来得知命不久矣,就把房子转到了叶瑜名下。
也就是说,这里其实是叶瑜的房子。
海馨想要霸占叶瑜的房子,这可能么?
而车子是租来的,买一辆的成本太大,而且容易暴露,倒不如租来简单又便宜。
海馨要是知道这一切,只怕悔恨的肠子都要青了。叶瑜知道她最喜欢奢华,于是为她置办了这些,让她深陷美梦之中不能自拔,只有让她彻底相信阿哲,相信这一切,最后才会更加痛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叶瑜就是要海馨在享受了一切美好的东西之后将她打回原形,不,是连最初的生活都达不到,才能让海馨最痛苦。
而海馨更加想不到的是,这个华丽无比的楼中楼,并非她梦想中的天堂,而是最可怕的地狱。在好多天以前,这里各个角落就被人装上了监控仪和窃听设备,也就是说,两人自从进入这所房子,发生的所有事情都逃不过叶瑜的眼睛和耳朵。
其实装监控仪和窃听设备最重要的不是监视海馨,而是要拿到一份好东西,有了这份东西,才能要挟海馨啊。
现在网已经织的差不多了,是时候收尾,给予海馨和叶镇南沉重一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收藏和评论都不涨啊都不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