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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宅急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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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的另一角,两个身强力壮,疑似私人保镖的大汉,死了般昏倒在地上。门外传来急促的叩门声,护士在喊:“谁在里头!快开门!”没人理她。

程骏心拔下试管,钟小魁这才看到,试管是全部密封的,其顶端是一枚锥形的刺。多么怪异的试管,他下意识地按了按自己的包,纸盒里他要“送”给程骏心的东西,也是一根试管。这些试管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屏幕上那条新闻一直在反复播放,跳楼女人的特写,孩子的哭叫,一遍遍在老者浑浊的眸子里碾压。而老者丝毫不能动弹,只是不断地发出唔唔的声音,痛苦与愤怒的纠缠,从他的喉间与手指上努力却徒劳的颤动中宣泄。

“不是有快递给我么,拿来。”他起身,朝钟小魁走来。扑面而来的危险……钟小魁朝后退了一步,下意识把包朝后拔了拔。

“你对这老头干了什么?”他断定程骏心的所作所为绝非善意。

“这个问题不该是你问的。”程骏心的脸,在电视屏里发散出的光线中浮动,像被涂上了各种油彩的面具,“许多人喜欢寄东西给我,但从来没有哪个快递员能让我亲自签收,你是第一个。给我啊!”

病房里的气氛变得相当怪异,钟小魁的余光擦过一旁的柜子,玻璃制的柜门上,倒映着他的身影。对,只有他的身影。没有程骏心的。但回到倒影之外的世界,整个病房里,程骏心分明就在咫尺之外。

钟小魁倒吸一口冷气,一掌击在程骏心的肩上,闪身窜到病床的另一边,脑子里浮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把包里那根试管,“送”到他的心脏里。这不会是杀人,是救人。直觉如此强烈。

“你这孩子很奇怪呀。”他揉了揉肩膀,转身看着如临大敌的钟小魁。这时,门外传来了一堆杂乱的脚步。“快点把门打开,有人在里头反锁了房门!”

程骏心叹气:“不给算了,今晚没时间陪你耗了。”他两步跨到窗前,一把推开窗户,回头对钟小魁一笑:“就这一次,再跟上来的话,会死哦!”

“站住!”钟小魁像是没听到他的威胁,在程骏心跳出窗口的刹那,也纵身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手腕,让他整个人悬在了窗外。“你真的很讨厌呢。”程骏心看着死不松手的钟小魁突然变了脸色,一抬脚,地心引力在刹那间对他失去了作用,他居然如履平地地站在了外墙上。不待钟小魁回过神,他反手抓住了钟小魁的手腕,将他用力朝窗外一拖。这股蛮力简直超过了人类的极限!由不得钟小魁有任何反抗,他就像一片薄弱的落叶,被严酷的秋风从高处甩向地面。

十楼!正安医院住院部的VIP病房都在十楼!

追向地面的瞬间,钟小魁恍惚看到程骏心那个家伙,踩着外墙,幽灵般飞速地蹿向房顶,消失在夜色下。而他自己就……十楼,虽不算太高,摔死他应该够了。

噗!绵绵软软的一声。钟小魁没有感受到坚硬的地面,而是一片带着温度与毛茸茸感觉的柔软物体——一只半途中杀出的金毛怪兽,展开双翼,将只差一米就变肉酱的钟小魁稳稳接在了背脊上,呼啸着朝空中而去。深黑如墨的云层,被一道移动的金亮光华染出了昭阳的颜色。

“我就知道是你。你白天躲在芭蕉林里干嘛?监视我?”钟小魁坐在怪兽的背上,颇为挫败地问,“还是我爹娘良心发现,派你来接我一家团聚?”

“啊呜啊呜!”怪兽摇了摇大脑袋,一回头,不知从哪里衔出一封信,甩到钟小魁怀里。撕开信封,钟小魁抽出信纸一看,寥寥数字——

魁魁:

爹妈远游异地,恐一年不归。倾城水土不服,遣其返你身边,须善待小动物,尽心照顾,不得敷衍!

另,勿挂念!我们也不挂念你!

你爹、你妈

某年某月某日

钟小魁用两根手指把这封被口水浸得湿哒哒的家属拈到了一边,拍了拍怪兽的脑袋:“你是我见过的最彪悍的‘小动物’,我亲爱的倾城。”

对,倾城是他们家的宠物,从钟小魁出生时起,这只长相怪异,像狮子又像老虎的长毛生物就在他家了。平时,这家伙会伪装成一只肥胖的宠物犬,特殊情况下才会“膨胀”成现在这副威风凛凛吓死细菌的尊容,飞天遁地,无处不去。至于这只宠物的品种,鉴定如下:大名倾城,小名“臭狗”、“胖子”、“汤圆”等等,品种——貔貅。好吧,感谢亲爱的爹妈,你们的儿子现在遇到了一堆麻烦事,不但要自己养活自己,还要替你们照顾宠物,刚刚还差点被人摔死,世界真美好!钟小魁对着漫天黑云,强颜欢笑。

手机响了,高空中的信号尤其好,林七七的声音异常清晰:“你电话怎么老打不通?跟你讲,程骏心一直呆在房里,没出去。我爬水管上去看的!你要多给我一百块!”

林七七的声音飘远了去……如果现在在鹭园别墅里的那个是程骏心,那刚才想要自己命的程骏心又是谁?



“如果觉得危险,害怕了,你可以辞职,把快件给我,工资返还一半就好了。”姜南海在电话那头恳切地说。

“替我挖程骏心的老底。他的真名,哪儿读的小学中学大学。”钟小魁戴着耳机,手指在键盘上敲击,显示器上的搜索引擎里的高亮条目,全是“程骏心”,“我不要八卦,我要他的过去!还有,正安医院VIP19号病房里老头的身份。你应该能查到吧?”

电话那端沉寂了片刻,说:“一个小时。”钟小魁搜索出来的结果,除了那些八卦新闻,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卧室里异常安静,除了键盘与鼠标的动静,就只有脚下那只四脚朝天呼呼大睡的倾城了。这家伙已然变回了主流小肥狗的模样,睡梦正酐,牙缝里还沾着炒年糕。

电话很快响起。姜南海笃定地讲:“我地毯式搜索了近二十年的资料,没有太多与程骏心有关的信息。现有资料表明他是两年前才从国外回来,偶然通过选秀节目进入娱乐圈,继而爆红。其余资料完全空白。至于正安医院里的那个老头子,叫隋方荣,现年60岁,是云康药业的创立人,总资产全国排名前五十位的富豪。有一子一女。”

“姓隋的……”钟小魁的脑子里跳动出同一个姓氏,问,“隋方荣的儿子是不是当导演的那个隋东平?”

“是。”姜南海肯定地回答。挂了电话,钟小魁靠在椅子上,双手枕着后脑勺,无意识地转动着椅子。显示器里,播放着一段程骏心接受某娱乐节目采访时的视频,看时间,那时的程骏心才出道不久,模样上没有什么大变化,只是神情比现在略显生涩。看着看着,钟小魁突然坐直了身子,脑袋一下凑近了显示器,把视频后退、定格,盯着程骏心脖子上那条深蓝色围巾看了许久。

这是一条随随便便就会被淹没掉的基本款围巾,但围巾末端那个不显眼的Z字却让钟小魁的情绪顿时沸腾起来。择诚高中的每一届毕业生,毕业时都会有一条绣了Z字的深蓝围巾作为毕业纪念,这个规矩自择诚高中百年建校时起便有了,已经成为了永不更改的传统。想到这儿,钟小魁迅速打开择诚高中的校网,三两下破解了管理员密码,直接进入学生档案记录。他知道不久前学校的数据库才更新过,为了完善管理制度及方便查询,整个旧档案馆里的资料全部补充输入进电子档案。

在姓名一栏里输入“程骏心”后,钟小魁目不转睛地看着显示器上不断翻动的页面。没有。择诚高中全部学生档案里,都显示没有这个人。难道那条毕业围巾是别人送的?钟小魁有些泄气,想了想,抱着试试的心态,把姓名里的程字去掉,只搜索后两字。几秒钟后,翻动的页面停了下来,钟小魁的视线定格在一张黑白的免冠照片上,一侧的表格上,依次填写着“孟骏心,男,年龄十七岁,出生日期……”

这张并不太清晰的黑白寸照上,眉清目秀的男生微微抿着嘴,一种对于镜头的羞涩感显而易见。钟小魁盯着照片里的人五分钟,然后对自己说:如果这人不是程骏心,我就把自己的头拿下来当凳子坐。可是他很快又疑惑了,照“孟骏心”的出生日期来看,他到今年应该已经三十好几岁了。参考程骏心的外貌来看,这一点显然不太符合。

程骏心,孟骏心,还有那姓隋的一家子……钟小魁揉着太阳穴,努力在这几个人物之间勾勒出一条清晰的线。脚下一阵响动,睡得都快死过去的倾城突然翻过身来,瞪眼如铜铃,甩了甩头,呲着牙,对着卧室门发出呜呜的低吼声。每每有陌生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出现在家里或者附近时,对他们的出现异常敏感的倾城总是不太高兴的。钟小魁走到虚掩的卧室门口,透过门缝朝外看。

一个短发女人,绕过沙发往自己的卧室而来。现在是凌晨,家里不会有别人。从自己回家之后到现在,大门紧锁,连只蚊子都没机会飞进来。

女人的亚麻色披肩,看着眼熟。这位孟小姐,是直接从房门里穿进来的。虽然钟小魁已有了心理准备,但这一幕真的发生了,他还是倒退了几步。不是谁都有这般好的心理素质,可以对一个凌晨穿门而入的女人视若无睹。

“我想这次我没有白白花钱。”她自顾自地走到钟小魁的电脑前,看着那张黑白照,眼里泛着复杂的光彩,“难得你够负责,也够聪明细致。”

钟小魁跟她保持着距离,故作轻松道:“孟小姐,我跟你好像不是很熟。你随随便便闯进我的家,难道不怕我对你不客气?”

孟小姐看着他,笑而不言。钟小魁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道:“好吧。直接说你的目的。”

“我只是来确认,我有没有找错人。”孟小姐如是道,“我的时间并不太多了。我很怕所托非人。”

钟小魁挑眉道:“你什么意思?”

“你不怕我么,快递小子,或者说,我的学弟。”孟小姐轻轻一踮脚,整个人便漂浮在了半空里,“或者说,你根本没有意识到你站在你面前的不是人类。”空气突然变得痒痒的,钟小魁打了个喷嚏,不说话。

“不过,当你能来到我的家里,能接过我的东西时,我就知道你们PKD派了个有用的人来。现在我更加确定,你不但有一个合适的身体,还有一个不坏的脑子,和负责的心。”孟小姐落回地上,看着对她呲牙咧嘴的倾城,微微一怔,笑道,“这小家伙很威风。”倾城不屑地一甩头。

“如果你只是为了飘起来吓人,你可以走了。”钟小魁揉着红红的鼻头,又打了个喷嚏。

“你的猜测没有错。”孟小姐走到他的电脑前,网页上的“孟骏心”,在黑与白中沉淀在遥远的过去。“孟骏心就是程骏心。我跟他,很不巧还是你的学姐学长。你能从一条围巾中发现关键,这点我很欣慰。这让我对你的能力有了最后的肯定。”她拿出一根试管,看起来跟之前她交给钟小魁的一模一样。

“这个才是我要快递的东西。”她抱歉地朝他笑笑,“对不起,在不能确定你的能力之前,我不能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不过现在可以了。你的表现我非常满意。”

钟小魁接过试管,大脑迅速处理这一堆突如其来的信息,最后冒了两句:“你们都姓孟?!你用假的东西考验我的能力?!”

“双胞胎,我是姐姐。”孟小姐揭晓谜底,“我的确跟踪了你,无奈为之。”

钟小魁冷哼一声:“既然你这么万能,可以住在一个根本不存在的29楼,可以半夜进我家如入无人之境,还满世界跟踪我,为什么你不自己去找你弟弟!”

“我跟他之间,断掉了。我无法接触到他。就像这样。”孟小姐拿起桌上的鼠标,可眨眼间,鼠标就在她的手里溶成了一滩沙粒,穿过她的手掌落回了桌上,恢复了原状,“我的世界,只在那个不存在的29楼,离开那里,我什么都不是了。当然,如果不是你体质特殊,你也不可能走进我的世界,更不可能与我直接接触,将我的东西从那里带到你们的世界。只有经过你的‘中转’,这个试管才能在你们的世界‘活’过来,明白么?”

“试管里的玩意儿到底是什么?”钟小魁转动着试管,里头的蓝色液体美丽地动荡着。

“媲美扩张式多巴胺的玩意儿。”她说,苦笑,“世界上唯一的一支了。”

“多巴胺难道不是脑垂体腺中分泌的化学组合?这东西的分泌直接控制人类爱情的产生。”钟小魁爱看书,关于这个名词他有印象,“但扩张式多巴胺又是什么?”

“它……”孟小姐张了张嘴,似乎解释这个名词并不是件高兴的事,“它不止能控制爱情,而是能控制人类所能产生的,所有良性的情感,爱慕,亲情,友情,珍惜,感动等等。不夸张地讲,扩张式多巴胺可以让一块石头都拥有人性中一切最温暖美好的情感。”

“迄今为止,你所说的这个东西没有得到医学界任何权威证明吧?”钟小魁半信半疑。

“世界上能被证明,或者愿意被证明的事情,太少。”孟小姐冷笑,“你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好吧,那,你让我把你的扩张式多巴胺注射进你弟弟的心脏,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东西应该会让那家伙变得善良温和,有情有义?”钟小魁回想着那个“程骏心”的点滴细节,的确不好跟“善良有爱”之类的词挂钩。

“不是‘变’,而是他本就是那样的人。”孟小姐垂下眼睫,问,“听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话吧。”

“已经被说烂了。”钟小魁点头。

孟小姐一笑:“人类之所以会衰老,正因为多巴胺的分泌会消耗大量机体细胞。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可以做到‘毫无感情’,哪怕是智障病人,他们也会有暗藏于内的情感。而那些失去意识的植物人,因为多巴胺被迫抑制,所以通常都衰老得十分缓慢。”

钟小魁想到了程骏心的出生时间,而孟小姐显然已经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他想问的东西。

“骏心的衰老过程早在十年前就停止了。”孟小姐咬了咬下唇,“他……给自己注射了一种药剂。这个东西,会像癌细胞一样,杀死他体内的所有正常多巴胺,并且永远不会再产生出新的。”消化她的话并不难,难的是理解当事人的动机。一个人平白无故地摈弃掉所有“感情”,难道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容颜不老?

“跟我来!”孟小姐的手,冰凉凉地握住钟小魁的手腕上,将他朝门外带去。倾城作势要扑向她,却被钟小魁呵止:“留下看家!”

倾城愤愤地朝孟小姐吐着舌头,垂头丧气地趴回书桌下。穿过凌晨萧瑟的大街,从钟小魁的家到尚嘉芳菀的大门口。他们只花了不到五分钟时间。哪怕拖着钟小魁这个包袱,孟小姐也飘得很快。“十五年前,这个地方还是一条普通的小街,就在这公寓的C座位置,曾经是一个私人诊所。如果你查一下旧新闻,应该能找到十五年前东御街发生的那桩爆炸案。”她的语速很慢,每说一个字都像是根扎了她嘴唇的针,“一死两伤。”

一阵冷风吹来,钟小魁的大衣被吹得胡乱翻飞,而孟小姐却连头发丝都分毫不动,如她所说,这个世界与她无关。多年前的那场爆炸,成了旧报纸上不起眼的烟尘,不提已经不会有人再记得。永远都有新的事物代替旧的过往。但,总还是有人要停在原处。

“一死两伤,在那场爆炸中死去的人,一定……”钟小魁望着灯火之下孟小姐那年轻依旧的面孔,斩钉截铁,“不是你!”

她一怔,旋即笑道:“对。我的确还活着,只是我的身体,在另外一个地方,以植物人的姿态。”

“有一部分人类可能会在濒死状态下,造成意识与肉体的彻底分割,而分割出来的意识,则可能因为磁场或者本身执念再或者别的缘故,被封闭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不能离开。这种情况被称为‘灵封’,是比较倒霉的。但不是不会发生。你就是范例!”钟小魁指着她,“十五年前那场爆炸案,让你的意识被封在了事发地,所以你一直在C座这块地方游荡,你住的29楼也只是你用意识的力量伪造出来的虚境。因为灵封的限制,你甚至不能离开这块地方太久,否则就会像缺氧的鱼一样难过,继而溃散。”

“我开始好奇你的身份了,小子。”孟小姐眼中的惊异像两盏充满希望的烛火,“我最初很怕找错人,也怕你们PKD的宗旨只是幌子,但现在看来,我是走运了。”

“重要的不是我,是客人你。”钟小魁看着这座看似宁静的大楼,“你如果想我的工作做得更好,就多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料给我。”

孟小姐吸了口气,说:“我们的父亲是个脑外科医生,而骏心跟我,是在实验室里长大的孩子。不得不说我们在医学这块上有天生的才能。十七年前,十五岁的骏心发现了多巴胺的奇妙,他写出一个程式,改变了这种物质的特性,成为了扩张式多巴胺,实验之后,我们发现这种物质竟可以完全控制甚至改造人类的感情。如果可以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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