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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作者:薄禾紫烟(起点14.5.20vip完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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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门离正门极远,基本上就是对角线,从府邸的东头到南头,早就被锁上了,而且连雪茹都没有见打开过,估计是逃生所用,或者是遇到什么事情,可以逃跑。

  虽然上官俊对自己的女儿那是和颜悦色,关爱有加,说宠溺过分都不为过,但是这个家大业大的男人,高深莫测,说不定地下全是机关,暗道之类的。

  玲珑这么揣测这个门的作用。

  结果雪茹淡然的一句话,让玲珑差点跌倒,这是设计这个府邸的人留给牲口用的门,这个门出去有个山坡,水草肥美,特别适合养牛羊马了,饲养人就从这里把马撵出去,吃饱喝足了再拉回来,后来老爷专门修了一个马厩养马,在山坡附近,这个门儿就没用,荒废了。

  玲珑听到雪茹的介绍差点没噎着,虽然雪茹也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的小姐对这个从来没有来过的门感兴趣,不过小姐的所作所为,雪茹已经见怪不怪,还觉得非常好玩了。要知道比起没有摔坏脑子一天只知道刺绣,发呆的小姐,自己更喜欢这个脑袋摔坏了,浑身都是点子都是主意的小姐。

  考察了半天发现最适合进行地下活动的便是开头所提的这个偏门,上官俊的府邸设在一个山清水秀依山畔水的地方,在长安位置极佳,从正门出则离繁华市区很近,从偏门出就是府邸的后花园,花园后面遍种桃花,因为府邸实在是太大,玲珑在雪茹的带领下一个月才算摸透府邸的布局。

  发现偏门少有下人来,后花园只有园丁会去打理,而为了守夜的人看守偏门,设有几间房子,玲珑吩咐雪茹悄悄把其中一件放置杂物及其不起眼的一件屋子改成了和吴钰接头的房间。

  关键这个偏门离闹市区很远,四下安静,而且离吴钰租住的房子很近,方便打点一切。

  要知道如果被自己老爹逮到了,吴钰肯定会被打发走,吴钰比自己的岁数还小一些,虽然挺机灵的样子,可是长期缺衣少吃,瘦骨嶙峋的,又要过上颠沛流离的日子不说,关键谁来给自己收罗好吃的好玩的,自己一定要先把好吃的好玩的摸透,然后挑选最好玩得,最好吃的,挑时间拜访!

  费了一番周折,玲珑总算安心一些了,毕竟上官府邸这么大,恐怕上官俊也不会日日记得在所有地方都放暗哨吧!喜不自胜,赶紧派雪茹告知了吴钰接头的地点还有约定的时间。

  “头儿,头儿。”这不到了约定的时间,玲珑果然听到吴钰在门外小声的喊,这个吴钰一向守时。

  进了门的吴钰兴奋极了,满头是汗,一看就是一路小跑而来的。

  “头儿,有好东西,有好东西。”说着把怀里抱着的食盒拿出来,展开为了保温包裹的厚厚的棉布。小心翼翼的拿出来。

  “头儿,你不是说最近长安城里面的馆子的味道你都觉得不好吃吗?这是长安城新开的一家餐馆,听说掌柜的大有来头,主厨也是他一手栽培的,我不知道真假,便带了一份过来,请您尝一尝,要是您觉得好,我在订其他的菜色。”吴钰喜滋滋的说着,稚气未脱的脸上得意洋洋的,像得了一件珍宝,迫不及待的要给玲珑看。

  吴钰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得到玲珑的肯定,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没有一点小姐架子的玲珑让她感觉特别的有归属感,让他感觉,自己的职责就是报答她把自己从遇到她以前的痛苦中解救出来,就像让自己重生的神一样。

  可是自己的头儿,好像特别的见多识广,自己觉得神奇得不得了的事情,她虽然也不说不好,但是没有什么兴趣。

  这都怪自己的老爹实在太有钱了,吴钰给她带来的好多吃的,她在府上经常都能吃到,所以一点都不稀奇。

  “是吗?最好是很好吃喔,你上次带来的那个什么狮子头还是什么的,说什么趋之如骛,结果我一吃,根本就没有多好吃好不好,害我满怀期待的。”玲珑对他带来的吃的,有点失望了,玩得倒还让她新奇。

  “头儿,这么一小盒还是我预约了好长时间,等了好久才等到的,人家本来不让带走的,还是我佯装吃,然后悄悄的装在食盒里带过来的,您先吃吃嘛!没准好吃呢!新开了不到十天不到生意就火爆得很呢,这几天我都在他们门口蹲点,口碑真的很好。”

  而且这个食府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子蝶轩”什么的,反正您吃了就知道了,我一路跑来的,还很新鲜。”

  子蝶轩?这是个饭店吗?听着这么像彩妆?别是故弄玄虚才好!

  玲珑可是在这一个来月里把自己的嘴巴吃得叼得不行。要是知道唐朝没有辣椒,当时该抱着一袋辣椒穿越的,不然就让自己在21世纪的老妈给自己快递一袋来,没有辣椒的菜,真的很容易吃腻有没有?玲珑嘴里都能淡出鸟来了。

  而且唐朝多吃胡食,主食的种类和现代的北方很接近,基本上都是面食,才开始玲珑很新鲜,因为在21世纪的时候她是南方人,主食为米饭,后来发现吃什么菜都还是要就米饭吃才香。

  在唐朝稻谷类的做成的食物是很贵的,平常人家不可能顿顿食之,不过这对玲珑来说倒是自然不再话下。!珠宝首饰多得自己都记不清,随便一卖就能吃好几年。可是自己不能光吃米饭吧!

  随着吴钰打开食盒,芬芳气味就慢慢的环绕玲珑的鼻尖,让人的唾液不禁开始分泌,再看这个菜的色泽诱人极了,是肉和一种小面筋拌的,但是又像是蒸的,面筋做成了蝴蝶的样子,简直是栩栩如生,如同真的蝴蝶的大小,有各类颜色。紫的,粉的,红的,每一只蝴蝶都惟妙惟肖,而且因为肉与蝴蝶的搭配得特别合适,望之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一派春色的感觉,非常符合现下的时节。

  再用手轻轻的一扇,似乎闻到了鸟语花香,蝴蝶翩翩飞舞的景象。这么普通的材料做成的菜,为什么会有这么有层次的嗅觉变化?这让从现代穿越回来的玲珑都不禁感慨了。

  这个社会又没有食用香精,但是这样的味道,又明明是食盒里面散发出来的。玲珑煞是好奇。看着这么认真研究,迟迟没有动筷子的头儿,一再没有找到好东西的吴钰觉得这次有戏。

  食肉动物的她首先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应该是鹿肉,但是又没有那么腥气,入口绵软香滑,顿时香味四溢,唇齿留香,味道淡但是鲜,肉不腥不燥不面不柴四者皆备为上品且肥瘦得宜,这是肉菜最难得的地方。上官府上虽然请的都是超级大厨,但是做肉食的时候四者只能得其二,食之多少有点牲畜肉的腥味,因为没有辣椒这样辛香料是很难遮盖的,得其三便已经好吃得不行了。

  这个做菜之人居然四样皆然,这让身在没有高压锅,没有辣椒,调料也很有限的大唐的玲珑倍感新奇和佩服。

  再吃“蝴蝶”,居然吃到了花香,是真正的花的味道,又有创意,又有噱头,这道菜简直绝了,而且四个不同的颜色是不同的花材,这让没有什么特长,唯有对食物异常敏感,爱吃且懂吃的玲珑也疑惑了,要说把花材融入面食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与肉相烹调,毕竟味道相克,很难两全其美。

  可是眼前的这道菜合二为一,既让肉不那么俗,也让面不那么素,真是完美,完美啊!

  吴钰从来没有看到过头儿有过这样的表情,一脸满足的幸福感,眼睛发亮,啧啧称赞。一时间竟看得有些呆了,自己的头儿肯定是仙女下凡,否则不可能吃东西都这么好看,吴钰心想。

  “实在是太棒了,什么时候一定要潜出府去会他一会。这样我心里的疑惑才能解决,吴钰你做得太棒了,我要大赏你。”玲珑非常高兴,随即拿出一锭银钱随手打发了吴钰,要知道那在古代可是大手笔。

  电视剧里演的动辄纹银千两,您倒是抬得动啊?

  对了,这个菜我就给它取名叫“舌尖舞”,这些面做的蝴蝶食之如在舌尖跳舞,真是不错!不错啊!一定要会一会做这菜的人。玲珑喜不自胜。


  第六回 对镜贴花 轻扫香腮


  上官俊的书房里,吴总管正低眉顺目的看着地面,听着自己主子的吩咐。

  一边听着一边连连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记下了上官俊的嘱咐过后,才恭顺的站到一侧。

  这是上官俊翻了账本,流水过后一定会做的事情,然后就是指导下一步的方向,对全局了若指掌。

  吴总管对自己的主子是非常佩服的,主子家大业大,光是数得上来的资产就遍布各行各业,但是打理得有条不紊,而且只有一个女儿的老爷愣是没有再娶,宁愿在外面另立门户,也不娶个姨娘回来碍小姐的眼。

  这么一份家业,以后不知道会落入那个“驸马爷”的手里,如果是欧阳俊逸少爷的话,只能说是强强联手,毕竟在长安城能和上官俊平起平坐的人家,也就只有欧阳家和柳家了。

  “欧阳俊逸少爷这段时间还是没有在长安城吗?”上官俊想起什么,随口问到。

  “回老爷,没有,他去考察茶园了,去了南方,估摸着还得半个多月才能回来。”吴总管答道。

  “我说怎么玲珑摔到了至今,他也没来府上看望,原来是并不知道呢!欧阳俊逸这个孩子,要出远门的时候给我打过招呼,只是不知他居然还没有回来,这么拼命很有我年轻时候的风采啊!哈哈哈。”每次说起这个未来的女婿,上官俊就脸上放光,自己的女儿眼光是不错的。

  要不怎么说虎父无犬子呢!

  “是啊,不光是努力,而且长得丰神俊朗,整个长安城都是数得着的俏俊生呢!”吴管家的马屁紧随其后。

  “只是这个欧阳俊逸,恰好在玲珑受伤的时候出了远门,眼瞅着这玲珑好像一天只顾着吃吃喝喝的,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别是一跤给摔忘了才好!”上官俊很是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以往聊天的时候多少会提欧阳俊逸几句,自从摔到了好了过后,一直从未听她再提起过了。

  什么忘了啊!根本就还没有见过好吗?

  “不会的,小姐应该就是小女儿家的羞怯,不好意思总是提起未婚夫罢了,老爷您就放宽心,等明年开了春,婚期一到,把小姐一嫁您就放心了,而且隔得这么近,小姐回家也方便,您也就不会受思念小姐的苦了。”吴主管赶紧劝慰到,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清楚玲珑在他心中的重要性。

  伺候上官俊二十年,再大的商海波澜都没有让他低头,唯有小姐被绑架的那一次,脸色煞白,好几天都不曾睡觉,吓得着实不轻。

  “女大不由娘啊!她娘亲去得早,本来这种女儿家的事情要是由她娘亲去说,会好得多!不想让她这么早嫁出门的,从小娇生惯养的,出门再受人脸色,可是她相中了欧阳俊逸,倒也不错,家境相当,怎么也会给我薄面,应该是不会受苦,千万别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来了。”上官俊见自己女儿摔到过后,虽然什么都如平常,但是古灵精怪的,而且对自己的史书古籍特别感兴趣,不得不多个心眼。每次说起女儿,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总是美滋滋的。

  女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和过世的娘亲一个模子刻得一般,不同的是少了娘亲的文静,多了一些好动,古灵精怪。

  想了想,决定给自己准女婿写封书信,催促他赶紧回来,也顺便把玲珑受伤前后的事情告知他一下。

  真是女儿大了养不住啊!未免夜长梦多,赶紧把她嫁出去才是最好。

  上官俊的担忧不是没有原因的,要知道玲珑这一摔可真是变化很大,以前吃穿住行颇为考究,衣服都是找“紫梦萱”量身定做,除了和雪茹特别亲近,鲜有见到她和别的下人来往过近,现在待人亲善有礼,一点没有了首富千金的派头,难道一摔惊醒梦中人吗?

  虽然之前的危险动作再也没有发生过,而且变得活泼喜乐多了,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而且前几天居然自己提出要请先生,而且要博学多才的年轻俊生,说老先生会让自己学不进去,这叫个什么话?并且提出要张贴布告,然后亲自面试,要知道以前想让她学点东西她都不肯,独爱刺绣,描花样这些比较恬静的事情,以前论刺绣女红自己的女儿绝对是一把好手,欧阳俊逸的荷包,扇坠都是女儿送的,就连自己身上的也是,现在要论古灵精怪,她论第一没人敢论第二,不是在自己的书房,就是和雪茹在府邸里面转来转去。如果说以前的脾气秉性更像娘亲,现在的思维活泛倒有点上官俊的风格了。

  必须跟自己未来的女婿通下气。

  烛光扑打在上官俊饱经沧桑的脸上,这些年的商海沉浮,让他原本就深邃的眼睛变得更加不可探测,岁月不但没有夺走他的精气神儿,反而因为种种经历更加平添睿智。

  除了玲珑,全府上下都特别害怕这个笑眯眯从来都是以德服人的老爷,这样的人从不生气,一旦生气便鲜有转圜的余地。

  而且这样的商业巨贾坊间对他年轻时候的传闻,还有风流轶事是版本众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白手起家,此人的智慧和胆识肯定是非同凡响,要想在长安城有立锥之地,上官俊绝对惹不得是没有争议的事实。与此同时,正要就寝的玲珑并不知道,自己的老爹已经发出信函,要让自从穿越过来就从未谋面过的未婚夫回来整治自己,还乐滋滋的想着明天面试先生的一些流程。

  想要在这个朝代混得风生水起,至少得看得懂字吧!等到那天自己能够潜出府去,总不能还没走二里路就被熊瞎子拐了吧!还有腹有诗书气自华,要是遇到真正的意中人万一是个饱读之士,自己却什么都听不懂,完全无法沟通,岂不是后悔得咬碎钢牙?这就是玲珑非常简单的想法,反正一定要读书就对了。

  身体可以被桎梏,但是灵魂不能被捆绑,可是现在的玲珑基本上就是个文盲,一本书看懂半本,另外半本连蒙带猜也不甚了解。

  有一次吴钰给她淘来了一本唐朝的漫画,也就是小人书,还糗吴钰低估自己的智商,给他银钱就是这么打发自己的吗?结果完全看不懂,旁边也有注释,但是就好像是某种特别高深的黑色幽默,把玲珑前前后后的嘲讽了一番。

  这群开了外挂的古代人,小人书都玩得这么高深,让我这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情何以堪,又不能拿出电脑,在他们面前狂练五笔字型,所以只能让自己的道行先高起来,以图后报。

  在一个时辰前玲珑就准备就寝,但是现在雪茹都还在伺候她梳洗,要知道已经一个来月了,玲珑还是没有习惯古人繁杂的穿衣打扮的习惯。

  就说这个玲珑吧!名门闺秀,就算是宅在深门大院里面,装扮都不能含糊。绝对的技术宅。

  每天早起,雪茹都会端着铮光瓦亮的铜盆,打来深层无公害的井水,水里会放上私人后花园里绝对没有打过农药的应季花瓣洒在上面,以前看电视的时候看着电视里面什么都要放花瓣,玲珑可是一边翻着白眼儿一边鄙视编剧的傲娇,结果自己现在活生生的被这么伺候了。

  能下地过后的几天,玲珑都不愿意睁眼儿,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自己很多时候连脸都不洗就匆匆上课去了,现在恨不能把自己以前十八年偷懒没洗的脸,几天都补上了,简直是苦不堪言。

  古人,您能不这么作吗?不知道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个道理吗?这是玲珑心里的OS。

  您以为这么劳师动众的洗完脸就完事儿了吗?NO,NO,NO,这对盛世唐朝的女人来说,才只是万里长征的的第一步。

  用鲜花瓣侵泡过的水洗完脸过后,再用一盆干净的水洗手,然后第一盆水就赐给大地润养五行了,真够浪费的。

  下一步开始挽发,唐朝的女人未婚和已婚装扮不同,大家闺秀和市井妇人打扮不同,名门闺秀基本等同于公主的打扮了,也就是玲珑现在苦大仇深的身份,名门闺秀。

  高高的发髻向上梳起,光滑得蚂蚁爬上去都打滑,如果没有雪茹的帮助,任凭玲珑折腾三天三夜也梳不出来。

  后来在玲珑的吩咐下,简化成了没有那么贵气逼人的比较简单的分髻,朝着两边分开,然后弯出弧度,玲珑觉得更加能够凸显自己的小女儿姿态。

  纯金的步摇,每次拿出来的时候都要亮瞎玲珑的双眼,自从插上了步摇,玲珑改掉了从现代带来的说话摇头晃脑的毛病,您就想吧!戴着步摇摇头晃脑得有多吵自不必说啊!别人不烦自己都烦死了,但是步摇又必须得插,没得商量,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得起的。

  养在深闺就不是贵族了吗?不是,就算每天只能对着花花草草,也必须锦衣玉服,这才是骨子里的贵族,这是玲珑必须去面对的事实。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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