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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起源·波澜壮阔纵横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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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科学家指出:生物进化中的“渐变”需要漫长的岁月,即使是“金字塔尖”的生物,在地球上已无天敌,能够静下心来完善自己,所需的时间量也是非常之庞大。由于“海猿说”还存在难以解释的漏洞,有学者提出“湿地演化论”。所谓“湿地”,是指类似于沼泽的浅水区,这样的演变兼顾了水陆两路,希望能减少对时间方面的质疑。
      
  上述这两种学说,再加上“河湖演变”,即“淡水进化”,都可归结为“水生返回”。但现在最先进的分子人类学并不支持这些假说,较为“典型”的科学家也偃旗息鼓。他们明白,如果动摇了“人科”的根本,世人皆对人科学者嗤之以鼻,科学界将整体受损,“权威”则不复存在。虽然你我皆不满连科学都饱含“政治特质”,但,这恰恰是时下现状。
      
  远古化石并不具备活性DNA,通过掺杂大量假说的新一代科学,宛如梦幻般的经典,甚至“人类始祖数度离开非洲大幅迁徙”的结论也横空出世。这结论让人吐血,但这确实是高精深的“新科学”参与之后的成果。幸好个别开明的科学家,也试探性地提出:新潮科学未必能作准,我们还是回到化石,回到纯考古上面吧?
      
  回到化石的概念,包含了重新重视“比较解剖学”与“体质人类学”,这种想法看似放弃了“高等科学”,但在思路上,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既然可以放下“尊严”,回到地质考古,为什么不能加大步伐,一步到位,回到现存的人类身上?通过现存的各个种族“智人”,来探究人类的起源,难道不是捷径?
    
  从现代人展开研究,当然要借助“物理生物学”原理,“化学生物学”规律,“结构生物学”法则,“功能形态学”视界,以及“分子人类学”、“比较基因组学”等新科学的探测手段。或许会认为这是一种悖论——事实上并不正确,这其实是一种升华,一种勇气。
  
  如果将狭义自然科学的发展勾画一棵“进化树”,以“传统生理学”等为树干,其后派生出大量的“横枝”。正如人类也是“哺乳类进化树”的横枝——本文宗旨是勿论“主干”抑或“分支”,一概兼容并蓄。俗语云:为求目的,不择手段。我们为求真理,理应淡化学科的“门户之见”。
      
  当今“新科学”对于基因及遗传学的掌握,已攀至新的高度。二百年来,被科学家反复推翻的“狼与狐狸”遗传假说,最终已有眉目。在未有基因研究探寻其源时,大家看见卷毛狗的样子与大灰狼相距甚远,一直不肯相信其祖先是狼,宁愿相信其起源于狐狸。这就是让世人争论不休的“狼与狐狸”的故事。中国科学家通过研究各种狗的线粒体DNA及分子钟得出结论:狗这种动物,大约是在一万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同时认为:世界上的狗,全部培育自中国南方的一种狼。“狗类单一起源论”与“人类单一起源论”相互对应,相得益彰。
      
  我是中国人,但出自中国的“狗同论”,我却不敢苟同。这与“爱国主义”无关。正如我坚决鄙视“非一论”,却并非鄙视非洲人。站在科学的角度,“淡化门户之见”是一个愿望,然而,科学界也有异常“团结”之处。近二百年来,“自然科学”逐步异化成一项“生意”,为了延长其保鲜期,不断推出悬念,不断自我救赎,仿如一部“悬疑剧”。
      
  当然,“悬疑剧”也并非一无是处,近代的长篇连续剧更具有“开放式”的结局,使观众可以自由选择。“人类起源与演变”是永恒不衰的长剧。达尔文接棒拉马克,开启了“进化论”的辉煌时代,“进化论”由诞生伊始,即背负了推翻宗教观点“上帝创造人”的使命而步伐沉重;目的性太强,使“进化”这一概念被揠苗助长,导致其后诸多说法良莠不齐。近年来“海猿学说”方兴未艾,但“陆地起源”稳稳占据了主流地位,独树一帜的是“外星假说”,联合了“神创论”展开反攻;此外还诞生了折衷的学说,例如“湿地演变”和“淡水进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即使人类是“外星杂交”的产物,其概念也离不开“进化”,只不过“种子”有所不同。种子暂且忽略不计,让“人”这棵大树成长的土壤究竟是哪里?平原还是洞穴?陆地还是海洋?本文的观点既非“海猿”也非“陆源”,而是“开放式”的论述。希望通过综合全面兼且趣味横生的分析,抛开“童话”的包袱,拓展想象力,发掘出人类演变过程中的精彩故事。
  
  第六章、人工选择之上帝之手
    
    
  中国无疑是达尔文主义最受捧的地区,缘于新中国早期的社会形态及政治需要。既然“进化论”是斗争与生存的哲学,配合着“文斗、武斗”,确实相得益彰。甚至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的小学课本,均以“无可置疑”的方式来推介达尔文的人类进化理论,丝毫不理会这一种假说尚未被证实,当中更是掺杂了许多“教科书编篆者”的幼稚观点,令人哭笑不得。我们在这种氛围内长大,也就产生了两个极端派系:其一是坚决支持达尔文主义,认为它容不得一丝怀疑,成为典型的右倾顽固派;其二是逐步掌握广泛的自然知识,态度转变为强烈抗拒,认为一切有关达尔文的就等同于落后守旧,化身左倾强硬派。
    
  我崇拜达尔文,但他的理论仍有商榷的余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的大原则没有错。问题是谁去“竞”?谁来“择”?何谓“适”?达尔文强调生物个体是选择单位的说法,已经在进化论者内部引发热烈的争论。有人认为,选择的单位是在个体层次以上;也有人认为,选择的单位是在个体层次以下。第一种意见支持选择单位是“类群”,而不是个体。后一种意见认为:基因才是选择的单位,而生物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仓库”。是谁挥舞着“进化”的魔术棒?是一群人,还是基因?
    
  我认为这些争论毫无意义,它们其实是互相依赖、相互促进并达致平衡的因素。这种概念无法准确描述,但每个人都心中清楚,我将之命名为:进化道路中的“混沌理念”。
    
  达尔文的“天择论”正面反击了“神创论”,开启了异彩纷呈的“进化学说史”。基督教传言,达尔文临终忏悔放弃了进化论,无须考辨是否属实,但晚年的达尔文确确实实陷入了困惑——他无法自圆其说,将“达尔文主义”融会贯通。
    
  然而,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在于其并不迷信由自己首创的学说。《物种起源》是“进化论”的核心著作。达尔文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因此,《物种起源》与本文《人类起源·波澜壮阔纵横论》同样属于“一部长篇争辩”,同样是划时代的巨著。(本文另一伟大之处,是培养读者的幽默感。)
    
  我们必须正面去解读达尔文,他其实相当成功地诠释了生命进化的大趋势,至于在人类起源方面遇到的困惑,即使在分子人类学鼎盛的现代,科学家仍未能充分论证任何一个学说,包括非洲单一起源论,包括线粒体夏娃与Y染色体亚当。达尔文的自我否定,体现其伟大的人格。他提出了针对“进化论”的三点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择。在达尔文的时代,普遍迷信“融合遗传”:父方和母方的性状融合在一起遗传给子代。后世遗传学家随即反驳:这是很明显的谬误,白人和黑人结婚,所生子女的肤色总是非黑即白;特例是某个热衷于与多位异性偷欢的女子,生下的双胞胎一黑一白,原来婴儿分属不同父亲。
    
  达尔文虽然从动植物研究与培养当中,得知优良的性状能够被保留,但该论点在人类身上就存在疑问。例如一个白种人到非洲黑人的土著部落结婚生子,几代之后,他的后裔就会完全“堕落”,成为标准的土著。《物种起源》宛如一部将人类排除在外的著作。后期达尔文被迫做出让步,承认“用进废退”这样的见解是成立的,可以用来补充“自然选择”学说。
    
  在达尔文逝世前后,生物学界普遍接受“用进废退”的拉马克主义,而怀疑“自然选择”学说。有位仁兄名叫孟德尔,他认为:生物遗传并不融合,而是以基因为单位分离地传递,随机地组合。因此,只要群体足够大,优良的基因不会消失,并逐渐扩散到整个群体。这个理论纵然牵强,但被后世视为达尔文理论的补充,称之为“伟大的融合”。
    
  今天我们观摩上述的理论,特别是“双胞胎一黑一白”的个案,可能觉得先贤的观点“幼稚”。然而,这仅仅是视界不同,我们也无法肯定现代的“遗传理论”正确并毫无偏差。在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并未解决“双胞胎一黑一白”的疑问,仅仅是将这个问题模糊化。事实上,可以认为“白色皮肤”是优良性状,也同样可以认为“黑色”才是标准颜色。
    
  究竟有没有标准?科学家热衷于“标准化”,欣赏“按部就班”的思维。然而传统进化论,或者可以对付低等生物,至于人类——这万物之灵、地球主宰,也就是我们自己,则通常发现是无法解释。人类有特立独行的进化倾向,偏偏不遵照科学家设想下的条条框框行事。或许正是这些无奈,使达尔文晚年宁愿相信是上帝创造了人。
    
  事实上,遗传学家孟德尔的学说,结合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理论,同样可以演变成“伟大的融合”,由于功利所致,近代科学家几乎都出现了“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这种“惟我独尊”的思想,不象科学,而类似宗教。
    
  “宗教式科学”与“反叛式科学”是两个极端,但两者均不理智,而且对科学本身的贡献最少,效率最低。如果我们不能保持适当的“信任与信仰”,则无法继往开来;如果不保持一定的“质疑与反对”,则成为固步自封。
    
  “质疑”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但假如将“反对者成果”,变成自己的包袱,也等于进入了另一种恶性循环,从此对自己的理论观点,也会“誓死捍卫”,这与“宗教式科学”毫无区别。
    
  必须承认,幽默感是一种润滑剂,当我们迷惑处,当我们困惑时,我们需要一种“助燃剂”来提供动力。穿梭本文的针对“科普型童话”的取笑,并不是对“教科书编篆者”有所不敬;对于“生物分类学”的调侃,也绝非漠视分类学家的艰辛。不过,我始终认为:假如不能提供“正解”,也请你给我提供乐趣。科学,原本就需要稚子童心。
    
  回过头再度审视《物种起源》,在研究之初,达尔文的切入点是“人工选择”。有史以来,人类的一项伟大成就是创造了大量的驯化动物,例如将狼或狐狸培养成千奇百怪的狗——这里的“狐狸”泛指犬科中除狼外的其它动物。该项“造狗工程”的实施,“人工选择”起到重要作用。这犹如进化过程的“揠苗助长”,威力庞大无伦。
    
  达尔文搜集了一百五十种鸽子(研究之余还可以研究一下红烧乳鸽),发现它们之间虽差异甚大,但都起源于一种“鸽祖”,即野生的岩鸽;同时他还研究家鸡(鸽子吃多了也会腻),发现虽然鸡的品种繁多,但都来源于共同的“鸡祖”,即野生的原鸡。
    
  那么,各式各样的品种又是如何形成?原来那是因为人类的喜好,为宠物们选择了“变异轨迹”。不喜欢的,就剥夺其交配权,最终通过遗传以及变异累积,形成了定向发展,培养出形态各异的宠物。
    
  达尔文成功定义了“人工选择”学说,同时它也严重妨碍了我们的思维。千奇百怪的狗,谁能分辨得出它们的祖先是狼或狐狸?“人工选择”可以变异得飞快,依此推断:猿人始祖用三百万年进化成现代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的,时间也是充裕的。恩格思等先贤就认为:自然进化就象“人工选择”一样简单,完全忽视所谓“人工选择”,其实是拥有一个具备无上权威的外力,如同“上帝之手”。而在现实里,没有“上帝”为人类的演变指明方向。
    
  其实无须三百万年,只要三万年即可。三万年猿人就可以灭绝一次,三百万年足够灭绝一百次。由于现代人已经存在,人类起源这一探索,是用“客观事实”去追溯过程,所以我们无须过度紧张——即使推演的“过程”是虚无的,但现代人已存在的这个“真实”不会被推翻。
    
  三百万年的“变身”时间是否存在?或许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估算,完全是一个被夸大的数字。结合当世的考古成果,并参祥众多客观证据,可以得出:现代人,这是一种瞬息之间,一跃而上成为万物主宰的动物,是超越了自然规律的个体。时至今日,主流论调的解说,几乎已成为“宗教式理论”,且让我们凭借一颗稚子童心,穿梭古今,纵横驰骋,对“传统”进行一次绝不留情面的颠覆。  
  
  第七章、迷途不返的一双耳朵
  
    
  自从在“眼睛”一篇中,将猫头鹰和人类划入“猫头鹰总纲”之后,遭到动物界的竞相抨击。反应最激烈的是体形庞大的哺乳类——大象。它们认为:象类与人类在“进化树”拥有类似地位,均属最成功的“横枝”,两只耳朵也是分居头部两侧;耳朵既然在感官位次中高于眼睛,应以耳朵为分类基准;但凡那些耳朵竖在头顶上的虎、狼、羊、鹿等,应属于“竖耳朵总目”;而大象与人类,耳朵一左一右,应该属于“分耳朵总目”;至于猿猴等种类,耳朵在“竖”与“分”之间,可在哺乳纲内另设一总目给予安置。
    
  人类苦笑之余,对“象耳”仔细审视,发现它大如葵扇,左右分置,兼顾着平衡庞大躯体的妙用。与“象耳”相对的是“马耳”,骏马的耳朵尖小挺立如“削竹”。葵扇与削竹,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耳朵是“感知危险”的第一器官,骏马无时无刻需警戒四周的天敌,通过耳廓转动感知声波来源;而在自然环境里,大象是“金字塔尖”生物,它完全没有天敌,它所关注的仅是同类之间的远程联络——这是它们耳朵的差异化根源。那么人类呢?人类始祖在进化历程中已无畏虎豹豺狼?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我们的耳朵宛如一道典型的“反构造”谜题。
    
  众所周知,人类属于灵长目。从此但凡提到灵长目,很多人会产生错觉,认为这是一类最高等的生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灵长目是真兽类的一个非常古老的类群,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真兽类诞生后的最早分支,而灵长目并非高度特化的类型,保留较多的一般性的真兽特征。灵长目在进化树的“品阶”,与兔子类似,远远落后于大象。
    
  假定进化系统是一棵树,最高级的无疑是树干顶端的枝叶,但人类就象是从树身中段斜斜杀出的一条横枝,突然间越长越快,抛离了大象,甚至超越了树顶,成为万物主宰。
    
  传统观念认为:地球上“进化树”的主干,包括了食肉类和有蹄类——虎、狼、羊、鹿等等,它们霸占了山脉、草原、荒漠等地球大部分地区。灵长目的祖先避其锋芒,选择了离地十尺的树栖生活,千辛万苦寻觅到这处空间继续进化。早期的猴类非常谨慎地踏足这个世界,由于天生视力不占优势,所以它们强化耳朵和听力,力求在黄昏和黑夜里均保持高度灵敏;其后为了捕捉飞蛾等昆虫,它们的耳朵进一步演变,能够接收超声波,成为高等动物里数一数二的群体。“聪明”二字,至少占据了一个“聪”字。
    
  何谓超声波?那是指“超过人耳接收声波频段的声音”。超声波与次声波,顾名思义,这两种声波对现代人的耳朵均属奢侈品,我们无福消受。参看各种典籍,对于人类耳朵功能简介基本雷同:现代人的听觉范围有限,频率20~20000赫兹,这个范围比许多动物都要狭窄,人耳敏感度也显得平庸。我们的耳朵为什么要选择退步?难道在进化历程中,人类始祖突然不惧环伺的天敌,反而将最重要的感知能力削弱了?
    
  “视死如归”背离了进化精神。在时刻准备逃命的环境里,耳朵当然比眼睛重要,听力覆盖的范围无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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