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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凌若夕见他这样,猜想他应该是完成了,於是悄悄走到他身侧欣赏了起来。
莫远又把设计稿细细的检查了一番,觉得没什麽大问题了,这才在右下角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样初稿就算是定下了。
设计稿画完了,莫远这才注意到自己是跪著的,於是双手一撑,一下站了起来,没想到脚被压麻了,完全没有了知觉,他站立不稳,向後倒去。
“小心。”凌若夕见他要摔倒,惊呼一声伸手去扶他。
可她的力气太小,根本拽不住他,反倒被他的体重拽的也跟著一起倒了下去。
“啊……”
“啊……”
於是安静的室内同时响起了两声惊呼……
002 意外
发文时间: 8/11 2012 更新时间: 08/11 2012
两人跌成一团,莫远仰躺在沙发上,凌若夕趴在他的身上,好巧不巧的是两人的嘴唇竟然叠在了一起……
石化,惊呼声戛然而止,两人维持著这个相当暧昧的姿势变成了化石。
“厄,那个,你,我,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凌若夕率先回过神来,像根弹簧一样蹦起来,然後一个劲的点头哈腰的道歉。
“没事,你不用解释,意外而已。”在她起身的瞬间,莫远也晃过神来,支起上身,勉强稳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装作不在意的说道。
“对,意外,意外。”凌若夕讪讪的起身,趁著莫远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拍了拍胸口,安抚了下惊魂未定的小心肝。幸好他没有追究,按理说这事应该是身为女性的她比较吃亏,可人家是她的顶头上司,而且还是她压在了他的上面,就好像是她强吻了他一样,所以,所以,她心虚啊心虚。
凌若夕说完这句话,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一下子变得十分尴尬。莫远偷偷的长出了口气,用最快的时间收摄住心神站了起来,整了整衣服,这才想起自己刚才是来叫她一起下去吃晚饭的,於是轻咳了下开口道:“饿了吧,我们下去吃晚饭吧。”
“哦,好,你不说还不觉得,你一说我也觉得饿了,我们去吃什麽?”凌若夕微笑著摸摸肚子,尽量表现的好像刚才什麽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你想吃什麽?”莫远看著她灿若星辰般的笑颜,胸口又一阵发紧,赶紧别开目光随口问道。同时暗自懊恼自己今天的不淡定,难道是太久没有女人了,才会让她随便一个笑脸就扰乱了心神。
“你等等啊,我先查查看这里什麽菜最好吃。”凌若夕说著就摸出手机开始百度起来,然後一本正经的念著:“松鼠鳜鱼、这个不错,巴肺汤、这个没吃过,碧螺虾仁、这个听起来也好吃,还有响油鳝糊,这个名字好特别……”
莫远听她一道道的报菜名同时一脸的馋像,食欲也一下子被勾了起来,凑过去跟著一起看起来:“这个水晶肴蹄,好像也很好吃……”
“还有这个,这个,好像也很好吃的样子……”
“这个也不错……”
两人盯著手机研究了半天,搞得都饥肠辘辘的,也不知谁的肚子突然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这才打断了两人的继续研究。
“那个,我快饿死了,我看我们还是先到楼下餐厅去问问有什麽吃的先填填肚子好了,至於其他的美食,等以後有时间了再一一品尝。”莫远自认那‘咕咕’的声音不是他的肚子发出来的,所以认定是凌若夕的肚子发出来的,未免她尴尬,於是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提议道。
“好啊,快走,快走,我也快饿死了。”凌若夕说著拿起包包就冲了出去。走出两步,发现莫远还站在没动,又回过头微一挑眉催促道:“不是饿了吗?快走啊。”
“恩,好。”莫远先是一愣,随即回过神来勾唇一笑跟了上去,这样的感觉让他仿若隔世,似乎只有在那艰难的求学时代才有过这样的轻松随意感觉。而出社会之後他因一袭晚礼服而在巴黎服装节上获得创意金奖,从而一夜成名,成为国际上炙手可热的服装设计师,好像从那以後,他和周围的人之间就被垒起了一道墙,别人对他越来越疏远,而他也变得越来越冷漠,没想到他的这个小助理,竟然既不怕他也不对他巴结谄媚,完全把他当成了朋友一般,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好舒服也好亲切。
两人还算是蛮幸运的,到楼下餐厅一问,这S市的名菜这里都有,两人就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饭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他们的菜上的很快,两人也顾不上说话,就你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直到吃了个半饱两人的速度才慢下来,凌若夕看著一盘‘芙蓉鸡片’,突然想起刚才莫远画的那张设计图上似乎也是以芙蓉花为主题的,於是开口道:“看著这盘‘芙蓉鸡片’,我突然想起一个关於芙蓉花的爱情故事。”
“哦,说来听听。”莫远闻言放下筷子,抬起头来看著她颇感兴趣的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地主,女儿貌美如花,名叫芙蓉。地主心地不好,巧取豪夺,占得家财无数,又借著江水运送木材,可谓财源滚滚啊。可最大遗憾就是,膝下无儿,只生这一女,故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一心想为芙蓉寻一门好人家。
…………(此处省略若干字,在下面啊。)
次年,大江两岸生出一种树,11月花开,花色先红而粉,後为白,或为紫,堕入江中,顺流而去,大家都说这是芙蓉的精魂,便将此花名为芙蓉。花开时节,江中堕满芙蓉,美不胜收。”凌若夕把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讲来。
莫远一边认真听著,一边用手指轻刮杯子的外沿。听完她说的故事後,不由得叹道:“没想到,芙蓉还是株痴情花。”
作家的话:
故事太长,中间的放这里了:芙蓉长到16岁,真是花姿绰约。。。。可她偏偏爱上的却是自己家的长工阿来。阿来这年18,也是英俊非常,就是家境贫苦。两人彼此有情,这年竟然背著地主结下了私情,彼此相约,同生共死,互不相负。
地主听到了些言语,大怒。强硬要把芙蓉与阿来分开。可是芙蓉以死示之,毫不退缩,阿来大为感动。地主怕女儿有个好歹,只好作罢。
又是一年水运木材的时节了,这时地主心生一计。他好言对女儿芙蓉说,既然你与阿来彼此有情,作父亲的自然会为你们打算,一定办成你们的婚事,不过阿来没有什麽见识,现在我要北上水运木材,不如叫阿来与我同去,好长长见识,回来後就为你两人办婚事。芙蓉大喜,将此事说与阿来听。阿来也喜。春江水涨的三月,阿来随地主搭大船北上。这一行,是祸不是福。地主趁阿来一个不注意,将阿来推进了江心。。。
本来地主以为这样可以打消芙蓉的念头了,回来後便与她说了一门好媒。芙蓉知道所有後,并不言语,地主以为女儿真的为这一门好媒忘却了阿来,心中大喜。
芙蓉喜事当天,男方家的喜轿一大早就来了接新人。一片喜庆,芙蓉却心如刀割。轿子恰巧行至章江边。芙蓉冲出,跃入江中……她为寻心爱的阿来而与江去……
003 神秘帅哥
发文时间: 8/12 2012
“是啊,自古女子多痴情,由来男儿皆薄幸。”不知怎麽的,凌若夕突然想到了李尚,这句诗词就随口念了出来。
“这样说有失公允了吧。”莫远闻言挑眉看她,似乎想从她脸上看出些什麽。
凌若夕一愣,随即回过神来,勉强扯了扯嘴角微笑道:“我就是突然想起了这句诗来,随便念著玩的。”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李尚了,这会儿突然间又想起来他来了?是因为跟宫瑞辰吵架了吗?凌若夕突然烦躁起来,她好怕宫瑞辰最终也会像李尚一样背叛她。
莫远看著她眼中不自觉流露出的哀伤,冲动的张了张嘴想要安慰她,可又觉得自己跟她还没熟悉到可以谈心事的地步,所以勉强忍住开口的冲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转移话题道:“对了,我们明天的行程你看过了吗?”
凌若夕听他说起工作,立刻收摄心神,把心中的烦闷统统抛诸脑後点头道:“恩,看过了,这S市的刺绣和绸缎都是极品,如果能够把他们运用到这次的主题中,我相信肯定能大大增色不少。而且S的风景也非常别致,很有古风……”
接下来两人的话题都围绕著工作展开,一个是可以为了画一张设计稿而废寝忘食的工作狂,一个是一心想在服装设计这个行业闯出一片天而全身心投入的後起之秀,一谈到工作两人仿佛就有谈不完的话题。
两人一直聊到饭店快打烊了才起身各自回房休息。一回房间凌若夕就拿出手机不死心的再三翻看,可始终没有宫瑞辰的电话,她试了好几试想要打过去,最终都忍住了。
闷哼一声,把自己投进软软的大床里,浑身懒懒的一动都不想动,她发现自己很想念宫瑞辰,似乎只要大脑一停顿下来他的身影就会充塞进来,没了他在身边,让她觉得四周都是冰冷的,连被子都变得不再温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相思嘛。
“啊……”凌若夕难过的拉过被子,把自己卷成一个麻花,忍不住哀嚎一声,她离开才一天不到就体会到相思之苦。那这一个月她可怎麽过啊。而且,两人刚刚才吵了架,她连打主动打电话给他都觉得不好意思,那如果,他一直不打电话过来,那她岂不是连他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一想到这凌若夕就觉得好痛苦,早知道这样她就应该忍著不跟他吵架了……
凌若夕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好容易挨到了天蒙蒙亮。实在是躺不下去了,想著这里景色这麽美,那日出也一定很漂亮的,於是起身到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运动服就出门看日出去了。
出了门她才发现四周都是高楼,似乎看不到什麽,可她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也不知道哪里能看到日出。
不过她比较幸运,刚走了没几步就看见一对老夫妻互相搀扶著朝这边走来,凌若夕赶紧迎了过去,礼貌的向他们问路。
老夫妻一听凌若夕要去看日出,摇头说道:“姑娘你出来晚了,这会再过去估计都看不到什麽了。”
凌若夕一听有些失望,不过随即说道:“没关系,我就是睡不著出来走走。”
“哦,那好,那你跟我们一起走吧,我们也是去散步的。”老太太的对凌若夕和善的说道。
“恩,好的。”凌若夕点点头,一边跟老夫妻聊天,一边往前走。
老夫妻领著凌若夕来到了海边,这时太阳已经从海平面升起来来了,映红了整个江面,成百上千的海鸟盘旋在海的上空,朝著太阳升起的地方飞去。
凌若夕虽然没有看见整个日出的过程,可眼前的景象对她来说也足够震撼了。
她激动的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胸腔里有股气流也跟著澎湃起来,凌若夕想要做些什麽来把这美丽的画面留住。
跟老夫妻道别後,她就打开随身携带的包包,翻找了下,幸好带了纸和彩笔出来,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然後专心致志的画了起来。画著画著,她突然来了灵感,用红、白、蓝三色为基调,通过渐变渲染等手法设计了条长裙,渐变的水蓝色的裙摆,红如朝霞的抹胸,白色的腰带仿佛是展翅高飞的海鸥。
等凌若夕停下最後一笔,突然听见身後传来‘啪啪’的鼓掌声:“美女,你画的真不错,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专门为我设计衣服啊?”
凌若夕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把画稿往胸前一抱,转身看去,只见一身穿白色运动服的高大男子站在她身後。因为个头差异所以凌若夕看不到他的长相,於是仰头往上看去,却又是一愣,脑海里一片空白,单单剩下两个字‘妖孽。’
他黑色的发映著漆黑的眼眸,仿若晶莹的黑曜石,清澈而含著一种魅惑的神采,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帅气迷人,下巴削尖,很让人砰然心动的男生。他双手插口袋中,看著凌若夕露出一抹邪邪的浅笑,摄人心魂。
“美女,如果你答应来我们公司的话就可以天天看到我喽,怎麽样,答应吧。”黑发帅哥见她被自己迷住了,很是得意的露齿一笑,上前一步继续诱惑道。
“啊……呃……”他的突然靠近,吓的凌若夕从呆愣中迅速回过神来,急忙退後一步道:“不,不用了,我已经有工作了。再,再见。”说完後凌若夕就急急忙忙的跑掉了。边往回跑,边脸上发烧,呜呜,她实在是太丢人了,怎麽可以看帅哥看的傻掉,她,她都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竟然还被别的男人迷得昏头涨脑的,这要是让宫瑞辰知道非收拾她不可,不行,这事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丢死人了。
“厄……”看著她突然转身跑掉的大帅哥也愣住了,这什麽情况,她怎麽突然就跑了?
004 磨练
发文时间: 8/13 2012
凌若夕一路小跑著跑回酒店,见那人没有追上来,这才松了口气,同时又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小题大做了,不过是个主动搭讪的无聊男子罢了,就算他长得好看点自己也没必要慌张成这样吧。又不是没见过帅哥。
稍微定了下神,凌若夕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多了,她决定回房间去换件衣服然後去叫莫远一起吃早饭。吃完早饭也该开始工作了。
凌若夕经过莫远房门的时候,他的房门突然毫无预警的打开了,莫远正巧开门从里面出来,两人都是一愣,莫远见她一身运动装,好奇的问道:“这麽早你出去干什麽了?”
“有点睡不著,我出去看日出去了,真是美极了,你看,我还画下来了。”凌若夕边说边从包里把那张画掏出来献宝样的拿给莫远看。
莫远接过凌若夕手里的画看了看道:“确实很美,那明天带我一起去吧,我也想去看看。”
“好啊!”凌若夕爽快的答应著。“对了,你要下去吃早餐吗?等我一下,我回房换件衣服一起下去啊。”
“好。我在房间等你,你换好了过来叫我。”莫远说著又退回了房间。
“好,一会见。”
“一会见。”
莫远关上房门才发现手里还拿著凌若夕的画没有还给她,於是随手又翻开了第二页,咦?竟然是张服装设计稿。
莫远细细看了会儿,不由得点了点头,她真的进步了很多,从最初的连设计稿都不会画,到现在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自然景色融入到服装设计当中,她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简直是个奇迹。
虽然设计还不够成熟,但构思巧妙,设计富有特色,相信只要稍加磨练她一定能够在这一行大有作为,莫远对凌若夕有了种英雄惜英雄的感觉,真心的想要磨练磨练她。此刻正在隔壁房间换衣服的凌若夕并不知道她的苦日子就要来了,不过就算她知道了,也应该会心甘情愿的接受吧,毕竟Abne愿意教她,那可是多少人想求都求不来的。
不多时凌若夕就换好了衣服过来敲门,两人吃了早饭,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行程,他们的行程安排的相当紧凑,上午要到专门经营丝绸的商场去找寻适合的面料,下午到纺织厂去参观学习。
虽然他们所在的城市也能买到丝绸可是种类到底没有S市的齐全,质量也不如这里的好,而且莫远想知道丝绸到底是如何纺织出来的。
这可能也是他的一种怪癖吧,他喜欢大江南北的搜罗各种面料,然後学会它们的制作方法,他家里甚至有好几种小型的纺织机器,能做出好多种不同的面料。
两人马不停蹄的奔走了一天,搜罗回好多不常见的面料,全都打包邮了回去。凌若夕好久没有走过这麽多路了,感觉有些累,晚饭在楼下随便吃了一口,就准备上楼去休息了。
他刚走到房门口,就突然被马上也要回房间的莫远叫住了:“凌若夕,等下。”
凌若夕好奇的转过身去,只见他上前两步,从兜里掏出一张画纸来,递给凌若夕道:“同样风格的设计稿,画十张出来,明天交给我。”说完也不理会凌若夕的诧异表情,转身开门回房间了。
凌若夕看著手里的设计稿不由得大皱其眉,这不是她早上画的那幅灵感来源於‘日出’的设计稿嘛。怎麽到了莫远手上,而且还让她把同样风格的画十张,还要明天交,这,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嘛。他这是在折磨她吗?可她不记得自己有得罪过他啊,今天白天也相处的很好啊。这怎麽说变脸就变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