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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的尽量扩充与不看二十四史--民国新史学的一个诡论现象-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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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必与之对话。这一研究取向的长处在于能注意到昔人视而不见的材料; 其实也是一种史料的扩充; 不过已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郑氏虽然指出文学作品中其实存在两个“方面”的中国; 其逻辑发展应是新派学者自己提倡的正统与异端“平等”而非重此轻彼; 
      但“只是白纸印着黑字而已”的千百部诗集文集却不如俗文学的“三五篇作品”; 正统的崩溃是再明显不过; 
      而研究者意识层面的倾向性也已昭然若揭。若将其从文学史移向整体的史学; 则有二十四史而不看便是自然的发展。 

        “史料的广泛扩充”这一取向在民初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的各项学术努力中已有非常明确的体现; 但国学门虽起着开风气的作用; 
      实际研究的成就却有限。如傅斯年后来所说: 北大这一研究机构虽“在中国历史最久”; 但“与北大他事皆同; 即每每为政治之牺牲品; 旋作旋辍”; 
      若“论其成绩; 史料整理第一”。不过; 国学门的具体成绩虽不甚大; “然其t radition 犹在”; 
      留下了特定的治学“传统”②。后来的清华国学院因为师资雄厚; 
      在具体的学术影响上和后来的学术史研究上都更显著。北伐后设立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这两个机构的治学风格③; 
      同时也因创始人傅斯年那句有名的“史学就是史料学”而更凸显其特色。 

        过去的学术史研究特别注重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 其实当时仅任清华国学院讲师的李济恐怕对实际研究的影响还更大; 
      特别是在地下证据由文字向实物转换这方面; 李氏的划时代影响无人能及。从徐中舒等人治学的变化可以看出④; 
      从王国维到李济这一路向的发展后来基本落实在史语所(包括一些后来离开史语所的学者) 
      。其余各大学———包括很早就成立了考古学会的北京大学———的史家也甚少认真而有效地运用这一方法。 

        王国维自己界定他提倡的“二重证据法”说: 对于古史材料; 应做“充分之处理”; 也就是据“地下之新材料”以“补正纸上之材料; 
      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157言; 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他解释其对古史材料的“处理”方法说: 
      “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 而已得证明者; 不能不加以肯定。”问题在于; 古书已得证明的毕竟是少数; 对未得证明者; 是信还是不信? 
      王国维自己的回答是“经典所记上古之事; 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 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①。这些话正是针对极端疑古的倾向而发; 
      其《古文新证》在第一章《总论》之后的第二章就是《禹》; 专论禹的存在; 颇能说明其态度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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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不过; 王国维在态度上虽然反对极端疑古; 
      但其关于史料“处理”这样一种极有分寸的严谨表述与民初的激进语境实不相合。自从梁启超提出立说当以比原意“过两级”的方式表出然后可得其所望结果这一主张后; 
      新文化运动那一代人纷纷效仿③; 结果温和稳健而恰如其分的表述通常都影响不大(这可与傅斯年所说的“史学就是史料学”相比较; 傅其实也是故意说得过分些; 
      结果虽然正面负面反应俱有; 但影响就非常大) 。王国维后面那一句不“完全抹杀”的追加界定; 
      远不如前面所云据“地下之新材料”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一句引起人们的注意。纸上材料要靠地下“新”材料的补正其实暗示着纸上材料本身的不足据; 
      结果本意反对疑古的王至少间接支持了疑古派。重要的是; 在实际研究中对于未经地下材料证明的“古书”是用还是不用? 若此类材料不能用; 
      则有多少古籍可用? 若不能信而用; 怎么用? 仅仅是“不否定”和不“完全抹杀”; 显然遗留下相当数量难以解决的基本问题。 

        且王国维的研究取向经陈寅恪后来的诠释; 实已有所转移。陈总结王国维的“学术内容与治学方法”; 
      以为“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证⋯;⋯;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这一概括颇有点“理想型”的意味; 
      恐怕在相当程度上更像是陈寅恪自己向往的治史取向; 这可以从他预计“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 范围纵广; 途径纵多; 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一句看出④。 


        值得注意的是陈寅恪将甲骨材料视做“地下之实物”而不视为文字。陈氏行文考究; 决非随意为之; 
      尤其序跋一类文字不会也不能掉以轻心。王国维其实基本未用文字之外的地下实物;故此说或是为王讳; 
      但也暗示了王在利用地下材料方面的限制。陈的意思或可有两层; 即“实物”不仅限于文字; 还可有远更广泛的用途; 
      而地下发掘出的文字材料既零散而数量复少; 实不足普遍引以为据(因而影响整个中国古史诠释也就有限) 。 

        陈寅恪对西方近代考古学颇有体会; 其论“了解之同情”说: “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 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 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 
      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 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 
      始可以真了解。”⑤这样一种欲以“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藉“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来了解“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的方法; 
      与西人从人类学和考古学中生出尤盛行于今日的“实物文化(material culture) ”研究取向极相类似。158 

        另一方面; 陈寅恪也曾对自己的学生说: 上古文字记载不足; 难以印证。而“地下考古发掘不多; 遽难据以定案。画人画鬼; 见仁见智; 曰朱曰墨; 
      言人人殊。证据不足; 孰能定之?”①此语提示着陈寅恪对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似不无保留; 
      则陈在甲骨文或出土材料方面的态度甚或稍接近章太炎。太炎指出的“学弊”之一即“详远古而略近代”; 
      他指责那些选择研究上古时代的学者“好其多异说者而恶其少异说者; 是所谓好画鬼魅恶图犬马也”②。两人所用的语汇也非常相近。 

        后来陈寅恪在1942 年序杨树达书; 进一步申说“自昔长于金石之学者; 必为深研经史之人。非通经无以释金文; 
      非治史无以证石刻。群经诸史乃古史资料多数之所汇集; 金文石刻则其少数脱离之片段; 未有不了解多数汇集之资料; 
      而能考释少数脱离之片段不误者。先生平日熟读三代两汉之书; 融会贯通; 打成一片; 故其解释古代佶屈聱牙晦涩艰深词句; 无不文从字顺; 
      犁然有当于人心。”③此虽未及甲骨文; 但他既视出土的零星地下材料为“脱离之片段”; 又更肯定经过许多代人不断整理的既存文献材料; 其间的轻重; 
      自不必多言。 

        考古学曾给20 世纪的新史学带来许多希望; 但对地下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材料则不同的学人有不同的期望。北大考古学会的马衡在1925 
      年就曾希望有计划、大规模的发掘能“打开更精确、更复杂的‘地下二十四史’”④。曾正式提出“动手动脚找东西”而不做“读书人”的傅斯年对地下发掘的认识则与马衡很不相同; 
      他认为“掘地自然可以掘出些史前的物事、商周的物事;但这只是中国初期文化史。若关于文籍的发觉; 恐怕不能很多(殷墟是商社; 故有如许文书的发现; 
      这等事例岂是可以常希望的) ”⑤。这里表现的不仅仅是对地下材料的期望更加现实; 更重要的是傅斯年并不因为出现大规模“文籍”的可能性小就轻视发掘; 
      他根本就更寄希望于“初期文化史”上的“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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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既存文献材料与新出土史料的观点方面; 傅斯年与陈寅恪相当接近。他充分承认像甲骨文这样的出土材料可以“点活”文献材料的功能; 
      认为“每每旧的材料本是死的; 而一加直接所得可信材料之若干点; 即登时变成活的”。直接材料当然“比间接材料正确得多”; 
      后者的错误靠他更正、不足靠他弥补、错乱靠他整齐; “间接史料因经中间人手而成之灰沉沉样; 靠他改给一个活泼泼的生气象”。不过; 
      尽管“直接的材料是比较可信的; 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 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 是例外的; 
      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正因为“直接材料每每残缺; 每每偏于小事; 不靠较为普遍、略具系统的间接材料先作说明; 
      何从了解这一件直接材料? 所以持区区的金文; 而不熟读经传的人; 只能去作刻图章的匠人”⑥。 

        傅斯年强调: “若是我们不先对于间接材料有一番细工夫; 这些直接材料之意义和位置; 是不知道的; 不知道则无从使用。”故“必于旧史史料有工夫; 
      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 必于新史料能了解; 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 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 然而但持新159材料; 
      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 亦每每枉然”。他以王国维利用甲骨文证史为例论证说: 若“熟习经传者不用这些材料; 
      经传中关涉此事一切语句之意义及是非是不能取决的”。但“假如王君不熟习经传; 
      这些材料是不能用的”。傅氏主张以“得到前人所得不到的史料”来“超越前人”;同时更“要能使用新得材料于遗传材料上; 
      然后可以超越同见这材料的同时人”。概言之; “不知扩充史料者; 固是不可救药”; 仅期靠新史料平地造起; 也难免于“徒劳”①。 

        当李宗侗(玄伯) 质疑顾颉刚的疑古倾向; 认为“用载记来证古史; 只能得其大概”; 并提出“要想解决古史; 惟一的方法就是考古学”; 
      故应“努力向发掘方面走”时; 傅斯年支持顾颉刚说: “现存的文书如不清白; 后来的工作如何把他取用”? 
      顾的成就在于提出了“一部中国古代方术思想史的真线索”; 所以他的“古史论无待于后来的掘地; 
      而后来的掘地却有待于你这古史论”。顾颉刚自己也同意“努力向发掘方面走”是“极正当的方法”; 
      但指责李宗侗“有过尊遗作品而轻视载记的趋向”。其实文献资料“足以联络种种散乱的遗作品; 并弥补它们单调的缺憾。我们只要郑重运用它; 
      它的价值决不远在遗作品之下”。今人已“懂得用历史演进的眼光去读古书; 懂得用古人的遗作品去印证古书; 乍开了一座广大的园门; 满目是新境界; 
      在载记中即有无数工作可做。依我看; 我们现在正应该从载记中研究出一个较可信的古代状况; 以备将来从遗作品中整理出古史时的参考”②。 

        顾颉刚在文中特别强调: 在“对于新材料的要求加增”时; “对于旧材料的细心整理; 有同等的重要; 
      应当同时进行。不宜定什么轻重、分什么先后”③。提倡新旧材料并重是他那时反复申论的一个主张; 
      但何为新材料何为旧材料的含义却处于变化之中。顾颉刚在次年(1926 年)针对当时“只要研究新的材料; 不要研究旧的材料”的倾向性主张说: 
      “新旧的材料在应用上虽有区别; 但在研究上是绝对不该有区别的”; 所以要对“上至石器时代石刀石斧之旧; 下至今日时髦女子衣服饰物之新; 一律收集; 
      作平等的研究”④。对比前后两说; 可知顾氏1926 年说的是材料本身的时代新旧; 而前面所说的似乎是材料呈现在学者眼前的新与旧; 
      其实恐怕更多是以学者的观念来区分材料的新与旧; 两者表现类似而其实质相当不同。且时人正是要对新旧材料“定轻重、分先后”; 
      具有“新眼光”的学者有意无意间宁愿研究或使用“新材料”的倾向那时已经形成并日益发展(在不同程度上也影响了许多一般被认为是旧派的学者) 。 

        此后中国史学的发展表明; 在主流史学中李宗侗的取向越来越得到尊重; 而“载记”材料的地位却进一步降低; 
      这与顾颉刚自己的疑古作为直接相关。顾本认为崔述“要从古书上直接整理出古史迹”的方法不妥。“因为古代的文献可征的已很少; 我们要否认伪史; 
      是可以比较各书而判定的; 但要承认信史; 便没有实际的证明了”。因此他强调“我们要辨明古史; 看史迹的整理还轻; 而看传说的经历却重”⑤。换言之; 
      传统的主流载记只有在证伪时还比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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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载记和遗作品之间的互证关系其实相当微妙; 徐炳昶注意到; 王国维与胡适、顾颉刚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异; 即依靠什么来“启示或解释”出土之物? 
      他认为; “王国维能开始解释甲骨上的文字; 因为他相信殷代现存的文献。如果殷代文献被猜疑而蔑视、而散逸; 那虽有王氏湛深160治学的精神; 
      亦无从寻得下手处。”①不论有意无意; 
      地下材料主要用来“证伪”还是“证真”的立意或先入态度的确是非常重要的。顾颉刚在提倡重视“载记”材料的同时却因以疑古为出发点(当然他的最后目标还是希望得到一个“准确科学”的古史系统) 
      而自挖其墙脚; 具有十足的诡论意味。 

        同样; 虽然顾颉刚自己对“传说”特别强调; 但他大力推动的疑古倾向反使学者对传说材料不敢用。后来主张以“信古”取向来研究古代传说的徐炳昶观察到; 
      到1949 年后; 唯物方法已被接受为史学界“最高轨范”疑古思想仍“藏蔽于' 学者' 思想的深处以隐隐作祟。治古史的人一谈到传说的资料; 
      总是左支右吾; 不敢放手去工作; 就是有些位大胆使用这些资料; 却也难得史学界的同意”; 其主要原因即“从根本上疑惑这些资料的可用与否”②。 

        民国新史学的总体倾向是向往“科学”; 而其中一个基本预设即是对地下材料寄予厚望; 
      前引马衡对更精确的“地下二十四史”的期望即是一个显例。而在地下资料特别是甲骨文大量运用于古史研究之前; 胡适在1921 年已提出他的“古史观”; 
      即“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将来等到金石学、考古学发达上了科学轨道以后; 然后用地底下掘出的史料; 
      慢慢地拉长东周以前的古史”③。这一观念既体现了对地下材料的期望与信心; 
      同时也等于宣判了中国在东周以前“无史”。伍启元后来总结“古史辨”运动时正如此说: “在地下发掘未能建设中国古史之前; 
      中国自东周以上只好说是无史。”④ 

        王国维的一大实际贡献即在于他利用甲骨文将中国“历史”向前拉长了一大段; 
      后来郭沫若在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乃能断言“商代才是中国历史的真正的起头”⑤。但“拉长”只是量的变化; (今日的) 
      “中国”此前总有一段时间“无史”的状况并未从根本改变。徐炳昶指出: 顾颉刚派的观念也是对于传说时代的古史“暂时不谈; 
      等将来地下材料的证明”。其结果是“由于地下发现的材料未能弥补; 而商朝中叶以前的历史遂成了白地”! ⑥从胡适到郭沫若这些以“科学”方法治史者; 
      虽然其所本的“科学”颇不一样; 在这一点上却具有大致的共识。 

        对“科学考古”有信心的史家或可以耐心等地下出土材料来慢慢“拉长”古史; 但中国“历史上可靠的事实前无引导; 变成一些孤立而忽然跳出的东西”⑦; 
      却是治古史者或治通史者难以回避的问题。正如傅斯年所说: “以不知为不有; 是谈史学者极大的罪恶。”不论东周以前还是商代中叶以前; 
      撰史者对那段历史总得有个交待。傅自己特别提倡“于史料赋给者之外; 一点不多说; 史料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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